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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美德和罪恶以某种“应得”,体现着人自身的本性与价值,也确认着对社会合理性与生活意义的追寻。亚当·斯密的伦理学,基于人类情感的“反应性态度”,在功过与赏罚、应得与正义的语境中,既彰显了人对于美德的追求所体现的卓越,因而善应善报的生活秩序原理,也揭示了恶行应得惩罚的情感逻辑与实践法则。重新厘析这一论题,不仅有助于理解赏罚应得的伦理含蕴及其有效性的社会条件,对当下社会道德问题的解决也提供了有益的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