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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今年新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总局王东峰副局长提出,为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农村食品市场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整顿目标、重点和要求”。从王华鑫等同志撰写的“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调查”一文,我们高兴的看到,王东峰副局长的这一指示精神正在各地工商部门得到贯穿落实。该文从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入手,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探索新途径,成效很显著,给人启迪,值得一读。也希望能收到更多的这类调查文章。
一、房山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房山区位于北京西南郊区,辖区有22个乡、镇、办事处,463个村,总人口81.4万,其中农村人口占60%,农民人均纯收入6438元,全区共有食品经营单位4053家,其中生产单位246家,经销单位3807家。
房山分局曾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情况表明,集期市场销售食品中约60%为自产自销,小卖部销售的食品约40%来源于流动摊贩,45%以上来自集贸市场。集期市场和小卖部销售的食品中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以上,其中散装糕点、散装熟食、散装干果的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在农村小卖部司空见惯。在农村,随便一间小屋都有可能成为食品加工厂,一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手艺加工土特产品,还有人专门做节日或季节生意,如端午节前赶做粽子,中秋节前赶做月饼,春节前赶做糖果,夏季制作劣质饮料、冰棍等。这些食品生产者往往无证无照,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但由于价格低廉,专门针对农村市场销售,而且生产周期短,在农村很有生命力。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有60%表示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40%的消费者仍首选价格便宜商品。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农村居民的投诉率极低。
二、“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构思的提出
农村地域辽阔、农民消费者受传统消费观念和收入的影响,以及执法力量的有限,造成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较差。我们总是管理多。引导和服务少,总是习惯于禁止性的管理,经营者干这不行,干那不是,还要追究责任:但如何引导如何服务,让他们知道怎么干,如何干,我们却很少考虑。我们不让农民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却忘记了如何让农民买到健康安全的食品。从农村流通领域安全情况看,一是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服务供应网点,使农村消费者难以买到物美价廉、健康安全的食品;二是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经营者法律观念、诚信意识较差,往往只从价格因素考虑经营问题,对于商品来源、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很少顾及。因此必须从源头抓起,运用现代物流形式和诚信手段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如何解决在农村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和控制商品源头问题呢?分局认为一是可以依托大型商业企业,通过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加盟店等形式,通过统一配送的形式得以实现。二是要使在农村地区销售的商品质优价低,价格低了农村消费者才能容易接受。三是必须提高农村经营者素质,培养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这样,就初步形成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诚信手段解决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构思。
三、“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的开展
基于这一构思,分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用改革的思路、市场化的方法、多种合作的方式,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网点,建立配送和供应网络。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奠定基础
为改善农村物流体系状况,建立统一配送机制,分局把目标锁定在区内大型商业企业——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上。华冠商贸有限公司是区内一家有两个万平米以上商场、36个连锁超市的商业企业,曾获得“无假冒商标单位”等多种荣誉,在房山区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并曾与区私营个体协会合作,建立了全区首家“物流配送中心”,在物流配送方面有良好的基础。
为使企业、农村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都能得到最大的利益,通过多次调查走访、与企业座谈。分局提出了建立农村加盟店,向农村商店开展配送业务,通过增加销售总量向厂家要效益的思路,即以在农村建立加盟店和配送的形式来增加销售量以增加厂家返利幅度,从而降低配送价格,让利于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为使加盟店便于管理,建议华冠商贸公司成立专门的子公司——华冠益佳超市有限公司。并积极与区商务局联系,求得政府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建立配送和供应网络。
在此基础上,分局与企业一道对全区农村情况进行调查,确定了在农村地区建立10家直营店和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建立100家加盟店的规划,并围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保证加盟店的质量,分局配合企业加强了对配送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配送中心食品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对加盟店经销食品的检查,要求经营者对配送食品明码标价,定期检查,防止出现过期变质食品:三是加强对企业和加盟店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培训。目前,已在农村地区建立加盟店62家、连锁店5家,辐射人口近10万人。截至去年11月底,华冠商贸公司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上升74%,物流配送中心同比增加20%,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如何依托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经营者竞争能力,做到诚信经营,是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调查分局发现,全区463个行政村中,千人以上的行政村269个,其中大部分村里都有两个以上经营食品的商店。如果在这些行政村中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的进行规范、树立榜样,必将对其他经营者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进而营造出诚信经营的氛围。于是分局以连锁超市、加盟店为重点,选择了50家农村商店进行试点。
在试点工作中,分局要求试点单位做到七个统一:即统一悬挂《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统一悬挂《诚信经营公约》和《食品安全公约》;统一设立“食品安全材料盒”,盒内放有意见簿、检查记录簿、不合格食品追回记录簿:统一悬挂并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消费警示制度》的食品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统一设立食品下架公示牌和投诉台、投诉箱,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实行食品进货台账,并及时记录规范:统一实行对商品明码标价,并在每件商品上粘贴具有本店标志的标识。分局还制定了示范商店监管办法和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授牌或予以 摘牌,为保障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质量奠定了基础。分局计划在2007年底,通过对农村食品商店的规范改造,使全区每个村都有一家食品安全示范商店。
四、“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5年11月,房山区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区消协联合开展了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的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50份,其中对“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做了专门调查。
从调查结果看:50家示范商店涉及全区22个乡镇,50个行政村,90%商店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大的行政村中央,其中百平米以上商店21个,辐射消费者数量22万人。
从对“示范店工作开展前后经营情况的变化,与去年同期经营情况进行比较”调查结果看:效益好于去年同期的占96%,基本持平的占2%,不如去年的2%。
“经营者对示范店工作的认识,自身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示范店的建设,对开展示范店工作有何意见建议”调查表明:经营者赞同这项活动的100%,认为这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这项活动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相结合,将树立经营者信誉、提高经营者竞争力与向消费者推荐购物场所相结合,活动内容实实在在。
在对“消费者对示范店的认识,是否对示范店放心,包括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服务是否满意”的调查中,消费者满意和比较满意为96,6%。认为对“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原因:一是由政府部门挂牌,对政府信任:二是这些商店确实比其他商店在购物环境和商品质量、价格上好:三是这些商店各种制度措施比较全。服务态度好,购物比较放心满意。
在对“消费者有何意见建议”调查中。消费者认为:一是对示范商店的管理要严格。否则会丢政府的脸,伤群众的心:二是要加强对示范商店食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不能停留在索证索票和过期食品等低层次管理上:三是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从整个调查结果看,房山分局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场出发,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与加强行政管理相结合,对如何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利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拥护和称赞。
(作者单位: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
在今年新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总局王东峰副局长提出,为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农村食品市场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整顿目标、重点和要求”。从王华鑫等同志撰写的“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调查”一文,我们高兴的看到,王东峰副局长的这一指示精神正在各地工商部门得到贯穿落实。该文从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入手,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探索新途径,成效很显著,给人启迪,值得一读。也希望能收到更多的这类调查文章。
一、房山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房山区位于北京西南郊区,辖区有22个乡、镇、办事处,463个村,总人口81.4万,其中农村人口占60%,农民人均纯收入6438元,全区共有食品经营单位4053家,其中生产单位246家,经销单位3807家。
房山分局曾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情况表明,集期市场销售食品中约60%为自产自销,小卖部销售的食品约40%来源于流动摊贩,45%以上来自集贸市场。集期市场和小卖部销售的食品中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以上,其中散装糕点、散装熟食、散装干果的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在农村小卖部司空见惯。在农村,随便一间小屋都有可能成为食品加工厂,一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手艺加工土特产品,还有人专门做节日或季节生意,如端午节前赶做粽子,中秋节前赶做月饼,春节前赶做糖果,夏季制作劣质饮料、冰棍等。这些食品生产者往往无证无照,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但由于价格低廉,专门针对农村市场销售,而且生产周期短,在农村很有生命力。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有60%表示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40%的消费者仍首选价格便宜商品。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农村居民的投诉率极低。
二、“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构思的提出
农村地域辽阔、农民消费者受传统消费观念和收入的影响,以及执法力量的有限,造成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较差。我们总是管理多。引导和服务少,总是习惯于禁止性的管理,经营者干这不行,干那不是,还要追究责任:但如何引导如何服务,让他们知道怎么干,如何干,我们却很少考虑。我们不让农民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却忘记了如何让农民买到健康安全的食品。从农村流通领域安全情况看,一是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服务供应网点,使农村消费者难以买到物美价廉、健康安全的食品;二是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经营者法律观念、诚信意识较差,往往只从价格因素考虑经营问题,对于商品来源、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很少顾及。因此必须从源头抓起,运用现代物流形式和诚信手段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如何解决在农村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和控制商品源头问题呢?分局认为一是可以依托大型商业企业,通过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加盟店等形式,通过统一配送的形式得以实现。二是要使在农村地区销售的商品质优价低,价格低了农村消费者才能容易接受。三是必须提高农村经营者素质,培养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这样,就初步形成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诚信手段解决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构思。
三、“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的开展
基于这一构思,分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用改革的思路、市场化的方法、多种合作的方式,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网点,建立配送和供应网络。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活动,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奠定基础
为改善农村物流体系状况,建立统一配送机制,分局把目标锁定在区内大型商业企业——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上。华冠商贸有限公司是区内一家有两个万平米以上商场、36个连锁超市的商业企业,曾获得“无假冒商标单位”等多种荣誉,在房山区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并曾与区私营个体协会合作,建立了全区首家“物流配送中心”,在物流配送方面有良好的基础。
为使企业、农村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都能得到最大的利益,通过多次调查走访、与企业座谈。分局提出了建立农村加盟店,向农村商店开展配送业务,通过增加销售总量向厂家要效益的思路,即以在农村建立加盟店和配送的形式来增加销售量以增加厂家返利幅度,从而降低配送价格,让利于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为使加盟店便于管理,建议华冠商贸公司成立专门的子公司——华冠益佳超市有限公司。并积极与区商务局联系,求得政府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建立配送和供应网络。
在此基础上,分局与企业一道对全区农村情况进行调查,确定了在农村地区建立10家直营店和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建立100家加盟店的规划,并围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保证加盟店的质量,分局配合企业加强了对配送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配送中心食品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对加盟店经销食品的检查,要求经营者对配送食品明码标价,定期检查,防止出现过期变质食品:三是加强对企业和加盟店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培训。目前,已在农村地区建立加盟店62家、连锁店5家,辐射人口近10万人。截至去年11月底,华冠商贸公司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上升74%,物流配送中心同比增加20%,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如何依托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经营者竞争能力,做到诚信经营,是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调查分局发现,全区463个行政村中,千人以上的行政村269个,其中大部分村里都有两个以上经营食品的商店。如果在这些行政村中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的进行规范、树立榜样,必将对其他经营者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进而营造出诚信经营的氛围。于是分局以连锁超市、加盟店为重点,选择了50家农村商店进行试点。
在试点工作中,分局要求试点单位做到七个统一:即统一悬挂《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统一悬挂《诚信经营公约》和《食品安全公约》;统一设立“食品安全材料盒”,盒内放有意见簿、检查记录簿、不合格食品追回记录簿:统一悬挂并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消费警示制度》的食品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统一设立食品下架公示牌和投诉台、投诉箱,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实行食品进货台账,并及时记录规范:统一实行对商品明码标价,并在每件商品上粘贴具有本店标志的标识。分局还制定了示范商店监管办法和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授牌或予以 摘牌,为保障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质量奠定了基础。分局计划在2007年底,通过对农村食品商店的规范改造,使全区每个村都有一家食品安全示范商店。
四、“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5年11月,房山区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区消协联合开展了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的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50份,其中对“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做了专门调查。
从调查结果看:50家示范商店涉及全区22个乡镇,50个行政村,90%商店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大的行政村中央,其中百平米以上商店21个,辐射消费者数量22万人。
从对“示范店工作开展前后经营情况的变化,与去年同期经营情况进行比较”调查结果看:效益好于去年同期的占96%,基本持平的占2%,不如去年的2%。
“经营者对示范店工作的认识,自身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示范店的建设,对开展示范店工作有何意见建议”调查表明:经营者赞同这项活动的100%,认为这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这项活动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相结合,将树立经营者信誉、提高经营者竞争力与向消费者推荐购物场所相结合,活动内容实实在在。
在对“消费者对示范店的认识,是否对示范店放心,包括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服务是否满意”的调查中,消费者满意和比较满意为96,6%。认为对“食品安全示范商店”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原因:一是由政府部门挂牌,对政府信任:二是这些商店确实比其他商店在购物环境和商品质量、价格上好:三是这些商店各种制度措施比较全。服务态度好,购物比较放心满意。
在对“消费者有何意见建议”调查中。消费者认为:一是对示范商店的管理要严格。否则会丢政府的脸,伤群众的心:二是要加强对示范商店食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不能停留在索证索票和过期食品等低层次管理上:三是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从整个调查结果看,房山分局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商店”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场出发,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与加强行政管理相结合,对如何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利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拥护和称赞。
(作者单位: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