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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体系符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同时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那么研究新企业会计准则,分析其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是煤炭企业目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一、新会计准则对对煤炭企业的财务会计影响
1、对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此规定显示了我国财务报告有两个目标,一是反映受托经营企业的管理当局的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二是为相关利益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当前大多数煤炭企业尚属国有及国有控股,财务报告目标仍然是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及业绩,为其实现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惩及人事调动提供依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煤炭企业将逐步改造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资本市场将成为煤炭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为投资人提供翔实、相关的决策信息必将成为煤炭企业财务报告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2、对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八条特别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众所周知,煤炭企业资产总额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重约为50%至60%。固定资产大多位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井下,磨损、锈蚀等严重,加之煤矿机械更新换代周期较短,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必需的。由于煤矿固定资产台件多,摆放场所经常发生变化,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和折旧的计提工作复杂而繁琐,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必将杜绝部分煤炭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同时,为煤矿企业提出一个全新的课题,即如何快捷、方便、准确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折旧,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
企业会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因采矿而被破坏的土地超过6万km2,并以300km2 / a的速度增加,其中因矿山开采而沉陷的土地总面积已达60万公顷,因此,地区土地塌陷赔偿和矿山环境污染支出是煤炭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其实际支出时间大多出现在矿井的衰退期或资源枯竭期。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单纯按直线法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摊销方法应当与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关联,为煤矿单位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按工作量法摊销提供了理论支持。所谓工作量法就是按照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摊销采矿权的一种方法。实务中,煤矿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普遍短于矿井设计年限,无形资产改按工作量法摊销后,缩短了摊销年限,加快了无形资产资金周转,减少了煤矿单位的当期盈利。
4、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就彻底改变了原准则下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处理方法中任选其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煤炭企业纳税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很多新的会计政策,煤炭企业在纳税时,应当考虑这些政策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加强煤炭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配套措施
1、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
首先要完善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煤炭地勘单位的实际出发,针对实体多、规模小及管理松散等现状,重整资源,培育在行业内相对有竞争力的法人实体。其次要建立内部结算中心,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再次是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使财务管理的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监控型转变。第四是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各种管理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加强经济活动分析,规范内部报告体系,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控制。
2、优化配置财务会计资源。
煤炭企业财会人员既要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和企业制度,又要执行煤炭企业专业会计制度,煤炭企业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会计工作十分复杂,核算、分析、管理、监督的工作量很大,必须合理分工,科学配置人员。建议下属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可按企业要求分设财务组、成本组、材料组、工资组和综合组,实行科目责任制,分别承担货币资金核算工作、材料核算工作、资产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工作等,这些岗位与企业形成契约关系,工作如何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关系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
3、改革和创新财会制度。
按照新时期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需要,煤炭企业要以会计法为基础依据,结合新会计准则与《煤炭工业成本管理办法》等,对煤炭企业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按照现代公司制的要求创新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明确权责关系,履行会计各岗位与企业的契约关系,提高预测、决策、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功能。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严把关口、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合理地利用资源,加快会计岗位的技术创新,进一步深化会计电算化等先进运营手段。
4、不断完善和加强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之一,财务监督条例应当体现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设立财务总监、实行财务委派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等都是有益、有效的措施。其中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有利于对单位的财务实行垂直领导,可以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受制于本单位领导,从而减少财务违纪违规的现象,因此可以考虑将目前的财务委派制结合岗位轮换办法将其进一步制度化、常规化。
总之,煤炭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就需要不断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为煤炭企业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创造辉煌的经营业绩提供前提条件。
一、新会计准则对对煤炭企业的财务会计影响
1、对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此规定显示了我国财务报告有两个目标,一是反映受托经营企业的管理当局的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二是为相关利益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当前大多数煤炭企业尚属国有及国有控股,财务报告目标仍然是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及业绩,为其实现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惩及人事调动提供依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煤炭企业将逐步改造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资本市场将成为煤炭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为投资人提供翔实、相关的决策信息必将成为煤炭企业财务报告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2、对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八条特别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众所周知,煤炭企业资产总额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重约为50%至60%。固定资产大多位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井下,磨损、锈蚀等严重,加之煤矿机械更新换代周期较短,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必需的。由于煤矿固定资产台件多,摆放场所经常发生变化,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和折旧的计提工作复杂而繁琐,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必将杜绝部分煤炭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同时,为煤矿企业提出一个全新的课题,即如何快捷、方便、准确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折旧,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
企业会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因采矿而被破坏的土地超过6万km2,并以300km2 / a的速度增加,其中因矿山开采而沉陷的土地总面积已达60万公顷,因此,地区土地塌陷赔偿和矿山环境污染支出是煤炭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其实际支出时间大多出现在矿井的衰退期或资源枯竭期。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单纯按直线法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摊销方法应当与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关联,为煤矿单位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按工作量法摊销提供了理论支持。所谓工作量法就是按照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摊销采矿权的一种方法。实务中,煤矿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普遍短于矿井设计年限,无形资产改按工作量法摊销后,缩短了摊销年限,加快了无形资产资金周转,减少了煤矿单位的当期盈利。
4、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就彻底改变了原准则下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处理方法中任选其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煤炭企业纳税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很多新的会计政策,煤炭企业在纳税时,应当考虑这些政策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加强煤炭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配套措施
1、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
首先要完善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煤炭地勘单位的实际出发,针对实体多、规模小及管理松散等现状,重整资源,培育在行业内相对有竞争力的法人实体。其次要建立内部结算中心,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再次是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使财务管理的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监控型转变。第四是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各种管理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加强经济活动分析,规范内部报告体系,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控制。
2、优化配置财务会计资源。
煤炭企业财会人员既要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和企业制度,又要执行煤炭企业专业会计制度,煤炭企业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会计工作十分复杂,核算、分析、管理、监督的工作量很大,必须合理分工,科学配置人员。建议下属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可按企业要求分设财务组、成本组、材料组、工资组和综合组,实行科目责任制,分别承担货币资金核算工作、材料核算工作、资产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工作等,这些岗位与企业形成契约关系,工作如何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关系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
3、改革和创新财会制度。
按照新时期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需要,煤炭企业要以会计法为基础依据,结合新会计准则与《煤炭工业成本管理办法》等,对煤炭企业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按照现代公司制的要求创新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明确权责关系,履行会计各岗位与企业的契约关系,提高预测、决策、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功能。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严把关口、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合理地利用资源,加快会计岗位的技术创新,进一步深化会计电算化等先进运营手段。
4、不断完善和加强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之一,财务监督条例应当体现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设立财务总监、实行财务委派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等都是有益、有效的措施。其中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有利于对单位的财务实行垂直领导,可以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受制于本单位领导,从而减少财务违纪违规的现象,因此可以考虑将目前的财务委派制结合岗位轮换办法将其进一步制度化、常规化。
总之,煤炭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就需要不断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为煤炭企业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创造辉煌的经营业绩提供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