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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职称制度改革,把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业绩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彰显了新时期教师工作的侧重点,将把广大教师的工作重心扭转到注重工作实效这一轨道上来。可以说,通过职称这一杠杆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整个地球。”职称评审中的“阿基米德点”,就是业绩考核。新的职称制度,就是抓住了这个支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这是一个明确的指向。
过往的职称业务考核
事实上,以往的职称评审,并没有完全摈弃教师的业绩,而且还列有专门的条款。以2012年颁布的《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新修改)》为例,在这个文件中,业绩作为重要的评审条件,包括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专业竞赛(包括论文、优质课、教具、录像课、课件制作等)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而且要求这些业绩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
由此看来,这样的业绩条件,还是有一定意义的。至少它包含了教学工作的多方面,突出了教育教学这一核心工作,还把课堂教学也列入了其中,而且标准还是比较高的。因为能够在业务竞赛中获奖的教师,毕竟只是极少数。这是高标准、严要求。从理论上说,对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是有重要激励作用的。
可是,优质课、录像课、论文、课件等,都可能是在经过了重重包装之后的东西,也就是说,作假的成分比较重。例如对于优质课,多年来已经广受人们的诟病,几乎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们普遍认为,优质课是经过了课前的反复排练的假课、作秀课;经过了排练与剪輯之后的录像课,也基本如此。一句话,没有经过现场考核的东西,就难以摆脱造假的嫌疑。
那么多的人评上了高级职称,按道理,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应该有明显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应该有明显的提升。可是,教改的现场依然是“春风不度玉门关”,原因当然比较复杂,但教师的业务能力没有因评上职称而得到提高,不能不说是个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在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业务能力跟职称不相称的情况。如果说,这仅仅是个别现象倒也无妨。问题在于,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因为以往评职称,凭的不完全是业务能力和业绩,业务能力和业绩之外的东西所起的作用往往更大。所以,过去的职称评审中有关业绩的条件,并没有完全起到促进教师兢兢业业抓好自己业务水平提升的作用,反而让很多一线教师把精力放在业务之外。所以,有些教师尽管业务能力平平,业绩也不尽如人意,但因为有着诸多业务能力和业绩之外的条件,中级、高级职称照评不误。
本来,职称评审中的业绩考核,应该成为促进教师更加努力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创造突出业绩的推进器和重要杠杆,结果却事与愿违,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业务考核的难与易
业务考核,是一个难题。教育教学工作专业性强,实践性强,具有长期性。业务考核要做好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
专业性强,就需要拥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士才能准确考核,否则,就可能走样。问题在于,所有教师都来自一线,比较分散,他们来自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学校。要真正进行专业考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职称评审时的专业考核,根本就不可能在长期的专业跟踪中进行。一般而言,都是在指定的较短时间内完成的。而在较短时间内要准确考核一位教师的专业能力,确实难以做到。即便是进了教师的课堂,听了教师的一两节课,恐怕也难以完全反映出教师的真正水平和能力。就算同时查看了教师的文字材料,例如备课笔记、教学论文、学生作业等,恐怕也存在着纸上与实际的差异,难以准确全面掌握教师的工作能力。例如一位长期工作在乡村的教师要评高级职称,就存在这个问题。就目前情况而言,一些农村学校,它们的管理制度可能存在不少缺憾,对教师们的工作,要求可能没有那么严格,备课、作业等要求都可能比较低。要评职称了,要听课,他们的课堂教学水平可能并不高,其他资料也可能不那么齐全,但业务考核这个环节却不能缺失。如果考核的话,那么又该怎样进行呢?
实践性强,这也是导致业务考核实施难的一个原因。实践性强的工作,考核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实践中进行,这是不易之理。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话虽这么说,但实施起来却没有这么简单。教师的专业能力,最重要的就是课堂教学能力。而要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教师队伍庞大,教师人数多,这成了考核的最大障碍。以江西省为例,全省共有40余万中小学教师,假如每年有十分之一的人需要进行职称评审,人数就有4万左右。如果每个教师都要上一节课,需要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容易算出来的数学题,实施起来难度太大。即便是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个教师说课10分钟,实施起来也仍然有困难。再说,中小学有很多学科,每个学科都必须分开进行,各学科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难以完全一致。比如初中语文与初中数学,标准肯定不同,学科之间难以平衡。
这样,拉出来的“骡子”就有可能被看成是“马”,“马”也有可能被看成是“骡子”,难以真实判断出教师的教学水平。
长期性,指的是教育的效果可能严重滞后。这是正常现象。教育是个慢功夫,想在一夜之间出效果,是不可能的。一个初中教师,不论教的是哪一门学科,其教育教学效果,一般都得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不可能立竿见影。有的学科,尤其是文科,就更是如此。一个语文教师教给学生的东西,一般而言,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见效的。以比较难见效的写作为例,学生要写好作文,需要长期的积累、长期的训练。教师教给学生的写作方法,学生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理解,难以领悟。但是他们却可能在10年甚至20年后突然领悟到了,突然起到了作用。 这些,从一些名人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一些名人在回忆成长过程中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物时,常常会提到自己的语文老师。这些语文老师的教育教学效果就在短时间内难以准确衡量。 教师业务考核之难就难在这里。
再说考核之易。
目前实行的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法,这是比较容易操作的。
把学生的考试成绩直接作为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这是最简便易行的,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但其弊端也不言而喻。所以,长期以来,这种考核办法也广受非议。
考核之易,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论文发表、课件获奖、案例获奖之类的硬件考核。
论文发表、课件获奖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教师的相关素养和专业水平。在这方面,目前的弊端主要在于严重的造假行为。论文抄袭、课件请枪手制作、案例套用等等,导致获奖证书的含金量与教师的实际专业水平和业绩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业务应该“考核”什么
一线教师,所承担的工作,远远不止于教学,还包括了诸多其他工作。怎样进行考核?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考核什么,考核哪些方面。
以往的考核,根据《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新修改)》的相关条款可知,主要考核如下内容:
工作质量方面,主要包含工作量、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工作胜任情况、公开课情况等。
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有专业性荣誉(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专业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学生获奖情况。
论著出版和论文发表情况。
其他各省的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基本上大同小异。
从业务考核范畴来看,基本上涵盖了教育教学工作,尤其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方面。可以说,工作的各方面都得到了体现。既有能力上的,也有绩效上的,还有专业能力提升方面的。但是,如果我们再细细思量一番,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考核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也可以说是致命的缺憾。首先是课堂教学能力方面。这项最不该缺的,竟然缺了。应该说,课堂教学能力,是教师最为基本的职业或者说是专业能力。考核教师的专业能力,这应该是最主要的内容,而且,所占权重应该较大。其次,把不那么重要的因素卻提到了不应有的高度。这个因素就是论文。对一线中小学教师而言,论文真有那么重要吗?
对一线教师而言,他们最重要的工作是教育教学,而不是科研。把科研提到那样高的地位,很明显,这是受了大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影响。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教学能力才是核心能力,所以应着重考核的是他们的教学能力,而不是科研能力。一线中小学教师需要科研,但不需要大学教师或者专业研究人员那样的科研能力,只要能够成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无限拔高。
至于教师的工作量,那是对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完全可以不列入考核范围,只要学校自行掌握就行了。实际上,对一线教师而言,工作量是他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凡是工作量不满的,学校自然会采取措施进行管理,职称评审时,就完全可以撇开这些内容。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审就更应该如此。
笔者以为,职称评审中的业绩考核,侧重点应该放在能力方面,兼及工作效果,舍弃基本要求。
具体说来,突出课堂教学能力,兼及工作效果,弱化论文比重,删除基本要求。
突出课堂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教师职业的立身之本。一个教师如果课堂教学能力差,不要说评职称,就连当教师都很难说是合格的。按道理,高级教师要比中级教师教学能力强,中级教师要比初级教师教学能力强。但当前的现实告诉我们:情况并非如此,甚至还有可能相反。造成这样的后果,当然可以说与职称评审时忽视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有关。如果把教学能力作为最为重要的条件进行现场考核,就可以利用职称评审这一杠杆,激励教师努力提升自我修养和教学能力。既然教师那么在意职称,我们就可以好好利用职称评审这一手段达到促进教师能力提高这一目的。
职称评审时对教学能力的考核,可以适当加大它的权重,甚至可以达到60%的权重。
兼及工作效果。在能力考核的基础上,适当考核教师的工作效果。虽然说能力是第一位的,但效果也重要。一般而言,一个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其教学的效果也差不到哪里去。但是,这样的理论设想,也常常会遇到意外。一些学科,由于本身的特点,难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例如语文学科就是这样。但我们绝不能因为某些学科的特点而完全忽略了实际的效果。例如教师所获得的专业方面的获奖情况,像课件、论文、案例教具制作、实验技能等,应该适当加以参考。需要指出的是,这方面所占权重不宜过大。
删除基本要求。这是对原先有关工作量、素质教育、普通话等方面因素而提出的。前面已经提到,像工作量之类的指标,根本没有必要进入职称评审标准系列。因为那是对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个教师,如果连基本工作量都达不到,那不就是能否评上职称的问题,而是工作是否合格的问题了,是否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的问题了。至于是否实施素质教育,普通话是否标准,这已经是教师资格的问题,而不是评审职称的问题。
怎样考核更简便有效
至于怎样的考核才更简便有效,则是一个操作性的问题。
其实,考核要简便而有效,首先就要精简考核项目。以往,我们把一些基本的要求,一些本来不属于职称考核范畴的东西,通通塞进了职称考核工作中,这无疑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例如工作量的问题、素质教育的问题,与教师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关系不是很大。再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问题,固然与教师有关,但与学生自身的素质更直接相关。在这方面,农村教师常常更吃亏。因为相对而言,农村学生在整体素质上比不上城里学生。农村教师要辅导学生在竞赛中获奖,所付出的精力可能是城市教师的很多倍,但效果可能还不如城市教师。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一个教师所辅导的学生能否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很大程度上是看教师的运气,看能否遇上高素质的学生,否则,可能花费再多的精力也难以获奖。所以,学生获奖这方面的考核,就显得没有多大必要。
其次,以现场考核为主。所谓现场考核,就是当场考核。能力是可以从现场考核体现出来的。例如现场听课、现场写作、现场制作课件、现场撰写案例等等。
现场说课要慎行。因为说课只能展示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表达能力,难以体现教师的教学掌控能力以及教学智慧。有的教师说课能力强,但教学能力差。
现场考核,可以考核出教师的真才实学,挤出水分,留下干货。
至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可以适当作为参考,但所占权重要小一些。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新县第二中学)
“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整个地球。”职称评审中的“阿基米德点”,就是业绩考核。新的职称制度,就是抓住了这个支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这是一个明确的指向。
过往的职称业务考核
事实上,以往的职称评审,并没有完全摈弃教师的业绩,而且还列有专门的条款。以2012年颁布的《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新修改)》为例,在这个文件中,业绩作为重要的评审条件,包括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专业竞赛(包括论文、优质课、教具、录像课、课件制作等)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学生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而且要求这些业绩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
由此看来,这样的业绩条件,还是有一定意义的。至少它包含了教学工作的多方面,突出了教育教学这一核心工作,还把课堂教学也列入了其中,而且标准还是比较高的。因为能够在业务竞赛中获奖的教师,毕竟只是极少数。这是高标准、严要求。从理论上说,对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是有重要激励作用的。
可是,优质课、录像课、论文、课件等,都可能是在经过了重重包装之后的东西,也就是说,作假的成分比较重。例如对于优质课,多年来已经广受人们的诟病,几乎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们普遍认为,优质课是经过了课前的反复排练的假课、作秀课;经过了排练与剪輯之后的录像课,也基本如此。一句话,没有经过现场考核的东西,就难以摆脱造假的嫌疑。
那么多的人评上了高级职称,按道理,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应该有明显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应该有明显的提升。可是,教改的现场依然是“春风不度玉门关”,原因当然比较复杂,但教师的业务能力没有因评上职称而得到提高,不能不说是个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在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业务能力跟职称不相称的情况。如果说,这仅仅是个别现象倒也无妨。问题在于,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因为以往评职称,凭的不完全是业务能力和业绩,业务能力和业绩之外的东西所起的作用往往更大。所以,过去的职称评审中有关业绩的条件,并没有完全起到促进教师兢兢业业抓好自己业务水平提升的作用,反而让很多一线教师把精力放在业务之外。所以,有些教师尽管业务能力平平,业绩也不尽如人意,但因为有着诸多业务能力和业绩之外的条件,中级、高级职称照评不误。
本来,职称评审中的业绩考核,应该成为促进教师更加努力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创造突出业绩的推进器和重要杠杆,结果却事与愿违,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业务考核的难与易
业务考核,是一个难题。教育教学工作专业性强,实践性强,具有长期性。业务考核要做好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
专业性强,就需要拥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士才能准确考核,否则,就可能走样。问题在于,所有教师都来自一线,比较分散,他们来自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学校。要真正进行专业考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职称评审时的专业考核,根本就不可能在长期的专业跟踪中进行。一般而言,都是在指定的较短时间内完成的。而在较短时间内要准确考核一位教师的专业能力,确实难以做到。即便是进了教师的课堂,听了教师的一两节课,恐怕也难以完全反映出教师的真正水平和能力。就算同时查看了教师的文字材料,例如备课笔记、教学论文、学生作业等,恐怕也存在着纸上与实际的差异,难以准确全面掌握教师的工作能力。例如一位长期工作在乡村的教师要评高级职称,就存在这个问题。就目前情况而言,一些农村学校,它们的管理制度可能存在不少缺憾,对教师们的工作,要求可能没有那么严格,备课、作业等要求都可能比较低。要评职称了,要听课,他们的课堂教学水平可能并不高,其他资料也可能不那么齐全,但业务考核这个环节却不能缺失。如果考核的话,那么又该怎样进行呢?
实践性强,这也是导致业务考核实施难的一个原因。实践性强的工作,考核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实践中进行,这是不易之理。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话虽这么说,但实施起来却没有这么简单。教师的专业能力,最重要的就是课堂教学能力。而要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教师队伍庞大,教师人数多,这成了考核的最大障碍。以江西省为例,全省共有40余万中小学教师,假如每年有十分之一的人需要进行职称评审,人数就有4万左右。如果每个教师都要上一节课,需要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容易算出来的数学题,实施起来难度太大。即便是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个教师说课10分钟,实施起来也仍然有困难。再说,中小学有很多学科,每个学科都必须分开进行,各学科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难以完全一致。比如初中语文与初中数学,标准肯定不同,学科之间难以平衡。
这样,拉出来的“骡子”就有可能被看成是“马”,“马”也有可能被看成是“骡子”,难以真实判断出教师的教学水平。
长期性,指的是教育的效果可能严重滞后。这是正常现象。教育是个慢功夫,想在一夜之间出效果,是不可能的。一个初中教师,不论教的是哪一门学科,其教育教学效果,一般都得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不可能立竿见影。有的学科,尤其是文科,就更是如此。一个语文教师教给学生的东西,一般而言,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见效的。以比较难见效的写作为例,学生要写好作文,需要长期的积累、长期的训练。教师教给学生的写作方法,学生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理解,难以领悟。但是他们却可能在10年甚至20年后突然领悟到了,突然起到了作用。 这些,从一些名人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一些名人在回忆成长过程中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物时,常常会提到自己的语文老师。这些语文老师的教育教学效果就在短时间内难以准确衡量。 教师业务考核之难就难在这里。
再说考核之易。
目前实行的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法,这是比较容易操作的。
把学生的考试成绩直接作为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这是最简便易行的,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但其弊端也不言而喻。所以,长期以来,这种考核办法也广受非议。
考核之易,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论文发表、课件获奖、案例获奖之类的硬件考核。
论文发表、课件获奖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教师的相关素养和专业水平。在这方面,目前的弊端主要在于严重的造假行为。论文抄袭、课件请枪手制作、案例套用等等,导致获奖证书的含金量与教师的实际专业水平和业绩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业务应该“考核”什么
一线教师,所承担的工作,远远不止于教学,还包括了诸多其他工作。怎样进行考核?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考核什么,考核哪些方面。
以往的考核,根据《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新修改)》的相关条款可知,主要考核如下内容:
工作质量方面,主要包含工作量、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工作胜任情况、公开课情况等。
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有专业性荣誉(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专业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学生获奖情况。
论著出版和论文发表情况。
其他各省的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基本上大同小异。
从业务考核范畴来看,基本上涵盖了教育教学工作,尤其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方面。可以说,工作的各方面都得到了体现。既有能力上的,也有绩效上的,还有专业能力提升方面的。但是,如果我们再细细思量一番,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考核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也可以说是致命的缺憾。首先是课堂教学能力方面。这项最不该缺的,竟然缺了。应该说,课堂教学能力,是教师最为基本的职业或者说是专业能力。考核教师的专业能力,这应该是最主要的内容,而且,所占权重应该较大。其次,把不那么重要的因素卻提到了不应有的高度。这个因素就是论文。对一线中小学教师而言,论文真有那么重要吗?
对一线教师而言,他们最重要的工作是教育教学,而不是科研。把科研提到那样高的地位,很明显,这是受了大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影响。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教学能力才是核心能力,所以应着重考核的是他们的教学能力,而不是科研能力。一线中小学教师需要科研,但不需要大学教师或者专业研究人员那样的科研能力,只要能够成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无限拔高。
至于教师的工作量,那是对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完全可以不列入考核范围,只要学校自行掌握就行了。实际上,对一线教师而言,工作量是他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凡是工作量不满的,学校自然会采取措施进行管理,职称评审时,就完全可以撇开这些内容。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审就更应该如此。
笔者以为,职称评审中的业绩考核,侧重点应该放在能力方面,兼及工作效果,舍弃基本要求。
具体说来,突出课堂教学能力,兼及工作效果,弱化论文比重,删除基本要求。
突出课堂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教师职业的立身之本。一个教师如果课堂教学能力差,不要说评职称,就连当教师都很难说是合格的。按道理,高级教师要比中级教师教学能力强,中级教师要比初级教师教学能力强。但当前的现实告诉我们:情况并非如此,甚至还有可能相反。造成这样的后果,当然可以说与职称评审时忽视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有关。如果把教学能力作为最为重要的条件进行现场考核,就可以利用职称评审这一杠杆,激励教师努力提升自我修养和教学能力。既然教师那么在意职称,我们就可以好好利用职称评审这一手段达到促进教师能力提高这一目的。
职称评审时对教学能力的考核,可以适当加大它的权重,甚至可以达到60%的权重。
兼及工作效果。在能力考核的基础上,适当考核教师的工作效果。虽然说能力是第一位的,但效果也重要。一般而言,一个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其教学的效果也差不到哪里去。但是,这样的理论设想,也常常会遇到意外。一些学科,由于本身的特点,难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例如语文学科就是这样。但我们绝不能因为某些学科的特点而完全忽略了实际的效果。例如教师所获得的专业方面的获奖情况,像课件、论文、案例教具制作、实验技能等,应该适当加以参考。需要指出的是,这方面所占权重不宜过大。
删除基本要求。这是对原先有关工作量、素质教育、普通话等方面因素而提出的。前面已经提到,像工作量之类的指标,根本没有必要进入职称评审标准系列。因为那是对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个教师,如果连基本工作量都达不到,那不就是能否评上职称的问题,而是工作是否合格的问题了,是否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的问题了。至于是否实施素质教育,普通话是否标准,这已经是教师资格的问题,而不是评审职称的问题。
怎样考核更简便有效
至于怎样的考核才更简便有效,则是一个操作性的问题。
其实,考核要简便而有效,首先就要精简考核项目。以往,我们把一些基本的要求,一些本来不属于职称考核范畴的东西,通通塞进了职称考核工作中,这无疑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例如工作量的问题、素质教育的问题,与教师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关系不是很大。再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问题,固然与教师有关,但与学生自身的素质更直接相关。在这方面,农村教师常常更吃亏。因为相对而言,农村学生在整体素质上比不上城里学生。农村教师要辅导学生在竞赛中获奖,所付出的精力可能是城市教师的很多倍,但效果可能还不如城市教师。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一个教师所辅导的学生能否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很大程度上是看教师的运气,看能否遇上高素质的学生,否则,可能花费再多的精力也难以获奖。所以,学生获奖这方面的考核,就显得没有多大必要。
其次,以现场考核为主。所谓现场考核,就是当场考核。能力是可以从现场考核体现出来的。例如现场听课、现场写作、现场制作课件、现场撰写案例等等。
现场说课要慎行。因为说课只能展示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表达能力,难以体现教师的教学掌控能力以及教学智慧。有的教师说课能力强,但教学能力差。
现场考核,可以考核出教师的真才实学,挤出水分,留下干货。
至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可以适当作为参考,但所占权重要小一些。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新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