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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男子婚前写下“爱情保证书”:若找情人,他婚前和婚后财产都归女方所有。谁知,婚后男子不思悔改,花心依然。面对他的背叛,妻子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的房屋和汽车归自己所有。5月28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认定“爱情保证书”有效,判决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写保证书的男人出轨
2008年,张敏和王斌通过婚恋网站相识。比张敏大12岁的王斌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因为感情原因,他还曾被一个已婚女子起诉。但通过接触,张敏发现王斌比较有才气,人也精明能干。但只要一想到王斌复杂的情感经历,想找一个可靠男子托付一生的张敏便拿不定主意。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王斌写了一份“爱情保证书”:为了我们美满幸福的未来生活,我作出以下保证和承诺:一、保证今生只爱你一人。无论在感情上还是身体上都做到不背叛你,若找情人的话,本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归你所有……
拿到保证书后张敏心里踏实了许多,二人也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张敏还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让丈夫做生意。她自己每天上班,做家务,生活有条不紊。2010年,他们的女儿降生后,这个家庭洋溢着更多的笑声。
2010年8月的一天,一次不经意的QQ登录,把张敏精心呵护的幸福生活击得粉碎。
这天,闲着无事的张敏登陆王斌的QQ,发现其中竟有他约女网友看电影、吃饭、开房的聊天记录,还发现王斌经常用化名给女网友留联系方式。张敏惊呆了。
在张敏的追问下,王斌见自己的婚外情已经败露,就和盘托出,期望获得张敏的原谅。原来,从2003年开始,王斌就开始在本地聊天室里找各种女网友聊天、见面,并以散文、小说等形式对这些不正当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张敏怀孕5个月后,王斌干脆称自己是单身、没有孩子,在网站发帖征婚。
获知实情后,张敏决定和王斌分居,她把女儿也送回了老家。
面对王斌的背叛,张敏想了很多。女儿尚小,她也有过再原谅王斌一次的念头,但一想到王斌那么多年来不断劈腿,她就感到恶心。
法院判决支持女方
2011年底,张敏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
她把起诉书、王斌写的“爱情保证书”和王斌在网上写的偷情记录以及其他证据交到法官手中。在离婚诉状中,张敏请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内容,判决双方的房屋和汽车归自己所有。
手持“爱情保证书”来起诉离婚和主张权利,这不但在惠济区法院是第一次,在整个河南省也是先例,即使在全国也鲜见。因其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庭的法官非常重视,经过认真审核后,准予立案。
在庭审中,“爱情保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
据张敏陈述,保证书是王斌自愿写的,因为婚前自己发现他曾有过婚姻史,并且有过出轨的状况,不愿和他结婚,王斌自愿写下了保证书,来保证婚后对自己感情专一。而王斌辩称,因为第二天要结婚,被逼无奈才写下了保证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王斌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网恋,并在网上征婚,有伤夫妻感情。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同意,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婚前王斌作出的关于“如果不忠则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女方”的书面承诺,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婚前和婚后财产作出的约定,是王斌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承诺内容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违背了承诺,依据原、被告的约定,被告的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5月28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双方的房屋、汽车归女方所有,房屋按揭由女方偿还;为有利于子女成长,女儿男女双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由“爱情保证书”引发的官司
现在,写“爱情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爱情保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参考。
小丽经朋友介绍与小马恋爱并同居。同居期间,小马为小丽写了一张保证书,内容是:“我永远爱小丽,若有背叛,赔偿10万元。”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时,小丽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损失费遭拒。
2008年,小丽向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法院的依据是,该协议发生在同居期间,这种爱情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当一方出现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扶助义务。该案中,诉求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欠款纠纷,不属于欠款纠纷范畴。
另一个与此相似的案例是,2008年,河北的王某与张某在相识两年后同居,张某还特意写下了保证书:“在以后的日子里,只爱王某一个女人,如有背叛和离弃,将以15万元作为赔偿,特此为证。”不久,王某怀孕,但张某却始终不同意结婚,怀孕4个月的王某只好做了引产手术,随后两人分手。王某以“爱情保证书”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保证金”。法院认为,“爱情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判决驳回起诉。
虽然手持“爱情保证书”,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镇的小宋也难逃“人财两空”的噩运。
2009年,小宋与小李热恋时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用于经商,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小宋让小李出具一张“爱情保证书”,表明日后如果小李提出分手,就不得要求归还那5万元,小李爽快地答应了。2010年4月,小李因与小宋多次发生争执,提出分手,并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小宋拿出保证书,拒不归还。昔日的恋人因此走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这张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小李有权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判令小宋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借款和利息。
(摘自《记者观察》)
写保证书的男人出轨
2008年,张敏和王斌通过婚恋网站相识。比张敏大12岁的王斌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因为感情原因,他还曾被一个已婚女子起诉。但通过接触,张敏发现王斌比较有才气,人也精明能干。但只要一想到王斌复杂的情感经历,想找一个可靠男子托付一生的张敏便拿不定主意。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王斌写了一份“爱情保证书”:为了我们美满幸福的未来生活,我作出以下保证和承诺:一、保证今生只爱你一人。无论在感情上还是身体上都做到不背叛你,若找情人的话,本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归你所有……
拿到保证书后张敏心里踏实了许多,二人也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张敏还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让丈夫做生意。她自己每天上班,做家务,生活有条不紊。2010年,他们的女儿降生后,这个家庭洋溢着更多的笑声。
2010年8月的一天,一次不经意的QQ登录,把张敏精心呵护的幸福生活击得粉碎。
这天,闲着无事的张敏登陆王斌的QQ,发现其中竟有他约女网友看电影、吃饭、开房的聊天记录,还发现王斌经常用化名给女网友留联系方式。张敏惊呆了。
在张敏的追问下,王斌见自己的婚外情已经败露,就和盘托出,期望获得张敏的原谅。原来,从2003年开始,王斌就开始在本地聊天室里找各种女网友聊天、见面,并以散文、小说等形式对这些不正当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张敏怀孕5个月后,王斌干脆称自己是单身、没有孩子,在网站发帖征婚。
获知实情后,张敏决定和王斌分居,她把女儿也送回了老家。
面对王斌的背叛,张敏想了很多。女儿尚小,她也有过再原谅王斌一次的念头,但一想到王斌那么多年来不断劈腿,她就感到恶心。
法院判决支持女方
2011年底,张敏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
她把起诉书、王斌写的“爱情保证书”和王斌在网上写的偷情记录以及其他证据交到法官手中。在离婚诉状中,张敏请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内容,判决双方的房屋和汽车归自己所有。
手持“爱情保证书”来起诉离婚和主张权利,这不但在惠济区法院是第一次,在整个河南省也是先例,即使在全国也鲜见。因其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庭的法官非常重视,经过认真审核后,准予立案。
在庭审中,“爱情保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
据张敏陈述,保证书是王斌自愿写的,因为婚前自己发现他曾有过婚姻史,并且有过出轨的状况,不愿和他结婚,王斌自愿写下了保证书,来保证婚后对自己感情专一。而王斌辩称,因为第二天要结婚,被逼无奈才写下了保证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王斌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网恋,并在网上征婚,有伤夫妻感情。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同意,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婚前王斌作出的关于“如果不忠则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女方”的书面承诺,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婚前和婚后财产作出的约定,是王斌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承诺内容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违背了承诺,依据原、被告的约定,被告的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5月28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双方的房屋、汽车归女方所有,房屋按揭由女方偿还;为有利于子女成长,女儿男女双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由“爱情保证书”引发的官司
现在,写“爱情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爱情保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参考。
小丽经朋友介绍与小马恋爱并同居。同居期间,小马为小丽写了一张保证书,内容是:“我永远爱小丽,若有背叛,赔偿10万元。”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时,小丽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损失费遭拒。
2008年,小丽向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法院的依据是,该协议发生在同居期间,这种爱情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当一方出现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扶助义务。该案中,诉求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欠款纠纷,不属于欠款纠纷范畴。
另一个与此相似的案例是,2008年,河北的王某与张某在相识两年后同居,张某还特意写下了保证书:“在以后的日子里,只爱王某一个女人,如有背叛和离弃,将以15万元作为赔偿,特此为证。”不久,王某怀孕,但张某却始终不同意结婚,怀孕4个月的王某只好做了引产手术,随后两人分手。王某以“爱情保证书”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保证金”。法院认为,“爱情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判决驳回起诉。
虽然手持“爱情保证书”,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镇的小宋也难逃“人财两空”的噩运。
2009年,小宋与小李热恋时曾向小李借款5万元用于经商,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小宋让小李出具一张“爱情保证书”,表明日后如果小李提出分手,就不得要求归还那5万元,小李爽快地答应了。2010年4月,小李因与小宋多次发生争执,提出分手,并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小宋拿出保证书,拒不归还。昔日的恋人因此走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这张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小李有权要求小宋归还借款,判令小宋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借款和利息。
(摘自《记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