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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内法规的颁布和修订反映了不同时期我党“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从不同时期党内法规的内容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不同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创新发展的内涵、核心、动力、目标、标准等,逐渐把“发展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关键词:党内法规 经济建设 领导集体
作者简介:洪小潞,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法。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57-02
发展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发展问题,根据不同的世情、国情和党情,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理论”,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稳定、健康、快速地前进。作为中国共产党意志体现和全体党员行为准则,党内法规的颁布和修订反映了不同时期我党“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色。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林林总总的党内法规的横纵向归类和分析,我们可以勾画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发展理论”的完善轨迹。
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分析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形成了十二大党章、十三大党章、十四大党章、十五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内法规。这些党内法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理论”。
其一,发展的核心是经济的发展。十五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可见,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中国的实际,认为经济发展是最根本的,全局的、处于核心地位。
其二,发展的动力是改革开放。十三大党章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其三,评判发展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对于评价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性质和程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提出,使中国社会的发展具备了自我检验的尺度,使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理论”更加丰富、完整。
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发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形成党的十六大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等党内法规,从发展的地位、动力、目的等方面对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发展理论”加以丰富和创新。
首先,对发展地位的深化:由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了“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从而把加快发展作为我国和我党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其次,对发展动力的提升:由“改革开放”到“创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改革动力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动力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最后,对发展目的的拓展:“发展战略三部曲”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目标写入十六大《党章》:“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发展观”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客观分析了21世纪初我国社会发展现状,在党的十七大上修订的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发展理论”进一步的深化。
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内容进行升华,由“生产力的增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进步。正如十七大党章提出的“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模式的飞跃,由“高建设发展”到“科学协调发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这就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具体做到“五个统筹”,即十七大党章所规定的: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对发展目标进行了完善,提出由“综合国力的提升”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主要体现在《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十七大党章的规定中。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中央纪委法规,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78-1996).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李媛主编.毛泽东与邓小平.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
关键词:党内法规 经济建设 领导集体
作者简介:洪小潞,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法。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57-02
发展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发展问题,根据不同的世情、国情和党情,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理论”,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稳定、健康、快速地前进。作为中国共产党意志体现和全体党员行为准则,党内法规的颁布和修订反映了不同时期我党“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色。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林林总总的党内法规的横纵向归类和分析,我们可以勾画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发展理论”的完善轨迹。
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分析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形成了十二大党章、十三大党章、十四大党章、十五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内法规。这些党内法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理论”。
其一,发展的核心是经济的发展。十五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可见,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中国的实际,认为经济发展是最根本的,全局的、处于核心地位。
其二,发展的动力是改革开放。十三大党章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其三,评判发展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对于评价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性质和程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提出,使中国社会的发展具备了自我检验的尺度,使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理论”更加丰富、完整。
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发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形成党的十六大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等党内法规,从发展的地位、动力、目的等方面对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发展理论”加以丰富和创新。
首先,对发展地位的深化:由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了“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从而把加快发展作为我国和我党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其次,对发展动力的提升:由“改革开放”到“创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改革动力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动力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最后,对发展目的的拓展:“发展战略三部曲”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目标写入十六大《党章》:“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发展观”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客观分析了21世纪初我国社会发展现状,在党的十七大上修订的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发展理论”进一步的深化。
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内容进行升华,由“生产力的增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进步。正如十七大党章提出的“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模式的飞跃,由“高建设发展”到“科学协调发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这就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具体做到“五个统筹”,即十七大党章所规定的: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对发展目标进行了完善,提出由“综合国力的提升”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主要体现在《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十七大党章的规定中。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中央纪委法规,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1978-1996).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李媛主编.毛泽东与邓小平.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