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被诞生以来,伴随着世界遗产事业愈益蓬勃的发展,疑问、思辨、探讨和争议从未中断。在具有独特文化背景和语境的东方世界,在中国,尤其如此。
有些疑问,本不是问题。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族群愿意以什么准则、目的、方式和方法保管和传续自己先祖的创造和生存环境,这是各自的自由和主权。问题在于,参与到文物保护单位的序列,就要遵从相应的国家法规;参加《世界遗产公约》,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郑重签署的接纳与承诺,意味着其相应的目标、准则和条款和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和中国的国际地位、角色、责任是相符的,和中国的法规是契合的。也就是我们要遵循、并要为之奉献的国际合作规则与共同事业。
毋庸置疑的是,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引进、发展、演变和壮大,是中国改革开放之路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这一特殊领域的生动体现,也从一个侧面鲜明地展现了改革开放这一历史性转折重大国策成功、辉煌的历程。
另一方面,在文博队伍内部,虽然对世界遗产事业的支持比较一致,但也存在一些相关联的、有时还很激烈的争论。
学术领域,关于“真实性”和“重建”问题的争议,至今如火如荼。《威尼斯宪章》究竟是只适用于以石质建筑物为主的欧洲遗产保护,还是具有普世价值,也仍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话题。事业上,“文化遗产”的概念是否可以取代“文物”这一沿用已久的中国式称谓;或者,是否可以认为,“文化遗产”已经取代了“文物”,开创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阶段,业内的分歧已不限于激烈,而且很牵动感情了。甚至,一些重大的保护理念和范畴,诸如“大遗址保护”的提出和实践,一些遗产品类的被关注、明确或深化,究竟是新的发展,还是中国故已有之、一切早就皆在“如来佛掌心”,也会在不同辈份或不同视野的同行之间引发言之凿凿的计较。
直面相关的争议,不仅极具趣味,而且是我们共同钟爱的事业的必须。在具体论及论辩双方观点之前,不妨先关注一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近年发起的关于《世界遗产公约》的一项回顾:《世界遗产公约》产生以来有哪些始料未及的效应?
《世界遗产公约》的产生,本来是为着发起和推广国际范围内的动员、合作与援助,以人类集体的力量、智慧和规则紧急抢救和保护那些对全人类具有突出、普遍意义和价值的人类文明的历史遗存,和大自然的造化与馈赠。颇有点儿“抢救为主,保护第一”的味道。但随着1978年以来《世界遗产名录》的现身和不断扩大,原本主要意味着付出、奉献和艰苦奋斗的世界遗产事业却一发不可收拾,呈现为有增无减、持续升温、风靡全球、长盛不衰的全球热潮。这的确值得全世界的人们关注和思考。跨越族群、民族、地域、宗教、文化,超越信仰、政治和自然环境的局限,全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人们,几乎一致热捧和追逐世界遗产事业,使之成为一个重大现象和持久话题。
对世界遗产事业始料未及的效应,以及由此日益催发的蓬勃生命力和无尽魅力,我体会到以下几点:
深层次,多维度,全球视野,综合统筹的大环保事业的合理、有效、持久的切入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座基石。
当今世界,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每个人,每个族群,每个国家的日常活动,无不对人类共同生活于其中的地球村产生着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的连带影响。有条件的,应该为人类集体,为当代,更为后代,做出自己应有的历史贡献;一时还不具备条件的,起码要尽可能少留遗憾,并尽可能通过国际合作弥补自身的不足。
这其中就包括,关注到已解决了衣食住行基本生活需求的人类,要持续保障和不断提升生活质素。而深厚、丰富、隽永的历史人文环境、精神、情感和氛围,以及本该与人类共生共荣的天地万物与自然奇观,成为全人类共同不可或缺的、高层次的基本生存环境要素。这一理念一旦形成全球共识,环境保护就不再限于保障清爽的大气、洁净的水、食品卫生和防治污染等显而易见的物质需求。以世界遗产为杰出代表和号召的遗产保护事业,本质上就必然成为扩大和深化了的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关系到地球村每个人的利益,关系到现在、未来,关联每一个人。
从族群、民族、国家的精神、情感价值,到文明之间的交流、了解、理解和尊重,到人类大同与共同的繁荣和进步。
在民族、国家、宗教、信仰仍然存在种种不同的现实世界,一个族群,一个地域,一个国家拥有世界遗产的多寡,除了历史、地域的局限之外,多少会体现相应地区和人民在人类文明演进和自然保护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做出的贡献和成就,也反映出当代社会文明素质与综合实力的高低。历史成就与现实水准缺一不可。因而,每一处世界遗产被国际社会认定,都会大大激发遗产所在地人民极大的自豪感,无形中增长了勇气和创造力。
热恋家乡——哪怕她贫穷和落后,尊奉先祖——无论他们成功与不幸,珍爱自然——不分崇敬的理念与形式,这些朴素、美好的情愫通过世界遗产使得不同文化、不同政体间的人们相互了解、理解、尊重和互助。
世界遗产在倡导和认证“全球突出普遍价值”(OUV: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过程中,实际上追求和建立着人类共同尊重和赞赏的创造力、坚韧精神,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交融、相互促进与共同繁荣,维护共通的审美与善良,追寻着天下大同的方向和途径。
我曾经和葡萄牙奥比道斯市的旅游局长探讨,为什么热衷和推广遗产保护?他简单地告诉我,只为着使他的家乡——一个只有不到3万人口的小镇,父老乡亲们更加以自己的家乡为自豪,而不只是仰慕外面的世界。
这些,为世界遗产被广为接受和欢迎给出了一个内在的注解。
对普世价值、理念、途径、规则、办法与程序的探索、尝试、规范,逐步设定和充实,不断修订和完善,对文化多样性的承认、理解、肯定、尊重和包容。
且不论《威尼斯宪章》,仅就《世界遗产公约》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其中所包含的理念、规则、办法和程序是在最大民主氛围中汇聚了全世界——包括中国的经验和教训,经过反复论辩和推敲,并且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而成的。因而,每一个版本的《公约》及其《实施指南》都是同时代世界范围内专业同行和遗产管理者最广范围与最高程度的共识。实践一再证明,世界遗产所提倡的突出普遍价值标准,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保护、管理、监测制度和水准要求,“5C”战略(资信,保护,能力建设,交流和公众参与),以及一系列公开、公平、透明的办法和程序,特别是保障可持续保护、传承和利用的终极目标,为各国的遗产保护提供了最具权威、影响力和可操作性的参照与标杆。其意义和作用远远超出可数的世界遗产群体本身。也就是说,世界遗产的生命力和号召力,还在于它已成为普遍的遗产事业整体中的领头羊。 发现和推崇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典范,探索当代人类活动的正确方向,恢复传统景观,美化家园
世界遗产的价值标准中,不乏对审美的追求,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肯定与倡导。所以,无论根据哪条标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人们都会或多或少地感受到,被列入的遗产体现着人类对自然的崇敬,人的创造与环境的谐调,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典范。
典范的意义除了本身的成就和效应外,更在于指明方向,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潮流;还在于亡羊补牢,纠正差误。这一效应对于多年忽视环境景观管理、规划工作薄弱的欠发达国家,尤为明显。常常是,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实际上也成为了遗产所在地恢复环境和美化家园的过程。
繁荣旅游,促进和保障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这或许是世界遗产广受追逐的最表层、最直接、最易见成果的效应,也是无需回避的一个突出现象。
尽管每一处世界遗产地都被要求制定严格的旅游管理体制,并总有监测机制如影随形,但世界遗产事业对旅游业及因之而生的社会综合经济效应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和保障作用,是引人注目的。其对遗产地原住民切身利益提升、和对遗产保护实力增强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是应予赞赏的。哪怕有的遗产地违背申报时的初衷和状态,采取了后续的不恰当或不诚实的举动,因而受到社会关注、批评,乃至督促和除名,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出世界遗产的方向、本质、形象、标准、严谨的机制、有效的约束力和特有的积极作用。
统筹规划,以人为本,惠及民众,可持续科学发展。
世界遗产工作对规划的重视和严格要求,对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和团体、政府与民众,相关的规划、法规和计划,城乡社会的方方面面等)协调机制的关注,对现实和未来影响因素的全面评估和应对,对文化背景和自然环境的尊重,使得遗产事业真正成为平民的事业、公众的事业,全社会、全人类的事业,统筹协调的事业、回归大自然的事业,并形成了能够保障包括上述各个突出要点在内的综合效应得以实现和长盛不衰的完整体系与机制。
世界遗产的积极效应还可以总结出很多,实例件件可举,现有的世界遗产地都连带着生动的故事。不管存在着多少不足、不良倾向和争议,世界遗产在人类大环境保护和全面的遗产保护事业中,都具有旗舰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1985年才得以签署《世界遗产公约》。1987年才成功申报了第一批世界遗产,但世界遗产的效应和影响在中国却十分显著。
最突出的案例是丽江。一个在申报遗产之前只能维持“吃饭财政”发基本工资的县,2011年仅从旅游中收取的古城维护费就达2.71亿元。1997年申遗之时,当时的纳西族县长曾经说,“能把我们人数不多的纳西族世世代代创建和居住的古镇申报成为世界遗产,就是什么也不再干,我的父老乡亲们也会永远记得我”。
布达拉宫申遗时的国际考察专家之一曾是达赖的私友,他在考察了布达拉宫的保存和保护状况之后,由衷地赞叹,“你们在这里做得很好……我要就此向国际社会做出负责任的汇报”。世界遗产沟通了不同文化背景和制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的申遗,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给遗产和相关城乡环境的改善带来了明显的效果。好太王陵与好太王碑之间,从过去几十年形成的脏、乱、差城乡结合部混乱状态,恢复了传统的对应关系和优美景观。执行国际考察任务的外国专家见到他曾认为只能是梦想的环境效果,连称“感动”。
而北京因为世界遗产维修工程中的争议和质疑,引发了“东亚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的召开。坏事变好事,从“再现辉煌”的错误趋向,到结合本地区文化背景和遗产保护实践基础上对真实性的强调,和因之衍生的文物维修“最少干预”原则的肯定和遵循,同行们的共识形成了相应的《北京文件》,被国际同行公认为“不仅对东亚地区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全世界有参考价值。”
中国在为世界遗产付出辛劳、努力,并享受其成果的同时,也为世界遗产事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不止一次被国际同行和机构赞誉为范本,并连续申报成功。
中国的世界遗产监测机制和体系多处受到国际同行的欣赏和推崇。
中国的泰山为《世界遗产名录》提供了第一处文化与自然复合遗产。
中国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小经曲折,在摘得全世界瞩目的“天地之中”名号的同时,以一种影响深远的东方古老宇宙观串连不同功能的历史建筑,为世界遗产系列申报开创了“主题型”、“概念型”的内在组合范例。
而正在进行的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项目,在提升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遗产保护意识和水平、改善遗产管理状况、加强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交往、复兴丝路沿线的经济文化繁荣等各个方面,也在发挥着举世瞩目的影响和作用。
截止2012年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结束的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总数达到962处。其中包括文化遗产745处,自然遗产188处,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双遗产)29处,分布在157个国家。在全世界大致193个国家中,签署《世界遗产公约》的国家(缔约国)达190个。以拥有世界遗产数目的多寡,目前有这样一个排名表:
意大利47处;西班牙44处;中国总数43处(文化遗产30处,自然遗产9处,混合遗产4处);法国38处;德国38处;墨西哥31处;印度29处;英国28处;俄国25处;美国21处;希腊17处;日本16处;伊朗15处;韩国10处。
我曾经设想,如果我们没有及时跟进,在这一领域,我们会面临一种什么局面?
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开拓、推进、运作和发展,一直伴随着众多同行难以尽叙的忍辱负重。
这毕竟是一项外来的、以外语为主要表述方式的国际事务。与外界长时期的隔绝,中国人对国际规则和人际关系的生疏,以及外语能力的欠缺,使得中国的这项事业曾走过多年懵懵懂懂的道路。我们曾依靠执着的激情、热情和加倍努力来弥补自己的缺陷,直到终于能和国际同行自由交流,并发挥自己的影响和更大作用。 在世界遗产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中,世界遗产的理念与实践和中国文物工作的对比及相互关系,始终是一个重大课题。
最让人拍案叫绝的是,大师梁思成先生早在数十年前就与国际潮流的契合与相映生辉。
梁先生提出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应当是“整旧如旧”,而不是“焕然一新”;尽可能“带病延年”,而不是“返老还童”,这与同时代西方语境中的“真实性”和“最少干预”原则如出一辙。也对西方同行曾经激烈争辩的“风格式修复”(有“再现辉煌”之意),“保护(conservation)”与“保存(preservation)”的异同,给出了最简洁、最清晰、也最生动形象的界定。
梁先生关于文物修缮要尽可能做到“有若无,实若虚,大智若愚”,不仅适用于修缮,也适用于展示和利用,这与世界上对考古遗址保护展示的三种模式(智力型,自然原状管护,创意型)的争议和辨析不谋而合,并以中国式的语境、智慧和语言艺术给出了最贴切的回应。一句“红花还要绿叶托”,对遗产与环境的关系和保护遗产环境的理念作出了最优雅、却又浅显易懂的说明。
西方文化看遗产,力主不仅要见物,更要通过物见人、见史、见故事,见精神、见情感,见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梁先生的论著中,让人处处感知他在遗产中发掘的民族情感、文化艺术和灵魂,因之感受到油然而生的炽热情感,和真诚的折服与崇敬。这一切,都丝毫不逊于国际潮流。
在参与世界遗产事业的风风雨雨中,每每求教于梁先生的著作,总会掩卷长叹,倘若梁先生以长寿和安顺,贯通着中华深远文脉和天人合一的哲学思辨,融入古老民族的博大智慧与胸怀,饱蕴特色艺术与情感,并集聚古今中外经验与知识的中国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体系,该是何等的更加完善和耀眼!
梁先生一些闪烁着无限智慧和光辉的格言,曾经被淡忘,甚至,有的“经”还被念歪。
著名的“整旧如旧”,又被作“修旧如旧”,最后,在实践中,常常变成了“以假乱真”。
“不赞成‘最少干预’”,力主“再现辉煌”的观点,曾经主导极其重要的古建筑维修工程。
如此种种,无不验证着,梁先生的过早辞世,是中国文化遗产界,也是世界遗产事业何等重大的损失和缺憾!
在梁思成先生与国际先进潮流遥相呼应于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领域的同时,中国有一批人数不多、但却极为执着、坚韧、忘我和智慧的前辈,同样为中国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做出了不容小看的杰出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文物”就被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给予了清晰的界定。之后,相关文物法规中关于文物维修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规定,关于大遗址工作的规划和探索,关于“五纳入”的要求,还有许多细则和技术规则,都可以在世界遗产体系中找到对应的理念和准则,但以不同的语言和语境相陈述(可惜的是,很多主张未能真正变为社会和群众自觉、严谨、认真的行动;在队伍内部,也常常只流于形式和文字。对执行情况和效果,也没有有效的检查、督促、落实机制)。
世界遗产申报文本的格式和内容,有很多和中国的文物保护要素相同。中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常常可以直接作为世界遗产申报时所必须的遗产区和缓冲区来使用。
特别令人感慨的是,经历国家特别的历史时期和变革,前辈们的坚守、奋斗和成就,所付出的勇敢、顽强、智慧和牺牲。奋不顾身,苦心孤诣,无怨无悔。我也曾经设想,如果把我们放在同样的时代,同样的政治环境中,同样的客观条件下,我们能做到几分?不敢比。
所以,在谈论世界遗产和中国的文物保护体系这一重大关系时,前者只是我们的借鉴和交融,后者是我们的根本。我们今天融会古今中外、并仍在继续丰富完善着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在中国实践的土壤和脉络中演进而来的。今天如果能有新的进展,那的确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提升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世界遗产事业的理念和实践与中国的文物保护体系毕竟存在着差异和差距。这些差异和差距是相互的。因而,也存在相互的促进与交融,推动着彼此的进步。
涉及这一话题,有时会令人想到想到中医和西医的差别与关系。中医多意念和经验,师徒口心相授;西医重实证,规范化,数据化,可重复。但,谁能否定任何一方?
我们的保护管理,笼统的东西多,政策性、号召性的东西多,落实、检查、有效监测少;就事论事的东西多,见物见人见事见情少,视野不够高远,不够宽阔;还有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情况,以不变应万变,不能与时俱进。
世界遗产有它不变的长远目标和灵魂,但总在随着时代和事业的发展和深化而处于动态和不断完善中,规范化、数据化、程序化、长效化;从遗产的界定、登录建档,到规划、保护、管理,到监测机制,无不具体、细致、周详、较真;也不乏激情、奉献,和真正的以人为本。
我们有的同行现在要了解遗产的准确状况,都更偏好查阅世界遗产申报文本。因为我们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与批准文件经常语焉不详、笼统、大而化之。这较之世界遗产为申报文件和监测档案所要求的详尽、具体、准确的现状描述,历史沿革,整体和逐项真实性的辨析,相关的保护管理措施的落实等,就有明显差距。反映出了世界遗产与文保单位不同工作机制的不同效果。
不过,外来的东西不一定都正确,更不一定都适合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国情。
西方有家信息科技公司力图将遗产的价值、精神、情感和“美”数据化之举,就曾被大家传为笑谈。而有的国际同行讶异:我们西方人近200年才提出“回归大自然”,为什么具有两千多年“天人合一”理念的你们却允许出现那么多丑陋的白瓷砖贴面建筑,到处可见“厕所建筑师”的作品。则令我们汗颜。
可见,面对外部世界,在专业科学范畴,我们需要的既不是古国时期的夜郎自大、固步自封的“俯视”;也不是一段时期以来的,无论反方和正方,都言必称外国的“仰视”;而应当是坦荡、求实、自信、自重、亲切、友好、包容的“平视”。 我们应当承认和重视来自外部的经验、长处和启迪。
世界遗产的申报文本,运作程序和模式,监测机制,无论从对遗产的准确、翔实认定和保管,还是长效的监测保障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同时代最完备、最合理、最有效,也最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体系。
当我们只聚焦于《威尼斯宪章》是否只适用于石质文物建筑保护的时候,国际同行在疾呼,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在整体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及其内在与外在的环境关系方面,是对1931年《雅典宪章》的倒退。涉及真实性的认证,人们在质疑,严格的《威尼斯宪章》语境下的“重建”,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是真正可信的?保护(conservation)与保存(preservation)在真实性方面有多少细微的差别?
在我们议论文物保护是否应该包含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国际潮流已经在倡导统筹保护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遗产的价值标准中,常常涉及对传统、精神、情感、艺术和工艺技术的发掘和认定。世界遗产中“文化景观”品类的特点之一,实际上就是这种统筹保护的一种集中体现。
我们有些同行为历史文化名城被迅猛改变的现实痛心疾首、但又一筹莫展之时,国际同行们不屈不挠地提出了“历史城市景观”(HUL)的理念和保护套路,并推动使之形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
我们在赞叹藏羌碉楼与村寨、哈尼梯田的壮美时,国际同行将之归纳总结,提炼上升为“人类的坚韧精神与能力”的体现,从而更凸显其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
这些事例,或许可以引发我们对不同境界、视野和知识范畴的感知与思考。
而世界遗产在中国社会产生的冲击力和巨大作用,引发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支持,改善和促进了遗产保护面貌,提升了全社会的文明意识和保护共识,解决了多少多年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多少传统机制下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则是有目共睹的生动事实。
特别要关注的,可能还是世界遗产强调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公众参与、各方面的交流、对纳税人和社会主人真正的尊奉。
无论是“5C”战略,还是一系列具体做法,世界遗产都体现出对主人公的认识和敬重,真正是以人为本,民主决策和取舍,并惠及最广大的民众。使公众真正意识到,遗产就在自己身边,与自己息息相关,懂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个体利益在遗产事业中的体现。遗产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不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的光荣、利害、责任和义务。尽管认识和遵行的过程未必能一下子达到专家的水准,但其意识、做法和效力已非计划经济条件下自上而下的“群众保护”模式可比。遗产在逐渐成为全民、全社会的事业和权利。
澳门历史城区反映性监测的成功案例可以为这一公众化的遗产趋势和做法提供一个典范。在土地开发、社会经济发展与历史城区保护的矛盾出奇地尖锐的这一特殊地点,遗产保护面对的既有激进的保护人士,也有最初并不十分关心的部分民众,更有平等、但影响力巨大的开发业者、亿万富翁。集中统一式的行政方式在这种环境中毫无用途。最后,是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家乡人民公共认识和意志的统一,保证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和出路。
从统筹保护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公众真正的有效参与、广泛动员和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协调;遗产理念、品类、规则、办法、程序的不断丰富、发展;社会整体规划和遗产保护优先;见物,同时见人,见事,见情感,见精神,见传统,见全局,见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等诸多方面看,我同意“文化遗产”是文物工作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认识和说法。是沿袭和发展,而不是创立。这其中有我们自己的开创,比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工作,就曾是文物工作的一次综合、深化和扩大。也有外来的借鉴,参与《世界遗产公约》27年来的磨合与奋战,是主要因素。而无论历史文化名城,还是世界遗产中的文化景观,其保护模式、规则和办法,都难以完全套用现行的文物保护法规。
我们过去提及的“文化遗产”毕竟还只是一个泛泛的概念,大体分类的概念;而还不是一个对遗产仔细推敲、认定与辩证、统筹保护与管理、社会深刻动员和充分协调的综合理念和体系。
有位在省里曾经同时主持传统形式的全国文物普查和新兴的世界遗产申报两项工作的同志感慨,前一项工作有国务院红头文件,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到各市、县去,受欢迎和重视的程度与对世界遗产的热情和欢迎却无法相比。这当中,当然不排除一些不正确的功利趋向。但世界遗产事业在树立起高尚情趣和长远目标与方向的同时,也在专家的眼珠子、官员的政绩和群众致富的愿望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契合点,并设定了共同遵守的模式、规范和原则,因而广受欢迎,易于理解和接受。这的确也值得我们总结。
世界遗产事业理念进入中国,中国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一词由“Cultural Relics”改作“Cultural Heritage”,国际同行一致叫好。因为,这也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词汇问题。
中国的文化遗产理念其实也有着无限丰厚的哲学和审美渊源。最近,国际遗产界在重新讨论如何更深刻和公平地界定和选用关于“美”的价值标准和理念于自然或文化遗产。国际同行们以西湖和很多中国遗产地为例,引用中国传统文学、美学、哲学、宇宙观来论证,比我们更兴趣盎然。很多人因而在研究孔夫子的《论语》,老、庄哲学。相比之下,我们对自己博大精深、韵味无穷的民族文化的发掘和再认识,倒显得落后了。
《世界遗产公约》40年,伴随着祖国的改革开放,我们立足于民族的根基,开展世界遗产事业也已27年。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已成气候,在世界舞台也有了一席之地。相关的思考未必都切合事物的本质。只是不揣浅陋,提供有兴趣的同行们参考。有不同的认识、观点,将会是好事,必有利于共同推进更有效、更切合实际、也更坚持原则的保护途径、社会机制,理论与法规体系。
愿世界遗产成为大家共同的缘。我们一起结下这个缘,为人类这项永不失其意义和影响的大环保事业作出各自力所能及的奉献,并使之与中国的文化遗产事业整体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责任编辑:孙秀丽)
有些疑问,本不是问题。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族群愿意以什么准则、目的、方式和方法保管和传续自己先祖的创造和生存环境,这是各自的自由和主权。问题在于,参与到文物保护单位的序列,就要遵从相应的国家法规;参加《世界遗产公约》,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郑重签署的接纳与承诺,意味着其相应的目标、准则和条款和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和中国的国际地位、角色、责任是相符的,和中国的法规是契合的。也就是我们要遵循、并要为之奉献的国际合作规则与共同事业。
毋庸置疑的是,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引进、发展、演变和壮大,是中国改革开放之路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这一特殊领域的生动体现,也从一个侧面鲜明地展现了改革开放这一历史性转折重大国策成功、辉煌的历程。
另一方面,在文博队伍内部,虽然对世界遗产事业的支持比较一致,但也存在一些相关联的、有时还很激烈的争论。
学术领域,关于“真实性”和“重建”问题的争议,至今如火如荼。《威尼斯宪章》究竟是只适用于以石质建筑物为主的欧洲遗产保护,还是具有普世价值,也仍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话题。事业上,“文化遗产”的概念是否可以取代“文物”这一沿用已久的中国式称谓;或者,是否可以认为,“文化遗产”已经取代了“文物”,开创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阶段,业内的分歧已不限于激烈,而且很牵动感情了。甚至,一些重大的保护理念和范畴,诸如“大遗址保护”的提出和实践,一些遗产品类的被关注、明确或深化,究竟是新的发展,还是中国故已有之、一切早就皆在“如来佛掌心”,也会在不同辈份或不同视野的同行之间引发言之凿凿的计较。
直面相关的争议,不仅极具趣味,而且是我们共同钟爱的事业的必须。在具体论及论辩双方观点之前,不妨先关注一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近年发起的关于《世界遗产公约》的一项回顾:《世界遗产公约》产生以来有哪些始料未及的效应?
《世界遗产公约》的产生,本来是为着发起和推广国际范围内的动员、合作与援助,以人类集体的力量、智慧和规则紧急抢救和保护那些对全人类具有突出、普遍意义和价值的人类文明的历史遗存,和大自然的造化与馈赠。颇有点儿“抢救为主,保护第一”的味道。但随着1978年以来《世界遗产名录》的现身和不断扩大,原本主要意味着付出、奉献和艰苦奋斗的世界遗产事业却一发不可收拾,呈现为有增无减、持续升温、风靡全球、长盛不衰的全球热潮。这的确值得全世界的人们关注和思考。跨越族群、民族、地域、宗教、文化,超越信仰、政治和自然环境的局限,全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人们,几乎一致热捧和追逐世界遗产事业,使之成为一个重大现象和持久话题。
对世界遗产事业始料未及的效应,以及由此日益催发的蓬勃生命力和无尽魅力,我体会到以下几点:
深层次,多维度,全球视野,综合统筹的大环保事业的合理、有效、持久的切入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座基石。
当今世界,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每个人,每个族群,每个国家的日常活动,无不对人类共同生活于其中的地球村产生着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的连带影响。有条件的,应该为人类集体,为当代,更为后代,做出自己应有的历史贡献;一时还不具备条件的,起码要尽可能少留遗憾,并尽可能通过国际合作弥补自身的不足。
这其中就包括,关注到已解决了衣食住行基本生活需求的人类,要持续保障和不断提升生活质素。而深厚、丰富、隽永的历史人文环境、精神、情感和氛围,以及本该与人类共生共荣的天地万物与自然奇观,成为全人类共同不可或缺的、高层次的基本生存环境要素。这一理念一旦形成全球共识,环境保护就不再限于保障清爽的大气、洁净的水、食品卫生和防治污染等显而易见的物质需求。以世界遗产为杰出代表和号召的遗产保护事业,本质上就必然成为扩大和深化了的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关系到地球村每个人的利益,关系到现在、未来,关联每一个人。
从族群、民族、国家的精神、情感价值,到文明之间的交流、了解、理解和尊重,到人类大同与共同的繁荣和进步。
在民族、国家、宗教、信仰仍然存在种种不同的现实世界,一个族群,一个地域,一个国家拥有世界遗产的多寡,除了历史、地域的局限之外,多少会体现相应地区和人民在人类文明演进和自然保护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做出的贡献和成就,也反映出当代社会文明素质与综合实力的高低。历史成就与现实水准缺一不可。因而,每一处世界遗产被国际社会认定,都会大大激发遗产所在地人民极大的自豪感,无形中增长了勇气和创造力。
热恋家乡——哪怕她贫穷和落后,尊奉先祖——无论他们成功与不幸,珍爱自然——不分崇敬的理念与形式,这些朴素、美好的情愫通过世界遗产使得不同文化、不同政体间的人们相互了解、理解、尊重和互助。
世界遗产在倡导和认证“全球突出普遍价值”(OUV: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过程中,实际上追求和建立着人类共同尊重和赞赏的创造力、坚韧精神,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交融、相互促进与共同繁荣,维护共通的审美与善良,追寻着天下大同的方向和途径。
我曾经和葡萄牙奥比道斯市的旅游局长探讨,为什么热衷和推广遗产保护?他简单地告诉我,只为着使他的家乡——一个只有不到3万人口的小镇,父老乡亲们更加以自己的家乡为自豪,而不只是仰慕外面的世界。
这些,为世界遗产被广为接受和欢迎给出了一个内在的注解。
对普世价值、理念、途径、规则、办法与程序的探索、尝试、规范,逐步设定和充实,不断修订和完善,对文化多样性的承认、理解、肯定、尊重和包容。
且不论《威尼斯宪章》,仅就《世界遗产公约》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其中所包含的理念、规则、办法和程序是在最大民主氛围中汇聚了全世界——包括中国的经验和教训,经过反复论辩和推敲,并且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而成的。因而,每一个版本的《公约》及其《实施指南》都是同时代世界范围内专业同行和遗产管理者最广范围与最高程度的共识。实践一再证明,世界遗产所提倡的突出普遍价值标准,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保护、管理、监测制度和水准要求,“5C”战略(资信,保护,能力建设,交流和公众参与),以及一系列公开、公平、透明的办法和程序,特别是保障可持续保护、传承和利用的终极目标,为各国的遗产保护提供了最具权威、影响力和可操作性的参照与标杆。其意义和作用远远超出可数的世界遗产群体本身。也就是说,世界遗产的生命力和号召力,还在于它已成为普遍的遗产事业整体中的领头羊。 发现和推崇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典范,探索当代人类活动的正确方向,恢复传统景观,美化家园
世界遗产的价值标准中,不乏对审美的追求,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肯定与倡导。所以,无论根据哪条标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人们都会或多或少地感受到,被列入的遗产体现着人类对自然的崇敬,人的创造与环境的谐调,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典范。
典范的意义除了本身的成就和效应外,更在于指明方向,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潮流;还在于亡羊补牢,纠正差误。这一效应对于多年忽视环境景观管理、规划工作薄弱的欠发达国家,尤为明显。常常是,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实际上也成为了遗产所在地恢复环境和美化家园的过程。
繁荣旅游,促进和保障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这或许是世界遗产广受追逐的最表层、最直接、最易见成果的效应,也是无需回避的一个突出现象。
尽管每一处世界遗产地都被要求制定严格的旅游管理体制,并总有监测机制如影随形,但世界遗产事业对旅游业及因之而生的社会综合经济效应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和保障作用,是引人注目的。其对遗产地原住民切身利益提升、和对遗产保护实力增强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是应予赞赏的。哪怕有的遗产地违背申报时的初衷和状态,采取了后续的不恰当或不诚实的举动,因而受到社会关注、批评,乃至督促和除名,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出世界遗产的方向、本质、形象、标准、严谨的机制、有效的约束力和特有的积极作用。
统筹规划,以人为本,惠及民众,可持续科学发展。
世界遗产工作对规划的重视和严格要求,对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和团体、政府与民众,相关的规划、法规和计划,城乡社会的方方面面等)协调机制的关注,对现实和未来影响因素的全面评估和应对,对文化背景和自然环境的尊重,使得遗产事业真正成为平民的事业、公众的事业,全社会、全人类的事业,统筹协调的事业、回归大自然的事业,并形成了能够保障包括上述各个突出要点在内的综合效应得以实现和长盛不衰的完整体系与机制。
世界遗产的积极效应还可以总结出很多,实例件件可举,现有的世界遗产地都连带着生动的故事。不管存在着多少不足、不良倾向和争议,世界遗产在人类大环境保护和全面的遗产保护事业中,都具有旗舰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1985年才得以签署《世界遗产公约》。1987年才成功申报了第一批世界遗产,但世界遗产的效应和影响在中国却十分显著。
最突出的案例是丽江。一个在申报遗产之前只能维持“吃饭财政”发基本工资的县,2011年仅从旅游中收取的古城维护费就达2.71亿元。1997年申遗之时,当时的纳西族县长曾经说,“能把我们人数不多的纳西族世世代代创建和居住的古镇申报成为世界遗产,就是什么也不再干,我的父老乡亲们也会永远记得我”。
布达拉宫申遗时的国际考察专家之一曾是达赖的私友,他在考察了布达拉宫的保存和保护状况之后,由衷地赞叹,“你们在这里做得很好……我要就此向国际社会做出负责任的汇报”。世界遗产沟通了不同文化背景和制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的申遗,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给遗产和相关城乡环境的改善带来了明显的效果。好太王陵与好太王碑之间,从过去几十年形成的脏、乱、差城乡结合部混乱状态,恢复了传统的对应关系和优美景观。执行国际考察任务的外国专家见到他曾认为只能是梦想的环境效果,连称“感动”。
而北京因为世界遗产维修工程中的争议和质疑,引发了“东亚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的召开。坏事变好事,从“再现辉煌”的错误趋向,到结合本地区文化背景和遗产保护实践基础上对真实性的强调,和因之衍生的文物维修“最少干预”原则的肯定和遵循,同行们的共识形成了相应的《北京文件》,被国际同行公认为“不仅对东亚地区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全世界有参考价值。”
中国在为世界遗产付出辛劳、努力,并享受其成果的同时,也为世界遗产事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不止一次被国际同行和机构赞誉为范本,并连续申报成功。
中国的世界遗产监测机制和体系多处受到国际同行的欣赏和推崇。
中国的泰山为《世界遗产名录》提供了第一处文化与自然复合遗产。
中国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小经曲折,在摘得全世界瞩目的“天地之中”名号的同时,以一种影响深远的东方古老宇宙观串连不同功能的历史建筑,为世界遗产系列申报开创了“主题型”、“概念型”的内在组合范例。
而正在进行的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项目,在提升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遗产保护意识和水平、改善遗产管理状况、加强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交往、复兴丝路沿线的经济文化繁荣等各个方面,也在发挥着举世瞩目的影响和作用。
截止2012年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结束的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总数达到962处。其中包括文化遗产745处,自然遗产188处,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双遗产)29处,分布在157个国家。在全世界大致193个国家中,签署《世界遗产公约》的国家(缔约国)达190个。以拥有世界遗产数目的多寡,目前有这样一个排名表:
意大利47处;西班牙44处;中国总数43处(文化遗产30处,自然遗产9处,混合遗产4处);法国38处;德国38处;墨西哥31处;印度29处;英国28处;俄国25处;美国21处;希腊17处;日本16处;伊朗15处;韩国10处。
我曾经设想,如果我们没有及时跟进,在这一领域,我们会面临一种什么局面?
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开拓、推进、运作和发展,一直伴随着众多同行难以尽叙的忍辱负重。
这毕竟是一项外来的、以外语为主要表述方式的国际事务。与外界长时期的隔绝,中国人对国际规则和人际关系的生疏,以及外语能力的欠缺,使得中国的这项事业曾走过多年懵懵懂懂的道路。我们曾依靠执着的激情、热情和加倍努力来弥补自己的缺陷,直到终于能和国际同行自由交流,并发挥自己的影响和更大作用。 在世界遗产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中,世界遗产的理念与实践和中国文物工作的对比及相互关系,始终是一个重大课题。
最让人拍案叫绝的是,大师梁思成先生早在数十年前就与国际潮流的契合与相映生辉。
梁先生提出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应当是“整旧如旧”,而不是“焕然一新”;尽可能“带病延年”,而不是“返老还童”,这与同时代西方语境中的“真实性”和“最少干预”原则如出一辙。也对西方同行曾经激烈争辩的“风格式修复”(有“再现辉煌”之意),“保护(conservation)”与“保存(preservation)”的异同,给出了最简洁、最清晰、也最生动形象的界定。
梁先生关于文物修缮要尽可能做到“有若无,实若虚,大智若愚”,不仅适用于修缮,也适用于展示和利用,这与世界上对考古遗址保护展示的三种模式(智力型,自然原状管护,创意型)的争议和辨析不谋而合,并以中国式的语境、智慧和语言艺术给出了最贴切的回应。一句“红花还要绿叶托”,对遗产与环境的关系和保护遗产环境的理念作出了最优雅、却又浅显易懂的说明。
西方文化看遗产,力主不仅要见物,更要通过物见人、见史、见故事,见精神、见情感,见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梁先生的论著中,让人处处感知他在遗产中发掘的民族情感、文化艺术和灵魂,因之感受到油然而生的炽热情感,和真诚的折服与崇敬。这一切,都丝毫不逊于国际潮流。
在参与世界遗产事业的风风雨雨中,每每求教于梁先生的著作,总会掩卷长叹,倘若梁先生以长寿和安顺,贯通着中华深远文脉和天人合一的哲学思辨,融入古老民族的博大智慧与胸怀,饱蕴特色艺术与情感,并集聚古今中外经验与知识的中国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体系,该是何等的更加完善和耀眼!
梁先生一些闪烁着无限智慧和光辉的格言,曾经被淡忘,甚至,有的“经”还被念歪。
著名的“整旧如旧”,又被作“修旧如旧”,最后,在实践中,常常变成了“以假乱真”。
“不赞成‘最少干预’”,力主“再现辉煌”的观点,曾经主导极其重要的古建筑维修工程。
如此种种,无不验证着,梁先生的过早辞世,是中国文化遗产界,也是世界遗产事业何等重大的损失和缺憾!
在梁思成先生与国际先进潮流遥相呼应于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领域的同时,中国有一批人数不多、但却极为执着、坚韧、忘我和智慧的前辈,同样为中国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做出了不容小看的杰出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文物”就被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给予了清晰的界定。之后,相关文物法规中关于文物维修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规定,关于大遗址工作的规划和探索,关于“五纳入”的要求,还有许多细则和技术规则,都可以在世界遗产体系中找到对应的理念和准则,但以不同的语言和语境相陈述(可惜的是,很多主张未能真正变为社会和群众自觉、严谨、认真的行动;在队伍内部,也常常只流于形式和文字。对执行情况和效果,也没有有效的检查、督促、落实机制)。
世界遗产申报文本的格式和内容,有很多和中国的文物保护要素相同。中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常常可以直接作为世界遗产申报时所必须的遗产区和缓冲区来使用。
特别令人感慨的是,经历国家特别的历史时期和变革,前辈们的坚守、奋斗和成就,所付出的勇敢、顽强、智慧和牺牲。奋不顾身,苦心孤诣,无怨无悔。我也曾经设想,如果把我们放在同样的时代,同样的政治环境中,同样的客观条件下,我们能做到几分?不敢比。
所以,在谈论世界遗产和中国的文物保护体系这一重大关系时,前者只是我们的借鉴和交融,后者是我们的根本。我们今天融会古今中外、并仍在继续丰富完善着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在中国实践的土壤和脉络中演进而来的。今天如果能有新的进展,那的确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提升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世界遗产事业的理念和实践与中国的文物保护体系毕竟存在着差异和差距。这些差异和差距是相互的。因而,也存在相互的促进与交融,推动着彼此的进步。
涉及这一话题,有时会令人想到想到中医和西医的差别与关系。中医多意念和经验,师徒口心相授;西医重实证,规范化,数据化,可重复。但,谁能否定任何一方?
我们的保护管理,笼统的东西多,政策性、号召性的东西多,落实、检查、有效监测少;就事论事的东西多,见物见人见事见情少,视野不够高远,不够宽阔;还有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情况,以不变应万变,不能与时俱进。
世界遗产有它不变的长远目标和灵魂,但总在随着时代和事业的发展和深化而处于动态和不断完善中,规范化、数据化、程序化、长效化;从遗产的界定、登录建档,到规划、保护、管理,到监测机制,无不具体、细致、周详、较真;也不乏激情、奉献,和真正的以人为本。
我们有的同行现在要了解遗产的准确状况,都更偏好查阅世界遗产申报文本。因为我们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与批准文件经常语焉不详、笼统、大而化之。这较之世界遗产为申报文件和监测档案所要求的详尽、具体、准确的现状描述,历史沿革,整体和逐项真实性的辨析,相关的保护管理措施的落实等,就有明显差距。反映出了世界遗产与文保单位不同工作机制的不同效果。
不过,外来的东西不一定都正确,更不一定都适合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国情。
西方有家信息科技公司力图将遗产的价值、精神、情感和“美”数据化之举,就曾被大家传为笑谈。而有的国际同行讶异:我们西方人近200年才提出“回归大自然”,为什么具有两千多年“天人合一”理念的你们却允许出现那么多丑陋的白瓷砖贴面建筑,到处可见“厕所建筑师”的作品。则令我们汗颜。
可见,面对外部世界,在专业科学范畴,我们需要的既不是古国时期的夜郎自大、固步自封的“俯视”;也不是一段时期以来的,无论反方和正方,都言必称外国的“仰视”;而应当是坦荡、求实、自信、自重、亲切、友好、包容的“平视”。 我们应当承认和重视来自外部的经验、长处和启迪。
世界遗产的申报文本,运作程序和模式,监测机制,无论从对遗产的准确、翔实认定和保管,还是长效的监测保障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同时代最完备、最合理、最有效,也最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体系。
当我们只聚焦于《威尼斯宪章》是否只适用于石质文物建筑保护的时候,国际同行在疾呼,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在整体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及其内在与外在的环境关系方面,是对1931年《雅典宪章》的倒退。涉及真实性的认证,人们在质疑,严格的《威尼斯宪章》语境下的“重建”,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是真正可信的?保护(conservation)与保存(preservation)在真实性方面有多少细微的差别?
在我们议论文物保护是否应该包含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国际潮流已经在倡导统筹保护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遗产的价值标准中,常常涉及对传统、精神、情感、艺术和工艺技术的发掘和认定。世界遗产中“文化景观”品类的特点之一,实际上就是这种统筹保护的一种集中体现。
我们有些同行为历史文化名城被迅猛改变的现实痛心疾首、但又一筹莫展之时,国际同行们不屈不挠地提出了“历史城市景观”(HUL)的理念和保护套路,并推动使之形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
我们在赞叹藏羌碉楼与村寨、哈尼梯田的壮美时,国际同行将之归纳总结,提炼上升为“人类的坚韧精神与能力”的体现,从而更凸显其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
这些事例,或许可以引发我们对不同境界、视野和知识范畴的感知与思考。
而世界遗产在中国社会产生的冲击力和巨大作用,引发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支持,改善和促进了遗产保护面貌,提升了全社会的文明意识和保护共识,解决了多少多年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多少传统机制下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则是有目共睹的生动事实。
特别要关注的,可能还是世界遗产强调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公众参与、各方面的交流、对纳税人和社会主人真正的尊奉。
无论是“5C”战略,还是一系列具体做法,世界遗产都体现出对主人公的认识和敬重,真正是以人为本,民主决策和取舍,并惠及最广大的民众。使公众真正意识到,遗产就在自己身边,与自己息息相关,懂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个体利益在遗产事业中的体现。遗产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不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的光荣、利害、责任和义务。尽管认识和遵行的过程未必能一下子达到专家的水准,但其意识、做法和效力已非计划经济条件下自上而下的“群众保护”模式可比。遗产在逐渐成为全民、全社会的事业和权利。
澳门历史城区反映性监测的成功案例可以为这一公众化的遗产趋势和做法提供一个典范。在土地开发、社会经济发展与历史城区保护的矛盾出奇地尖锐的这一特殊地点,遗产保护面对的既有激进的保护人士,也有最初并不十分关心的部分民众,更有平等、但影响力巨大的开发业者、亿万富翁。集中统一式的行政方式在这种环境中毫无用途。最后,是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家乡人民公共认识和意志的统一,保证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和出路。
从统筹保护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公众真正的有效参与、广泛动员和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协调;遗产理念、品类、规则、办法、程序的不断丰富、发展;社会整体规划和遗产保护优先;见物,同时见人,见事,见情感,见精神,见传统,见全局,见文明史中的地位和意义,等诸多方面看,我同意“文化遗产”是文物工作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认识和说法。是沿袭和发展,而不是创立。这其中有我们自己的开创,比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工作,就曾是文物工作的一次综合、深化和扩大。也有外来的借鉴,参与《世界遗产公约》27年来的磨合与奋战,是主要因素。而无论历史文化名城,还是世界遗产中的文化景观,其保护模式、规则和办法,都难以完全套用现行的文物保护法规。
我们过去提及的“文化遗产”毕竟还只是一个泛泛的概念,大体分类的概念;而还不是一个对遗产仔细推敲、认定与辩证、统筹保护与管理、社会深刻动员和充分协调的综合理念和体系。
有位在省里曾经同时主持传统形式的全国文物普查和新兴的世界遗产申报两项工作的同志感慨,前一项工作有国务院红头文件,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到各市、县去,受欢迎和重视的程度与对世界遗产的热情和欢迎却无法相比。这当中,当然不排除一些不正确的功利趋向。但世界遗产事业在树立起高尚情趣和长远目标与方向的同时,也在专家的眼珠子、官员的政绩和群众致富的愿望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契合点,并设定了共同遵守的模式、规范和原则,因而广受欢迎,易于理解和接受。这的确也值得我们总结。
世界遗产事业理念进入中国,中国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一词由“Cultural Relics”改作“Cultural Heritage”,国际同行一致叫好。因为,这也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词汇问题。
中国的文化遗产理念其实也有着无限丰厚的哲学和审美渊源。最近,国际遗产界在重新讨论如何更深刻和公平地界定和选用关于“美”的价值标准和理念于自然或文化遗产。国际同行们以西湖和很多中国遗产地为例,引用中国传统文学、美学、哲学、宇宙观来论证,比我们更兴趣盎然。很多人因而在研究孔夫子的《论语》,老、庄哲学。相比之下,我们对自己博大精深、韵味无穷的民族文化的发掘和再认识,倒显得落后了。
《世界遗产公约》40年,伴随着祖国的改革开放,我们立足于民族的根基,开展世界遗产事业也已27年。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已成气候,在世界舞台也有了一席之地。相关的思考未必都切合事物的本质。只是不揣浅陋,提供有兴趣的同行们参考。有不同的认识、观点,将会是好事,必有利于共同推进更有效、更切合实际、也更坚持原则的保护途径、社会机制,理论与法规体系。
愿世界遗产成为大家共同的缘。我们一起结下这个缘,为人类这项永不失其意义和影响的大环保事业作出各自力所能及的奉献,并使之与中国的文化遗产事业整体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责任编辑:孙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