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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力求国际会计准则本土化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但新准则中,仍存在需要进一步探討的地方,本文就我国无形资产新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理论性探讨并提出笔者建议。
1.无形资产新准则中存在的问题
1.1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
1.1.1新准则中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
1.1.2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过窄。随着经济知识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等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越来越大,我们已无法忽视新准则规定以外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比如在网络信息环境下的注册的域名,域名与企业名称、企业产品和商标等信息紧密相连。在网络环境里,它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能给企业带来有形的和无形的影响。又比如企业各种认证标识使用权,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等无形资产,企业经过一系列的验证程序、通过审核,归企业专享而不可转让。这些认证标志的使用,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样也是企业的资产。
1.2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
1.2.1新准则中自创无形资产计量的规定
新准则规定,对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的确定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2.2存在的问题
此规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没有明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判定标准,这给了企业较大的自主空间。部分企业,为了粉饰报表或者其他的目的,利用盈余管理,随意调整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其次,双重职业判断,加大了判断结果的主观性和人为性。对于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不但要职业判断是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而且还需要职业判断开发阶段是否满足规定中的五个特殊条件。无论是哪个判断,都是依赖于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样,就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也使得判断结果较为主观。最后,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参差不齐,职业判断能力有限,这进一步加大了判断结果的主观性,甚至被部分经营者利用,在经营业绩较为突出的年度,多进行费用化以达到节税目的,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时候,多进行资本化以提高经营业绩等等行为,进行人为调节,操控企业利润。
1.3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1.3.1新准则规定: 企业应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期初和期末余额, 累计摊销额,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摊销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和方式,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摊销方法、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摊销金额等。
1.3.2存在的问题
尽管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更为详尽,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披露的形式单一,披露信息不完整。仍以披露历史财务信息为主。根据谨慎性原则,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计量,而对于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企业财务信息只反映无形资产的减值情况,而部分历史价值量较低的无形资产,已大幅增值,使得披露的信息失真。同时,信息披露的缺乏非财务信息指标,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如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已增值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自创无形资产项目进展情况等等。这些非财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均具有重要的影响。
2.笔者的几点建议
会计记录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所以经济发展变化,也需要会计信息随之变化。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及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无形资产的内容更加丰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等无形资产以及人力资源应纳入无形资产中核算。这需要我国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并与之配套。
2.2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首先对于研发活动是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应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判定标准,使得企业能根据判定标准明确判断相关支出是费用化或是资本化,减少会计人员仅靠职业判断进行核算的主观性。其次,在企业确认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以前,可部分资本化,即允许企业按照当年发生研发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作为研发支出的备抵项目处理,以鼓励企业的研发行为。最后,在企业最后确认无形资产价值时,可聘请专业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研发支出账面价值和评估结果孰低的原则,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如账面价值高于评估结果,则将高出部分一次性费用化。
2.3完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除财务信息外,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应更为灵活性。具体来说,可以细化单项无形资产的披露信息。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对于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无形资产,除披露历史价值,也可以补充披露该项无形资产的现实价值,或某单项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总体上提高了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业绩的含金量,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新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注重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推进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辜位清.对无形资产相关会计问题的思考[J]. 财会月刊, 2006.
[3]刘胜强 王予尧 对我国新无形资产准则的探讨.财务与会计,2010 (9).
[4]朱小平 杨扬 对我国企业应与管理现状的思考.财务与会计,2011 (8).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1.无形资产新准则中存在的问题
1.1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
1.1.1新准则中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
1.1.2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过窄。随着经济知识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等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越来越大,我们已无法忽视新准则规定以外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比如在网络信息环境下的注册的域名,域名与企业名称、企业产品和商标等信息紧密相连。在网络环境里,它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能给企业带来有形的和无形的影响。又比如企业各种认证标识使用权,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等无形资产,企业经过一系列的验证程序、通过审核,归企业专享而不可转让。这些认证标志的使用,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样也是企业的资产。
1.2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
1.2.1新准则中自创无形资产计量的规定
新准则规定,对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的确定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2.2存在的问题
此规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没有明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判定标准,这给了企业较大的自主空间。部分企业,为了粉饰报表或者其他的目的,利用盈余管理,随意调整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其次,双重职业判断,加大了判断结果的主观性和人为性。对于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不但要职业判断是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而且还需要职业判断开发阶段是否满足规定中的五个特殊条件。无论是哪个判断,都是依赖于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样,就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也使得判断结果较为主观。最后,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参差不齐,职业判断能力有限,这进一步加大了判断结果的主观性,甚至被部分经营者利用,在经营业绩较为突出的年度,多进行费用化以达到节税目的,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时候,多进行资本化以提高经营业绩等等行为,进行人为调节,操控企业利润。
1.3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1.3.1新准则规定: 企业应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期初和期末余额, 累计摊销额,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摊销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和方式,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摊销方法、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摊销金额等。
1.3.2存在的问题
尽管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更为详尽,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披露的形式单一,披露信息不完整。仍以披露历史财务信息为主。根据谨慎性原则,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计量,而对于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企业财务信息只反映无形资产的减值情况,而部分历史价值量较低的无形资产,已大幅增值,使得披露的信息失真。同时,信息披露的缺乏非财务信息指标,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如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已增值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自创无形资产项目进展情况等等。这些非财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均具有重要的影响。
2.笔者的几点建议
会计记录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所以经济发展变化,也需要会计信息随之变化。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及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无形资产的内容更加丰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等无形资产以及人力资源应纳入无形资产中核算。这需要我国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并与之配套。
2.2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首先对于研发活动是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应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判定标准,使得企业能根据判定标准明确判断相关支出是费用化或是资本化,减少会计人员仅靠职业判断进行核算的主观性。其次,在企业确认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以前,可部分资本化,即允许企业按照当年发生研发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作为研发支出的备抵项目处理,以鼓励企业的研发行为。最后,在企业最后确认无形资产价值时,可聘请专业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研发支出账面价值和评估结果孰低的原则,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如账面价值高于评估结果,则将高出部分一次性费用化。
2.3完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除财务信息外,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应更为灵活性。具体来说,可以细化单项无形资产的披露信息。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对于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无形资产,除披露历史价值,也可以补充披露该项无形资产的现实价值,或某单项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总体上提高了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业绩的含金量,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新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注重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推进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辜位清.对无形资产相关会计问题的思考[J]. 财会月刊, 2006.
[3]刘胜强 王予尧 对我国新无形资产准则的探讨.财务与会计,2010 (9).
[4]朱小平 杨扬 对我国企业应与管理现状的思考.财务与会计,2011 (8).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