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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翻译学不再对译文进行规范性研究,而是预先假定译文的存在即合理,进一步再研究译者为何会这样译,是什么样的规范在制约译者的行为。找到规范,即可找到翻译的规律。文章尝试从描述翻译学的角度对商务合同和信函的特定译例进行描述,探讨译者翻译过程中所遵循的规范。
一、引言
描述翻译学认为翻译都具有不完整性,要完全忠实于原文或者达到百分百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因为翻译不是发生在真空中,译者作为文化中人,总会受到其所处文化的语言文学、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任何翻译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译者的操控。而这些影响翻译行为的因素在描述翻译学的框架下被统称为规范。
文章所指的商务应用文翻译主要涉及信函和合同的翻译,列举的例子涵盖了信函与合同中的字、句和句群的翻译。
二、描述翻译学的研究方法
描述翻译学的概念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1972年于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应用语言学会议上。当时詹姆斯霍姆斯(James Holmes)发表了翻译研究的名与实 一文,指出翻译学研究包括纯翻译学和应用翻译学。纯翻译学研究被划分为两个相应的分支:描述翻译学(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和理论翻译学(Theoretical translation studies)。
描述翻译学派涌现出了一批骨干学者,代表人物是来自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mar Even-Zohar )和吉迪安图里(Gideon Toury)以及比利时学者安德烈勒弗菲尔(Andre Lefevere),其中以圖里最具代表性。
描述翻译学的理论放弃了一对一的等值观念。正如图里在《描述翻译学及其他》的前言所述: 任何一门经验性学科都必须以描述、解释以及预测该学科研究的现象为主要目标; 理论性研究与描述性研究在本质上互相补充。描述翻译学的研究方法对整个翻译学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图里将翻译当作文化事实( cultural facts),其中心任务是找到影响翻译行为背后的规范, 主张给各种翻译行为以客观的定位。
描述翻译学派认为翻译要完全忠实于原文或者达到百分百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因为翻译不是发生在真空中,译者总会受到其所处文化的语言文学、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翻译行为的因素在描述翻译学的框架下被统称为规范(norms),规范概念也是描述翻译学的核心概念。由于翻译是涉及两种语言和文化系统的活动,所以在每一层次都涉及两套规范系统。译者总面临着在这两种文化系统之间的选择,即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的选择: 若译者选择向原文语言和文化规范靠拢, 则其翻译偏向于充分性(adequacy); 若译者选择向目的语语言和文化规范靠拢, 则其翻译偏向于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译者还通常受到另外两种规范的制约: 预备规范(preliminary norms)与操作规范( operational norms),前者涉及翻译文本的选择,以及直接翻译还是间接翻译(从另一门语言转译)的问题,后者则包括母体规范(matricial norms)和语言规范(textual-linguistic norms)。母体规范指文本内容的安排取舍等宏观层面,语言规范则是影响文本的微观层面,如句子结构,遣词造句等。
三、商务应用文翻译中规范的作用
1、语言规范对商务英语信函中被动语态翻译的作用
商务信函在措辞和语气上讲究礼貌、委婉、严谨,即使是在表示不满情绪和反对意见甚至责备时,仍然要灵活应对,采取恰当的话语策略。所以,在商务信函中,写信人往往借助于一些语言手段来表现上述语气,并准确地传达出要表示的意思。在英语商务信函撰写中,被动语态就是一种常用的非常重要的语言手段。被动语态不强调动作的发出者,有时显得说出的话是对事不对人,客观中立。而汉语则相反,较少用到被动语态,而且用到被动语态的地方也很少突出使用“被”字,常用“为…所,承蒙,予以”等来代替。
例1:Your confirmation on this point would be appreciated.
若贵方给予确认,我方将不胜感激。
例2:Thank you for your letter of June 18.We are obliged to Smith&.Co.for having recommended US to you.
感谢贵方6月18日来函。非常感谢史密斯公司向贵方推荐我方。
例3:I am requested by the Purchasing Department of our company to inform you that digital cameras ordered from your company has not yet been delivered.
我公司采购部请我通知贵公司,我方从贵公司订购的数码相机至今未见货。
以上三个例子中,被动语态根据汉语的句法特点转换成了主动语态,语言规范对译文的影响显而易见。
2、起始规范在合同条款翻译中的作用
合同条款中的长句比比皆是,英语句子结构与汉语相比有很大差别,有人作过形象的比喻,英语句子像树枝,中文句子则像竹子;英文句子是一串葡萄,中文句子则像一盘葡萄。正因为这种显著的差别,起始规范所起的作用在英汉翻译中是显而易见的,试看如下例子:
原文:“All parties must have intended a legally enforceable, as distinct from a merely social or extra-legal agreement, and the agreement must not be objectionable as intended to effect an impossibility or anything illegal or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or otherwise unenforceable. In certain cases contracts require certain formalities of constitution or proof, without which they are unenforceable or even wholly void.”
译文一:《牛津法律大辞典》的翻译为:
“当事人必须旨在签订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合同,而非一个社会性的或超法律的协议;协议必须是无可反驳的,如不能试图实现不可能达成的目标,或非法的或违反公共政策的或者其他不可执行的目标。在某些情况下,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订立手续或证明,否则合同不具有强制力,甚至导致合同完全无效。
译文二:当事人各方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非民间性质的或法律保护之外的协议;协议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如旨在达到不能实现的、或非法的、违背公共政策的及其他不可行的目标。某种情况下,合同需经一定的程序或证明,否则不具强制力,甚至完全无效。
两段译文孰优孰劣不是描述翻译学所感兴趣的问题,就原文中画线部分的几个词和短语而言,译文一中social译成社会性的,extra-legal翻译成超法律的,formalities of constitution翻译成订立手续,是紧扣原文字面意思的翻译,体现出译者的起始规范选择了向原文语言规范靠拢,其翻译是偏向于充分性的翻译; 译文二中相应的词与短语被译成“非民间性质的”,“法律保护之外的”和“一定程序”,既遵循了译语语言规范,也体现了译者对法律文化和术语确切含义的把握,是偏向“可接受性”的翻译。
四、结语
描述翻译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释翻译行为,是解决“为什么”而非“怎么做”的问题。对于商务应用文翻译来说,就是要确定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遵循的规范,从而总结出规律,形成一般化理论,指导今后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林巍.契约概念翻译.比较法律文化的探究[J].中国翻译,2010(2).
[2]图里.描述翻译学及其他[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
一、引言
描述翻译学认为翻译都具有不完整性,要完全忠实于原文或者达到百分百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因为翻译不是发生在真空中,译者作为文化中人,总会受到其所处文化的语言文学、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任何翻译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译者的操控。而这些影响翻译行为的因素在描述翻译学的框架下被统称为规范。
文章所指的商务应用文翻译主要涉及信函和合同的翻译,列举的例子涵盖了信函与合同中的字、句和句群的翻译。
二、描述翻译学的研究方法
描述翻译学的概念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1972年于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应用语言学会议上。当时詹姆斯霍姆斯(James Holmes)发表了翻译研究的名与实 一文,指出翻译学研究包括纯翻译学和应用翻译学。纯翻译学研究被划分为两个相应的分支:描述翻译学(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和理论翻译学(Theoretical translation studies)。
描述翻译学派涌现出了一批骨干学者,代表人物是来自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mar Even-Zohar )和吉迪安图里(Gideon Toury)以及比利时学者安德烈勒弗菲尔(Andre Lefevere),其中以圖里最具代表性。
描述翻译学的理论放弃了一对一的等值观念。正如图里在《描述翻译学及其他》的前言所述: 任何一门经验性学科都必须以描述、解释以及预测该学科研究的现象为主要目标; 理论性研究与描述性研究在本质上互相补充。描述翻译学的研究方法对整个翻译学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图里将翻译当作文化事实( cultural facts),其中心任务是找到影响翻译行为背后的规范, 主张给各种翻译行为以客观的定位。
描述翻译学派认为翻译要完全忠实于原文或者达到百分百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因为翻译不是发生在真空中,译者总会受到其所处文化的语言文学、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翻译行为的因素在描述翻译学的框架下被统称为规范(norms),规范概念也是描述翻译学的核心概念。由于翻译是涉及两种语言和文化系统的活动,所以在每一层次都涉及两套规范系统。译者总面临着在这两种文化系统之间的选择,即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的选择: 若译者选择向原文语言和文化规范靠拢, 则其翻译偏向于充分性(adequacy); 若译者选择向目的语语言和文化规范靠拢, 则其翻译偏向于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译者还通常受到另外两种规范的制约: 预备规范(preliminary norms)与操作规范( operational norms),前者涉及翻译文本的选择,以及直接翻译还是间接翻译(从另一门语言转译)的问题,后者则包括母体规范(matricial norms)和语言规范(textual-linguistic norms)。母体规范指文本内容的安排取舍等宏观层面,语言规范则是影响文本的微观层面,如句子结构,遣词造句等。
三、商务应用文翻译中规范的作用
1、语言规范对商务英语信函中被动语态翻译的作用
商务信函在措辞和语气上讲究礼貌、委婉、严谨,即使是在表示不满情绪和反对意见甚至责备时,仍然要灵活应对,采取恰当的话语策略。所以,在商务信函中,写信人往往借助于一些语言手段来表现上述语气,并准确地传达出要表示的意思。在英语商务信函撰写中,被动语态就是一种常用的非常重要的语言手段。被动语态不强调动作的发出者,有时显得说出的话是对事不对人,客观中立。而汉语则相反,较少用到被动语态,而且用到被动语态的地方也很少突出使用“被”字,常用“为…所,承蒙,予以”等来代替。
例1:Your confirmation on this point would be appreciated.
若贵方给予确认,我方将不胜感激。
例2:Thank you for your letter of June 18.We are obliged to Smith&.Co.for having recommended US to you.
感谢贵方6月18日来函。非常感谢史密斯公司向贵方推荐我方。
例3:I am requested by the Purchasing Department of our company to inform you that digital cameras ordered from your company has not yet been delivered.
我公司采购部请我通知贵公司,我方从贵公司订购的数码相机至今未见货。
以上三个例子中,被动语态根据汉语的句法特点转换成了主动语态,语言规范对译文的影响显而易见。
2、起始规范在合同条款翻译中的作用
合同条款中的长句比比皆是,英语句子结构与汉语相比有很大差别,有人作过形象的比喻,英语句子像树枝,中文句子则像竹子;英文句子是一串葡萄,中文句子则像一盘葡萄。正因为这种显著的差别,起始规范所起的作用在英汉翻译中是显而易见的,试看如下例子:
原文:“All parties must have intended a legally enforceable, as distinct from a merely social or extra-legal agreement, and the agreement must not be objectionable as intended to effect an impossibility or anything illegal or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or otherwise unenforceable. In certain cases contracts require certain formalities of constitution or proof, without which they are unenforceable or even wholly void.”
译文一:《牛津法律大辞典》的翻译为:
“当事人必须旨在签订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合同,而非一个社会性的或超法律的协议;协议必须是无可反驳的,如不能试图实现不可能达成的目标,或非法的或违反公共政策的或者其他不可执行的目标。在某些情况下,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订立手续或证明,否则合同不具有强制力,甚至导致合同完全无效。
译文二:当事人各方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非民间性质的或法律保护之外的协议;协议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如旨在达到不能实现的、或非法的、违背公共政策的及其他不可行的目标。某种情况下,合同需经一定的程序或证明,否则不具强制力,甚至完全无效。
两段译文孰优孰劣不是描述翻译学所感兴趣的问题,就原文中画线部分的几个词和短语而言,译文一中social译成社会性的,extra-legal翻译成超法律的,formalities of constitution翻译成订立手续,是紧扣原文字面意思的翻译,体现出译者的起始规范选择了向原文语言规范靠拢,其翻译是偏向于充分性的翻译; 译文二中相应的词与短语被译成“非民间性质的”,“法律保护之外的”和“一定程序”,既遵循了译语语言规范,也体现了译者对法律文化和术语确切含义的把握,是偏向“可接受性”的翻译。
四、结语
描述翻译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释翻译行为,是解决“为什么”而非“怎么做”的问题。对于商务应用文翻译来说,就是要确定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遵循的规范,从而总结出规律,形成一般化理论,指导今后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林巍.契约概念翻译.比较法律文化的探究[J].中国翻译,2010(2).
[2]图里.描述翻译学及其他[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