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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旨在了解鄞县地区因独生子女病残准生的第二孩健康状况,并讨论其对人口素质的影响。对象和方法一、对象 1.鄞县地区52个乡镇1987~1991年间,经县或宁波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小组鉴定,符合《浙江省关于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审批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准许再生第二胎的第一孩病残儿228例;2.经批准已出生的第二孩202例;3.随机抽查与以上第二孩同月龄,同乡镇出生的小儿198例作为对照组。二、方法第一孩病残儿调查重点是目前的健康状况与鉴定时作回顾性比较;第二孩组与对照组重点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