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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六点指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这就必然涉及班主任制定班规来实施教育惩戒的问题。在制定班规时,应注意制定班规的必要性,以及班规中的多种困境,制定班规时应遵循教育性原则、多层级原则、公开性原则,只有这样,班主任教师才可以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正确实施教育惩戒,更好地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教育惩戒 班规 惩戒原则 班级管理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指出,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合理制定班规并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是十分必要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学生因性别、年龄、所处环境等不同会对同一问题产生不同想法,由此可能在班级中产生矛盾,此时建立班规并帮助班主任教师恰当实施教育惩戒尤为重要;第二,班规制定需要考虑到地区文化、经济水平差异,同时我国教育惩戒与体罚等概念至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区分,这些问题导致教学中班规制定与实施的复杂性;第三,教师是班规的主要制定者与实施者,但很多教师将惩戒与体罚混为一谈,可能出现滥用班规的现象,所以制定班规不仅是为约束学生,也是为约束教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班规实施的困境
1.惩戒与体罚概念模糊
体罚与惩戒不同。肖宝华在《学校制定学生教育惩戒细则应注意的问题》中对教育体罚作了界定,体罚一般可定义为教师为了惩戒学生,使用手脚或借助器械接触学生身体,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1]。体罚包含鞭打、羞辱、罚跪等方式,这种错误行为会对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严厉的体罚方式会使学生身体受伤,其内心也会变得恐惧、孤僻,造成人格扭曲,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规则》指出:“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规则》虽然界定了教育惩戒,但缺陷也显而易见,即没有很好地区分教育惩戒和体罚的概念。
因为教育惩戒与体罚概念模糊,班主任制定班规时更要听取家长、学生意见,尽可能罗列体罚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这种不恰当方式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学校应组织相关的活动,让教师、家长和学生都可以理解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别,如此,班主任教师在实施班规时才有可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支持。
2.教师的知行不一
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2]。“心罚”也被视为教育禁忌,教师不能通过言语、眼神、肢体动作对学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心理上的惩罚[3]。无论是“身罚”还是“心罚”,法律和班规中都明令禁止,但实际管理中却没有按照班规行事,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手段的过激也不能达到“戒”的目的。教师在实际过程中尤其要注重自身行为,不仅要提高自身素质,而且也不应以强制手段管理学生,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3.学生性别、身体存在差异
班规的制定强调规则与规范,这样才能保证班级事务的效率。但是如果过分强调规范性,就忽视了惩戒对象的差異。教师多数情况下只强调惩戒的一般性,对所有学生采用一致的教育惩戒方式,而忽视了学生的特殊性,导致同样的教育惩戒方式在不同性别的学生身上产生不同效果。
教师还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差异问题,每个学生身体情况不同,对教育惩戒方式的接受程度也不同,所以在制定班级规则时要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同时要公平对待,不能损害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
4.各地区经济与文化存在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制定班规时需要考虑相关因素。有的地区经济欠发达,成年人外出打工者居多,很多学生成了留守儿童,平时的生活、学习由祖辈照顾;有些学生父母离异,孩子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在此任教的教师在实施班规中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征,有的学生比较自卑,有的学生有叛逆行为。教师与这些学生沟通要注重方式方法,建立良好关系,获得学生认可,帮助学生成长。
不同地区间也有文化差异,少数民族与汉族风俗习惯亦不同。教师应格外关注班级中的少数民族学生,这些学生可能因为自己是少数民族而被同学起外号。班规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这些学生特殊保护。
5.学生心理特征存在差异
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特征。因此,班规的制定要关注到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制定班规不能“一刀切”,即使某些班规发挥了作用。学龄前儿童更多表现出直接的、情绪化的行为,教师让学龄前儿童直接认识班规内容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可以让儿童通过直接体验与感受规则知晓班规的真正含义并规范自身的行为。人的道德的发展是从他律发展到自律阶段,小学低年级学生更多处于他律阶段,比较尊崇父母、教师的权威;高年级学生逐渐从他律过渡到自律,更加注重规则本身,会主动维持规则;青少年阶段的学生很多处于叛逆期,班规的制定与实施不能靠“强硬”手段,否则学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引发严重后果。
二、制定班规的原则
班规的制定有一定的原则,在这些原则引导下,能更好地制定出良好的班级规则。
1.教育性原则
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过程要体现教育性原则。无论是通过惩罚还是奖励,班规的制定最终指向的是学生的教育问题。《规则》第十三条指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所以班规的制定要体现未来教育性,而不是单纯强调规则的作用。虽然我们注重规则的落实,但班规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结果。 2.多层级原则
《规则》指出:“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报学校备案后施行。”制定班规时需要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学生、家长共同制定班规。通过这种方式,第一,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班级环境,因为班级中的事务需要班级合作完成,制定学生一致同意的规则有利于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中更好地管理班级;第二,家长作为制定班规的参与者,在班规施行过程中可以更大程度地争取家长支持,减少不必要的误解;第三,与学生共同商议班规可以更好地规范班级成员行为,班级成员自己制定的班规在实施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公开性原则
制定班规时需要遵循公开性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班主任教师在制定班规时需要公开吸取家长与学生的意见,这不仅有利于开展教育惩戒,也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班级环境。《规则》指出,教师应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惩戒;第二,班规制定完成后需要向学校公开,学校有权利知道各班的班规,这样有利于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班规实施的建议
1.按照《规则》灵活实施班规
班规须按照《规则》中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来实施。《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学生不同程度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教师在实施班规中首先不能与其相冲突,很多教师惩戒方式过激,没有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惩戒;其次,也需要根据本班学生自身的特点实施班规;再次,需提高自身素质,注意方式方法,灵活处理。《规则》中也说明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禁止的行为,教师不仅要知晓这些行为,同时不能“明知故犯”,要遵守其中的规定。
2.关注学生性别、身体差异
学校从学龄儿童入学开始就应该关注学生性别差异。一般而言,男生想问题比较简单,如果受到教师批评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反应;女生则不同,女生心理细腻而敏感,受到教师的一点点批评可能就会内疚、难受,相反若得到老师的表扬则会非常高兴。因此,教师在实施班规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不能严肃批评,可以委婉说明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针对男生的批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按照《规则》的相关内容行事,批评的语言也可稍加严厉,这样可以起到教育惩戒作用。
学生身体也是有差异的,教师实施班規时应该考虑到每一位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规则》中的教育惩戒措施包含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这些措施对有先天疾病的学生可能并不适用,教师要避免因为自身错误的惩戒举措导致学生受伤害,所以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班规。
3.特别关注少数民族、离异家庭、留守学生
中华民族一家亲,班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到这些少数民族孩子的情绪和想法。少数民族孩子若在汉族班级里学习,因为风俗习惯不同,学生可能会对其“另眼看待”,也难免会有矛盾与摩擦。教师在这个时候要关注到少数民族学生独特的风俗习惯并尊重他们,要教育班上其他学生学会尊重。父母离异、留守儿童可能因为缺乏父母完整的教育和关爱,在班级活动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教师要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实施班规时尤其要关注他们的心理状况。
4.尊重不同阶段学生心理发展规律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年龄有一定关系,不同年级的学生心理发展大体是不同的。学龄前儿童心理并不成熟,对班规的具体规定并没有很清晰的认识,更多是听从父母与教师教导,教师在班规实施中最好可以给予直接的感受和教导。教师和家长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规范自身行为,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同时对学龄前儿童自身不恰当的行为也要及时予以矫治;小学生正处在他律到自律的过渡阶段,他们需要明晰班级规则,这样在实施中会更到位,便于改正其不良行为;青少年时期的学生更为叛逆,这一时期教师尤其要注重师生关系,以情感为纽带,获取学生的信任与尊重,更好地实施班规。教师要尊重其心理发展规律,根据不同阶段学生实施不同的班规。
5.注意班规实施过程中、过程后学生行为变化
制定和实行班规的根本目的在于转变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很少有教师认真分析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学生行为和心理的动态变化,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眼神、表情和肢体动作,通过这些细小变化分析学生有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便后期更好精准纠正学生的行为。实施班规后学生的反应也是不同的,教师尤其要关注心理脆弱的学生。《规则》第十三条指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意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班规实施后要及时追踪,加以引导,慢慢改正学生的行为,同时对改正后的学生给予鼓励、支持。
班主任教师在教学管理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其可以通过制定班规更好地管理班级,但制定班规不是随意的,需要教师和学生、家长提前共同沟通。《规则》给予了教师更多的指导性意见,但如何落实《规则》,需要班主任清楚地了解班规中现存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班规。制定班规时应遵循相应原则,这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班主任教师应该按照《规则》实施班规,同时注意学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实践智慧,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肖宝华,张新风. 学校制定学生教育惩戒细则应注意的问题[J].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20(09):18-20.
[2] 檀传宝. 论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J]. 中国教育学刊,2004(02):20-23.
[3] 朱丽桢.为教育而惩戒:从“惩戒”到“教育惩戒”[J].当代教育科学,2021(04):40-45.
[责任编辑:白文军]
关键词 教育惩戒 班规 惩戒原则 班级管理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指出,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合理制定班规并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是十分必要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学生因性别、年龄、所处环境等不同会对同一问题产生不同想法,由此可能在班级中产生矛盾,此时建立班规并帮助班主任教师恰当实施教育惩戒尤为重要;第二,班规制定需要考虑到地区文化、经济水平差异,同时我国教育惩戒与体罚等概念至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区分,这些问题导致教学中班规制定与实施的复杂性;第三,教师是班规的主要制定者与实施者,但很多教师将惩戒与体罚混为一谈,可能出现滥用班规的现象,所以制定班规不仅是为约束学生,也是为约束教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班规实施的困境
1.惩戒与体罚概念模糊
体罚与惩戒不同。肖宝华在《学校制定学生教育惩戒细则应注意的问题》中对教育体罚作了界定,体罚一般可定义为教师为了惩戒学生,使用手脚或借助器械接触学生身体,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1]。体罚包含鞭打、羞辱、罚跪等方式,这种错误行为会对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严厉的体罚方式会使学生身体受伤,其内心也会变得恐惧、孤僻,造成人格扭曲,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规则》指出:“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规则》虽然界定了教育惩戒,但缺陷也显而易见,即没有很好地区分教育惩戒和体罚的概念。
因为教育惩戒与体罚概念模糊,班主任制定班规时更要听取家长、学生意见,尽可能罗列体罚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这种不恰当方式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学校应组织相关的活动,让教师、家长和学生都可以理解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别,如此,班主任教师在实施班规时才有可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支持。
2.教师的知行不一
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2]。“心罚”也被视为教育禁忌,教师不能通过言语、眼神、肢体动作对学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心理上的惩罚[3]。无论是“身罚”还是“心罚”,法律和班规中都明令禁止,但实际管理中却没有按照班规行事,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手段的过激也不能达到“戒”的目的。教师在实际过程中尤其要注重自身行为,不仅要提高自身素质,而且也不应以强制手段管理学生,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3.学生性别、身体存在差异
班规的制定强调规则与规范,这样才能保证班级事务的效率。但是如果过分强调规范性,就忽视了惩戒对象的差異。教师多数情况下只强调惩戒的一般性,对所有学生采用一致的教育惩戒方式,而忽视了学生的特殊性,导致同样的教育惩戒方式在不同性别的学生身上产生不同效果。
教师还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差异问题,每个学生身体情况不同,对教育惩戒方式的接受程度也不同,所以在制定班级规则时要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同时要公平对待,不能损害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
4.各地区经济与文化存在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制定班规时需要考虑相关因素。有的地区经济欠发达,成年人外出打工者居多,很多学生成了留守儿童,平时的生活、学习由祖辈照顾;有些学生父母离异,孩子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在此任教的教师在实施班规中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征,有的学生比较自卑,有的学生有叛逆行为。教师与这些学生沟通要注重方式方法,建立良好关系,获得学生认可,帮助学生成长。
不同地区间也有文化差异,少数民族与汉族风俗习惯亦不同。教师应格外关注班级中的少数民族学生,这些学生可能因为自己是少数民族而被同学起外号。班规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这些学生特殊保护。
5.学生心理特征存在差异
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特征。因此,班规的制定要关注到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制定班规不能“一刀切”,即使某些班规发挥了作用。学龄前儿童更多表现出直接的、情绪化的行为,教师让学龄前儿童直接认识班规内容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可以让儿童通过直接体验与感受规则知晓班规的真正含义并规范自身的行为。人的道德的发展是从他律发展到自律阶段,小学低年级学生更多处于他律阶段,比较尊崇父母、教师的权威;高年级学生逐渐从他律过渡到自律,更加注重规则本身,会主动维持规则;青少年阶段的学生很多处于叛逆期,班规的制定与实施不能靠“强硬”手段,否则学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引发严重后果。
二、制定班规的原则
班规的制定有一定的原则,在这些原则引导下,能更好地制定出良好的班级规则。
1.教育性原则
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过程要体现教育性原则。无论是通过惩罚还是奖励,班规的制定最终指向的是学生的教育问题。《规则》第十三条指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所以班规的制定要体现未来教育性,而不是单纯强调规则的作用。虽然我们注重规则的落实,但班规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结果。 2.多层级原则
《规则》指出:“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报学校备案后施行。”制定班规时需要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学生、家长共同制定班规。通过这种方式,第一,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班级环境,因为班级中的事务需要班级合作完成,制定学生一致同意的规则有利于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中更好地管理班级;第二,家长作为制定班规的参与者,在班规施行过程中可以更大程度地争取家长支持,减少不必要的误解;第三,与学生共同商议班规可以更好地规范班级成员行为,班级成员自己制定的班规在实施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公开性原则
制定班规时需要遵循公开性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班主任教师在制定班规时需要公开吸取家长与学生的意见,这不仅有利于开展教育惩戒,也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班级环境。《规则》指出,教师应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惩戒;第二,班规制定完成后需要向学校公开,学校有权利知道各班的班规,这样有利于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班规实施的建议
1.按照《规则》灵活实施班规
班规须按照《规则》中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来实施。《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学生不同程度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教师在实施班规中首先不能与其相冲突,很多教师惩戒方式过激,没有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惩戒;其次,也需要根据本班学生自身的特点实施班规;再次,需提高自身素质,注意方式方法,灵活处理。《规则》中也说明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禁止的行为,教师不仅要知晓这些行为,同时不能“明知故犯”,要遵守其中的规定。
2.关注学生性别、身体差异
学校从学龄儿童入学开始就应该关注学生性别差异。一般而言,男生想问题比较简单,如果受到教师批评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反应;女生则不同,女生心理细腻而敏感,受到教师的一点点批评可能就会内疚、难受,相反若得到老师的表扬则会非常高兴。因此,教师在实施班规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不能严肃批评,可以委婉说明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针对男生的批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按照《规则》的相关内容行事,批评的语言也可稍加严厉,这样可以起到教育惩戒作用。
学生身体也是有差异的,教师实施班規时应该考虑到每一位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规则》中的教育惩戒措施包含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这些措施对有先天疾病的学生可能并不适用,教师要避免因为自身错误的惩戒举措导致学生受伤害,所以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班规。
3.特别关注少数民族、离异家庭、留守学生
中华民族一家亲,班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到这些少数民族孩子的情绪和想法。少数民族孩子若在汉族班级里学习,因为风俗习惯不同,学生可能会对其“另眼看待”,也难免会有矛盾与摩擦。教师在这个时候要关注到少数民族学生独特的风俗习惯并尊重他们,要教育班上其他学生学会尊重。父母离异、留守儿童可能因为缺乏父母完整的教育和关爱,在班级活动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教师要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实施班规时尤其要关注他们的心理状况。
4.尊重不同阶段学生心理发展规律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年龄有一定关系,不同年级的学生心理发展大体是不同的。学龄前儿童心理并不成熟,对班规的具体规定并没有很清晰的认识,更多是听从父母与教师教导,教师在班规实施中最好可以给予直接的感受和教导。教师和家长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规范自身行为,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同时对学龄前儿童自身不恰当的行为也要及时予以矫治;小学生正处在他律到自律的过渡阶段,他们需要明晰班级规则,这样在实施中会更到位,便于改正其不良行为;青少年时期的学生更为叛逆,这一时期教师尤其要注重师生关系,以情感为纽带,获取学生的信任与尊重,更好地实施班规。教师要尊重其心理发展规律,根据不同阶段学生实施不同的班规。
5.注意班规实施过程中、过程后学生行为变化
制定和实行班规的根本目的在于转变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很少有教师认真分析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学生行为和心理的动态变化,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眼神、表情和肢体动作,通过这些细小变化分析学生有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便后期更好精准纠正学生的行为。实施班规后学生的反应也是不同的,教师尤其要关注心理脆弱的学生。《规则》第十三条指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意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班规实施后要及时追踪,加以引导,慢慢改正学生的行为,同时对改正后的学生给予鼓励、支持。
班主任教师在教学管理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其可以通过制定班规更好地管理班级,但制定班规不是随意的,需要教师和学生、家长提前共同沟通。《规则》给予了教师更多的指导性意见,但如何落实《规则》,需要班主任清楚地了解班规中现存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班规。制定班规时应遵循相应原则,这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班主任教师应该按照《规则》实施班规,同时注意学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实践智慧,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肖宝华,张新风. 学校制定学生教育惩戒细则应注意的问题[J].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20(09):18-20.
[2] 檀传宝. 论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J]. 中国教育学刊,2004(02):20-23.
[3] 朱丽桢.为教育而惩戒:从“惩戒”到“教育惩戒”[J].当代教育科学,2021(04):40-45.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