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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新课程采取的是“模块”结构,与传统的课程结构相比,特别突出的一点就是,每一个课程模块都是以一个特定的主题为核心,并且其内容都是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而展开。因此,在高中历史新课程教学中,采用主题教学是课改所向、大势所趋。
“主题教学”就是把历史学习内容设计成单个或多元化的“主题”,重新规划和整合教学内容、教学资源,以“主题”立意作为课堂教学的主线,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引,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目的,设计实效化的教学环节,使教学逻辑严密、紧凑,以便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提升课堂教学的思想内涵、增强历史教学育人功能的一种教学方式[1]。本文以人教版“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为例,浅谈高中历史新课程主题教学的实施策略。
一、基于模块主题,确定教学主题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下的每一模块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且主题都指向一定的教育目标,主题是模块的“灵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服从于实现模块学习目标的需要,基于模块主题,确定教学主题。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属于高中历史必修一模块,该模块“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政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要求学生“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作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单元之一的“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鉴于以上要素,如果把“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的课文标题定为教学主题显然不妥,“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属于历史事件,它虽是本课标题,但与单元主题“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所强调的“政治制度”并不一致,更与模块主题存有距离。但如果把“美国1787年宪法”定为教学主题也不妥当,尽管美国1787年宪法可能更接近于模块主题,不过,它仍属于文献法典,涉及内容面广,以此来组织主题教学有可能走偏。基于必修一模块的政治文明主题,我们在深度阅读了美国政治制度史的相关文献后认识到:美国是一个“依宪治国”的国家,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宪法,保持着国内最高法的崇高地位沿用至今,这在世界宪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正是宪法的崇高性,使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成文宪法为核心的、正式又体系严整地建立起宪政的国家”[2]。宪政即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一种模式,“是否确立和实施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3]。所以,选择从宪政的角度审视美国的政治制度应是比较贴切的,“美国宪政”的教学主题自然就此确定。
二、挖掘课程资源,服务教学主题
新课程倡导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探究教学主题,达成课程目标有重要意义。在课堂探究中,我们挖掘课程资源服务教学主题,做到教学内容“拓展”和教学主题“聚拢”的和谐统一。
1.剖析历史文件,追溯美国宪政的思想渊源
美国宪政为什么能够建立?一般教学中,教师往往会通过对美国独立之初严峻形势的分析,来说明美国建立宪政的理由。这样的分析有必要但不全面,它只能说明美国宪政的建立与时代背景有关,却无法解释美国宪政为何独具特色。美国能建立“自己”的宪政还与其自身独特的历史因素有内在联系。因此,我们在教学中除了进行上述分析外,还通过剖析两份对美国宪政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文件《五月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引导学生从中追溯美国宪政的思想渊源。
第一份文件是《五月花号公约》。这是1620年抵达新英格兰的英国清教徒订立的一份由民众同意而行使统治的契约文件: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吾王与基督信仰和荣誉的增进,吾等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最初之殖民地,因此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公民团体。为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和平等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4]。
《五月花号公约》主要内容和核心概念是要建立“一公民团体”,以自治的方式建立秩序,管理自己。其社会契约、主权在民、依法施政等政治理念,对《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美国宪政民主制度坚实的奠基石。它虽然只是一个“以上帝的名义”制定的宗教誓约,但它“预兆了民主政治的许多观念和原则”[4],为美国社会的未来规划了方向。
第二份文件是《独立宣言》。这是1776年由拥有民意机构和临时政府双重身份的“大陆会议”通过的一个宪法性文件: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和自然神法,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利,是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性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惟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4]。
《独立宣言》强调了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那些“不言而喻”的真理,体现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信念追求,为美国的“制度创设”提供了一套理论依据。随后各州纷纷依据《独立宣言》制定宪法,既积累了立宪的经验,也培养了宪政的习惯。这些州的立宪活动对1787年美国宪法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毫无疑问,今天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政治原则,是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5]。 2.结合研究成果,探究美国宪政的主要特点
美国宪政体现在美国的联邦制、三权分立、两党制等政治实践生活中,其中“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整个政府体制的核心”[6],教师在教学中应抓住美国宪政这一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切忌面面俱到、平均用力。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往往采用图表法示意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这一做法虽然形象、直观,但难免显得简单与肤浅。我们在教学中则针对联邦政府的分权与制衡设置了如下问题,采用师生合作探究的方式,在学生自主研讨的基础上,教师再结合史学研究成果加以分析。
(1)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是如何分权与制衡的?联邦政府拥有决定全国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制裁以州为基础的派别活动,为各州的民主政体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宪法也让各州以种种方式保留了自己的主权,这不仅表现在各州有直接管理本州居民的自治权,而且表现在各州可以自己选举执掌联邦立法权的国会两院议员,故各州的主权在联邦政府中实际上享有很重要的影响力,可以有效防止中央权力的专制化[7]。
(2)联邦政府内部三大权力部门之间又是如何分权与制衡的?三大权力部门之间的分权与制衡是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理论的直接应用,立法、行政、司法三足鼎立,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衡格局。各部门权力都具有宪法和政治上的独立性,政府权力被局限在各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内运作,这就避免了政府权力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可能造成的侵犯[8]。
(3)联邦政府三大权力部门的三权分立,是否意味着权力的绝对划分?联邦政府三大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并不是绝对泾渭分明的。例如,行政首脑总统通过否决权和立法建议权分享了部分立法权,立法机关通过弹劾权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实行分权的目的是保证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而如果三权完全分立,就无法实现各权力之间的制衡;而要保证各个权力部门之间相互制衡,就必须使各部门的权力存在部分交叉,共同行使某些特定的权力,这就使绝对的分权不切实际[3]。
通过以上分析,引导学生归纳总结:美国的分权与制衡制度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也就是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纵向分权以及联邦政府内部的横向分权,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7]。在这一教学环节,我们充分运用了史学研究成果帮助学生在探究学习中超越“最近发展区”,抵达“下一发展区”,走进历史深处。
三、注重思想感悟,升华教学主题
历史学科本身的思想性决定了历史教育侧重于历史内涵的思想感悟,历史学习的过程就是一种思想感悟的过程。“教学‘主题’是历史感悟的‘内涵’,是历史体验的‘根基’”。[1]著名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认为,教师在实施主题教学的过程中要围绕主题,充分重视个体经验,在强调过程的生成性理解中,实现课程主题意义的建构。所以,教学过程中,我们引导学生放宽视界,搭建历史与现实相沟通的桥梁,理性感悟“美国宪政”,并由此建构主题意义,升华教学主题。
首先,引导学生认识美国宪政的深远影响。美国宪政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制度创新,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等制度设计,使美国宪政既有明确的原则,又有具体的条款,既可以操作,又富有弹性,从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长久的适应力。独具特色的美国宪政为美国各种政治力量找到了较量、妥协、合作的理想场所,给美国带来了长期的相对稳定与强大。在教学分析中我们还通过展示以下历史案例,让学生理解宪政是美国的法治之基,宪政体制下的美国社会,任何企图实现“极权”的野心机构和个人野心,都要受到惩治和限制。
案例1:由于战时的需要,罗斯福内阁打破华盛顿始创的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惯例,连任三届,又第四次当选,虽然美国公众没有认定罗斯福有野心,但为了避免此类事情重演,罗斯福逝世后,为限制和避免总统滋生“极权”的可能,国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规定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案例2:尼克松“水门事件”的发生,使社会各界看到总统权力日益膨胀,存在着可能任意调遣整个行政机构为他服务的危险,国会立即行使弹劾权,迫使尼克松提交辞呈。
其次,引导学生认识美国宪政也存在不足之处。美国宪政虽然一度被视为最完善的政治体制为众多发展中国家所追随效仿,但它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例如,美国1787年宪法中歧视黑人的规定,助推了种族主义思想和体制性种族歧视的形成,直到今天仍在继续困扰和撕裂着美国的社会。又如,联邦政府三权间的分立只是为提高三权各自的运作效率提供了可能,并不必然带来政府整体行动效率的提高,甚至会助长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的自行其是,造成议行分离、议不付行、议行互悖等现象,对此,我们展示了下面这则历史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体会三权分立的机制弊端,进而加深对美国宪政的全面认识。
案例3:1979年6月,美国总统卡特和苏联主席勃列日涅夫在维也纳代表各自国家签署了《美苏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但直至卡特总统任期届满,该条约仍未能被参议院批准生效,结果该条约最终不了了之,以流产的结局告终。
最后,师生一起在生成性理解中升华教学主题:美国宪政是世界政治文明的创新模式,而不是终极选择。美国宪政有参考价值,但不具备普适意义。每一个国家都有其政治、文化土壤的特殊性,照搬照抄美国宪政肯定行不通。立足国情,充分借鉴人类历史上实行宪政的文明成果,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总之,在高中新课程历史课堂主题教学中,教师一定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究主题教学的实施策略,从而有力地促进学生思想和智慧的不断发展,使课堂教学充满创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 王继平.论历史学科“主题化”课堂教学.历史教学问题,2012(3).
[2] 钱福臣.美国宪政生成的深层背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3] 李剑鸣.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4] 何顺果.美国历史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 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7]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 张淑铿,吴玲娟.美国宪政及其启示.宁波党校学报,2003(2).
【责任编辑 关燕云】
“主题教学”就是把历史学习内容设计成单个或多元化的“主题”,重新规划和整合教学内容、教学资源,以“主题”立意作为课堂教学的主线,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引,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目的,设计实效化的教学环节,使教学逻辑严密、紧凑,以便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提升课堂教学的思想内涵、增强历史教学育人功能的一种教学方式[1]。本文以人教版“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为例,浅谈高中历史新课程主题教学的实施策略。
一、基于模块主题,确定教学主题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下的每一模块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且主题都指向一定的教育目标,主题是模块的“灵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服从于实现模块学习目标的需要,基于模块主题,确定教学主题。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属于高中历史必修一模块,该模块“着重反映人类社会政治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要求学生“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作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单元之一的“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鉴于以上要素,如果把“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的课文标题定为教学主题显然不妥,“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属于历史事件,它虽是本课标题,但与单元主题“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所强调的“政治制度”并不一致,更与模块主题存有距离。但如果把“美国1787年宪法”定为教学主题也不妥当,尽管美国1787年宪法可能更接近于模块主题,不过,它仍属于文献法典,涉及内容面广,以此来组织主题教学有可能走偏。基于必修一模块的政治文明主题,我们在深度阅读了美国政治制度史的相关文献后认识到:美国是一个“依宪治国”的国家,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宪法,保持着国内最高法的崇高地位沿用至今,这在世界宪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正是宪法的崇高性,使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成文宪法为核心的、正式又体系严整地建立起宪政的国家”[2]。宪政即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一种模式,“是否确立和实施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3]。所以,选择从宪政的角度审视美国的政治制度应是比较贴切的,“美国宪政”的教学主题自然就此确定。
二、挖掘课程资源,服务教学主题
新课程倡导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探究教学主题,达成课程目标有重要意义。在课堂探究中,我们挖掘课程资源服务教学主题,做到教学内容“拓展”和教学主题“聚拢”的和谐统一。
1.剖析历史文件,追溯美国宪政的思想渊源
美国宪政为什么能够建立?一般教学中,教师往往会通过对美国独立之初严峻形势的分析,来说明美国建立宪政的理由。这样的分析有必要但不全面,它只能说明美国宪政的建立与时代背景有关,却无法解释美国宪政为何独具特色。美国能建立“自己”的宪政还与其自身独特的历史因素有内在联系。因此,我们在教学中除了进行上述分析外,还通过剖析两份对美国宪政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文件《五月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引导学生从中追溯美国宪政的思想渊源。
第一份文件是《五月花号公约》。这是1620年抵达新英格兰的英国清教徒订立的一份由民众同意而行使统治的契约文件: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吾王与基督信仰和荣誉的增进,吾等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最初之殖民地,因此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公民团体。为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和平等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4]。
《五月花号公约》主要内容和核心概念是要建立“一公民团体”,以自治的方式建立秩序,管理自己。其社会契约、主权在民、依法施政等政治理念,对《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美国宪政民主制度坚实的奠基石。它虽然只是一个“以上帝的名义”制定的宗教誓约,但它“预兆了民主政治的许多观念和原则”[4],为美国社会的未来规划了方向。
第二份文件是《独立宣言》。这是1776年由拥有民意机构和临时政府双重身份的“大陆会议”通过的一个宪法性文件: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和自然神法,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利,是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性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惟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4]。
《独立宣言》强调了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那些“不言而喻”的真理,体现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信念追求,为美国的“制度创设”提供了一套理论依据。随后各州纷纷依据《独立宣言》制定宪法,既积累了立宪的经验,也培养了宪政的习惯。这些州的立宪活动对1787年美国宪法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毫无疑问,今天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政治原则,是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5]。 2.结合研究成果,探究美国宪政的主要特点
美国宪政体现在美国的联邦制、三权分立、两党制等政治实践生活中,其中“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整个政府体制的核心”[6],教师在教学中应抓住美国宪政这一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切忌面面俱到、平均用力。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往往采用图表法示意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这一做法虽然形象、直观,但难免显得简单与肤浅。我们在教学中则针对联邦政府的分权与制衡设置了如下问题,采用师生合作探究的方式,在学生自主研讨的基础上,教师再结合史学研究成果加以分析。
(1)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是如何分权与制衡的?联邦政府拥有决定全国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制裁以州为基础的派别活动,为各州的民主政体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宪法也让各州以种种方式保留了自己的主权,这不仅表现在各州有直接管理本州居民的自治权,而且表现在各州可以自己选举执掌联邦立法权的国会两院议员,故各州的主权在联邦政府中实际上享有很重要的影响力,可以有效防止中央权力的专制化[7]。
(2)联邦政府内部三大权力部门之间又是如何分权与制衡的?三大权力部门之间的分权与制衡是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理论的直接应用,立法、行政、司法三足鼎立,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衡格局。各部门权力都具有宪法和政治上的独立性,政府权力被局限在各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内运作,这就避免了政府权力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可能造成的侵犯[8]。
(3)联邦政府三大权力部门的三权分立,是否意味着权力的绝对划分?联邦政府三大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并不是绝对泾渭分明的。例如,行政首脑总统通过否决权和立法建议权分享了部分立法权,立法机关通过弹劾权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实行分权的目的是保证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而如果三权完全分立,就无法实现各权力之间的制衡;而要保证各个权力部门之间相互制衡,就必须使各部门的权力存在部分交叉,共同行使某些特定的权力,这就使绝对的分权不切实际[3]。
通过以上分析,引导学生归纳总结:美国的分权与制衡制度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也就是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纵向分权以及联邦政府内部的横向分权,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7]。在这一教学环节,我们充分运用了史学研究成果帮助学生在探究学习中超越“最近发展区”,抵达“下一发展区”,走进历史深处。
三、注重思想感悟,升华教学主题
历史学科本身的思想性决定了历史教育侧重于历史内涵的思想感悟,历史学习的过程就是一种思想感悟的过程。“教学‘主题’是历史感悟的‘内涵’,是历史体验的‘根基’”。[1]著名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认为,教师在实施主题教学的过程中要围绕主题,充分重视个体经验,在强调过程的生成性理解中,实现课程主题意义的建构。所以,教学过程中,我们引导学生放宽视界,搭建历史与现实相沟通的桥梁,理性感悟“美国宪政”,并由此建构主题意义,升华教学主题。
首先,引导学生认识美国宪政的深远影响。美国宪政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制度创新,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等制度设计,使美国宪政既有明确的原则,又有具体的条款,既可以操作,又富有弹性,从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长久的适应力。独具特色的美国宪政为美国各种政治力量找到了较量、妥协、合作的理想场所,给美国带来了长期的相对稳定与强大。在教学分析中我们还通过展示以下历史案例,让学生理解宪政是美国的法治之基,宪政体制下的美国社会,任何企图实现“极权”的野心机构和个人野心,都要受到惩治和限制。
案例1:由于战时的需要,罗斯福内阁打破华盛顿始创的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惯例,连任三届,又第四次当选,虽然美国公众没有认定罗斯福有野心,但为了避免此类事情重演,罗斯福逝世后,为限制和避免总统滋生“极权”的可能,国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规定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案例2:尼克松“水门事件”的发生,使社会各界看到总统权力日益膨胀,存在着可能任意调遣整个行政机构为他服务的危险,国会立即行使弹劾权,迫使尼克松提交辞呈。
其次,引导学生认识美国宪政也存在不足之处。美国宪政虽然一度被视为最完善的政治体制为众多发展中国家所追随效仿,但它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例如,美国1787年宪法中歧视黑人的规定,助推了种族主义思想和体制性种族歧视的形成,直到今天仍在继续困扰和撕裂着美国的社会。又如,联邦政府三权间的分立只是为提高三权各自的运作效率提供了可能,并不必然带来政府整体行动效率的提高,甚至会助长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的自行其是,造成议行分离、议不付行、议行互悖等现象,对此,我们展示了下面这则历史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体会三权分立的机制弊端,进而加深对美国宪政的全面认识。
案例3:1979年6月,美国总统卡特和苏联主席勃列日涅夫在维也纳代表各自国家签署了《美苏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但直至卡特总统任期届满,该条约仍未能被参议院批准生效,结果该条约最终不了了之,以流产的结局告终。
最后,师生一起在生成性理解中升华教学主题:美国宪政是世界政治文明的创新模式,而不是终极选择。美国宪政有参考价值,但不具备普适意义。每一个国家都有其政治、文化土壤的特殊性,照搬照抄美国宪政肯定行不通。立足国情,充分借鉴人类历史上实行宪政的文明成果,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总之,在高中新课程历史课堂主题教学中,教师一定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究主题教学的实施策略,从而有力地促进学生思想和智慧的不断发展,使课堂教学充满创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 王继平.论历史学科“主题化”课堂教学.历史教学问题,2012(3).
[2] 钱福臣.美国宪政生成的深层背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3] 李剑鸣.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4] 何顺果.美国历史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 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7]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 张淑铿,吴玲娟.美国宪政及其启示.宁波党校学报,2003(2).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