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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四川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按照“保规模、突重点、抓效率、提质量、促效果”的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把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规模稳定、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呈现出办案规模、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特点
2008年至2010年,四川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734件,初查2637件,立案侦查996件1224人。当前,渎职侵权犯罪往往发生在社会热点区域和权力集中的单位和部门,主要呈现出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1.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6件104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28.2%和26.4%。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院立案查办的温江区水务局局长罗国税(正处级)、副局长张南奇(副处级)、纪检组长冯良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此案的涉案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多次收受砂场老板的红包后,对鑫鑫砂场等单位盗采砂石不调查、不处理,致使大量砂石被非法盗采,给国家造成270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127件153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1.8%和38.7%,同比分别上升32.3%和47.1%。典型案件有:绵阳市交通稽查征费处原党组书记、处长(副处级)赖玉琼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敏林滥用职权案。赖玉琼擅自决定将行政经费362.75万元拨给工会,以各种名义发放198万元给单位职工,收受他人财物23.4万元;而张敏林则是在任沐川县国土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故意将国有公司竞拍中标所得的土地出让给私营企业,致使他人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130万元经济损失。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2件110人。典型案件有:内江市市中区院立案查办的该区林业局局长郭杰、副局长何光辉、原林政资源股股长李伯平玩忽职守案。此案中,犯案人员明知邓勇不具备办理《公路运输证》的资质,仍违规聘其管理木材市场,致使邓勇违规开出《公路运输证》223份,准运木材7132立方米。
2.涉农领域的行政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三农”问题是关乎国家发展稳定的战略问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常常把惠农专项资金当成一块“肥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审批监管部门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专项资金非法流失。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57人,占立案总数的14.5%,涉及乡镇站所43人,行政机关9人,其他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1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案件117件139人, 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8.5%和35.2%,同比分别上升1.05倍和1.44倍。典型案件有:成都邛崃市农村发展局原副局长吴用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峨眉山市风景名胜区林业分局原局长谢宗伦、森林资源管理科原科长夏中林、黄湾乡森林管护站林业员董志培玩忽职守案。吴用不认真履职,明知该市大朋奶牛养殖场等20余个养殖场被检测出有患布鲁氏菌病(属动物二类疫病)的奶牛1000余头,不按规定监督扑杀和作无害化处理,放任这批病牛被分别倒卖到雅安、成都等地,使带病牛肉产品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138件157人,其中立案查办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如广安市岳池县裕民镇新农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周强违规审核,造成国家新农合资金损失32万元的滥用职权案。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273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68人,同比上升3.7%。其中,环保部门3人、药品监督12人、财贸管理5人、城市建设12人、检验检疫1人、金融监管1人,均比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中,公安60人、法院8人、司法9人都比同期有所下降。典型案件有:成都市大邑县院立案查办的大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陈晓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中心聘用人员刘春红、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王勇滥用职权、介绍贿赂案。犯案人员违规为73户107人办理入户手续,造成严重后果。该案的办理引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依法严肃处理”的重要批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87人,同比上升5.1%。其中大多为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是林业部门63人、土地部门25人、环保部门6人、检验检疫6人和工商1人,同比上升13.1%。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陈刚勇玩忽职守案以及达州市渠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辉滥用职权案。陈刚勇在具体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巡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成都浩旺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区文家街道华严村7组耕地的违法占地行为,造成该村70余亩耕地无法复耕。而周辉则是伪造民事裁定书,使具有还款能力的三家公司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62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8人,立查部门人员较多的为林业部门57人、土地部门23人、城建部门13人、税务部门10人。如,攀枝花市院立案查办了该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副处长邱千跃不正确履职,致使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取170余万非法利益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南充阆中市院立案查办了西充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何晴在土地登记审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情况下,直接为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给国家造成105万元损失的滥用职权案。
一、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特点
2008年至2010年,四川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734件,初查2637件,立案侦查996件1224人。当前,渎职侵权犯罪往往发生在社会热点区域和权力集中的单位和部门,主要呈现出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1.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6件104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28.2%和26.4%。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院立案查办的温江区水务局局长罗国税(正处级)、副局长张南奇(副处级)、纪检组长冯良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此案的涉案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多次收受砂场老板的红包后,对鑫鑫砂场等单位盗采砂石不调查、不处理,致使大量砂石被非法盗采,给国家造成270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127件153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1.8%和38.7%,同比分别上升32.3%和47.1%。典型案件有:绵阳市交通稽查征费处原党组书记、处长(副处级)赖玉琼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敏林滥用职权案。赖玉琼擅自决定将行政经费362.75万元拨给工会,以各种名义发放198万元给单位职工,收受他人财物23.4万元;而张敏林则是在任沐川县国土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故意将国有公司竞拍中标所得的土地出让给私营企业,致使他人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130万元经济损失。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2件110人。典型案件有:内江市市中区院立案查办的该区林业局局长郭杰、副局长何光辉、原林政资源股股长李伯平玩忽职守案。此案中,犯案人员明知邓勇不具备办理《公路运输证》的资质,仍违规聘其管理木材市场,致使邓勇违规开出《公路运输证》223份,准运木材7132立方米。
2.涉农领域的行政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三农”问题是关乎国家发展稳定的战略问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常常把惠农专项资金当成一块“肥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审批监管部门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专项资金非法流失。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57人,占立案总数的14.5%,涉及乡镇站所43人,行政机关9人,其他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1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案件117件139人, 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8.5%和35.2%,同比分别上升1.05倍和1.44倍。典型案件有:成都邛崃市农村发展局原副局长吴用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峨眉山市风景名胜区林业分局原局长谢宗伦、森林资源管理科原科长夏中林、黄湾乡森林管护站林业员董志培玩忽职守案。吴用不认真履职,明知该市大朋奶牛养殖场等20余个养殖场被检测出有患布鲁氏菌病(属动物二类疫病)的奶牛1000余头,不按规定监督扑杀和作无害化处理,放任这批病牛被分别倒卖到雅安、成都等地,使带病牛肉产品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138件157人,其中立案查办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如广安市岳池县裕民镇新农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周强违规审核,造成国家新农合资金损失32万元的滥用职权案。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273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68人,同比上升3.7%。其中,环保部门3人、药品监督12人、财贸管理5人、城市建设12人、检验检疫1人、金融监管1人,均比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中,公安60人、法院8人、司法9人都比同期有所下降。典型案件有:成都市大邑县院立案查办的大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陈晓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中心聘用人员刘春红、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王勇滥用职权、介绍贿赂案。犯案人员违规为73户107人办理入户手续,造成严重后果。该案的办理引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依法严肃处理”的重要批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87人,同比上升5.1%。其中大多为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是林业部门63人、土地部门25人、环保部门6人、检验检疫6人和工商1人,同比上升13.1%。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陈刚勇玩忽职守案以及达州市渠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辉滥用职权案。陈刚勇在具体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巡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成都浩旺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区文家街道华严村7组耕地的违法占地行为,造成该村70余亩耕地无法复耕。而周辉则是伪造民事裁定书,使具有还款能力的三家公司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62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8人,立查部门人员较多的为林业部门57人、土地部门23人、城建部门13人、税务部门10人。如,攀枝花市院立案查办了该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副处长邱千跃不正确履职,致使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取170余万非法利益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南充阆中市院立案查办了西充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何晴在土地登记审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情况下,直接为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给国家造成105万元损失的滥用职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