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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难免犯错,我们做老师的要依据教育的理论和经验,事前作出提醒,以求防患于未然;万一有错误发生,那必须有批评甚至惩罚。我要说的是,提醒和惩罚都要讲究艺术。
“提醒”仅仅是开始
我们先看一则小故事:自从布劳斯搬到新家,隔壁汤姆的花园便遭了殃,因为布劳斯带来了一群鸡。这些鸡每天都会邀伴结伙进入汤姆的花园糟蹋花儿和青草。汤姆多次提醒布劳斯,要她做一个鸡笼,将鸡关起来。布劳斯总是说,等她有时间了就会做一个。可是转眼过去了好几个月,布劳斯依然没有将鸡笼做好。突然有一天,汤姆看到布劳斯居然将鸡笼做好了,高兴地说:“我的提醒终于发挥作用了!”他的妻子安娜却说:“你别自以为是了,布劳斯能够这么做不是因为你的提醒,而是因为我!”听妻子这么肯定,汤姆很是茫然,安娜说:“最近几天,我早上悄悄地将几个买来的鸡蛋放在花园里,然后晚上又故意让隔壁家的人看到我在捡鸡蛋。就这样,隔壁就突然‘有时间’做鸡笼了。”
汤姆和安娜的不同“提醒”,折射出关乎教育价值的命题——提醒不是教育的全部,提醒仅仅是开始,还要紧接着奉上教育行为与教育艺术。然而,现实中停留于“提醒”的人却比比皆是:当孩子匆匆忙忙要去上学,正在玩扑克的爸爸头也不回地大声喊:“到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如果孩子应声不及,总会再喊一嗓子;孩子惹了麻烦,许多妈妈总会声嘶力竭地呵斥:“我天天提醒吧,不要这样说,不要那样做,你听进去了吗?”一些班主任时常提醒学生在升旗仪式上脱帽、肃立、行队礼,而自己却总是背着手踱来踱去,仿佛自己早已完成了教育学生的义务。虽然教育需要时时提醒,但如果只有“提醒”而没有其他实质内涵,这样的教育行为一定不会有多少成效。面对如此育人现象,我要“提醒”一句:“提醒”仅仅是开始!
首先,“提醒”仅仅是“教学相长”的开始。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把学生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育人者自身的良好素养很容易迁移到学生身上并极易默化出正向影响。育人者在提醒他人必须达到某项要求时,也必须先提醒自己提升自身的素质:在对教育对象、管理对象展开各种富有成效的引导、感染、激励、磨炼等具体实践的同时,自己不仅应参与其中、体验其中,更须及时完善“提前功夫”——必然出现的细节、可以预判的情境、突发的事件等都必须做好精心的“素质储备”,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落实育人目标,进而实现教学相长。而不应是掩耳盗铃式的“提醒提醒”,把施教过程和管理实践当作是他人的“独角戏”,而自己置身事外。
其次,“提醒”仅仅是“精致管理”的开始。教育需要提醒,更须精致“提醒”后的细节。一是必须“精致”育人者形象,不仅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更需用发展的眼光看到自身形象,时刻注意提升自身的良好形象、精神气质、人格魅力和情感力量。二是必须“精致”育人者表现,留心一些细致的施教环节,如学生打扫卫生时,教师不要袖手旁观,应参与其中,以无言的实际行动教育学生,成为学生的表率;关注一些细微的管理情节,比如与同事友好相处、对孩子一视同仁、特别留心特困生的变化……这些都将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形象生动地影响、熏陶他们。
再者,“提醒”仅仅是“有效激励”的开始。教育需要及时提醒,更需要有效激励。“提醒”过后,必须开动脑筋,结合工作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创造激励新形式、丰富多彩的激励艺术,进而形成自己的育人风格,以此来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积极性,创设条件让其在实践中锻炼,激发进步的内在动机,强化前进的动力。
惩罚可以是“乘法”
我又要讲一个故事:中学生斯卡斯代尔是一个自行车迷。一天清早,他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由于车速太快,引起了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的注意,这位警察下意识拿出测速仪,想看看他有没有超速。测出的数字让人吃惊,这分明是汽车的速度,他超速了。警察逼停了他,把自己测试的结果告诉他,并要对他进行罚款。斯卡斯代尔连忙解释,自己还是个学生,因为害怕迟到,所以骑得快了点儿。警察笑着说:“原来你还是个学生,你把校址告诉我吧,你可以先去上学,以后我再同你联系。”不久,斯卡斯代尔接到了哥本哈根最有名的自行车俱乐部的邀请信,欢迎他加入,俱乐部将为他提供一切训练条件……信中还夹着一张那位警察测定的速度单。学校也鼓励他去参加自行车俱乐部。4年后,斯卡斯代尔成为丹麦全国自行车赛冠军,随后又在奥运会上拿到了金牌,这是丹麦自行车项目的第一次……惩罚也可以是教育的“乘法”,这位警察对中学生斯卡斯代尔富有温情的做法,生动地展示了“乘法”式惩罚的无限魅力,也神奇地成就了一位奥运冠军。
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也常常是育人者用来规范学生的“法宝”: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要惩罚,没有达到自己的某种要求要惩罚,言行不规范要惩罚……惩罚的初衷是做好教育的“加法”——加快规范养成、加强责任教育、加大警戒效应……可在许多育人实践中,“惩罚”这张老面孔在教育的“四则运算”中却往往成为“减法”:遇到违规现象,面孔呆板,机械生硬,要么抄作业,要么罚站,要么叫家长……必然只会获得“减法的结果”——受教育者学习兴趣冷淡,加之对教育者心怀不满,会让以后的教育实践难见成效;有时因为过于冷酷,缺乏新意,没有一丝温情;“除法结果”也避让不及——孩子们的逆反心理、叛逆表现格外分明,让教育工作异常被动。而斯卡斯代尔的故事清晰地启示着我们,惩罚也可以充满暖意,也可以富有情趣,也可以是教育“乘法”。
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受惩罚者这个“被乘数”。要让惩罚发挥出“乘法”般的神奇教育效能,必须在惩罚前借助各种有效途径弄清楚受罚者的成长需求、兴趣点和倾向面等诸多因素。教育的对象是处在成长旺盛时期的极富幻想的孩子,心理承受力低下,自我控制力较差,他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往往都源于一时的突发奇想,根本都没有顾及事情的后果。因此,育人者在惩罚前应该多顾及他们的兴趣、爱好、倾向的积极一面,尽可能让惩罚符合他们成长的特殊需求:多一些引导和爱护,尽可能顾及和放大他们悄悄滋生的进取意识。
其次,必须精心把握和优化惩罚方式这个“乘号”。无论罚的方式,还是罚的过程,抑或是罚的力度,都必须严格适应受惩罚者成长需求的大趋势。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可以“罚”他去美术、书法兴趣班;因为玩篮球旷课,可以把他送进学校篮球队:上课时不留心唱出声来,可以“罚”他去学校合唱队……要别出心裁,富有温情,切不可冷酷无情,让学生无处藏身,甚至体无完肤;也不能过于热情澎湃,让学生分不清到底是罚还是奖,进而滋生出盲目需求。
再者,必须主动规范和提升育人者这个“乘数”。要想让惩罚产生“乘法”奇迹,育人者是关键因素。育人者在实施惩罚教育时,应该主动展示自己“传道、授业、解惑”的智慧魅力,准确把握工作对象的个性需求和成长趋向,主动创新出一些可以有效激励受教育者积极向上的“惩罚方式”,让惩罚也能够温暖学生迷茫的心灵,在看似毫无痕迹的教育实践中充分体现出育人的特色。
“提醒”仅仅是开始
我们先看一则小故事:自从布劳斯搬到新家,隔壁汤姆的花园便遭了殃,因为布劳斯带来了一群鸡。这些鸡每天都会邀伴结伙进入汤姆的花园糟蹋花儿和青草。汤姆多次提醒布劳斯,要她做一个鸡笼,将鸡关起来。布劳斯总是说,等她有时间了就会做一个。可是转眼过去了好几个月,布劳斯依然没有将鸡笼做好。突然有一天,汤姆看到布劳斯居然将鸡笼做好了,高兴地说:“我的提醒终于发挥作用了!”他的妻子安娜却说:“你别自以为是了,布劳斯能够这么做不是因为你的提醒,而是因为我!”听妻子这么肯定,汤姆很是茫然,安娜说:“最近几天,我早上悄悄地将几个买来的鸡蛋放在花园里,然后晚上又故意让隔壁家的人看到我在捡鸡蛋。就这样,隔壁就突然‘有时间’做鸡笼了。”
汤姆和安娜的不同“提醒”,折射出关乎教育价值的命题——提醒不是教育的全部,提醒仅仅是开始,还要紧接着奉上教育行为与教育艺术。然而,现实中停留于“提醒”的人却比比皆是:当孩子匆匆忙忙要去上学,正在玩扑克的爸爸头也不回地大声喊:“到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如果孩子应声不及,总会再喊一嗓子;孩子惹了麻烦,许多妈妈总会声嘶力竭地呵斥:“我天天提醒吧,不要这样说,不要那样做,你听进去了吗?”一些班主任时常提醒学生在升旗仪式上脱帽、肃立、行队礼,而自己却总是背着手踱来踱去,仿佛自己早已完成了教育学生的义务。虽然教育需要时时提醒,但如果只有“提醒”而没有其他实质内涵,这样的教育行为一定不会有多少成效。面对如此育人现象,我要“提醒”一句:“提醒”仅仅是开始!
首先,“提醒”仅仅是“教学相长”的开始。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把学生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育人者自身的良好素养很容易迁移到学生身上并极易默化出正向影响。育人者在提醒他人必须达到某项要求时,也必须先提醒自己提升自身的素质:在对教育对象、管理对象展开各种富有成效的引导、感染、激励、磨炼等具体实践的同时,自己不仅应参与其中、体验其中,更须及时完善“提前功夫”——必然出现的细节、可以预判的情境、突发的事件等都必须做好精心的“素质储备”,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落实育人目标,进而实现教学相长。而不应是掩耳盗铃式的“提醒提醒”,把施教过程和管理实践当作是他人的“独角戏”,而自己置身事外。
其次,“提醒”仅仅是“精致管理”的开始。教育需要提醒,更须精致“提醒”后的细节。一是必须“精致”育人者形象,不仅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更需用发展的眼光看到自身形象,时刻注意提升自身的良好形象、精神气质、人格魅力和情感力量。二是必须“精致”育人者表现,留心一些细致的施教环节,如学生打扫卫生时,教师不要袖手旁观,应参与其中,以无言的实际行动教育学生,成为学生的表率;关注一些细微的管理情节,比如与同事友好相处、对孩子一视同仁、特别留心特困生的变化……这些都将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形象生动地影响、熏陶他们。
再者,“提醒”仅仅是“有效激励”的开始。教育需要及时提醒,更需要有效激励。“提醒”过后,必须开动脑筋,结合工作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创造激励新形式、丰富多彩的激励艺术,进而形成自己的育人风格,以此来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积极性,创设条件让其在实践中锻炼,激发进步的内在动机,强化前进的动力。
惩罚可以是“乘法”
我又要讲一个故事:中学生斯卡斯代尔是一个自行车迷。一天清早,他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由于车速太快,引起了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的注意,这位警察下意识拿出测速仪,想看看他有没有超速。测出的数字让人吃惊,这分明是汽车的速度,他超速了。警察逼停了他,把自己测试的结果告诉他,并要对他进行罚款。斯卡斯代尔连忙解释,自己还是个学生,因为害怕迟到,所以骑得快了点儿。警察笑着说:“原来你还是个学生,你把校址告诉我吧,你可以先去上学,以后我再同你联系。”不久,斯卡斯代尔接到了哥本哈根最有名的自行车俱乐部的邀请信,欢迎他加入,俱乐部将为他提供一切训练条件……信中还夹着一张那位警察测定的速度单。学校也鼓励他去参加自行车俱乐部。4年后,斯卡斯代尔成为丹麦全国自行车赛冠军,随后又在奥运会上拿到了金牌,这是丹麦自行车项目的第一次……惩罚也可以是教育的“乘法”,这位警察对中学生斯卡斯代尔富有温情的做法,生动地展示了“乘法”式惩罚的无限魅力,也神奇地成就了一位奥运冠军。
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也常常是育人者用来规范学生的“法宝”: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要惩罚,没有达到自己的某种要求要惩罚,言行不规范要惩罚……惩罚的初衷是做好教育的“加法”——加快规范养成、加强责任教育、加大警戒效应……可在许多育人实践中,“惩罚”这张老面孔在教育的“四则运算”中却往往成为“减法”:遇到违规现象,面孔呆板,机械生硬,要么抄作业,要么罚站,要么叫家长……必然只会获得“减法的结果”——受教育者学习兴趣冷淡,加之对教育者心怀不满,会让以后的教育实践难见成效;有时因为过于冷酷,缺乏新意,没有一丝温情;“除法结果”也避让不及——孩子们的逆反心理、叛逆表现格外分明,让教育工作异常被动。而斯卡斯代尔的故事清晰地启示着我们,惩罚也可以充满暖意,也可以富有情趣,也可以是教育“乘法”。
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受惩罚者这个“被乘数”。要让惩罚发挥出“乘法”般的神奇教育效能,必须在惩罚前借助各种有效途径弄清楚受罚者的成长需求、兴趣点和倾向面等诸多因素。教育的对象是处在成长旺盛时期的极富幻想的孩子,心理承受力低下,自我控制力较差,他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往往都源于一时的突发奇想,根本都没有顾及事情的后果。因此,育人者在惩罚前应该多顾及他们的兴趣、爱好、倾向的积极一面,尽可能让惩罚符合他们成长的特殊需求:多一些引导和爱护,尽可能顾及和放大他们悄悄滋生的进取意识。
其次,必须精心把握和优化惩罚方式这个“乘号”。无论罚的方式,还是罚的过程,抑或是罚的力度,都必须严格适应受惩罚者成长需求的大趋势。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可以“罚”他去美术、书法兴趣班;因为玩篮球旷课,可以把他送进学校篮球队:上课时不留心唱出声来,可以“罚”他去学校合唱队……要别出心裁,富有温情,切不可冷酷无情,让学生无处藏身,甚至体无完肤;也不能过于热情澎湃,让学生分不清到底是罚还是奖,进而滋生出盲目需求。
再者,必须主动规范和提升育人者这个“乘数”。要想让惩罚产生“乘法”奇迹,育人者是关键因素。育人者在实施惩罚教育时,应该主动展示自己“传道、授业、解惑”的智慧魅力,准确把握工作对象的个性需求和成长趋向,主动创新出一些可以有效激励受教育者积极向上的“惩罚方式”,让惩罚也能够温暖学生迷茫的心灵,在看似毫无痕迹的教育实践中充分体现出育人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