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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分十八韵。凡三百二十四字并制定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推行部颁简字办法九项。二十二日通令各教育厅局遵行。其要点(一)自明年一月起。凡小学民教各课本儿童及民众读物。无论新编及重印。均应一律采用简字。(二)如不用者教部不予审定。各校不得采用。(三)自明年一月起。各师校注重简字教学。各学校考试答案简字得一律遵用(四)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