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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程改革新形势下,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科目一一音乐课程。它该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呢?这个问题是每个音乐教师所必须面对的,也是刻不容缓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农村音乐教学实际工作中有关歌曲教学的乐感培养方面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范唱中激发学生的美感共鸣
范唱即示范性的演唱,是调动人的听觉来感受音乐符号。范唱前笔者常设置些渲染、烘托音乐的美妙的引言,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范唱中则要求学生充分调动听觉,从演唱形式、旋律、节奏、音色、歌词以及音乐的形象美等方面引导学生倾听并感受音乐美,激发其产生美感共鸣。从而为乐感的培养打下基础。
二、识谱中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
识谱就是运用人的视觉来感受音乐符号。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在柯尔文手势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从一个个音符人手,体会音的高低,运用内心听觉把视觉感受到的音乐符号转化成音响运动的旋律线,让学生在看中听。小提琴家帕尔曼曾说过:“音乐才智是一种像查看地图那样查看音乐的能力。它使你知道那里的一切。”通过让学生在内心听觉中识谱,解决了学生视觉感受向听觉感受转换的问题,也提高了学生在视唱中的音准,培养了学生音乐感受的能力。
三、练唱中丰富学生的音乐想象能力
练唱是通过声音来表现音乐符号进而塑造音乐形象。因为音乐艺术的表现是通过声音与表现对象之间的模仿、比拟、象征等关系来实现的,所以在练唱时笔者便充分引导学生张开想象的翅膀展开联想。从多种不同角度来揭示音乐表现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从生活逻辑入手启发学生在练唱中想象:“大调式如晴朗的天空般明亮”,小调式似“明净的月夜般柔美”;慢速的歌曲则宛如“和风细雨、柔和优美”,快速的歌曲形同“雷鸣电闪、欢快跳跃”;节奏舒缓的则“从容恬静”,密集的十六分节奏恰似“万马奔腾”;旋律连续上行如“大浪淘沙”……这样不仅丰富了学生的音乐语言的表现力和演唱声音色彩的多样性,还活跃了教学氛围。提高了教学效率。从而让学生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扩大和丰富自己的生活积累,提高了对音乐形象的想象能力。
四、演唱中增强学生的音乐表情能力
“识谱、练唱”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是一个合二为一、综合进行的过程,其目的是更好地表现情感。情感是人们在对音乐感觉和想象的基础上产生的,表情才是乐感的最终体现。绘画通过视觉形象来传达情感。诗文以语言文字来表情达意。音乐则直接地通过声音的形象来表达情感。可见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诚如清人徐大椿在“音府传声”中所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重……而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即便声音绝妙,而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会听者索然无味矣。”因而音乐教师应当引导学生领会和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细致地表现情感的变化,从而使其演唱达到声情并茂、充满生机的境界。为了增强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范唱中笔者充分引导学生领会、体验、细心倾听,注意积累,丰富音乐表现情感能力;识谱时不断启发诱导学生调动自己平素的情感积累,以唤起其真实的情感回忆;而练唱则有意识地启发引导学生去体验自己从未有过的然而又是音乐艺术表现所必不可少的情感;演唱中鼓励学生大胆投入情感,开拓其音乐表现潜力。通过对学生音乐感受能力、想象能力和表情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的乐感普遍提高。
总之,以上几点是歌曲教学中乐感培养的几个方面、几个层次,他们有分有合相辅相成。范唱是产生良好乐感的基础,识谱和范唱则是学生产生良好乐感的通道。而表情演唱歌曲是歌曲教学的最终目标,它是学生产生良好乐感的动力。因而在音乐教学中只有努力培养学生的乐感。才能使他们在演唱中达到音量适度、音调悦耳、节奏鲜明、音准无误、强弱得体、速度适当的境地。才能让学生在具备了有效地表达音乐内容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音乐艺术的表演和再创造,从而达到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目的,为社会输送更多的能够正确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具备美好情操、健全人格的新型人才。
一、范唱中激发学生的美感共鸣
范唱即示范性的演唱,是调动人的听觉来感受音乐符号。范唱前笔者常设置些渲染、烘托音乐的美妙的引言,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范唱中则要求学生充分调动听觉,从演唱形式、旋律、节奏、音色、歌词以及音乐的形象美等方面引导学生倾听并感受音乐美,激发其产生美感共鸣。从而为乐感的培养打下基础。
二、识谱中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
识谱就是运用人的视觉来感受音乐符号。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在柯尔文手势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从一个个音符人手,体会音的高低,运用内心听觉把视觉感受到的音乐符号转化成音响运动的旋律线,让学生在看中听。小提琴家帕尔曼曾说过:“音乐才智是一种像查看地图那样查看音乐的能力。它使你知道那里的一切。”通过让学生在内心听觉中识谱,解决了学生视觉感受向听觉感受转换的问题,也提高了学生在视唱中的音准,培养了学生音乐感受的能力。
三、练唱中丰富学生的音乐想象能力
练唱是通过声音来表现音乐符号进而塑造音乐形象。因为音乐艺术的表现是通过声音与表现对象之间的模仿、比拟、象征等关系来实现的,所以在练唱时笔者便充分引导学生张开想象的翅膀展开联想。从多种不同角度来揭示音乐表现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从生活逻辑入手启发学生在练唱中想象:“大调式如晴朗的天空般明亮”,小调式似“明净的月夜般柔美”;慢速的歌曲则宛如“和风细雨、柔和优美”,快速的歌曲形同“雷鸣电闪、欢快跳跃”;节奏舒缓的则“从容恬静”,密集的十六分节奏恰似“万马奔腾”;旋律连续上行如“大浪淘沙”……这样不仅丰富了学生的音乐语言的表现力和演唱声音色彩的多样性,还活跃了教学氛围。提高了教学效率。从而让学生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扩大和丰富自己的生活积累,提高了对音乐形象的想象能力。
四、演唱中增强学生的音乐表情能力
“识谱、练唱”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是一个合二为一、综合进行的过程,其目的是更好地表现情感。情感是人们在对音乐感觉和想象的基础上产生的,表情才是乐感的最终体现。绘画通过视觉形象来传达情感。诗文以语言文字来表情达意。音乐则直接地通过声音的形象来表达情感。可见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诚如清人徐大椿在“音府传声”中所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重……而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即便声音绝妙,而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会听者索然无味矣。”因而音乐教师应当引导学生领会和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细致地表现情感的变化,从而使其演唱达到声情并茂、充满生机的境界。为了增强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范唱中笔者充分引导学生领会、体验、细心倾听,注意积累,丰富音乐表现情感能力;识谱时不断启发诱导学生调动自己平素的情感积累,以唤起其真实的情感回忆;而练唱则有意识地启发引导学生去体验自己从未有过的然而又是音乐艺术表现所必不可少的情感;演唱中鼓励学生大胆投入情感,开拓其音乐表现潜力。通过对学生音乐感受能力、想象能力和表情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的乐感普遍提高。
总之,以上几点是歌曲教学中乐感培养的几个方面、几个层次,他们有分有合相辅相成。范唱是产生良好乐感的基础,识谱和范唱则是学生产生良好乐感的通道。而表情演唱歌曲是歌曲教学的最终目标,它是学生产生良好乐感的动力。因而在音乐教学中只有努力培养学生的乐感。才能使他们在演唱中达到音量适度、音调悦耳、节奏鲜明、音准无误、强弱得体、速度适当的境地。才能让学生在具备了有效地表达音乐内容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音乐艺术的表演和再创造,从而达到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目的,为社会输送更多的能够正确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具备美好情操、健全人格的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