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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评鉴计划和文件,组建评鉴的组织体系,自定评鉴内容和标准,规范评鉴的方法和流程等是台湾中原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特点。立足现实,吸收借鉴,大陆高校可以从质量文化、组织体系、自评机制、评价内容和标准等方面开展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探索。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系所评鉴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运用的具体表现,更是一个国家发展潜力、人才培养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规模的急剧扩大,高等教育的经费需求及投入也越来越大。如何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中,保持竞争优势,保证质量,成为高等院校办学的重要指标。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内涵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基本概念
质量保证,英文为“quality assurance”,源于美国品质管理专家戴明博士于1940年提出的全面质量管理概念及其基础理论。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在美国企业界的成功运用引发了美国教育界的思考。1990年,各大学纷纷开始学习企业界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以克服招生和财务分配的竞争压力,并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导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用以提升教育质量。
英国政府在1991年公布的《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架构》白皮书中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包含两层含义:一个是质量管制,另一个是质量审核。前者由高等教育机构在其内部自行进行,后者由外部人员或相关单位对高校内部管理机制进行检视。
我国学者李志仁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是以高校的自我评估为基础,由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和学者对高校或其专业进行质量审核与评估的活动,通过评估手段来保证教育的质量。余小波则将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定义为:“相关主体通过运用质量管理、监督、控制、审计、认证和评估等手段进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促进活动。”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能够确保教育质量水平,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成了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引人关注的议题。明确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范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是建立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活动和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基础之上的,通常可分为内部保证和外部保证两个体系。前者是指高校自行建立的对其办学质量的保证体系,包含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等内容;后者是指由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专门机构对高校进行的质量审查与评价体系,包含质量评估、专业认证和社会评价等内容。高校是质量保证的主体,提高教学质量主要依靠学校自身的努力,因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基础。
二、中原大学内部质量保证的体系
中原大学是1955年创立的一所私立大学,自2005年起连续十二年荣获台湾“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的补助,并在上海交通大学2015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名列台湾私立综合大学第一名。该校能在竞争激烈的台湾高等教育界名列前茅,得益于学校建立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
(一)制定内部评鉴相关文件
根据台湾教育部和《大学法》有关大学评鉴的规定,为秉持学校教育宗旨与理念,建构校务与系所发展特色与方向,中原大学实施了旨在改善办学绩效,提升教育质量的高校内部评鉴计划。根据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议,制定了《中原大学校务及系所评鉴办法》《中原大学系所评鉴及通识教育评鉴实施细则》《中原大学校务及系所评鉴指导委员会设置准则》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为确保学校内部各项评鉴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另外,对于评鉴所需经费问题,该校在《中原大学校务与系所评鉴办法》第七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即“有关评鉴所需之经费由学校研究发展处于年度预算中编列”。
(二)组建内部评鉴专责部门
学校成立了负责学校评鉴工作的专责单位——校务研究与评鉴中心,由一名主管和四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职能主要是主导学校校务评鉴、系所评鉴以及统合视导三项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指导系所自我评鉴,学校还设置了“校务及系所评鉴指导委员会”“校务及系所评鉴执行委员会”“评鉴作业行政企划小组”“院级评鉴指导小组”以及“系所评鉴工作小组”等职能部门。各专责单位又分为指导单位、推动单位和受评单位三部分,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各部门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确保评鉴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
(三)明确评鉴的内容与标准
在制定评价内容和标准方面,中原大学遵循台湾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研究拟订、教育部公布的实施计划的系所评鉴五大指标,但又不拘泥于这五大指标。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中原大学系所评鉴及通识教育评鉴实施细则》中将对五大指标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为“教育目标、重点特色、核心能力与课程设计;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成效”“学习资源与辅导”“学术与专业表现”“行政运作与自我改善机制,其核心精神旨在自我改进与自我提升,确保学校整体的办学质量”等五大项目,突出了对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学习资源与辅导和行政运作部分的评鉴。
(四)規范内部评鉴的方法
中原大学于2012年7月获得台湾教育部准予申请试办自我评鉴的资格,于2013年初提出自我评鉴实施计划书,向教育部申请进行自我评鉴审核作业。
学校的自我评鉴工作由校务研究与评鉴中心主导,依据既定流程展开,每6年为一周期。每一周期评鉴结束后,参评系所要针对评鉴委员的建议提出自我改善计划书。评鉴委员由校外专家组成,且安排实地访评,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实地访评一年后,参评各系所还需向其上级学院提交自我改善执行成果报告,学院会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检核,将系所“部分改善”及“尚未改善”的内容记录下来,列入下一年追踪改善的项目。持续追踪改善结果,不仅起到了督促的作用,同时也鼓励系所继续发扬其特色和优势,确保其竞争的实力。后一周期评鉴工作以前一期需改善事项查核为基础,即所谓自我改善机制,有利于保证评鉴的延续性。系所评鉴的结果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未通过”三种,针对不同的结果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实地访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系所可以要求进行申覆作业。评鉴结束后,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系所自我评鉴学校可以选择内部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外部机构。中原大学的商学院委托美国国际高等商管教育联盟对其进行商管教育国际认证;而工学院则委托中华工程教育学会办理工程科技教育国际认证。通过这些国际认证等同于通过系所自我评鉴,是受到台湾“教育部”承认的。
获准办理系所自我评鉴的学校自评后的结果需要上报教育部审核,在获得教育部认可之后,才可以公布于众。
三、对大陆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启示
(一)培育内部质量文化,构建组织体系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质量保证不仅要依靠相关的制度准则,更重要的是从人的意识层面着手,导入质量意识,让高校内部的相关主体做到心中有质量,并自觉地在校园里营造重视质量的氛围。同时,要设置专责部门,分管统筹决策和贯彻执行,形成内部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深入到各院系、行政部门和教学辅助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部门在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中的作用,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及时监控,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合环路,实现良性循环运作,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最优化。
(二)建立内部自评机制,进行主动评估
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键是要建立高校内部的自我评估机制。一个理想的大学运作典范,是该大学努力建立具有鼓舞成员士气与明确运作方式等特征的自我管理和评价机制。因此,相关教育部门应该鼓励高校重视自我评价制度,建立内部自我评价机制,透过自我评估来发现缺失和问题,主动改善其在教学、学习和研究上的表现,促使大学启动组织自身的能量去回应所面对的挑战,而非被动接受来自政府的指挥和评价。一旦这样的机制得以建成并运作后,高校将会告别以往应付式的评估,主动寻求了解其市场、优势、问题及机会,并设计策略来实现该大学预期的目标,以确保目标达成的质量,自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自定评价内容标准,实现个性发展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大量扩招,办学质量问题愈发引起社会的关注。教育部早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要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高校教学质量評估制度。但是,由教育相关部门主导的高校评估缺乏弹性,其统一制定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导致大陆许多高校为了迎合教育部评估,盲目追求校区扩建、硬件填充、专业扩充的综合型大学发展之路,使高校建设千篇一律,丧失了其最初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评估中应扮演监督者和指导者的角色,鼓励各校针对发展目标自行设计评价标准,建构符合各自特色的自我评价检查表,并在自评机制的保证下,定期进行自评,保持办学特色。
【参考文献】
[1]Gordon P,Lawton D.Dictionary of British education[M].Psychology Press,2003.
[2]李志仁.我国应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J].高教探索,2001(02):2-4.
[3]余小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三个基本概念的辨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03):121-124.
[4]刘献君.关于建设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若干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08(07):1-5.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系所评鉴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运用的具体表现,更是一个国家发展潜力、人才培养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规模的急剧扩大,高等教育的经费需求及投入也越来越大。如何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中,保持竞争优势,保证质量,成为高等院校办学的重要指标。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内涵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基本概念
质量保证,英文为“quality assurance”,源于美国品质管理专家戴明博士于1940年提出的全面质量管理概念及其基础理论。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在美国企业界的成功运用引发了美国教育界的思考。1990年,各大学纷纷开始学习企业界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以克服招生和财务分配的竞争压力,并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导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用以提升教育质量。
英国政府在1991年公布的《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架构》白皮书中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包含两层含义:一个是质量管制,另一个是质量审核。前者由高等教育机构在其内部自行进行,后者由外部人员或相关单位对高校内部管理机制进行检视。
我国学者李志仁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是以高校的自我评估为基础,由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和学者对高校或其专业进行质量审核与评估的活动,通过评估手段来保证教育的质量。余小波则将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定义为:“相关主体通过运用质量管理、监督、控制、审计、认证和评估等手段进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促进活动。”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能够确保教育质量水平,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成了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引人关注的议题。明确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范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是建立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活动和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基础之上的,通常可分为内部保证和外部保证两个体系。前者是指高校自行建立的对其办学质量的保证体系,包含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等内容;后者是指由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专门机构对高校进行的质量审查与评价体系,包含质量评估、专业认证和社会评价等内容。高校是质量保证的主体,提高教学质量主要依靠学校自身的努力,因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基础。
二、中原大学内部质量保证的体系
中原大学是1955年创立的一所私立大学,自2005年起连续十二年荣获台湾“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的补助,并在上海交通大学2015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名列台湾私立综合大学第一名。该校能在竞争激烈的台湾高等教育界名列前茅,得益于学校建立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
(一)制定内部评鉴相关文件
根据台湾教育部和《大学法》有关大学评鉴的规定,为秉持学校教育宗旨与理念,建构校务与系所发展特色与方向,中原大学实施了旨在改善办学绩效,提升教育质量的高校内部评鉴计划。根据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议,制定了《中原大学校务及系所评鉴办法》《中原大学系所评鉴及通识教育评鉴实施细则》《中原大学校务及系所评鉴指导委员会设置准则》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为确保学校内部各项评鉴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另外,对于评鉴所需经费问题,该校在《中原大学校务与系所评鉴办法》第七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即“有关评鉴所需之经费由学校研究发展处于年度预算中编列”。
(二)组建内部评鉴专责部门
学校成立了负责学校评鉴工作的专责单位——校务研究与评鉴中心,由一名主管和四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职能主要是主导学校校务评鉴、系所评鉴以及统合视导三项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指导系所自我评鉴,学校还设置了“校务及系所评鉴指导委员会”“校务及系所评鉴执行委员会”“评鉴作业行政企划小组”“院级评鉴指导小组”以及“系所评鉴工作小组”等职能部门。各专责单位又分为指导单位、推动单位和受评单位三部分,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各部门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确保评鉴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
(三)明确评鉴的内容与标准
在制定评价内容和标准方面,中原大学遵循台湾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研究拟订、教育部公布的实施计划的系所评鉴五大指标,但又不拘泥于这五大指标。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中原大学系所评鉴及通识教育评鉴实施细则》中将对五大指标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为“教育目标、重点特色、核心能力与课程设计;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成效”“学习资源与辅导”“学术与专业表现”“行政运作与自我改善机制,其核心精神旨在自我改进与自我提升,确保学校整体的办学质量”等五大项目,突出了对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学习资源与辅导和行政运作部分的评鉴。
(四)規范内部评鉴的方法
中原大学于2012年7月获得台湾教育部准予申请试办自我评鉴的资格,于2013年初提出自我评鉴实施计划书,向教育部申请进行自我评鉴审核作业。
学校的自我评鉴工作由校务研究与评鉴中心主导,依据既定流程展开,每6年为一周期。每一周期评鉴结束后,参评系所要针对评鉴委员的建议提出自我改善计划书。评鉴委员由校外专家组成,且安排实地访评,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实地访评一年后,参评各系所还需向其上级学院提交自我改善执行成果报告,学院会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检核,将系所“部分改善”及“尚未改善”的内容记录下来,列入下一年追踪改善的项目。持续追踪改善结果,不仅起到了督促的作用,同时也鼓励系所继续发扬其特色和优势,确保其竞争的实力。后一周期评鉴工作以前一期需改善事项查核为基础,即所谓自我改善机制,有利于保证评鉴的延续性。系所评鉴的结果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未通过”三种,针对不同的结果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实地访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系所可以要求进行申覆作业。评鉴结束后,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系所自我评鉴学校可以选择内部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外部机构。中原大学的商学院委托美国国际高等商管教育联盟对其进行商管教育国际认证;而工学院则委托中华工程教育学会办理工程科技教育国际认证。通过这些国际认证等同于通过系所自我评鉴,是受到台湾“教育部”承认的。
获准办理系所自我评鉴的学校自评后的结果需要上报教育部审核,在获得教育部认可之后,才可以公布于众。
三、对大陆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启示
(一)培育内部质量文化,构建组织体系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质量保证不仅要依靠相关的制度准则,更重要的是从人的意识层面着手,导入质量意识,让高校内部的相关主体做到心中有质量,并自觉地在校园里营造重视质量的氛围。同时,要设置专责部门,分管统筹决策和贯彻执行,形成内部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深入到各院系、行政部门和教学辅助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部门在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中的作用,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及时监控,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合环路,实现良性循环运作,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最优化。
(二)建立内部自评机制,进行主动评估
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键是要建立高校内部的自我评估机制。一个理想的大学运作典范,是该大学努力建立具有鼓舞成员士气与明确运作方式等特征的自我管理和评价机制。因此,相关教育部门应该鼓励高校重视自我评价制度,建立内部自我评价机制,透过自我评估来发现缺失和问题,主动改善其在教学、学习和研究上的表现,促使大学启动组织自身的能量去回应所面对的挑战,而非被动接受来自政府的指挥和评价。一旦这样的机制得以建成并运作后,高校将会告别以往应付式的评估,主动寻求了解其市场、优势、问题及机会,并设计策略来实现该大学预期的目标,以确保目标达成的质量,自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自定评价内容标准,实现个性发展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大量扩招,办学质量问题愈发引起社会的关注。教育部早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要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高校教学质量評估制度。但是,由教育相关部门主导的高校评估缺乏弹性,其统一制定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导致大陆许多高校为了迎合教育部评估,盲目追求校区扩建、硬件填充、专业扩充的综合型大学发展之路,使高校建设千篇一律,丧失了其最初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评估中应扮演监督者和指导者的角色,鼓励各校针对发展目标自行设计评价标准,建构符合各自特色的自我评价检查表,并在自评机制的保证下,定期进行自评,保持办学特色。
【参考文献】
[1]Gordon P,Lawton D.Dictionary of British education[M].Psychology Press,2003.
[2]李志仁.我国应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J].高教探索,2001(02):2-4.
[3]余小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三个基本概念的辨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03):121-124.
[4]刘献君.关于建设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若干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08(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