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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老子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探寻规律亦即“求道”之学;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即纯净的意识),就此而言,道家乃是认识自己亦即“悟道”之学。老子之“道”在本质上乃是人类对自我的反思与探索,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终极追问。在老子那里,“认识自己”意味着,识别并放下“自我”,最终消融“自我”,回到意识本身之纯净状态。可以说,人们对“道”的探索在根本意义上是在找寻他自己。《道德经》五千言,以凝练至简的语言、玄妙空灵的风格、正言若反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引导世人追问“我是谁”,进而“认识你自己”,这是老子之“道”的终极指向,也是老子撰写《道德经》的真正用意。
关键词 老子 《道德经》 道 意识 认识自己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25—08
作为老子思想之核心范畴,“道”在《道德经》中总共出现了七十余次,学术界关于老子之“道”的解读也是众说纷纭。从《道德经》文本来看,老子所说的“道”显然具有多重涵义。陈鼓应在《老子今注今译》中指出:有些地方,“道”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有些地方,“道”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道”是指人生的一种准则、指标或典范。刘笑敢更多地将其理解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是人类生命和万物存在之意义的根源”;任法融则从道教的角度论述说,“《道德经》所谓‘道’,实为阴阳未判之前的混元无极,宇宙之起源,天地之本始,万物之根蒂,造化之枢机”;黄克剑则认为,老子之“道”乃是“从终极处对世道人心作某种诱导”。综上可见,学术界对老子之“道”的解读,主要侧重于规律、存在、价值等三个维度。本文借助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的命题,将老子之“道”理解为人类对自我的反思与探索,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终极追问。在苏格拉底那里,“认识你自己”乃是对人类自身困境的一种焦虑与深省。黑格尔曾指出,“认识你自己,这乃是精神的法则。苏格拉底实践了这条诫命,他使‘认识你自己’成为希腊人的格言;他是提出原则来代替德尔斐的神的英雄:人自己知道什么是真理,他应当向自身中观看。”笔者认为,在老子那里,“道”主要有两层涵义: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近似于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探寻规律亦即“求道”之学;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即纯净的意识),就此而言,道家乃是认识自己亦即“悟道”之学。总体而言,《道德经》五千言,就是通过对宇宙万物运行、发展、演进之客观规律的把握,从不同角度引导世人追问“我是谁”,进而“认识你自己”。
探讨老子之“道”可否言说,其前提在于老子之“道”可否被“理解”。言说旨在达致理解,理解往往借助言说。理解老子的最大困难在于,人们总是试图通过理智和思维去“理解”老子的文本,而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显然他排斥理智层面的知见;理解往往借助言说,而老子宣称“道可道,非常道”,显然,真正的“道”超越了语言文字。从这个意义上说,后世关于老子的“解读”,大多乃是“盲人摸象”。一个人除非体验到与老子相同或相近的境界,否则真正的理解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此看来,要真正理解老子,唯有透过生命体验。
从相关史料来看,老子虽然担任过“周守藏室之史”,但他一生并不关心世俗的事务,甚至连“立言”的意愿也算不上强烈。在隐退之时,路过函谷关,关令尹喜再三恳求:“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老子这才写下五千言,然后西出函谷关而去。即便勉强写书,也不忘在开篇时申明“道可道,非常道”。吕岩解释说:“可道,心可道其妙,而口难道其微,谓之可道。道不可须臾离,而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是可道底。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如此之玄,非空于玄,而实有玄之之妙。如此光景,岂是口可道?只可心领会而心可道。”吕岩所说的“心”相当于现代语境下的“意识”,它主要通过“领会”也就是体悟来发挥其功能,而“口”则是指语言文字,它是理智和思维之载体。对于道家来说,“道”是唯一的“真知”,它只可体悟(此为意识之功能)而不可言说(此为理智和思维之功能)。释迦牟尼也说过:“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真正的佛法,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凡是能够用文字表达的,都不是真正的佛法。所谓的经典,只不过是权宜方便之说,指月之指、指路之标而已。如果有人将手指当月亮,将指路之标当目的地,那就违背了言说者的本意。
作为“众妙之门”的“道”看上去空无所傍,玄之又玄,难以把握。从《道德经》文本来看,“道”是“无”和“有”的统一,它虽然“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是一种“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惚恍境界,但如果超越日常经验,它又是“有象”“有物”“有精”“有信”的。可以说,“无”显示了道的超越性,“有”显示了道的实存性。老子如此描述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正是由于道具有原始、混沌、质朴、空灵、玄妙之品格,远远超越了语言的力量,故而无法用规定性的表述来指称它。古人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老子也宣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德经·五十六章》。事实上,言语所能描述的,只是粗浅的、有形的事物之末,而非微妙玄通之“道”。真正了悟大道的人,明明知“道”,但难以用语言把“道”说清楚。恰如视力正常者与盲人谈论世间美景,只能借助于语言,但其交流实际上甚为困难。盲人一旦恢复了视力,则无需再借助语言。在老子看来,世人的意识处在昏昧乃至沉睡状态,只有意识从昏昧和沉睡当中清醒过来,才有可能真正理解那个大道。
在老子那里,大道“玄之又玄”,绝非语言所能表达,唯有同样的“悟道者”方能真正知“道”,如同佛教宣说的真理,“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根据佛教典籍记载:“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这就意味着,真正的佛法是离开一切相(语言、文字、圖像、思维、记忆等)的,唯有离开一切相,做到“心无所住”,方能体悟到佛法的真谛。 大道不可言说,但又不得不说。那么,误读就成为一种必然。事实上,老子早就预知自己将被世人误读,除了申明大道“不可言说”,他在《道德经》中特意写下这样一段话:“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道德经·四十一章》)在他看来,“士”分上中下三等,“士”皆有可能听闻大道,但境界却千差万别,关键在于是否“信”与“行”。上士闻道,深信不疑,身体力行,践道行道;中士闻道,且信且疑,若有若无,偶尔行道;下士闻道,以为虚无飘渺,荒诞不经,于是大加嘲笑。老子是说,大道至简,但知易行难,必须通过信任(“信”)和践行(“行”)才有可能被体悟到,如果只是通过理智去思索它,那只会离道越来越远。就此而言,《道德经》五千言,乃是为“上士”而作,使其闻道并勤而行之的,实乃不得已而言之,退而求其次之举也。可以说,《道德经》一书相当于为“上士”也就是上根利器者指明了求道悟道的基本蓝图。正如孔子所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总之,大道“不可言说”,是客观的事实,“强为之言”,是老子的慈悲。
从《道德经》文本来看,老子之“道”,其核心要义有二:
1.老子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探寻规律亦即“求道”之学。
宇宙万物的运行、发展和演进有其客观规律。老子所说的“一生二”,指的就是现象世界之二元性法则,亦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在《道德经》中,老子系统揭示了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除了众所周知的阴阳对立法则,“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二章》,阴阳转化法则,“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道德经·五十八章》),老子还重点阐述了阴阳平衡法则。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七十七章》)天道的特征是公平、高下、有余和不足,随时都有可能调整,它通过“损有余而补不足”,保持能量之平衡状态。在老子看来,世间的祸福得失亦非杂乱无章的,而是有规律的运动变化,祸福相依,得失相伴,悲喜交替,此消彼长。因此,凡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道德经·九章》),倘若刻意执求,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阴阳平衡法则在自然界和生活当中的体现,就是“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道德经·二十三章》),就是“跛者不立,跨者不行”(《道德经·二十四章》),就是“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道德经·二十二章》),就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二十九章》,就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道德经·七十八章》)。老子坚信,“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十六章》),真正的得道者,知道事物发展和演化的规律,洞悉生命的本质和真相,因此能够坦然地面对并接受世间的祸福吉凶、得失成败、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而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
2.老子之“道”,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就此而言,道家乃是认识自己亦即“悟道”之学。
老子之“道”,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这也是人的意识发展的最大潜能。老子强调,“道生一”,所谓“一”者,道也。这个“一”乃是道之本体,它无上无下,无左无右,无大无小,无贵无贱,浑然一体,“混而为一”(《道德经·十四章》)。所谓“道生一”,是指“道”乃是整体的、一元性的;所谓“抱一”,就是“抱朴”“抱道”;所谓“守朴”,就是“守一”“守道”;所謂“返朴”,就是复归于朴(“一”),复归于道,“复归于婴儿”。推而言之,老子所说的“得一”,就是“得道”,合乎于道,如此,它们将恢复自己的本性而成为自身,这就是“道法自然”,亦即大道效法它本应如此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得道”就是认识自己,所谓“成道”就是成为自己,这意味着一个人在意识层面超越了个体性,回到意识的普遍性、整体性、纯净性之本来状态,如同波浪回归于海洋,这也是人的意识发展的最终可能性。在老子那里,“道”,就是意识本身的状态。经过长期的修炼,人的意识将发生变化,其过程就是:自我意识的萌芽-自我意识的形成-自我意识的固化-自我意识的弱化-自我意识的消融。这实际上是“自我”(“我执”)的形成、发展、固化、弱化和消融的过程。换言之,“道”即“我”,“我”即“道”。这个“我”——“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先于这个现象世界而存在,遍及整个虚空世界。它无形无相,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易不变。只有通过“神秘的体验”(如“致虚极,守静笃”),才有可能证悟其存在。
为了引导世人体悟这个不可言说的“道”,老子使用了大量的否定性描述,通过阐述它“不是什么”(不是身体、思想、情绪、行为等等“假我”“小我”),进而展现其“所是为何”(“本来的自己”,也就是纯净之意识)。笔者将老子之“道”的基本特征解读为无心、无为、无用。
其一,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老子看来,“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四十九章》)。圣人,亦即得“道”者,没有“自我”之心,而是以“百姓”和“众人”之心为心,显然,这是一种自我消融的状态。无自我之心,便无分别之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五章》)。所谓“不仁”,实乃无心之仁,它顺其自然,当为则为,当止则止。在“道”的视野中,没有自我之心,没有分别之心。老子认定,唯有去除分别妄想执著,方能保持自然质朴、与道冥合、与道玄同。质言之,“无心”即道,“有心”则离道。无自我之心,自然无执取之心,懂得知足知止,可以长久。
其二,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在老子那里,“无为”既是达致大道的方法,也是修炼之后的境界。作为修道方法,“无为”就是放下执著,安住当下,保持观照。作为一种修道境界,则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指出,“圣人处无为之事”,有道之人处无为之事,循道而行,做事不刻意、不强求。在生活中,“无为”意味着懂得做减法,亦即老子所说的,“少则得,多则惑”(《道德经·二十二章》),“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四十八章》)。在老子看来,对于道的求取也应采取无为的态度。“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道德经·四十七章》)老子甚至否认了知识在悟道过程中的作用,提出“绝圣弃智”,减少知识,抛弃成见,祛除心灵的遮蔽,以达到清静无为的体道之境。 其三,无用:无用之妙用。老子推崇“无”。《道德经》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十一章》)正如车轮的空无令其得以运行,器皿的空无使其得以盛物,房屋的空无让其可以居住,“有”给事物提供了实利,“无”让事物发挥了作用。在老子那里,“虚”“无”,皆有无用之义。老子还主张以下为美,以愚为美,以朴实为美,以无知为美,以虚静为美,以不争为美,以守柔为美等等,其指向都是“无用”。老子将“有”消解于“无”,返璞归真,达到大圣大愚、大智大拙、大勇大缺、大明大微,与天地万物合一,此即为最终之“大用”。然而,世人缺乏智慧,“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老子的道法自然,就是顺应事物的本性,因循事物的内在法则,让万物各有归属,各得其性。事实上,“道”本身并不体现也不囿于某一具体之用,但当它作用于“器”,便能体现其“大用”。
老子的无心、无为、无用,其本质是“无我”,其目的是“无欲”。无我是“自我”的消融,无欲是“欲望”被超越。“无我”则无欲,“有我”则有欲。换言之,老子就是“以恒久之道升华人过多的欲望”,(进而净化自己的意识。在道家看来,欲望,既无法被满足,也无法被消除,而是只能被升华、被超越。世间种种欲望,皆可以划分为两类:世俗的欲望(亦即财、色、名、食、睡,色、声、香、味、触、法等佛教所说的“五欲六尘”)和求道(认识自己,回归意识本身之纯净状态)的欲望。对于“不知足”“欲得”的世俗欲望,老子提倡知足知止,“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求道的欲望,是更深更本质的欲望,对于道家来说,“唯有纯粹、素朴、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虽淡而无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它的功能及作用是无与伦比的,是任何事物都达不到的。”当然,随着求道之路的走向深入,连求道的欲望最终也会消融。在老子那里,所谓“成道者”,就是达到了“无我”“无欲”的境界。
总而言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的客觀规律和基本法则,在根本意义上则是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终极追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求道”,就是找寻自己;“悟道”,就是追问“我是谁”。换言之,人们对“道”的探索,在根本意义上是在找寻他自己。事实上,老子之“道”就是通过对宇宙万物运行、发展和演进之客观规律的探寻,进而“认识你自己”,也就是那个“本来的自己”,这是老子之“道”的终极指向,也是老子撰写《道德经》的真正用意。
老子终其一生致力于“道”的探索和体悟,其著述以凝练至简的语言、玄妙空灵的风格、正言若反的方式,揭示了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旨在劝诫世人止息向外求取之妄念,转向对内在生命奥秘的探索,以期归复人之淳朴本性,“复归于婴儿”,亦即“认识你自己”,显现那个“本来的自己”。关于“我”,老子如此描述:“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飕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二十章》)这实际上是老子对于理想中“成道者”的描述。老子坚称,大道至简。在他看来,自己的核心教义其实很简单:“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道德经·七十章》)在老子那里,达致“道”的方法就是“无为”,其主要内涵如下:
1.放下执著: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在老子看来,“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道德经·十三章》),人生中几乎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对“我”(在本质上是“我的”)的认同与执著。只有通过对宇宙、社会、人生之客观规律的探寻,逐渐放下对“我的”(包括知识、名利和身体等)执著,才能够转迷成悟、返归本性,进而获得精神上真正的自由和超越。
一是放下对知识之执著。老子有意识地区分了“知识”与“智慧”,将对知识的追求称作“为学”,将对智慧的追求称作“为道”。老子劝勉世人,不要将妄见当真知,不要将知识当智慧,而是要放下对知识的执著,以探求大道为人生之要务。在老子看来,“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德经·四十八章》),为学功夫是每天在知见上求其增益,而为道功夫则是每天在知见上求其减损。事实上,对于一个缺乏自觉意识的人来说,越来越多的知识只会进一步固化“自我”,加重生命的负荷。因此,唯有放下对知识的执著,保持心胸的开阔,通过“损之又损”,减损知见和欲求,祛除心灵的遮蔽,最终达至“无为”的状态,真正的智慧才能够升起,也才有可能体悟到那个玄妙的大道,获得最终的真知。
二是放下对名利之执著。道家对于名利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庄子曾指出:“众人重利,廉士重名,贤士尚志,圣人贵精。”其中,“重利”和“重名”,是外在的欲望,它们最易耗散人的精神。老子也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四十四章》)老子告诫人们不要贪慕外在的功名富贵,不要因小失大、因假失真。只有放下对功名利禄的执著,做到知足知止、知进知退、贵精全神、抱朴守一,才能够消除内心的焦虑和恐惧,免遭屈辱或者祸殃,保持内心的宁静恬淡,进而回到意识本来的纯净状态。
三是放下对身体之执著。道家尊重生命、注重养生。但同时提倡放下对身体的执著,更为重要的是,洞察生命的真相,了解死亡的本质,坦然面对死亡。老子曾对此展开追问:“何谓贵大患若身?”为何人们重视身体好像重视大患一样呢?在他看来,“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道德经·十三章》)老子所说的“无身”,并非让人们放弃身体,而是要放下对身体的执著,知道身体只是生命运作的载体。一旦放下对身体的执著,则宠辱荣枯,祸福得失,生死寿夭,皆不动于心。倘若“无身”,则超越自我,超越世俗,超然物外,而返于自然,凡事皆合于大道矣。 总之,在老子看来,对知识、名利和身体的认同与执著,乃是人生痛苦之根源所在。对于它们,要始终保持觉察,不为之所惑,不执著于其中,不陷溺其中,倘能如此,则无论是知识、名利抑或身体,皆可为人生所用,为求道所用。只有放下对知识、名利、身体以及头脑和情绪的认同与执著,忘却过去、智力、礼乐、仁义,甚至形骸,做到庄子所说的“无己”“丧我”,才能够做到“外天下”(遗弃世故)、“外物”(心不为物役),乃至“外生”(忘我),也唯有如此,才能够开启智慧,转迷成悟,进而体悟大道,回归真正的自己。
2.安住当下:无为不争,贵柔守拙
老子主张“无为而无不为”。这里的“无为”并非是指放弃行动,而是放弃刻意行动,放弃追求目的之动机,也就是“无心”而为。无心而为,意味着遵循规律,避免妄为;保持接受,安住当下;顺应本性,柔顺不争。
一是遵循规律,避免妄为。在老子看来,真正通达大道者,懂得循道而行,不会胡作妄为。老子揭示自然界的规律,“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狂风不会持续吹一早晨,暴雨也不会持续下一整天。“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道德经·二十三章》)自然界的运动,皆有其客观规律,凡是变化激烈、施为猛烈的现象,都是暂时的,难以持久,比如飘风骤雨,都是一阵而过。人若轻举妄动,超越常规、私欲过甚、悖戾多端、胡作妄为,亦如暴风与骤雨一般不可长久。老子还指出,“跛者不立,跨者不行”,人站立时脚跟着地,平稳中正,虽久立而不疲;人行走时步伐适中,自然而然,虽久行而不怠,这是站立和行走的自然之道。“跛者”本来想要站得高、看得远,却反而站不稳;“跨者”本来想要走得快一点、走得远一点,却反而走不远,因为他们违背了自然之道。与之相应,“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举动都是违反自然的,故而均难以持久。在老子看来,“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十六章》),倘若不依循自然的规律而轻举妄动,就容易出乱子。
二是保持接受,安住当下。无为的本质是接受,接受的核心是接受当下。老子的“无为”是一种随顺生命流动,不逆流而上的简单而深刻的智慧。对于个体生命而言,唯一能够体会到生命流动的地方就是当下(此时此刻)。当下并不属于时间范畴上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当下乃是永恒。这就意味着,“无为”就是放弃对当下的抗拒,无条件、无保留地接受当下,安住当下。老子说:“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八十章》)其中“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描述的就是“有道者”安住当下的状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则是描述一种“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境界。可见在老子看来,唯有“意识”处在此时此刻,方能体验到生命的本质和美好。
三是顺应本性,柔顺不争。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复归于婴儿”,都是强调要柔软,只有保持柔软的状态,生命才有生机。在老子看来,天下最柔软的事物从来不去抗争,它只是按照自己的本性流动,这就意味着顺应并流向自己的生命本质;而天下最坚硬的事物始终会去抗拒,它意味着对生命本质的对抗,那恰恰是违背本性、趋于死亡的特征。在老子那里,“不争”乃是“天之道”,它在根本意义上是不与当下抗争,不与内心抗争。在生活当中,柔顺不争意味着懂得“接受”,接受生命当中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成败得失。老子还从世间万物的生存现象中得出结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道德经·七十六章》)可见,柔弱象征着生命力,与坚强相比,它是最终的胜利者。
3.保持观照:致虚守静,涤除玄览
在老子那里,“无为”并非止于一种哲学理念,同时也是一种求道方法。无为意味着,对“道”的了解,并不需要刻意地采取行动,而是消极被动地保持观照。在老子看来,静观玄览,保持观照,是窥知宇宙万物之奥妙的法宝。所谓观照,就是意识“反观”到意识自身,如此,则观察者和被观察者都消失了,也就是二元性消失了,只剩下“觉知”本身,这就意味着回到了“一”,回到了普遍性和整体性当中,而那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大道本身就是浑然一体的,它非心非物,即心即物,心物一元,故曰“混成”,这是意识本身的状态。老子强调“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十六章》),指出求道重在身体力行的实证功夫,贵在静观玄鉴的玄妙功夫。
一是致虚守静。老子强调宁静的重要性,在他看来,“静”是主宰和根本,“动”是现象或表象。“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厚重是轻率的根本,宁静是躁动的主宰。“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道德经·四十五章》)疾走可以克制寒冷,安静可以化解炎热,清静无为乃是天下的正道。老子强调:“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十六章》)在老子看来,虚则心无污染,玄鉴清明;静则心无躁动,渊深含蓄。虚静乃是生命万物之根柢,它是万物的本来状态,也是大道的根本所在。致虚守静必须彻底,方能让意识达到完全的虚静状态。事实上,人之所以渴望宁静,是因为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就是宁静。在现实当中,人的意识被外物所惑,其本性被遮蔽,杂念纷飞,于是不再宁静。意识一旦被遮蔽,既无法看清自身的本性,也无法看清万物的本性。只有让意识回到本来的宁静状态,才能够照鉴世间万物。老子所说的致虚守静就是这样一个去蔽存真、复归于本性的过程。
二是涤除玄览。老子说,“涤除玄览,能无疵乎?”(《道德经·十章》)所谓玄览,指的是意识觉知到意识本身,这实际上是对意识的净化过程。王弼注云:“玄,物之极也。言能涤除邪饰,至于极览,能不以物介其明,疵其神乎?则终与玄同也。”亦即通过清除内心污垢,使之清澈如镜,做到没有瑕疵,当私欲净化,妄念全消,意识必然复归于本来之纯净状态。如庄子所说“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水平静下来尚且清澄明澈,何况是人的精神!圣人的心境是如此虚空宁静,可以作为天地的明镜,可以作为万物的明镜。在老子看来,只有保持玄览,大道方能得以显现。在静观玄览当中,意识将回到本来就宁静的状态。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道德经·四十七章》),大道无所不在,求道者不必盲目向外追逐,通过自省,通过内观,不必远行,不必窥牖,只要心虚静明照,即可照现天下,体现天道,让一切自行显现。 上述可见,老子并不关心世俗层面的道德规范,而是重点教导人们放下执著、安住当下,静观玄览,进而认识那个“本来的自己”。在老子那里,所谓道德,指的是循道而行,即为有德。真正的良知(道德)并非来自于外在的社会规范,而是源自于内在的纯净意识。刻意培养道德并不会创造真正的道德,反而会让人变得更加虚伪,变得更加“自我”。老子坚信,“上善若水”,最高的“善”如同水一般,无心而为,自然而然。从根本意义上说,道德是意识的副产品,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不会刻意维护名誉,而是时时保持警觉(觉知)。当一个人变得越来越觉知,内在世界的纯净意识将逐渐显现出来,它会让一个人成为自己行为乃至生命的主人。意识一旦从昏沉当中清醒过来,那么,就无需别人来告诉你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具有觉知的意识会自行判断,做出恰当的反应,其行为必然是符合道德的。换言之,一个有觉知的人能够根据当下的状况来行动,而非参照那个固定的道德规范。在老子看来,一个“求道者”并不担心道德,而是顾虑觉知,因为,那份觉知会引领一个人所有的行为走向道德,而一个意识处在昏沉状态的人,即便刻意为善,也是出于对“自我”的维护,并无“功德”可言。正是在此意义上,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三十八章》)在老子看来,失去道之后才出现德,失去德之后才出现仁,失去仁之后才出现义,失去义之后才出现礼。礼标志着忠信的不足和混乱的开端。道、德、仁、义、礼五者,逐层下降,每况愈下,离大道越来越远。所以,老子认为“绝仁弃义”,反而“民复孝慈”(《道德经·十九章》)。在老子那里,结束自己意识的沉睡和昏昧状态,培养和发展自己的纯净意识,进而“认识自己”,最终“复归于婴儿”,这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
综上可见,老子所有的言说,都指向那个“自我”。老子提倡無心、无为、无用,都是旨在消融“自我”。而事实上,“自我”极为顽固、强大和狡猾,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老子看来,“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道德经·三十三章》),“知人者”固然有“智”,但“自知者”方为“明”,若不“自知”,即为“无明”。老子认定,最终的“知”,乃是知“道”,也就是“认识自己”,这是最终的智慧。“认识自己”意味着,识别并放下“自我”,最终消融“自我”,回到意识之本来状态,那是“自我”彻底消融的状态,是对个体性的彻底超越,换言之,“有我”就离道,“无我”则近道。可以说,整部《道德经》五千言,就是从不同的层面引导世人追问“我是谁”,进而认识自己。需要强调的是,苏格拉底强调“认识自己”,更多地将其视为一种人生智慧,在他看来,拥有这种智慧的人不仅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什么对自己合适,而且还拥有鉴别别人的能力,可以劝导他人以获得幸福,因而获得人们的赞扬和尊敬。而“那些不知道自己做什么的人们,他们选择错误,所尝试的事尽归失败,不仅在他们自己的事务中遭受损失和责难,而且还因此名誉扫地、遭人嘲笑、过着一种受人蔑视和揶揄的生活”。而老子则将“认识自己”视为一种生命智慧。老子坚信,一旦真正认识了自己,亦即了悟大道,将揭开整个生命的奥秘,打开“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在老子看来,“道”是不生不灭、恒常不变的,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认识自己、融入大道(一元性、普遍性、整体性的纯净意识之海洋),也就意味着超越了生死,获得了生命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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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老子 《道德经》 道 意识 认识自己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25—08
作为老子思想之核心范畴,“道”在《道德经》中总共出现了七十余次,学术界关于老子之“道”的解读也是众说纷纭。从《道德经》文本来看,老子所说的“道”显然具有多重涵义。陈鼓应在《老子今注今译》中指出:有些地方,“道”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有些地方,“道”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道”是指人生的一种准则、指标或典范。刘笑敢更多地将其理解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是人类生命和万物存在之意义的根源”;任法融则从道教的角度论述说,“《道德经》所谓‘道’,实为阴阳未判之前的混元无极,宇宙之起源,天地之本始,万物之根蒂,造化之枢机”;黄克剑则认为,老子之“道”乃是“从终极处对世道人心作某种诱导”。综上可见,学术界对老子之“道”的解读,主要侧重于规律、存在、价值等三个维度。本文借助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的命题,将老子之“道”理解为人类对自我的反思与探索,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终极追问。在苏格拉底那里,“认识你自己”乃是对人类自身困境的一种焦虑与深省。黑格尔曾指出,“认识你自己,这乃是精神的法则。苏格拉底实践了这条诫命,他使‘认识你自己’成为希腊人的格言;他是提出原则来代替德尔斐的神的英雄:人自己知道什么是真理,他应当向自身中观看。”笔者认为,在老子那里,“道”主要有两层涵义: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近似于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探寻规律亦即“求道”之学;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即纯净的意识),就此而言,道家乃是认识自己亦即“悟道”之学。总体而言,《道德经》五千言,就是通过对宇宙万物运行、发展、演进之客观规律的把握,从不同角度引导世人追问“我是谁”,进而“认识你自己”。
一、老子之“道”可否言说?
探讨老子之“道”可否言说,其前提在于老子之“道”可否被“理解”。言说旨在达致理解,理解往往借助言说。理解老子的最大困难在于,人们总是试图通过理智和思维去“理解”老子的文本,而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显然他排斥理智层面的知见;理解往往借助言说,而老子宣称“道可道,非常道”,显然,真正的“道”超越了语言文字。从这个意义上说,后世关于老子的“解读”,大多乃是“盲人摸象”。一个人除非体验到与老子相同或相近的境界,否则真正的理解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此看来,要真正理解老子,唯有透过生命体验。
从相关史料来看,老子虽然担任过“周守藏室之史”,但他一生并不关心世俗的事务,甚至连“立言”的意愿也算不上强烈。在隐退之时,路过函谷关,关令尹喜再三恳求:“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老子这才写下五千言,然后西出函谷关而去。即便勉强写书,也不忘在开篇时申明“道可道,非常道”。吕岩解释说:“可道,心可道其妙,而口难道其微,谓之可道。道不可须臾离,而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是可道底。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如此之玄,非空于玄,而实有玄之之妙。如此光景,岂是口可道?只可心领会而心可道。”吕岩所说的“心”相当于现代语境下的“意识”,它主要通过“领会”也就是体悟来发挥其功能,而“口”则是指语言文字,它是理智和思维之载体。对于道家来说,“道”是唯一的“真知”,它只可体悟(此为意识之功能)而不可言说(此为理智和思维之功能)。释迦牟尼也说过:“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真正的佛法,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凡是能够用文字表达的,都不是真正的佛法。所谓的经典,只不过是权宜方便之说,指月之指、指路之标而已。如果有人将手指当月亮,将指路之标当目的地,那就违背了言说者的本意。
作为“众妙之门”的“道”看上去空无所傍,玄之又玄,难以把握。从《道德经》文本来看,“道”是“无”和“有”的统一,它虽然“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是一种“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惚恍境界,但如果超越日常经验,它又是“有象”“有物”“有精”“有信”的。可以说,“无”显示了道的超越性,“有”显示了道的实存性。老子如此描述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正是由于道具有原始、混沌、质朴、空灵、玄妙之品格,远远超越了语言的力量,故而无法用规定性的表述来指称它。古人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老子也宣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德经·五十六章》。事实上,言语所能描述的,只是粗浅的、有形的事物之末,而非微妙玄通之“道”。真正了悟大道的人,明明知“道”,但难以用语言把“道”说清楚。恰如视力正常者与盲人谈论世间美景,只能借助于语言,但其交流实际上甚为困难。盲人一旦恢复了视力,则无需再借助语言。在老子看来,世人的意识处在昏昧乃至沉睡状态,只有意识从昏昧和沉睡当中清醒过来,才有可能真正理解那个大道。
在老子那里,大道“玄之又玄”,绝非语言所能表达,唯有同样的“悟道者”方能真正知“道”,如同佛教宣说的真理,“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根据佛教典籍记载:“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这就意味着,真正的佛法是离开一切相(语言、文字、圖像、思维、记忆等)的,唯有离开一切相,做到“心无所住”,方能体悟到佛法的真谛。 大道不可言说,但又不得不说。那么,误读就成为一种必然。事实上,老子早就预知自己将被世人误读,除了申明大道“不可言说”,他在《道德经》中特意写下这样一段话:“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道德经·四十一章》)在他看来,“士”分上中下三等,“士”皆有可能听闻大道,但境界却千差万别,关键在于是否“信”与“行”。上士闻道,深信不疑,身体力行,践道行道;中士闻道,且信且疑,若有若无,偶尔行道;下士闻道,以为虚无飘渺,荒诞不经,于是大加嘲笑。老子是说,大道至简,但知易行难,必须通过信任(“信”)和践行(“行”)才有可能被体悟到,如果只是通过理智去思索它,那只会离道越来越远。就此而言,《道德经》五千言,乃是为“上士”而作,使其闻道并勤而行之的,实乃不得已而言之,退而求其次之举也。可以说,《道德经》一书相当于为“上士”也就是上根利器者指明了求道悟道的基本蓝图。正如孔子所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总之,大道“不可言说”,是客观的事实,“强为之言”,是老子的慈悲。
二、老子之“道”究竟何义?
从《道德经》文本来看,老子之“道”,其核心要义有二:
1.老子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就此而言,道家乃是探寻规律亦即“求道”之学。
宇宙万物的运行、发展和演进有其客观规律。老子所说的“一生二”,指的就是现象世界之二元性法则,亦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在《道德经》中,老子系统揭示了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除了众所周知的阴阳对立法则,“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二章》,阴阳转化法则,“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道德经·五十八章》),老子还重点阐述了阴阳平衡法则。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七十七章》)天道的特征是公平、高下、有余和不足,随时都有可能调整,它通过“损有余而补不足”,保持能量之平衡状态。在老子看来,世间的祸福得失亦非杂乱无章的,而是有规律的运动变化,祸福相依,得失相伴,悲喜交替,此消彼长。因此,凡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道德经·九章》),倘若刻意执求,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阴阳平衡法则在自然界和生活当中的体现,就是“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道德经·二十三章》),就是“跛者不立,跨者不行”(《道德经·二十四章》),就是“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道德经·二十二章》),就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二十九章》,就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道德经·七十八章》)。老子坚信,“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十六章》),真正的得道者,知道事物发展和演化的规律,洞悉生命的本质和真相,因此能够坦然地面对并接受世间的祸福吉凶、得失成败、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而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
2.老子之“道”,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就此而言,道家乃是认识自己亦即“悟道”之学。
老子之“道”,在根本意义上,指的是“本来的自己”,也就是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这也是人的意识发展的最大潜能。老子强调,“道生一”,所谓“一”者,道也。这个“一”乃是道之本体,它无上无下,无左无右,无大无小,无贵无贱,浑然一体,“混而为一”(《道德经·十四章》)。所谓“道生一”,是指“道”乃是整体的、一元性的;所谓“抱一”,就是“抱朴”“抱道”;所谓“守朴”,就是“守一”“守道”;所謂“返朴”,就是复归于朴(“一”),复归于道,“复归于婴儿”。推而言之,老子所说的“得一”,就是“得道”,合乎于道,如此,它们将恢复自己的本性而成为自身,这就是“道法自然”,亦即大道效法它本应如此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得道”就是认识自己,所谓“成道”就是成为自己,这意味着一个人在意识层面超越了个体性,回到意识的普遍性、整体性、纯净性之本来状态,如同波浪回归于海洋,这也是人的意识发展的最终可能性。在老子那里,“道”,就是意识本身的状态。经过长期的修炼,人的意识将发生变化,其过程就是:自我意识的萌芽-自我意识的形成-自我意识的固化-自我意识的弱化-自我意识的消融。这实际上是“自我”(“我执”)的形成、发展、固化、弱化和消融的过程。换言之,“道”即“我”,“我”即“道”。这个“我”——“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先于这个现象世界而存在,遍及整个虚空世界。它无形无相,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增不减,不易不变。只有通过“神秘的体验”(如“致虚极,守静笃”),才有可能证悟其存在。
为了引导世人体悟这个不可言说的“道”,老子使用了大量的否定性描述,通过阐述它“不是什么”(不是身体、思想、情绪、行为等等“假我”“小我”),进而展现其“所是为何”(“本来的自己”,也就是纯净之意识)。笔者将老子之“道”的基本特征解读为无心、无为、无用。
其一,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老子看来,“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四十九章》)。圣人,亦即得“道”者,没有“自我”之心,而是以“百姓”和“众人”之心为心,显然,这是一种自我消融的状态。无自我之心,便无分别之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五章》)。所谓“不仁”,实乃无心之仁,它顺其自然,当为则为,当止则止。在“道”的视野中,没有自我之心,没有分别之心。老子认定,唯有去除分别妄想执著,方能保持自然质朴、与道冥合、与道玄同。质言之,“无心”即道,“有心”则离道。无自我之心,自然无执取之心,懂得知足知止,可以长久。
其二,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在老子那里,“无为”既是达致大道的方法,也是修炼之后的境界。作为修道方法,“无为”就是放下执著,安住当下,保持观照。作为一种修道境界,则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指出,“圣人处无为之事”,有道之人处无为之事,循道而行,做事不刻意、不强求。在生活中,“无为”意味着懂得做减法,亦即老子所说的,“少则得,多则惑”(《道德经·二十二章》),“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四十八章》)。在老子看来,对于道的求取也应采取无为的态度。“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道德经·四十七章》)老子甚至否认了知识在悟道过程中的作用,提出“绝圣弃智”,减少知识,抛弃成见,祛除心灵的遮蔽,以达到清静无为的体道之境。 其三,无用:无用之妙用。老子推崇“无”。《道德经》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十一章》)正如车轮的空无令其得以运行,器皿的空无使其得以盛物,房屋的空无让其可以居住,“有”给事物提供了实利,“无”让事物发挥了作用。在老子那里,“虚”“无”,皆有无用之义。老子还主张以下为美,以愚为美,以朴实为美,以无知为美,以虚静为美,以不争为美,以守柔为美等等,其指向都是“无用”。老子将“有”消解于“无”,返璞归真,达到大圣大愚、大智大拙、大勇大缺、大明大微,与天地万物合一,此即为最终之“大用”。然而,世人缺乏智慧,“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老子的道法自然,就是顺应事物的本性,因循事物的内在法则,让万物各有归属,各得其性。事实上,“道”本身并不体现也不囿于某一具体之用,但当它作用于“器”,便能体现其“大用”。
老子的无心、无为、无用,其本质是“无我”,其目的是“无欲”。无我是“自我”的消融,无欲是“欲望”被超越。“无我”则无欲,“有我”则有欲。换言之,老子就是“以恒久之道升华人过多的欲望”,(进而净化自己的意识。在道家看来,欲望,既无法被满足,也无法被消除,而是只能被升华、被超越。世间种种欲望,皆可以划分为两类:世俗的欲望(亦即财、色、名、食、睡,色、声、香、味、触、法等佛教所说的“五欲六尘”)和求道(认识自己,回归意识本身之纯净状态)的欲望。对于“不知足”“欲得”的世俗欲望,老子提倡知足知止,“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求道的欲望,是更深更本质的欲望,对于道家来说,“唯有纯粹、素朴、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虽淡而无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它的功能及作用是无与伦比的,是任何事物都达不到的。”当然,随着求道之路的走向深入,连求道的欲望最终也会消融。在老子那里,所谓“成道者”,就是达到了“无我”“无欲”的境界。
总而言之,“道”在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天、地、人的客觀规律和基本法则,在根本意义上则是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终极追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求道”,就是找寻自己;“悟道”,就是追问“我是谁”。换言之,人们对“道”的探索,在根本意义上是在找寻他自己。事实上,老子之“道”就是通过对宇宙万物运行、发展和演进之客观规律的探寻,进而“认识你自己”,也就是那个“本来的自己”,这是老子之“道”的终极指向,也是老子撰写《道德经》的真正用意。
三、如何达致老子之“道”?
老子终其一生致力于“道”的探索和体悟,其著述以凝练至简的语言、玄妙空灵的风格、正言若反的方式,揭示了宇宙、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法则,旨在劝诫世人止息向外求取之妄念,转向对内在生命奥秘的探索,以期归复人之淳朴本性,“复归于婴儿”,亦即“认识你自己”,显现那个“本来的自己”。关于“我”,老子如此描述:“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飕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二十章》)这实际上是老子对于理想中“成道者”的描述。老子坚称,大道至简。在他看来,自己的核心教义其实很简单:“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道德经·七十章》)在老子那里,达致“道”的方法就是“无为”,其主要内涵如下:
1.放下执著: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在老子看来,“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道德经·十三章》),人生中几乎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对“我”(在本质上是“我的”)的认同与执著。只有通过对宇宙、社会、人生之客观规律的探寻,逐渐放下对“我的”(包括知识、名利和身体等)执著,才能够转迷成悟、返归本性,进而获得精神上真正的自由和超越。
一是放下对知识之执著。老子有意识地区分了“知识”与“智慧”,将对知识的追求称作“为学”,将对智慧的追求称作“为道”。老子劝勉世人,不要将妄见当真知,不要将知识当智慧,而是要放下对知识的执著,以探求大道为人生之要务。在老子看来,“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德经·四十八章》),为学功夫是每天在知见上求其增益,而为道功夫则是每天在知见上求其减损。事实上,对于一个缺乏自觉意识的人来说,越来越多的知识只会进一步固化“自我”,加重生命的负荷。因此,唯有放下对知识的执著,保持心胸的开阔,通过“损之又损”,减损知见和欲求,祛除心灵的遮蔽,最终达至“无为”的状态,真正的智慧才能够升起,也才有可能体悟到那个玄妙的大道,获得最终的真知。
二是放下对名利之执著。道家对于名利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庄子曾指出:“众人重利,廉士重名,贤士尚志,圣人贵精。”其中,“重利”和“重名”,是外在的欲望,它们最易耗散人的精神。老子也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四十四章》)老子告诫人们不要贪慕外在的功名富贵,不要因小失大、因假失真。只有放下对功名利禄的执著,做到知足知止、知进知退、贵精全神、抱朴守一,才能够消除内心的焦虑和恐惧,免遭屈辱或者祸殃,保持内心的宁静恬淡,进而回到意识本来的纯净状态。
三是放下对身体之执著。道家尊重生命、注重养生。但同时提倡放下对身体的执著,更为重要的是,洞察生命的真相,了解死亡的本质,坦然面对死亡。老子曾对此展开追问:“何谓贵大患若身?”为何人们重视身体好像重视大患一样呢?在他看来,“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道德经·十三章》)老子所说的“无身”,并非让人们放弃身体,而是要放下对身体的执著,知道身体只是生命运作的载体。一旦放下对身体的执著,则宠辱荣枯,祸福得失,生死寿夭,皆不动于心。倘若“无身”,则超越自我,超越世俗,超然物外,而返于自然,凡事皆合于大道矣。 总之,在老子看来,对知识、名利和身体的认同与执著,乃是人生痛苦之根源所在。对于它们,要始终保持觉察,不为之所惑,不执著于其中,不陷溺其中,倘能如此,则无论是知识、名利抑或身体,皆可为人生所用,为求道所用。只有放下对知识、名利、身体以及头脑和情绪的认同与执著,忘却过去、智力、礼乐、仁义,甚至形骸,做到庄子所说的“无己”“丧我”,才能够做到“外天下”(遗弃世故)、“外物”(心不为物役),乃至“外生”(忘我),也唯有如此,才能够开启智慧,转迷成悟,进而体悟大道,回归真正的自己。
2.安住当下:无为不争,贵柔守拙
老子主张“无为而无不为”。这里的“无为”并非是指放弃行动,而是放弃刻意行动,放弃追求目的之动机,也就是“无心”而为。无心而为,意味着遵循规律,避免妄为;保持接受,安住当下;顺应本性,柔顺不争。
一是遵循规律,避免妄为。在老子看来,真正通达大道者,懂得循道而行,不会胡作妄为。老子揭示自然界的规律,“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狂风不会持续吹一早晨,暴雨也不会持续下一整天。“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道德经·二十三章》)自然界的运动,皆有其客观规律,凡是变化激烈、施为猛烈的现象,都是暂时的,难以持久,比如飘风骤雨,都是一阵而过。人若轻举妄动,超越常规、私欲过甚、悖戾多端、胡作妄为,亦如暴风与骤雨一般不可长久。老子还指出,“跛者不立,跨者不行”,人站立时脚跟着地,平稳中正,虽久立而不疲;人行走时步伐适中,自然而然,虽久行而不怠,这是站立和行走的自然之道。“跛者”本来想要站得高、看得远,却反而站不稳;“跨者”本来想要走得快一点、走得远一点,却反而走不远,因为他们违背了自然之道。与之相应,“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举动都是违反自然的,故而均难以持久。在老子看来,“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十六章》),倘若不依循自然的规律而轻举妄动,就容易出乱子。
二是保持接受,安住当下。无为的本质是接受,接受的核心是接受当下。老子的“无为”是一种随顺生命流动,不逆流而上的简单而深刻的智慧。对于个体生命而言,唯一能够体会到生命流动的地方就是当下(此时此刻)。当下并不属于时间范畴上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当下乃是永恒。这就意味着,“无为”就是放弃对当下的抗拒,无条件、无保留地接受当下,安住当下。老子说:“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八十章》)其中“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描述的就是“有道者”安住当下的状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则是描述一种“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境界。可见在老子看来,唯有“意识”处在此时此刻,方能体验到生命的本质和美好。
三是顺应本性,柔顺不争。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复归于婴儿”,都是强调要柔软,只有保持柔软的状态,生命才有生机。在老子看来,天下最柔软的事物从来不去抗争,它只是按照自己的本性流动,这就意味着顺应并流向自己的生命本质;而天下最坚硬的事物始终会去抗拒,它意味着对生命本质的对抗,那恰恰是违背本性、趋于死亡的特征。在老子那里,“不争”乃是“天之道”,它在根本意义上是不与当下抗争,不与内心抗争。在生活当中,柔顺不争意味着懂得“接受”,接受生命当中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成败得失。老子还从世间万物的生存现象中得出结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道德经·七十六章》)可见,柔弱象征着生命力,与坚强相比,它是最终的胜利者。
3.保持观照:致虚守静,涤除玄览
在老子那里,“无为”并非止于一种哲学理念,同时也是一种求道方法。无为意味着,对“道”的了解,并不需要刻意地采取行动,而是消极被动地保持观照。在老子看来,静观玄览,保持观照,是窥知宇宙万物之奥妙的法宝。所谓观照,就是意识“反观”到意识自身,如此,则观察者和被观察者都消失了,也就是二元性消失了,只剩下“觉知”本身,这就意味着回到了“一”,回到了普遍性和整体性当中,而那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大道本身就是浑然一体的,它非心非物,即心即物,心物一元,故曰“混成”,这是意识本身的状态。老子强调“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十六章》),指出求道重在身体力行的实证功夫,贵在静观玄鉴的玄妙功夫。
一是致虚守静。老子强调宁静的重要性,在他看来,“静”是主宰和根本,“动”是现象或表象。“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厚重是轻率的根本,宁静是躁动的主宰。“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道德经·四十五章》)疾走可以克制寒冷,安静可以化解炎热,清静无为乃是天下的正道。老子强调:“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十六章》)在老子看来,虚则心无污染,玄鉴清明;静则心无躁动,渊深含蓄。虚静乃是生命万物之根柢,它是万物的本来状态,也是大道的根本所在。致虚守静必须彻底,方能让意识达到完全的虚静状态。事实上,人之所以渴望宁静,是因为人的意识之本来状态就是宁静。在现实当中,人的意识被外物所惑,其本性被遮蔽,杂念纷飞,于是不再宁静。意识一旦被遮蔽,既无法看清自身的本性,也无法看清万物的本性。只有让意识回到本来的宁静状态,才能够照鉴世间万物。老子所说的致虚守静就是这样一个去蔽存真、复归于本性的过程。
二是涤除玄览。老子说,“涤除玄览,能无疵乎?”(《道德经·十章》)所谓玄览,指的是意识觉知到意识本身,这实际上是对意识的净化过程。王弼注云:“玄,物之极也。言能涤除邪饰,至于极览,能不以物介其明,疵其神乎?则终与玄同也。”亦即通过清除内心污垢,使之清澈如镜,做到没有瑕疵,当私欲净化,妄念全消,意识必然复归于本来之纯净状态。如庄子所说“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水平静下来尚且清澄明澈,何况是人的精神!圣人的心境是如此虚空宁静,可以作为天地的明镜,可以作为万物的明镜。在老子看来,只有保持玄览,大道方能得以显现。在静观玄览当中,意识将回到本来就宁静的状态。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道德经·四十七章》),大道无所不在,求道者不必盲目向外追逐,通过自省,通过内观,不必远行,不必窥牖,只要心虚静明照,即可照现天下,体现天道,让一切自行显现。 上述可见,老子并不关心世俗层面的道德规范,而是重点教导人们放下执著、安住当下,静观玄览,进而认识那个“本来的自己”。在老子那里,所谓道德,指的是循道而行,即为有德。真正的良知(道德)并非来自于外在的社会规范,而是源自于内在的纯净意识。刻意培养道德并不会创造真正的道德,反而会让人变得更加虚伪,变得更加“自我”。老子坚信,“上善若水”,最高的“善”如同水一般,无心而为,自然而然。从根本意义上说,道德是意识的副产品,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不会刻意维护名誉,而是时时保持警觉(觉知)。当一个人变得越来越觉知,内在世界的纯净意识将逐渐显现出来,它会让一个人成为自己行为乃至生命的主人。意识一旦从昏沉当中清醒过来,那么,就无需别人来告诉你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具有觉知的意识会自行判断,做出恰当的反应,其行为必然是符合道德的。换言之,一个有觉知的人能够根据当下的状况来行动,而非参照那个固定的道德规范。在老子看来,一个“求道者”并不担心道德,而是顾虑觉知,因为,那份觉知会引领一个人所有的行为走向道德,而一个意识处在昏沉状态的人,即便刻意为善,也是出于对“自我”的维护,并无“功德”可言。正是在此意义上,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三十八章》)在老子看来,失去道之后才出现德,失去德之后才出现仁,失去仁之后才出现义,失去义之后才出现礼。礼标志着忠信的不足和混乱的开端。道、德、仁、义、礼五者,逐层下降,每况愈下,离大道越来越远。所以,老子认为“绝仁弃义”,反而“民复孝慈”(《道德经·十九章》)。在老子那里,结束自己意识的沉睡和昏昧状态,培养和发展自己的纯净意识,进而“认识自己”,最终“复归于婴儿”,这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
综上可见,老子所有的言说,都指向那个“自我”。老子提倡無心、无为、无用,都是旨在消融“自我”。而事实上,“自我”极为顽固、强大和狡猾,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老子看来,“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道德经·三十三章》),“知人者”固然有“智”,但“自知者”方为“明”,若不“自知”,即为“无明”。老子认定,最终的“知”,乃是知“道”,也就是“认识自己”,这是最终的智慧。“认识自己”意味着,识别并放下“自我”,最终消融“自我”,回到意识之本来状态,那是“自我”彻底消融的状态,是对个体性的彻底超越,换言之,“有我”就离道,“无我”则近道。可以说,整部《道德经》五千言,就是从不同的层面引导世人追问“我是谁”,进而认识自己。需要强调的是,苏格拉底强调“认识自己”,更多地将其视为一种人生智慧,在他看来,拥有这种智慧的人不仅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什么对自己合适,而且还拥有鉴别别人的能力,可以劝导他人以获得幸福,因而获得人们的赞扬和尊敬。而“那些不知道自己做什么的人们,他们选择错误,所尝试的事尽归失败,不仅在他们自己的事务中遭受损失和责难,而且还因此名誉扫地、遭人嘲笑、过着一种受人蔑视和揶揄的生活”。而老子则将“认识自己”视为一种生命智慧。老子坚信,一旦真正认识了自己,亦即了悟大道,将揭开整个生命的奥秘,打开“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在老子看来,“道”是不生不灭、恒常不变的,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认识自己、融入大道(一元性、普遍性、整体性的纯净意识之海洋),也就意味着超越了生死,获得了生命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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