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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关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议题,是二十五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所有制方面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要真正实现这一伟大的制度创新,必须以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制度下进行正确定位为前提,以构建现代产权制度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