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估价业界虽然对抵押估价的价值类型统一认识为是抵押价值类型,不属于市场价值类型,但大部分估价人员在认识上仅停留在抵押价值需要扣减法定优先受偿款,而仍然将评估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混同于评估市场价值,突出表现为两者在估价立场、思路以及估价参数的取值等方面没有区别。本文从市场价值与抵押价值的概念和特性人手,阐述了两者的本质区别,分析了评估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与评估市场价值的差异,提出了评估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应辨别押品风险等级、体现未来可出售性、关注贷款期间风险等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