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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始终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民族关系始终是我国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在民族地区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唱响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 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民主精神;和谐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使56个民族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曾经长期被压迫、遭歧视的少数民族真正变成了国家的主人。
尽管如此,因为当前国外某些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颠覆和渗透,妄图分裂我们的国家,加上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所以我们有必要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引导和化解一切消极力量为积极力量,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和谐民族关系,形成共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强大思想和行动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此,笔者以为,我们要从如下六方面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的新闻宣传工作。
一、强化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所以,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时刻牢记,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同时,要足够地重视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国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某些不安定因素,国外某些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颠覆和渗透,妄图分裂我们的国家,对此新闻工作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揭露和批判其反动本质,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二是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新闻工作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反对和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倡导良好的民族关系。
另外,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发生的问题时,一定要高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强化新闻宣传纪律,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敏感宣传报道,要先送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要加强正面引导,防止负面影响。
二、准确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
我们的新闻工作既要把握,我国的民族自治的实质是民族共治,其实践价值在于建设多民族统一国家、实现民族关系的平等、自由与和谐。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保障了既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又要把握,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三、大力引导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达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草原面积3亿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5%,中国著名的5大天然牧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面积5648万公顷,占全国的43.9%;林木蓄积量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蕴藏量4.46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65.9% 。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
因此,加快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各民族整体素质,对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意义重大。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大力引导少数民族地区,一是在政治、经济等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在民族自身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引导少数民族地区不断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用足、用活各项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引导民族地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把民族小康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训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同时,不断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培植高产、优质、高效、生态产业项目;加大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实现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硬化;不断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营造组织活起来、党员干起来、群众动起来的新风气,逐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生活幸福宽裕、生态友好优美、民族团结和睦的美好社会环境。 四、有效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据统计,我国56个民族,有120多种少数民族语言,5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实际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字22种。每个民族至少有一种语言,有的还会讲几种语言。我国回族使用汉语,满族过去曾有自己的语言,后逐渐使用汉语,其他53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20余种少数民族语言,没有文字无以传承,处于消亡的边缘。如赫哲语,目前使用者只有十几个60岁以上的老人;满语,现在只有约100人能够听懂。我国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如藏、彝、蒙古、维吾尔等民族的传统文字,使用范围较广。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但是,经常使用的只有22种文字。还有二十多个民族依然没有自己的文字,选择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汉字是在国际活动中代表中国的法定文字。目前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壮文四种少数民族文字使用在人民币上。
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对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引导民族地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促进民族语言的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事业,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具体而言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和推行工作;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精神,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在适当年级增设汉语文课程,实行双语文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适时组织省、区之间民族语文工作的协作和交流。
五、积极倡导优良的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生产、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各个方面。其中有健康有益的风俗习惯,比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壮族的三月三歌等;有中性的风俗习惯,比如,各民族的服装、餐具等;有利弊参半的风俗习惯,比如春节习俗等;还有有害的风俗习惯,比如苗族的杀牲祭祖(吃鼓藏),佤族地区的人祭等。这些风俗习惯的产生和形成与各民族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特点密切相关,与各民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与民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斗争的重大事件有关,与宗教密切相关。
不管是健康有益的风俗习惯还是有害的风俗习惯,都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刑法》还规定:“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因此,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清醒认识到, 民族风俗习惯对民族的发展变化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对民族关系也有重要的影响,是一个具有很强敏感性的问题。所以,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年节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不能强迫任何民族改革其风俗习惯,而是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倡导由少数民族群众自己去改变风俗习惯,绝不能越俎代庖;坚决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杜绝有关民族问题等方面事端的发生。
当然,新闻宣传工作也不能故步自封,而是要对优良的民族风俗习惯进行倡导,移风易俗,使之逐步向科学、文明、健康的方向迈进。
六、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其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另外,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务必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即:公民有信仰宗教或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司法、行政、教育;不得利用宗教信仰自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并且要认清我国在宗教信仰具有形态多样、同时并存,信教人口比例大、信仰程度深,宗教信仰的民族化特征比较明显,一些民族的宗教与政治关系十分密切,宗教信仰与大多数民族的心理、文化、风俗习惯融为一体等特点,要处理好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宗教的关系,宗教与迷信活动之间的关系,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的界限,发展经济与保护宗教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正确引导各民族求同存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总之,如果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那么营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尤为关键和紧要。因此,新闻宣传工作就要与时具进、克难攻坚,义不容辞地肩负其历史使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好驾、护好航。
[关键词] 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民主精神;和谐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使56个民族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曾经长期被压迫、遭歧视的少数民族真正变成了国家的主人。
尽管如此,因为当前国外某些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颠覆和渗透,妄图分裂我们的国家,加上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所以我们有必要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引导和化解一切消极力量为积极力量,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和谐民族关系,形成共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强大思想和行动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此,笔者以为,我们要从如下六方面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的新闻宣传工作。
一、强化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所以,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时刻牢记,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同时,要足够地重视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国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某些不安定因素,国外某些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颠覆和渗透,妄图分裂我们的国家,对此新闻工作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揭露和批判其反动本质,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二是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新闻工作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反对和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倡导良好的民族关系。
另外,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发生的问题时,一定要高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强化新闻宣传纪律,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敏感宣传报道,要先送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要加强正面引导,防止负面影响。
二、准确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
我们的新闻工作既要把握,我国的民族自治的实质是民族共治,其实践价值在于建设多民族统一国家、实现民族关系的平等、自由与和谐。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保障了既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又要把握,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三、大力引导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达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草原面积3亿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5%,中国著名的5大天然牧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面积5648万公顷,占全国的43.9%;林木蓄积量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蕴藏量4.46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65.9% 。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
因此,加快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各民族整体素质,对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意义重大。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大力引导少数民族地区,一是在政治、经济等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在民族自身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引导少数民族地区不断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用足、用活各项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引导民族地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把民族小康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训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同时,不断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培植高产、优质、高效、生态产业项目;加大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实现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硬化;不断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营造组织活起来、党员干起来、群众动起来的新风气,逐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生活幸福宽裕、生态友好优美、民族团结和睦的美好社会环境。 四、有效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据统计,我国56个民族,有120多种少数民族语言,5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实际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字22种。每个民族至少有一种语言,有的还会讲几种语言。我国回族使用汉语,满族过去曾有自己的语言,后逐渐使用汉语,其他53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20余种少数民族语言,没有文字无以传承,处于消亡的边缘。如赫哲语,目前使用者只有十几个60岁以上的老人;满语,现在只有约100人能够听懂。我国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如藏、彝、蒙古、维吾尔等民族的传统文字,使用范围较广。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但是,经常使用的只有22种文字。还有二十多个民族依然没有自己的文字,选择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汉字是在国际活动中代表中国的法定文字。目前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壮文四种少数民族文字使用在人民币上。
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对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引导民族地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促进民族语言的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事业,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具体而言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和推行工作;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精神,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在适当年级增设汉语文课程,实行双语文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适时组织省、区之间民族语文工作的协作和交流。
五、积极倡导优良的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生产、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各个方面。其中有健康有益的风俗习惯,比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壮族的三月三歌等;有中性的风俗习惯,比如,各民族的服装、餐具等;有利弊参半的风俗习惯,比如春节习俗等;还有有害的风俗习惯,比如苗族的杀牲祭祖(吃鼓藏),佤族地区的人祭等。这些风俗习惯的产生和形成与各民族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特点密切相关,与各民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与民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斗争的重大事件有关,与宗教密切相关。
不管是健康有益的风俗习惯还是有害的风俗习惯,都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刑法》还规定:“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因此,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清醒认识到, 民族风俗习惯对民族的发展变化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对民族关系也有重要的影响,是一个具有很强敏感性的问题。所以,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年节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不能强迫任何民族改革其风俗习惯,而是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倡导由少数民族群众自己去改变风俗习惯,绝不能越俎代庖;坚决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杜绝有关民族问题等方面事端的发生。
当然,新闻宣传工作也不能故步自封,而是要对优良的民族风俗习惯进行倡导,移风易俗,使之逐步向科学、文明、健康的方向迈进。
六、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其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另外,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务必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即:公民有信仰宗教或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司法、行政、教育;不得利用宗教信仰自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并且要认清我国在宗教信仰具有形态多样、同时并存,信教人口比例大、信仰程度深,宗教信仰的民族化特征比较明显,一些民族的宗教与政治关系十分密切,宗教信仰与大多数民族的心理、文化、风俗习惯融为一体等特点,要处理好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宗教的关系,宗教与迷信活动之间的关系,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的界限,发展经济与保护宗教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正确引导各民族求同存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总之,如果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那么营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尤为关键和紧要。因此,新闻宣传工作就要与时具进、克难攻坚,义不容辞地肩负其历史使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