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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教育不公平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本文从分配教育资源入手,辩证地看待教育中的不公平,并希望大家可以从教育实践的层面做出自己的努力,还教育一个公平的未来。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资源;结果论
中图分类号:G63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06-0134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的同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只有做到上述公平,才可能有教育结果的公平。
在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人在分享改革开放这块蛋糕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凸显的教育烦恼。农村绝大部分的家庭“顶梁柱”除非有特殊情況之外,一般都加入到“淘金”的经济浪潮当中,这样一来,他们确实解决了生活拮据的问题。但是,很多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子女的教育问题便又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孩子成了“留守儿童”,隔代抚养成为主流,很多弊端也就因此而产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农村学校课堂教学中,看到这样的现象不足为奇:教师站在讲台上讲课正渐近佳境,学生却埋头紧盯着抽屉里的课外书,全然不知教师在讲什么内容,时不时在内容精彩处嘴角上扬或两眉紧锁,完全沉浸在课外书精彩的故事情节当中。对此,教师并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面对课堂中的这种现象,教师只好自我安慰,只要他们不影响其他学生和教师上课,总比捣乱课堂的行为好。
这种现象也关系到分配教育资源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在于同等地对待同等的人,不同等地对待不同等的人。其意思是,在相关特征(与教育所涉及的特征而论,我们通常认为学生的能力、需要及兴趣等等是相关的特征)上,情况相同的人有权受到相同方式的待遇。例如,两个处于同一学习水平的学生应该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如相同的师资条件,同等的教育设施,相同的受关注程度,同样的参与学习、表达与交流的机会等等;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理解,这也意味着人若在相关特征上不一样,则应受到不同的待遇。
一般来说,每个学生都理应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享有公正的教育资源。在这里,判断是否公正的标准是,学生是否从给予他们的教育资源中受益。基于此,衡量分配给学生的教育资源是否公正的标准,不在于教育资源的多少,而在于是否恰当,这种恰当包括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提供的方式等是否能让学生从中受益。如果提供给学生的教育资源数量足够多,但超越了他们目前所能接受的水平,造成了他们学习上的挫败感,这同样不能说是公正的。
学生不能自己决定自己所要或所需的教育资源。那么,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怎样选择学生所应享有的教育资源呢?我们能否这么认为:由于此人具有某种特征,他或她就应当受到某种教育。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只有在各种需要都不发生冲突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但现实是这样理想的条件几乎是不存在的。
从公正的概念出发来讨论教育中的公平问题,似乎难以得出一致的观点。即使我们在原则层面可以达成一致的理解,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的措施,这种理解往往就产生了分歧。
为了继续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一种视角。在这里,我们试图引进结果论者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
如何判定上述例子中教师的做法?结果论者认为,必须根据以促进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善的原则,作出分配资源的决定。如果付出几个学生的福利能够换取全班平均福利的提高的话,则这样的交易不但允许,而且需要。为了教学的顺利进行,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
无疑地,在结果论者的眼中,这位教师的做法是最经济、收益最大的。为什么要把过多的精力投在那些丝毫没有升学希望的学生身上呢?这样做,不但于事无补,而且由于把过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向这些没有升学希望的学生,势必会影响对有升学希望的学生的关注程度。说不定,在这些有升学希望的学生中间有一些人就因为得不到足够的关注而失去了升学的机会。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正的。相反,如果这位教师把更多的时间花在那些有升学希望的学生身上,就很有可能会大大提高他们升学的机会。况且,这位教师似乎也用不着为自己如此的做法而愧疚。给那些学习水平低的学生以相对的自由,这不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吗?这样看来,结果论者的主张是明确的:只要能够提高绝大多数人的福利,牺牲少数人所应享有的福利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需要的。况且,这几个学生也自愿放弃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实际上,就算他们不是自愿放弃的,照结果论者的观点看来,他们也必须放弃。
从对上述案例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实践领域中的公平,是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发生在教育实践的宏观层面,也发生在教育实践的微观层面。对这些问题,单纯地从不同的概念、不同的理论出发,我们似乎都可以作出有力的证明。但是,面对异常复杂的教育实践领域,对这些概念和理论的解释往往又显得苍白无力,或者是在原则层面上虽然可以得到一定的共识,但是一旦落实到实践层面,往往就出现了分歧。可以这样说,我们不仅需要进行理论上的探讨,而且也需要具有足够的实践智慧,耐心、谨慎、热情地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才有希望解决复杂的教育公平问题。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资源;结果论
中图分类号:G63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06-0134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的同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只有做到上述公平,才可能有教育结果的公平。
在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人在分享改革开放这块蛋糕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凸显的教育烦恼。农村绝大部分的家庭“顶梁柱”除非有特殊情況之外,一般都加入到“淘金”的经济浪潮当中,这样一来,他们确实解决了生活拮据的问题。但是,很多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子女的教育问题便又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孩子成了“留守儿童”,隔代抚养成为主流,很多弊端也就因此而产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农村学校课堂教学中,看到这样的现象不足为奇:教师站在讲台上讲课正渐近佳境,学生却埋头紧盯着抽屉里的课外书,全然不知教师在讲什么内容,时不时在内容精彩处嘴角上扬或两眉紧锁,完全沉浸在课外书精彩的故事情节当中。对此,教师并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面对课堂中的这种现象,教师只好自我安慰,只要他们不影响其他学生和教师上课,总比捣乱课堂的行为好。
这种现象也关系到分配教育资源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在于同等地对待同等的人,不同等地对待不同等的人。其意思是,在相关特征(与教育所涉及的特征而论,我们通常认为学生的能力、需要及兴趣等等是相关的特征)上,情况相同的人有权受到相同方式的待遇。例如,两个处于同一学习水平的学生应该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如相同的师资条件,同等的教育设施,相同的受关注程度,同样的参与学习、表达与交流的机会等等;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理解,这也意味着人若在相关特征上不一样,则应受到不同的待遇。
一般来说,每个学生都理应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享有公正的教育资源。在这里,判断是否公正的标准是,学生是否从给予他们的教育资源中受益。基于此,衡量分配给学生的教育资源是否公正的标准,不在于教育资源的多少,而在于是否恰当,这种恰当包括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提供的方式等是否能让学生从中受益。如果提供给学生的教育资源数量足够多,但超越了他们目前所能接受的水平,造成了他们学习上的挫败感,这同样不能说是公正的。
学生不能自己决定自己所要或所需的教育资源。那么,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怎样选择学生所应享有的教育资源呢?我们能否这么认为:由于此人具有某种特征,他或她就应当受到某种教育。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只有在各种需要都不发生冲突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但现实是这样理想的条件几乎是不存在的。
从公正的概念出发来讨论教育中的公平问题,似乎难以得出一致的观点。即使我们在原则层面可以达成一致的理解,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的措施,这种理解往往就产生了分歧。
为了继续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一种视角。在这里,我们试图引进结果论者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
如何判定上述例子中教师的做法?结果论者认为,必须根据以促进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善的原则,作出分配资源的决定。如果付出几个学生的福利能够换取全班平均福利的提高的话,则这样的交易不但允许,而且需要。为了教学的顺利进行,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
无疑地,在结果论者的眼中,这位教师的做法是最经济、收益最大的。为什么要把过多的精力投在那些丝毫没有升学希望的学生身上呢?这样做,不但于事无补,而且由于把过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向这些没有升学希望的学生,势必会影响对有升学希望的学生的关注程度。说不定,在这些有升学希望的学生中间有一些人就因为得不到足够的关注而失去了升学的机会。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正的。相反,如果这位教师把更多的时间花在那些有升学希望的学生身上,就很有可能会大大提高他们升学的机会。况且,这位教师似乎也用不着为自己如此的做法而愧疚。给那些学习水平低的学生以相对的自由,这不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吗?这样看来,结果论者的主张是明确的:只要能够提高绝大多数人的福利,牺牲少数人所应享有的福利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需要的。况且,这几个学生也自愿放弃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实际上,就算他们不是自愿放弃的,照结果论者的观点看来,他们也必须放弃。
从对上述案例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实践领域中的公平,是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发生在教育实践的宏观层面,也发生在教育实践的微观层面。对这些问题,单纯地从不同的概念、不同的理论出发,我们似乎都可以作出有力的证明。但是,面对异常复杂的教育实践领域,对这些概念和理论的解释往往又显得苍白无力,或者是在原则层面上虽然可以得到一定的共识,但是一旦落实到实践层面,往往就出现了分歧。可以这样说,我们不仅需要进行理论上的探讨,而且也需要具有足够的实践智慧,耐心、谨慎、热情地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才有希望解决复杂的教育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