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

来源 :译林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ddddddaaaaaaa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午,机场到达大厅里人来人往。佩帕德转了几圈,确认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和监控摄像头的位置。除了这里,机场里到处都有全副武装的警察。荷枪实弹的圣战者不可能来到这个国家。如果有,他们也该出现在出发大厅,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现在,佩帕德也在全力掩饰自己的紧张。他身穿西服,通常只在婚礼和葬礼上他才会这么穿。自动门打开的时候,他瞥了一眼门里的情形—有行李传送带、警犬,还有移民局官员。疲惫的旅客推着手推车从门里走了出来,上面的行李摆放得整整齐齐。佩帕德得指望他们中的一位。接机的人淡然地看着刚刚着陆的人群,他们已经习惯航班延误和排队入关了。被接机的人会准备好一句道歉,其实这也是在抱怨。
  “欢迎来到英格兰。”接机人脸上带着最敷衍的笑容。
  接机人的手里会举着夹纸写字板或几张纸。更高级一些的会举着iPad,上面用大写字母写着客人的姓氏。但这有点不方便,因为iPad时常黑屏需要重新唤醒。
  佩帕德很喜欢他的夹纸写字板。单从外表上看,它能夹上五六张纸,显得他的接机业务很繁忙。他另一只手里拿着黑色马克笔,又在接机出口走了一圈。旅客们从出口出来,有的向左走,有的则向右。接机者沿着旅客的路线排成一行。大部分人是专门提供接机服务的,但也有一些人是来等他们的亲属或是恋人—年轻的姑娘忙着玩手机,孩子们手里拿着“欢迎奶奶!”的气球,专门接机的人则在查看手机或是在用蓝牙耳机打电话。其中一些人为了打发时间,已经坐回到了座位上,小口喝着外带的咖啡。在接机队列的左边站着一个年轻人,表情焦急,身上的西装大到有些不合身。然而,他手里把玩的钥匙链却刻着奔驰车的标志,所以雇他的人一定花了大价钱。他手里拿着一张展开的白纸,纸上印着的名字叫“布里默尔”,同时还印着公司的名字,只不过字号更小一些,所以佩帕德必须要走近一些才看得清。他不想这样做,反而走向了队列的另一端,用嘴叼着笔帽,尽量整齐地写下了一个名字。
  布里默尔。
  所以现在的概率是一半对一半—拉着行李箱,布里默爾可能向左转,也可能向右转。他走向其中一个方向会遇到来接他的年轻人,走向另一个方向则会走到佩帕德那里。
  “我们的第一个猎物必须要十分合适,”贾曼强调过,“如果出来的人是一个老太婆或者是别人的秘书,指给他们正确的方向,然后找个名字再试。”
  “好的。”
  “知道为什么吗?”
  “说给我听听。”
  “因为这是一个只能用一两次的把戏。我之所以说‘两次’是因为我们可以互换角色—一旦安保人员在监控上注意到你了,那就换我上。但之后再动手就太冒险了。”
  “还有其他机场呢。”
  “是这样不假,但不是所有机场都跟希斯罗一样忙碌。靠着这种混乱才掩盖了我们的骗局。如果只有两三个接机人,我们就没戏了。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佩帕德明白。贾曼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如此聪明的贾曼不去从事合法的工作而是依然和他一起厮混,这让佩帕德感到十分诧异。贾曼的脑子里充满了“宏图伟略”。他在法律的边缘游走了这么多年却只失手过一次。这着实能说明点儿什么—他手段高明、运气爆棚。
  佩帕德的手机振动了。贾曼发来短信说,耐心是一种美德。有趣的是,佩帕德妈妈在他小时候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那经常是在他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妈妈手里拿着一杯兑了橙汁的杜松子酒,神情呆滞地盯着电视。小佩帕德会从她的手提包里偷几个英镑,跑到薯条店去买吃的,之后脑袋上再迎来一巴掌。
  “我就是您要接的人。”
  佩帕德眨了眨眼。一个衣冠整洁的小个子中年男人站在他面前,拉着一个大拉杆箱,背包大到装得下笔记本电脑和别的杂物。这人西装合身,衬衫挺括,领带也是真丝的。还有皮鞋锃亮—贾曼曾提醒他要注意这些。锃亮的皮鞋是个好迹象。
  “您好。”佩帕德说。
  “您是我的司机吗?”
  佩帕德清了清嗓子。“我带您到司机那里,先生。一路还好吗?”
  “很好。”
  “我来帮您提行李吧……?”
  行李箱移交到了佩帕德手中。
  “这边走。我来告诉司机……”
  佩帕德一边忙着发短信,一边壮着胆回头瞟了一眼,根本没人注意他们。拿完行李从门口走出来的旅客越来越多。等待布里默尔的那个年轻人还满怀期待地举着牌子。
  “要是他们发现我怎么办?”佩帕德这样问过贾曼。
  “你什么意思?”
  “他们发现我和另外一个人在等同一个旅客。”
  “你说这是个巧合。笑一笑就糊弄过去了。还有重要的一点,尽量别找罕见的名字,因为那样的巧合说不通……”
  贾曼就是这样,永远在思考,永远有对策。
  “您会在这里待多久呢?”佩帕德问。他们之前进行过角色扮演,演练他需要怎样与接到的人进行对话。对话既要轻松又不能露出马脚,让对方生疑。
  “待几天,”布里默尔看了看周围,“啊,我正要找这个!”
  布里默尔需要的不是咖啡和报纸,而是当地货币。他似乎从取款机里取出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塞进原本看起来就鼓鼓囊囊的钱包里。佩帕德噘起嘴唇,仿佛要吹上一首欢快的小曲。
  “现在我感觉舒坦多了。”布里默尔说着,拍了拍他的口袋。
  “是的,先生,”佩帕德道,“现在请跟我走吧。”
  车已经在路边等着了。一辆四门沃克斯豪尔—这是他们能搞到的最好的车。他们昨天晚上甚至还去洗了车,但车内依然残留着烟味。布里默尔看起来对此没什么反应。贾曼身穿灰色司机制服,头戴尖顶帽,打开尾厢时手扶着帽子行了个礼。   “先生,把行李放进来吧?上头让我转达他们的歉意。本来为您安排了一辆捷豹,但是今天一大早坏了。其他好车都已经出发了,所以我们只有这辆了。我们将提供免费的送机服务,作为补偿。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再次向您致歉。”
  这些话一股脑地说完,行李也被放进尾厢。贾曼砰地关上尾厢,拉开后面的车门。他面带微笑地站在那里,一只手做了“请”的手势。
  “我觉得没关系,”布里默尔小声说,“车程只要四十分钟左右,对吧?”
  “堵车堵得厉害,但这车很灵活,最多也就四十五分钟。”贾曼拍了拍车顶。布里默尔一上车,佩帕德就关上了门。贾曼坐进驾驶座,把车挂挡。“请系好安全带。”他笑着说。布里默尔照做了。他猛地转了一下头,因为佩帕德上车后就坐在他旁边。车子猛然启动,开上了马路。
  “我同事要搭个便车,”贾曼解释说,“希望您不会介意。”
  “我正急着去办事呢。”布里默尔很是不满。
  “运气真不好啊。”佩帕德愤愤地说。
  他们把他扔在一片荒废的空地上。两个劫匪把布里默尔洗劫一空,就连他的住址都掌握了。
  “你可以去报警,”贾曼威胁他,“但是我们知道你妻子和孩子在哪儿。”
  刚刚在车上,等红绿灯的时候布里默尔试图打开车门逃跑,佩帕德给他脑袋几拳,之后紧紧地挟持着他,用胳膊勒着他的脖子,看着他的脸慢慢涨红,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现在,带着猎物离开希斯罗机场三小时后,他们坐在贾曼家厨房里,把抢来的所有东西倒了出来。
  现金有200英镑、400美元、400欧元,另外还有三张信用卡、一块劳力士手表、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一台Kindle、一对金质衬衫袖扣、一支钢笔……
  “还不错。”佩帕德说。
  “不够好,”贾曼一声叹息,手指摩挲着额头,“我以为我们的收获会比这些多呢。我觉得我们的收获应该比这些多。”
  “这全凭运气。”
  “为什么他不是珠宝商什么的?带了一大包成品钻石?几十块手表?”
  “我们有块劳力士。”
  “才一块劳力士。”
  “我以前连一块也没有。我明白你的意思—这样做是有代价的,我们最多再干一次或者两次,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这行得通。”
  贾曼缓缓地点了点头。“你知道么,从一开始那家伙就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你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应该告诉他你在等另一个叫布里默尔的人。有时,你要把钓上来的第一条鱼扔回水里。”
  “所以这变成了我的错?”佩帕德盯着他的搭档。
  “好吧,我不该那么说。”
  “那么等你去机场寻找目标的时候,你会钓到一条更大的鱼?我听到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都说对不起了,”贾曼拿起劳力士看了看时间,“在这些信用卡被挂失之前,我们得去酒吧把它们转手。”
  “那剩下的东西呢?”佩帕德翻看着一件西装外套的内兜。兜是空的。
  “托莫会来拿走。”
  “这外套挺不错的。”
  “减掉六七公斤,你就能穿了……”
  他们俩等待了几日以寻求更好的时机。即使布里默尔报了案,也并没引起多大的轰动。毕竟佩帕德和贾曼还把他身上的衣服和护照留给了他,想来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这次轮到贾曼去机场假装接机了。他身穿司机的制服,戴着帽子—他喜欢这身装扮,因为能稍微挡一挡他的脸,不被监控摄像头拍到。佩帕德坐在驾驶座上,手在方向盘上滑上滑下。你不能在那里游荡,最好开车围着机场绕圈,这样停车场的管理员和警察就不会注意到你了。当绿灯亮起时,他跟随出口的指示一直开到第一个环岛,然后又调头开回了航站楼。正值日暮时分—贾曼选了这个时间。贾曼曾解释过为什么要这样选,但佩帕德早已不记得贾曼给出的理由了。车上的收音机调到了播放古典音乐的频道—同样,这也是贾曼选的。
  “古典音乐能够平息狂暴的野兽。”他们开车来的时候贾曼这样说道,但佩帕德依然觉得这种声音在折磨他的耳朵。听一些能让血脉偾张的斯普林斯汀(美国摇滚歌手。—译注)的歌不好吗?佩帕德好几回拿起手机查看有没有未读短信。贾曼已经去了很久。现在车灯亮起来了。黑夜降临未必一定是一件坏事—也许这曾是贾曼选择这个时段的理由之一。
  又过了半个小时,佩帕德调到大音量的手机铃声響了,提示他收到了短信。
  来接我们。
  “别担心,”佩帕德回复道,“我在路上了……”
  二十分钟之后,他们的猎物上了车,佩帕德驾车离开希斯罗机场。后座上坐在贾曼旁边的男人看起来足够有钱—至少比布里默尔有钱得多。他手腕上戴着沉甸甸的金表,头发梳得油光发亮,身着带有光泽的西装,脚踏崭新的定制皮鞋,还有一张棕褐色的脸庞。也许他快六十岁了,身材魁梧健硕。佩帕德曾有一瞬间犹豫过—如果要在车上动手抢劫,贾曼能制伏这个人吗?尖顶帽和夹纸写字板一起被放在后座上,名字依然写在那里:富勒斯。这看起来像是个德国人的名字,但这个男人说话时却带着美国口音的小舌颤音。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试图进行反抗。他戴着手套的手端放在膝盖上。手套!现在戴手套的人可不多见了—手套更多地在秀场上当作装饰来使用,而不是戴着避寒。
  “这是个错误啊。”这个名叫富勒斯的男人不断重复道。
  贾曼正忙着鼓捣公文包。包看起来是金属的,也上了锁。
  “打开。”
  “你不会对里面的东西感兴趣的。”
  “感不感兴趣我自己说了算!”贾曼瞪了那个男人一眼。
  箱子是用组合锁锁住的。富勒斯把箱子拿起来放在膝盖上。佩帕德在后视镜里与他的搭档目光相汇。他难以掩饰自己的笑意。
  箱子打开了之后,贾曼一把给抢了回来。他把一本平装小说扔到了后座上。箱子里的洗漱用品像是飞机上发放的。贾曼把洗漱包扔到脚下。   “就这些了?”贾曼质问道。他手里拿着一个大的棕色信封。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迟疑。他选择了富勒斯,也许放弃了另外一两个可能成为猎物的人,等着一举中个头奖。
  这信封看起来并不像是头奖。
  “里面是什么?”佩帕德问。
  “照片和几张档案,”贾曼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失落,“你是面试他还是干什么?”
  “我说过你会失望的。”
  “去你的—你的行李箱我们还没搜呢。还有这块表—什么牌子?”
  “恐怕它是假的。我花了75美元在香港买的。”
  富勒斯把表摘下来递给贾曼。“掂掂它的重量。”
  贾曼掂了掂,忍不住小声骂了一句。他再也无法直视搭档的目光。
  “我的兜里有差不多100美元的现金,”富勒斯说,“外加一张还剩250美元额度的信用卡。”
  “我们要的不止这些,”贾曼对着富勒斯咆哮道,“不然我发誓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打电话给你认识的人—可以借钱给你的当地人。”
  富勒斯思索了一会儿说:“或许可行。”
  “最好能借到钱。”
  富勒斯缓缓地点了点头。“用我的手机还是你的手机?”
  “我不会为你的混账电话花钱!”
  “我知道了。现在打吗?”
  “我们等会儿停车,到时候再打。我们还要看看你的箱子里有什么。”
  “你们之前这样抢过吗?”
  “你最好相信你不是第一个。”
  “很好—我讨厌和业余的人打交道。”
  “我们不是业余的。”佩帕德又重申了一遍。
  “那我就放心了。”
  贾曼冷笑了一声。“这老东西挺有种的。”
  “多谢。”富勒斯说。
  他们又来到了之前的那片空地上—两个人已经估计过这样做的风险。就算布里默尔报了案,警方也不会闲到派人在这里蹲守。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警察也该忙下一个案子了。
  即使如此,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佩帕德还是多开了一段距离。然后调转车头,停在了和上次几乎一样的位置。这里能听见高速公路上汽车疾驰的声音,看到从大伦敦射出的光柱直插云霄,却没有任何建筑物,也没有藏身之所。他想知道现在布里默尔身在何处。也许他回家了,发誓再也不去任何地方。
  “出来。”贾曼命令道。
  佩帕德打开尾厢,把行李箱拽了出来。箱子很大,里面能装下在国外待上好几天的东西。金属材质,也许和公文包是同一个牌子。富勒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把箱子放平,打开锁,掀开放在那里。
  “这里有一个小的时钟收音机,”他从叠放整齐的衣服下面把它拿了出来,“这是电子的—可以显示不同国家的时间。或许你们可以卖了它。”
  富勒斯站起身,把时钟交给佩帕德。此时贾曼蹲在地上,开始翻箱子。
  “这是现金。”富勒斯补充道。佩帕德一只手拿着钱,还在鼓捣塑料小黑盒,想着怎么才能打开它。
  富勒斯的注意力转向贾曼,俯身对他说:“别把我的衬衫弄皱了,拜托。”
  下一秒,贾曼用手紧紧捂着脖子,喷出的鲜血溅到了箱子里的东西上。佩帕德张大了嘴,向后退了一步。富勒斯用一把刀指着他,发着寒光的刀刃薄到令人发指。贾曼瘫了,双腿不断抽搐,头倒在衣服上,箱盖压在他身上。
  “劳驾把钱还给我。”富勒斯说。
  佩帕德遞了过去。
  “还有时钟。”
  佩帕德双手抖得厉害,差点儿把时钟给摔了。富勒斯把时钟塞进口袋,随后拿出一部便宜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佩帕德。
  “出了点小问题,”他说,“但我已经解决了,只是会晚一点到。”他听了一会儿电话。“工作是不会受影响的,”他向电话另一头的人保证,“我会接着干活。”
  佩帕德瞥了一眼车后座上放着的照片,这是一个穿着开领衫男人的证件照。
  富勒斯挂了电话,把手机装回口袋里。
  “把所有东西都塞到尾厢,”他说,“包括你的朋友。”
  “然后呢?”
  “你来当我的司机,怎么样?”富勒斯冷冷一笑,“给我开车。”
  “再然后呢?”
  “是你的朋友犯了这个错—现在他已经被解决掉了。你和我说过你不是业余的。我也不是,我只做该做的事。我可以认为你同意这一点吗?”
  “我完全同意,富勒斯先生。”
  “那么,我们上路吧。”富勒斯说。
  (程玥:上海外国语大学,邮编:201600)
其他文献
一些想象力丰富的作者成功地在科幻小说中营造了一个个奇妙的新世界,但其中只有一部分真正改变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下面10部科幻小说影响深远且为读者所熟知,它们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汤姆·斯威夫特科幻小说系列  汤姆·斯威夫特是一个在家里接受教育的少年发明天才,以他为主人公的科幻小说在1910年首次问世,后来陆续出现在一百多个故事当中。这一科幻系列由众多作者以共同笔名“维克多·阿普尔顿”创作,激发
春暖花开,植物花朵上的雄蕊成熟后,便释放出大量的花粉,它们的体积非常小,以微米计算,世界上最迷你的花粉来自勿忘草,它的花粉直径大约只有3微米。花粉的外壳由孢粉素构成,高温、高压、酸、碱都奈何不了它。不小心“惹”上花粉,它可就会无声无息地跟踪你好久,只有大风才能请走它们。
摘 要:本文从在大学英语课堂导入一则商品广告的翻译谈起,讨论翻译教学对大学英语教学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建议加大大学英语教学中的翻译教学的力度,让学生在翻译的过程中体验文化以及具体语言文字的差异,既可以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流意识,又增强了学习的兴趣和动机。  关键词:广告翻译;大学英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6426(2013)01-085-03  
第一本: 《汉斯·普法尔历险记》(1835)  埃德加·爱伦·坡 著  爱伦·坡以《莫格街谋杀案》《乌鸦》等恐怖小说而闻名于世,但他也能创作充满智慧与幽默的讽刺作品,短篇小说《汉斯·普法尔历险记》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说以极为详尽的科学理论描写了主人公为了躲债,乘热气球到达月球的故事。  在描写主人公于太空旅行中遇到的困难时,爱伦·坡用数学、天文的术语和概念营造出引人入胜的情节氛围,对当代硬科幻小
凶猛动物的形象在艺术作品中司空见惯,以至于我们常常对此熟视无睹。  去过伦敦特拉法加广场的人都知道,纳尔逊纪念柱底座的四角各俯卧着一座重达7吨的青铜狮子雕像,每每吸引了游客的目光。它们落成于1867年,是由英国画家和雕塑家埃德温·兰西尔以伦敦动物园的一头死狮作为原型设计出来的。  在西方艺术最著名的狮子形象中,自然少不了兰西尔的这四座巨型青铜狮子雕像。当然,这样的杰作数不胜数。事实上,艺术家以狮子
5月24日晚,译林出版社30周年社庆主题活动在上海拉开帷幕,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译林,打开世界的一种方式”。中国作协副主席、作家、评论家李敬泽,《世界文学》杂志主编、诗人、翻译家高兴,上海人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王为松,《中华读书报》副总编辑王洪波,译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顾爱彬,各地媒体以及热爱译林的上海读者们共聚幸福集荟书店,为译林社的30岁庆生。  译林出版社诞生于1989年,其前身是1979年创
我在五大湖区草原边上的一所小学校教了四年书,直到年满二十六岁,过了会被征去当兵的年纪。我蜗居在镇上一间带车库的小公寓里。有时我会去一家叫“蓝月亮”的小酒馆喝上一杯。酒馆就在我以前送报的路线上。那里也是艾克的爸爸从前每逢周五晚上必定流连的地方。我的好友格雷格说,自从艾克死后他爸爸就不再喝酒了。说起格雷格,他现在已是《信使报》小有名气的记者。他和妻子爱丽丝曾是我最亲密的玩伴。自打他们离了婚,就只剩下格
雪并不是白色  震惊吧。你可以梦想一个白色圣诞节,即使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准确。任何一名研究雪的专家都会告诉你,那“白色的东西”并不是真正的白色,而是半透明的。由于雪花是多边形的,会向多个方向散射光,从而漫射到整个光谱,于是,光反射的光线使雪看起来像白色。雪也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色彩。灰尘、污染或喜冷(低温)的淡水藻类会将雪染成黑色、橙色或蓝色。亚里士多德早期的著作中提到的一种含有虾青素(一种类似于
一看到石纹花玻璃上的身影,杰克·佩里尼就把书桌上的文件夹合上了。门开了,哈里探进了脑袋。“杰克,有空吗?”  “当然。”哈里是一家金属加工公司的老板,这家公司占据着A写字楼97%的办公面积。当佩里尼调查公司提出租下使用价值所剩无几的剩余办公空间时,经营这个产业园的管理公司感到欣喜不已。“有什么事吗?”  哈里刚进门就站住了。“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我们公司有一支垒球队。今晚有场比赛,我们还缺一名队员
英国浪漫诗人约翰·济慈从墓中盗过尸吗?审视这位19世纪作家的某些最受尊崇的作品,包括创作于1819年春夏两季的著名颂诗,可以看出他对墓土用情颇深,一心只想与骨灰相拥为伴。这种亲力亲为的痴迷,已经不只是对人必有一死的焦虑认知。诗人好似隐隐在招供某些见不得光、危险重重且极度恐怖的东西。  济慈对死亡兴趣盎然,且在精神上心向往之,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对死亡的钟情贯穿了他的整个诗歌创作。他明确地在《夜莺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