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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病态社会中的不幸的“灵魂”往往具有更多的典型意义,能观照出更多的世态人生,即使是太平盛世之中,这样的“灵魂”也同样具有现实的意义,成为我们认识社会、自我以及各种现实人生的镜子。“孔乙己”,那是一面怎样的“镜子”呢?社会既是“病态”的,人的灵魂就未必正常,病态社会所孕育的不正常的灵魂其所主宰的命运当然属于“不幸”的。能折射出这样的灵魂的“镜子”——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当然也不是平面的,它是一面多棱镜,读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态去感悟,都会找到不同的自我的影子。
镜面一:“掌柜是一副凶面孔,主顾也没有好生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凶脸孔”的掌柜,“没有好声气”的主顾是承接上文而来的。掌柜之“凶”在哪里?在一个十二岁的小伙计的“我”的眼中,掌柜怎么会觉得自己的“样子太傻”?大概是自己太老实之故,不能八面玲珑,刁钻油滑,因而是侍候不了长衫主顾的,不能赚到更多的钱;而不能往酒里“羼水”,又蒙骗不了短衣主顾,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能为掌柜创造经济效益,这已使掌柜恼火了,又因为“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难免有点火上添油,不得不“凶”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乙己所存在的那个时代,“穿长衫”的(富人)与“短衣帮”(穷人)的截然不同,“掌柜”与“顾客”的利益冲突,其本质是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下的自私与冷酷。鲁迅先生就是用极其简约的笔墨,像一面放大镜似的把当时社会的病态本质真实地反照出来。
人类社会的构成,亦即人与人的各种各样的联系,这就是社会关系或生产关系,其基础是道德伦常的关系,道德沦落,金钱利益关系至上,也就难免“病态”。从现实来看,孔乙己时代,掌柜可以教“我”在酒里“羼水”,不断发展,也许还可以搀杂点别的什么,抑或“酒”就根本不是酒,是配制的工业毒物呢!鲁镇的酒店可以“羼水”,那么别的什么店呢,比如说奶粉店里的奶粉亦可掺和点什么。总之,为获利而极端的冷酷自私的社会中,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就有了必然性。
所以“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就提起了下文。“孔乙己”有什么可值得人们包括“我”这个伙计“笑”的呢?
首先是笑其外形:身材高大,本来做点什么活计都可养活自己,他偏穿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以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了!读穷了,愈是什么都不肯做,为了生计,只有偷,因此难免遭打而“夹些伤痕”。其次是笑其姓氏,为人迂腐,就难免让人取一个绰号以取笑。再其次是笑其言语。偷了书,被人打,可是还诡辩,似乎是应该让人笑话。但是,鲁迅先生这里绝对不是要提供给读者一个滑稽小丑式的人物,而是让我们去思考:“偷”即必“打”,“打”即必“吊着打”,以至于孔乙己脸上时时刻刻要“添上新伤疤”;这还不算什么,酒店里的看客们似乎是只要孔乙己被打了,不管是“何家”打的,还是“丁家”打的,他们就过瘾,比打手都有快感,以至于“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也许,我们可以想见,直接的打人者,他们只希望看到孔乙己身上留下点伤口及伤疤,这是“偷”所应该付出的,而“看客们”则在那伤口撒盐,用别人的痛苦,来满足自己变态的动物欲望。这就是最典型的病态社会的人们!
镜面二:“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如果说第一面镜子要反照出的是孔乙己周围的人们的特有精神状态,那么第二面镜子,则是要反照出那个时代如孔乙己一类的读了书但“终于没有进学”,也即没有捞到什么功名的知识分子的“灵魂”。他的未来或许可以“学而优则仕”,但由于种种原因,竟然沦落为“蓬蒿人”。这样一来上既不能,下又很难,犹如骑墙之势,难免寒风吹骨,甚冷;秋雨打头,揪心。“人上人”眼看是做不成了,“人下人”又不甘心做;于是游离于“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之间,甚至不能与小伙计“我”为伍,成为完完全全的一个“多余的人”,人们完全可以见而讥笑之,犹如一条不能容于一群正常毛色的瘌痢狗,大家得而欺之,逮而咬之。至于孔乙己本人,则或许常常会有落到平阳之“虎”或者困于浅滩之“龙”的感觉,所以时不时还可以卖弄一下。这就是从灵魂深处来刻画“病态社会”不幸的人们了!不管是何种社会制度,学生进入学校学习当然是愈“优”愈好,可以成为社会的各种人才。关键是如何鉴定学生的“优”与“劣”。按理说中国几千年来,这文明古国,礼仪之帮,早已形成了一套“考试”的独成体系的文化,读书要考试,考试出人才,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了,即使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名落孙山者,“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人,也对考试情有独钟,这不,逮着一个机会,“我便考你一考”。考试原本是读书之后最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可是一旦在其身上附着了“功名利禄”,捆绑了“金玉满堂”,异化成了一种社会政治的工具,则莘莘学子难免不出几个如孔乙己者。
再有一个问题是:“考试”是必要的,但是考什么,即考试的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就未必是每考必然,正如孔乙己考“我”的是茴香豆的“茴”字而非“香”或“豆”。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的知识和技能绝对是今非昔比,但是我们用鲁迅先生的这篇名作来反照一下我们的学校教育的现状,特别是现行的考试制度的状况,应该是有所警醒的。“如何考”,“考什么”,“怎么考”,特别是一个人或少部分人出一张试卷,来考多数人的考试形式的合理性等等倘不先行解决,孔乙己的悲剧也许还得演绎。也许,到将来的某一时刻,至少是集多数人的智慧,甚至是全人类的智慧来出一份试卷,去考一考少部分人,那么考试的问题,乃至教育的问题会解决得更好一些,而“应试教育”的这个词语,也许就成了一个历史名词,素质教育之花就开遍我们的校园了。
“科举制度”把原本正常的人改造成两类。第一类是如丁举人一般,一旦金榜题名,便不可一世,暴虐同类。第二类即如孔乙己一样,终身名落孙山,只能任人取笑,受尽凌辱。因此《孔乙己》反照出的“制度”的病态及其所造就的“不幸的人们”,是多么形象、深刻!
镜面三:“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形象地描述过当时中国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假如一间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铁屋子似的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特征是冷漠与绝望。冷酷的社会中人的关系冷漠而绝无同情心,别人身上的灾难,他引以为乐,别人身上的祸患,他觉得过瘾,幸灾乐祸;更有甚者,在别人落难的时候,还要咬上几口。于是鲁迅先生的小说中,“吃人”的故事就多了。
孔乙己在“一天凉比一天”的秋风中用手走进咸亨酒店,这秋风之“凉”,必定就是世道人心之悲凉的象征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来店里喝酒呢?首先,孔乙己他自己觉得还欠酒店十九个钱呢,不能不见个面,打个招呼吧!因为上文交待:“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读过书的人,“要面子”是与“清高”紧密相连的,所以他们一般都死要面子,即使活受罪也不惜,那么,我们大概可以推断出,“书呆子”的绰号之来历了。其次,文人与酒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酒文化与文人的推波助澜大有关系,孔乙己自认为是读书人,读书人哪有不喝酒的呢。喝完了酒便豪放不羁了,甚至诗兴大发了,便文人之气俨然矣!最后,似乎酒醉可以解愁,“温一碗酒”之“温”,也许是孔乙己在生与死之交界处,面对太悲凉的人生可以寻找到的一丝的“温暖”,因为周围的人是绝无“温暖”辐射到他的身上的,而酒,“温酒”,则或许可以带来一点点短暂的暖和,这或许对孔乙己来说,就是一种临时的解脱。我们可以看到,他喝完酒之后,旁人比寒风更冷酷无情的“说笑声”对他来说也可以不顾,“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是一幅怎样的凄惨画面啊!
在酒店掌柜的眼里,孔乙己的“十九个钱”是重要的,比孔乙己本人重要得多;在闲人的眼里孔乙己带来的只是一个笑料,即使孔乙己求他们“不要取笑”,他们往往觉得更可“笑”,而且专拿孔乙己的“伤疤”取笑;在丁举人的眼中,孔乙己偷了东西便该打,打则必打断了腿,似乎只有这样才显其家道之威严,权势之炙热。在这样的社会群体中,孔乙己当然就很难找到立锥之地了。只能是无声无息地毁灭,所以结局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不幸的人们”,在如此冷漠的社会氛围里,别人是绝对不会去关心他在何时、何地如何死去的,死是必然的,决无生的希望,因此,人的精神或情感冷漠的社会,一定是一个绝望的社会。
十九世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敦尔曾讲述过这样一则富有哲理的寓言:古代西方军队有一种叫做“骑木马”的刑罚,就是让受刑者负重骑在背部非常尖利的木马之上。一次,一个受刑者正在木马背上痛苦地呻吟着,一个人跑过来看新奇。受刑者气愤地叫道:“你看什么?”那看客说道:“你要是受不了别人看,可以到另一条街上骑着玩嘛!”人如果缺失了最起码的同情、怜悯,他就会把别人所遭遇的灾难,当作是可以欣赏玩味的风景,从而传染开去,继承下来,社会就不会和谐,人间也就有更多的悲剧上演。
冷酷自私,缺乏同情,漠不关心,幸灾乐祸,曾是我们的国民的弱点,是民族文化中的污点。鲁迅先生通过典型的艺术现象,把个人的不幸命运与社会的病态本质结合起来,把民族和社会的“病根”揭示出来,发人深省,因而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和魅力,即使在文明发达,社会开放的今天,仍让我们能够从中去追寻自身性格、精神或心理的影子,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责编 覃亮生)
镜面一:“掌柜是一副凶面孔,主顾也没有好生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凶脸孔”的掌柜,“没有好声气”的主顾是承接上文而来的。掌柜之“凶”在哪里?在一个十二岁的小伙计的“我”的眼中,掌柜怎么会觉得自己的“样子太傻”?大概是自己太老实之故,不能八面玲珑,刁钻油滑,因而是侍候不了长衫主顾的,不能赚到更多的钱;而不能往酒里“羼水”,又蒙骗不了短衣主顾,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能为掌柜创造经济效益,这已使掌柜恼火了,又因为“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难免有点火上添油,不得不“凶”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乙己所存在的那个时代,“穿长衫”的(富人)与“短衣帮”(穷人)的截然不同,“掌柜”与“顾客”的利益冲突,其本质是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下的自私与冷酷。鲁迅先生就是用极其简约的笔墨,像一面放大镜似的把当时社会的病态本质真实地反照出来。
人类社会的构成,亦即人与人的各种各样的联系,这就是社会关系或生产关系,其基础是道德伦常的关系,道德沦落,金钱利益关系至上,也就难免“病态”。从现实来看,孔乙己时代,掌柜可以教“我”在酒里“羼水”,不断发展,也许还可以搀杂点别的什么,抑或“酒”就根本不是酒,是配制的工业毒物呢!鲁镇的酒店可以“羼水”,那么别的什么店呢,比如说奶粉店里的奶粉亦可掺和点什么。总之,为获利而极端的冷酷自私的社会中,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就有了必然性。
所以“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就提起了下文。“孔乙己”有什么可值得人们包括“我”这个伙计“笑”的呢?
首先是笑其外形:身材高大,本来做点什么活计都可养活自己,他偏穿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以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了!读穷了,愈是什么都不肯做,为了生计,只有偷,因此难免遭打而“夹些伤痕”。其次是笑其姓氏,为人迂腐,就难免让人取一个绰号以取笑。再其次是笑其言语。偷了书,被人打,可是还诡辩,似乎是应该让人笑话。但是,鲁迅先生这里绝对不是要提供给读者一个滑稽小丑式的人物,而是让我们去思考:“偷”即必“打”,“打”即必“吊着打”,以至于孔乙己脸上时时刻刻要“添上新伤疤”;这还不算什么,酒店里的看客们似乎是只要孔乙己被打了,不管是“何家”打的,还是“丁家”打的,他们就过瘾,比打手都有快感,以至于“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也许,我们可以想见,直接的打人者,他们只希望看到孔乙己身上留下点伤口及伤疤,这是“偷”所应该付出的,而“看客们”则在那伤口撒盐,用别人的痛苦,来满足自己变态的动物欲望。这就是最典型的病态社会的人们!
镜面二:“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如果说第一面镜子要反照出的是孔乙己周围的人们的特有精神状态,那么第二面镜子,则是要反照出那个时代如孔乙己一类的读了书但“终于没有进学”,也即没有捞到什么功名的知识分子的“灵魂”。他的未来或许可以“学而优则仕”,但由于种种原因,竟然沦落为“蓬蒿人”。这样一来上既不能,下又很难,犹如骑墙之势,难免寒风吹骨,甚冷;秋雨打头,揪心。“人上人”眼看是做不成了,“人下人”又不甘心做;于是游离于“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之间,甚至不能与小伙计“我”为伍,成为完完全全的一个“多余的人”,人们完全可以见而讥笑之,犹如一条不能容于一群正常毛色的瘌痢狗,大家得而欺之,逮而咬之。至于孔乙己本人,则或许常常会有落到平阳之“虎”或者困于浅滩之“龙”的感觉,所以时不时还可以卖弄一下。这就是从灵魂深处来刻画“病态社会”不幸的人们了!不管是何种社会制度,学生进入学校学习当然是愈“优”愈好,可以成为社会的各种人才。关键是如何鉴定学生的“优”与“劣”。按理说中国几千年来,这文明古国,礼仪之帮,早已形成了一套“考试”的独成体系的文化,读书要考试,考试出人才,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了,即使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名落孙山者,“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人,也对考试情有独钟,这不,逮着一个机会,“我便考你一考”。考试原本是读书之后最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可是一旦在其身上附着了“功名利禄”,捆绑了“金玉满堂”,异化成了一种社会政治的工具,则莘莘学子难免不出几个如孔乙己者。
再有一个问题是:“考试”是必要的,但是考什么,即考试的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就未必是每考必然,正如孔乙己考“我”的是茴香豆的“茴”字而非“香”或“豆”。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的知识和技能绝对是今非昔比,但是我们用鲁迅先生的这篇名作来反照一下我们的学校教育的现状,特别是现行的考试制度的状况,应该是有所警醒的。“如何考”,“考什么”,“怎么考”,特别是一个人或少部分人出一张试卷,来考多数人的考试形式的合理性等等倘不先行解决,孔乙己的悲剧也许还得演绎。也许,到将来的某一时刻,至少是集多数人的智慧,甚至是全人类的智慧来出一份试卷,去考一考少部分人,那么考试的问题,乃至教育的问题会解决得更好一些,而“应试教育”的这个词语,也许就成了一个历史名词,素质教育之花就开遍我们的校园了。
“科举制度”把原本正常的人改造成两类。第一类是如丁举人一般,一旦金榜题名,便不可一世,暴虐同类。第二类即如孔乙己一样,终身名落孙山,只能任人取笑,受尽凌辱。因此《孔乙己》反照出的“制度”的病态及其所造就的“不幸的人们”,是多么形象、深刻!
镜面三:“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形象地描述过当时中国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假如一间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铁屋子似的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特征是冷漠与绝望。冷酷的社会中人的关系冷漠而绝无同情心,别人身上的灾难,他引以为乐,别人身上的祸患,他觉得过瘾,幸灾乐祸;更有甚者,在别人落难的时候,还要咬上几口。于是鲁迅先生的小说中,“吃人”的故事就多了。
孔乙己在“一天凉比一天”的秋风中用手走进咸亨酒店,这秋风之“凉”,必定就是世道人心之悲凉的象征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来店里喝酒呢?首先,孔乙己他自己觉得还欠酒店十九个钱呢,不能不见个面,打个招呼吧!因为上文交待:“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读过书的人,“要面子”是与“清高”紧密相连的,所以他们一般都死要面子,即使活受罪也不惜,那么,我们大概可以推断出,“书呆子”的绰号之来历了。其次,文人与酒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酒文化与文人的推波助澜大有关系,孔乙己自认为是读书人,读书人哪有不喝酒的呢。喝完了酒便豪放不羁了,甚至诗兴大发了,便文人之气俨然矣!最后,似乎酒醉可以解愁,“温一碗酒”之“温”,也许是孔乙己在生与死之交界处,面对太悲凉的人生可以寻找到的一丝的“温暖”,因为周围的人是绝无“温暖”辐射到他的身上的,而酒,“温酒”,则或许可以带来一点点短暂的暖和,这或许对孔乙己来说,就是一种临时的解脱。我们可以看到,他喝完酒之后,旁人比寒风更冷酷无情的“说笑声”对他来说也可以不顾,“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是一幅怎样的凄惨画面啊!
在酒店掌柜的眼里,孔乙己的“十九个钱”是重要的,比孔乙己本人重要得多;在闲人的眼里孔乙己带来的只是一个笑料,即使孔乙己求他们“不要取笑”,他们往往觉得更可“笑”,而且专拿孔乙己的“伤疤”取笑;在丁举人的眼中,孔乙己偷了东西便该打,打则必打断了腿,似乎只有这样才显其家道之威严,权势之炙热。在这样的社会群体中,孔乙己当然就很难找到立锥之地了。只能是无声无息地毁灭,所以结局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不幸的人们”,在如此冷漠的社会氛围里,别人是绝对不会去关心他在何时、何地如何死去的,死是必然的,决无生的希望,因此,人的精神或情感冷漠的社会,一定是一个绝望的社会。
十九世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敦尔曾讲述过这样一则富有哲理的寓言:古代西方军队有一种叫做“骑木马”的刑罚,就是让受刑者负重骑在背部非常尖利的木马之上。一次,一个受刑者正在木马背上痛苦地呻吟着,一个人跑过来看新奇。受刑者气愤地叫道:“你看什么?”那看客说道:“你要是受不了别人看,可以到另一条街上骑着玩嘛!”人如果缺失了最起码的同情、怜悯,他就会把别人所遭遇的灾难,当作是可以欣赏玩味的风景,从而传染开去,继承下来,社会就不会和谐,人间也就有更多的悲剧上演。
冷酷自私,缺乏同情,漠不关心,幸灾乐祸,曾是我们的国民的弱点,是民族文化中的污点。鲁迅先生通过典型的艺术现象,把个人的不幸命运与社会的病态本质结合起来,把民族和社会的“病根”揭示出来,发人深省,因而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和魅力,即使在文明发达,社会开放的今天,仍让我们能够从中去追寻自身性格、精神或心理的影子,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责编 覃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