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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文心雕龙·知音篇》:
昔《储说》始出,《子虚》初成,秦皇汉武,恨不同时;既同时矣,则韩囚而马轻,岂不明鉴同时之贱哉!
周振甫先生《〈文心雕龙〉选译》译作:
从前韩非的《内外储说》开始传播,司马相如的《子虚赋》方才作成,秦始皇汉武帝看到了,怨恨不能和作者同时;后来知道是同时人了,那末韩非被囚禁,司马相如遭到轻视,难道不是明显地看到对同时人的看轻吗?”①
这样的翻译容易导致关系对应不当,造成混乱,进而影响对文义的理解。其实,这里运用了并提的修辞手法,并提也叫“合叙”“合说”“双提分承”。郭锡良等先生编著《古代汉语》说:“为了使句子紧凑,文辞简练,古人又常用并提法以行文。所谓‘并提’一般是把两件相关的事并列在一个句子中来表述。”②并提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现象,在中学语文教材中也不乏其例,如教材节选的郦道元《三峡》:“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对此,已经有文章论及。可语文教材并没有谈及并提修辞,《教参》和不少语文教师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视而不见,依然因袭成说、以讹传讹,这给中学古诗文教学带来了不少理解上的麻烦。因此,有必要将并提修辞纳入中学古诗文教学内容。
一、并提的主要作用
1.理解和掌握并提修辞,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文义
(1)韩愈《师说》:“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笔者授课时,先引导学生得出:古之圣人(“从师而问”)——今之众人(“耻学于师”)的对比关系,然后以“此”字发问,学生得出了与“大概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吧!”③一样的看法。笔者再就“皆”字发问,学生才明白“此”字包含“‘从师而问’和‘耻学于师’的两种态度。”④如果说“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都是出于“从师而问”和“耻学于师”的原因,于逻辑不合,以并提修辞来解释,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实际是“是故圣益圣,圣人之所以为圣,其出于此(“从师而问”)乎?”与“是故愚益愚,愚人之所以为愚,其出于此(“耻学于师”)乎?”的并提。“其……乎?”是固定形式,“其”表示揣测,相当于“恐怕”“大概”。
(2)又《师说》:“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笔者所及的文章都只分析了“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因此有作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句读之不知”可联系上文“其子”,“教之”乃“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则“句读之不知”指“其子”,“惑之不解”可联系上文“其身”,因其“耻师”再联系“师”与“惑”的关系,则“惑之不解”指“其身” 。“师焉”者正是“其子”之属,“不焉”者正是“其身”之属。《古文观止》评曰:“童子句读之不知,则为之择师。其身惑之不解,则不择师。是学其小,而遗忘其大者,可谓不明也。”⑤“其子”虽“师焉”,然所“师”“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故为“小学”,“其身”“不焉”,故为“大遗”。“其”,他们,指代“其子”和“其身”。笔者课堂上与学生探讨的结论是:“句读之不知(其子),惑之不解(其身),或师焉(其子),或不焉(其身),小学(其子)而大遗(其身),吾未见其(其子、其身)明也。”“而”在这里连接并列关系,而非课本注释的转折关系。实际是“句读之不知,或师焉,小学,吾未见其(其子)明也”与“惑之不解,或不焉,大遗,吾未见其(其身)明也”的并提。
2.并提修辞可以体现韵文文体特征,表现声韵和谐
(3)关汉卿《窦娥冤》第三折【滚绣球】:“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实际是前面的“天”“地”与后面的“地”“天”的并提。
(4)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实际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小楼昨夜又东风”与“往事知多少,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并提。
二、并提的主要形式
并提可分为一般形式的顺承和特殊形式的错承两大类。
1.顺承并提
如果用甲、乙、丙、丁来标示,其形式是:甲,乙,丙,丁→甲,丙;乙,丁。甲与丙是一类,乙与丁是一类,如:
(5)《共工怒触不周山》:“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教参》参考翻译是按文句顺序翻译的,不妥。《教参》欣赏资料对文句作了恰当的分析,但只明其然,没有明其所以然。
首先,从因果关系来看,课文是由一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所得结果又是得出下一个结果的原因:“争为帝”(因)→“怒”(果∕因)→“触不周之山”(果∕因),“触不周之山”作为“因”又引出两个“果”来:①“天柱折”(果∕因)→“天倾西北”(果∕因)→“日月星辰移焉”(果);②“地维绝”(果∕因)→“地不满东南”(果∕因)→“水潦尘埃归焉”(果)。其次,从修辞角度来看,课文运用的是并提修辞。“天柱折”说的是一事,其结果为:“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维绝”说的又是一事,其结果为:“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实际是“天柱折(甲),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丙)”与“地维绝(乙),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丁)”的顺承。
(6)又《阿房宫赋》“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实际是“一人之心(甲),秦爱纷奢(丙)”与“千万人之心也(乙),人亦念其家(丁)”的顺承。
2.错承并提
它与一般形式的顺承在形式上稍有差别,如果用甲、乙、丙、丁来标示,其形式为:甲,乙,丙,丁→甲,丁;乙,丙。甲与丁是一类,乙与丙是一类,如: (7)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是一般形式的顺承,而“阴晴圆缺”实际是“阴(甲)缺(丁)”与“晴(乙)圆(丙)”的错承。
(8)《孔雀东南飞》:“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实际是 “君当作磐石”(甲)“磐石无转移”(丁)与“妾当作蒲苇”(乙)“蒲苇韧如丝”(丙)的错承。《孔雀东南飞》下文尚有:“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韧,便作旦夕间。”则是一种正常的言说顺序。
三、并提与互文的区别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教师、学生把并提与互文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对并提和互文作一点区分。
为了论述的方便,举两首课外作品来谈并提的情况:①顺承并提,如唐代王维《西施咏》:“艳色天下重,西施宁久微?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邀人傅脂粉,不自着罗衣。君宠益娇态,君怜无是非。当时浣纱伴,莫得同车归。持谢邻家子,效颦安可希!”其中第三句至第六句是并提修辞:“朝为越溪女”与“贱日岂殊众”形成照应关系,“暮作吴宫妃”与“贵来方悟稀”形成照应关系。②错承并提,如宋代刘一止《小斋即事》:“怜琴为弦直,爱棋因局方。未用较得失,那能记宫商?我老世愈疏,一拙万事妨。虽此二物随,不系有兴亡。”其中前四句是并提修辞:“怜琴为弦直”与“那能记宫商”形成照应关系,“爱棋因局方”与“未用较得失”形成照应关系。
顺承并提是处于奇数位置的项为一类,处于偶数位置的项为一类。错承并提是后两项换位。
再来看互文的情况。唐代贾公彦《仪礼注疏》说:“凡言‘互文’者,是二物各举一边而省文,故云‘互文’。”⑥如杜牧《泊秦淮》诗:“烟笼寒水月笼沙。”“二物”指“烟”与“月”、“寒水”与“沙”;“各举一边而省文”指举“烟”而省“月”,举“寒水”而省“沙”,举“月”而省“烟”,举“沙”而省“寒水”。如果以甲代“烟”,以乙代“月”,以丙代“寒水”,以丁代“沙”,其表现为:甲丙乙丁→①甲丙丁,乙丙丁;或②甲乙丙,甲乙丁;或③甲乙丙丁三种形式。须将两部分的内容合在一起才能表达出完整的意思,即以《泊秦淮》为例:“烟(甲)笼寒水(丙)月(乙)笼沙(丁)。”按①形式則:烟笼寒水和沙,月笼寒水和沙。按②形式则:烟和月笼寒水,烟和月笼沙。按③形式则:烟和月笼寒水和沙。三种形式虽有差异,但表达的意义、内容却是一样的。
互文是处于奇数位置的项分别和处于偶数位置的项发生联系,其关键在 “省文”,前后相互提示、相互补充。因此,并提和互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修辞方法。
四、并提成因新探
按照正常的言说逻辑,前后叙述顺序应该保持一致,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特殊形式的错承呢?张博先生《古汉语“分承”的特殊形态》将并提特殊形式的错承称为“逆反分承”,说:“逆反分承都是因并提的两个前项与后项依声调排列而形成的。”⑦这是就平上去入四声来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如《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圆缺”,“圆”是平声,“缺”是入声;《孔雀东南飞》的“天地”,“天”是平声,“地”是去声。
就韵文而言,我们认为更为重要的原因应该是要符合韵文的押韵要求。例(3)的“天”与“悬、权、辨、渊、短、延、软、船、涟”诸字皆叶(xié)韵。例(4)的“了”与“少”叶仄声韵,“风”与“中”换韵,叶平声韵。例(7)“合”与“缺”是夹叶仄韵,这和词上片“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的“去”与“宇”的情况一样。例(8)“苇”上古微部,“移”上古歌部,微、歌合韵(也叫“古合韵”,指邻韵字相叶的现象)。《孔雀东南飞》是“吏”与“地”叶韵,“君”与“身”叶韵。“吏”上古之部,“地”上古歌部,之、歌合韵;“君”上古文部,“身”上古真部,文、真合韵。王维《西施咏》“微、妃、稀、衣、非、归、希”诸字平声微韵相叶。刘一止《小斋即事》“方、商、妨、亡”诸字平声阳韵相叶。因此,郭编《古代汉语》所说的并提成因还可进一步完善:就散文而言,主要是为行文紧凑简练;就韵文而言,主要是为符合韵文押韵的要求。
就笔者所及,朱自清《荷塘月色》里就两句运用了“通感”的修辞,可是我们的教学资料和语文教师都会大讲特讲,而并提修辞在中学语文教材中并非个别情况,这应引起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和研究人员的重视。学习和运用并提修辞能够帮助我们正确、深入地理解课文。在韵文里,并提的运用还可以体现韵文的文体特征,表现声韵的和谐。因此,并提有纳入中学古诗文教学内容的必要。
参考文献
①周振甫:《文心雕龙选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297-298页。又见《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2013年,435-436页。
②郭锡良等编著:《古代汉语》,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883页。
③张撝之:《唐代散文选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70页。
④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99页。
⑤洪本键、方笑一等:《题解汇评古文观止》,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446页。《古文观止》评语:“是学其小,而遗忘其大者,可谓不明也。”没有把相应的句子分开解读,不妥。
⑥贾公彦:《仪礼注疏》,见《十三经注疏》(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153页。
⑦张博:《古汉语“分承”的特殊形态》,见《当代修辞学》,1997年,3期。
[作者通联:贵州都匀市第三中学]
昔《储说》始出,《子虚》初成,秦皇汉武,恨不同时;既同时矣,则韩囚而马轻,岂不明鉴同时之贱哉!
周振甫先生《〈文心雕龙〉选译》译作:
从前韩非的《内外储说》开始传播,司马相如的《子虚赋》方才作成,秦始皇汉武帝看到了,怨恨不能和作者同时;后来知道是同时人了,那末韩非被囚禁,司马相如遭到轻视,难道不是明显地看到对同时人的看轻吗?”①
这样的翻译容易导致关系对应不当,造成混乱,进而影响对文义的理解。其实,这里运用了并提的修辞手法,并提也叫“合叙”“合说”“双提分承”。郭锡良等先生编著《古代汉语》说:“为了使句子紧凑,文辞简练,古人又常用并提法以行文。所谓‘并提’一般是把两件相关的事并列在一个句子中来表述。”②并提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现象,在中学语文教材中也不乏其例,如教材节选的郦道元《三峡》:“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对此,已经有文章论及。可语文教材并没有谈及并提修辞,《教参》和不少语文教师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视而不见,依然因袭成说、以讹传讹,这给中学古诗文教学带来了不少理解上的麻烦。因此,有必要将并提修辞纳入中学古诗文教学内容。
一、并提的主要作用
1.理解和掌握并提修辞,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文义
(1)韩愈《师说》:“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笔者授课时,先引导学生得出:古之圣人(“从师而问”)——今之众人(“耻学于师”)的对比关系,然后以“此”字发问,学生得出了与“大概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吧!”③一样的看法。笔者再就“皆”字发问,学生才明白“此”字包含“‘从师而问’和‘耻学于师’的两种态度。”④如果说“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都是出于“从师而问”和“耻学于师”的原因,于逻辑不合,以并提修辞来解释,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实际是“是故圣益圣,圣人之所以为圣,其出于此(“从师而问”)乎?”与“是故愚益愚,愚人之所以为愚,其出于此(“耻学于师”)乎?”的并提。“其……乎?”是固定形式,“其”表示揣测,相当于“恐怕”“大概”。
(2)又《师说》:“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笔者所及的文章都只分析了“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因此有作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句读之不知”可联系上文“其子”,“教之”乃“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则“句读之不知”指“其子”,“惑之不解”可联系上文“其身”,因其“耻师”再联系“师”与“惑”的关系,则“惑之不解”指“其身” 。“师焉”者正是“其子”之属,“不焉”者正是“其身”之属。《古文观止》评曰:“童子句读之不知,则为之择师。其身惑之不解,则不择师。是学其小,而遗忘其大者,可谓不明也。”⑤“其子”虽“师焉”,然所“师”“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故为“小学”,“其身”“不焉”,故为“大遗”。“其”,他们,指代“其子”和“其身”。笔者课堂上与学生探讨的结论是:“句读之不知(其子),惑之不解(其身),或师焉(其子),或不焉(其身),小学(其子)而大遗(其身),吾未见其(其子、其身)明也。”“而”在这里连接并列关系,而非课本注释的转折关系。实际是“句读之不知,或师焉,小学,吾未见其(其子)明也”与“惑之不解,或不焉,大遗,吾未见其(其身)明也”的并提。
2.并提修辞可以体现韵文文体特征,表现声韵和谐
(3)关汉卿《窦娥冤》第三折【滚绣球】:“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实际是前面的“天”“地”与后面的“地”“天”的并提。
(4)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实际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小楼昨夜又东风”与“往事知多少,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并提。
二、并提的主要形式
并提可分为一般形式的顺承和特殊形式的错承两大类。
1.顺承并提
如果用甲、乙、丙、丁来标示,其形式是:甲,乙,丙,丁→甲,丙;乙,丁。甲与丙是一类,乙与丁是一类,如:
(5)《共工怒触不周山》:“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教参》参考翻译是按文句顺序翻译的,不妥。《教参》欣赏资料对文句作了恰当的分析,但只明其然,没有明其所以然。
首先,从因果关系来看,课文是由一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所得结果又是得出下一个结果的原因:“争为帝”(因)→“怒”(果∕因)→“触不周之山”(果∕因),“触不周之山”作为“因”又引出两个“果”来:①“天柱折”(果∕因)→“天倾西北”(果∕因)→“日月星辰移焉”(果);②“地维绝”(果∕因)→“地不满东南”(果∕因)→“水潦尘埃归焉”(果)。其次,从修辞角度来看,课文运用的是并提修辞。“天柱折”说的是一事,其结果为:“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维绝”说的又是一事,其结果为:“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实际是“天柱折(甲),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丙)”与“地维绝(乙),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丁)”的顺承。
(6)又《阿房宫赋》“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实际是“一人之心(甲),秦爱纷奢(丙)”与“千万人之心也(乙),人亦念其家(丁)”的顺承。
2.错承并提
它与一般形式的顺承在形式上稍有差别,如果用甲、乙、丙、丁来标示,其形式为:甲,乙,丙,丁→甲,丁;乙,丙。甲与丁是一类,乙与丙是一类,如: (7)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是一般形式的顺承,而“阴晴圆缺”实际是“阴(甲)缺(丁)”与“晴(乙)圆(丙)”的错承。
(8)《孔雀东南飞》:“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实际是 “君当作磐石”(甲)“磐石无转移”(丁)与“妾当作蒲苇”(乙)“蒲苇韧如丝”(丙)的错承。《孔雀东南飞》下文尚有:“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韧,便作旦夕间。”则是一种正常的言说顺序。
三、并提与互文的区别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教师、学生把并提与互文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对并提和互文作一点区分。
为了论述的方便,举两首课外作品来谈并提的情况:①顺承并提,如唐代王维《西施咏》:“艳色天下重,西施宁久微?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邀人傅脂粉,不自着罗衣。君宠益娇态,君怜无是非。当时浣纱伴,莫得同车归。持谢邻家子,效颦安可希!”其中第三句至第六句是并提修辞:“朝为越溪女”与“贱日岂殊众”形成照应关系,“暮作吴宫妃”与“贵来方悟稀”形成照应关系。②错承并提,如宋代刘一止《小斋即事》:“怜琴为弦直,爱棋因局方。未用较得失,那能记宫商?我老世愈疏,一拙万事妨。虽此二物随,不系有兴亡。”其中前四句是并提修辞:“怜琴为弦直”与“那能记宫商”形成照应关系,“爱棋因局方”与“未用较得失”形成照应关系。
顺承并提是处于奇数位置的项为一类,处于偶数位置的项为一类。错承并提是后两项换位。
再来看互文的情况。唐代贾公彦《仪礼注疏》说:“凡言‘互文’者,是二物各举一边而省文,故云‘互文’。”⑥如杜牧《泊秦淮》诗:“烟笼寒水月笼沙。”“二物”指“烟”与“月”、“寒水”与“沙”;“各举一边而省文”指举“烟”而省“月”,举“寒水”而省“沙”,举“月”而省“烟”,举“沙”而省“寒水”。如果以甲代“烟”,以乙代“月”,以丙代“寒水”,以丁代“沙”,其表现为:甲丙乙丁→①甲丙丁,乙丙丁;或②甲乙丙,甲乙丁;或③甲乙丙丁三种形式。须将两部分的内容合在一起才能表达出完整的意思,即以《泊秦淮》为例:“烟(甲)笼寒水(丙)月(乙)笼沙(丁)。”按①形式則:烟笼寒水和沙,月笼寒水和沙。按②形式则:烟和月笼寒水,烟和月笼沙。按③形式则:烟和月笼寒水和沙。三种形式虽有差异,但表达的意义、内容却是一样的。
互文是处于奇数位置的项分别和处于偶数位置的项发生联系,其关键在 “省文”,前后相互提示、相互补充。因此,并提和互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修辞方法。
四、并提成因新探
按照正常的言说逻辑,前后叙述顺序应该保持一致,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特殊形式的错承呢?张博先生《古汉语“分承”的特殊形态》将并提特殊形式的错承称为“逆反分承”,说:“逆反分承都是因并提的两个前项与后项依声调排列而形成的。”⑦这是就平上去入四声来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如《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圆缺”,“圆”是平声,“缺”是入声;《孔雀东南飞》的“天地”,“天”是平声,“地”是去声。
就韵文而言,我们认为更为重要的原因应该是要符合韵文的押韵要求。例(3)的“天”与“悬、权、辨、渊、短、延、软、船、涟”诸字皆叶(xié)韵。例(4)的“了”与“少”叶仄声韵,“风”与“中”换韵,叶平声韵。例(7)“合”与“缺”是夹叶仄韵,这和词上片“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的“去”与“宇”的情况一样。例(8)“苇”上古微部,“移”上古歌部,微、歌合韵(也叫“古合韵”,指邻韵字相叶的现象)。《孔雀东南飞》是“吏”与“地”叶韵,“君”与“身”叶韵。“吏”上古之部,“地”上古歌部,之、歌合韵;“君”上古文部,“身”上古真部,文、真合韵。王维《西施咏》“微、妃、稀、衣、非、归、希”诸字平声微韵相叶。刘一止《小斋即事》“方、商、妨、亡”诸字平声阳韵相叶。因此,郭编《古代汉语》所说的并提成因还可进一步完善:就散文而言,主要是为行文紧凑简练;就韵文而言,主要是为符合韵文押韵的要求。
就笔者所及,朱自清《荷塘月色》里就两句运用了“通感”的修辞,可是我们的教学资料和语文教师都会大讲特讲,而并提修辞在中学语文教材中并非个别情况,这应引起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和研究人员的重视。学习和运用并提修辞能够帮助我们正确、深入地理解课文。在韵文里,并提的运用还可以体现韵文的文体特征,表现声韵的和谐。因此,并提有纳入中学古诗文教学内容的必要。
参考文献
①周振甫:《文心雕龙选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297-298页。又见《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2013年,435-436页。
②郭锡良等编著:《古代汉语》,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883页。
③张撝之:《唐代散文选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70页。
④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99页。
⑤洪本键、方笑一等:《题解汇评古文观止》,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446页。《古文观止》评语:“是学其小,而遗忘其大者,可谓不明也。”没有把相应的句子分开解读,不妥。
⑥贾公彦:《仪礼注疏》,见《十三经注疏》(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153页。
⑦张博:《古汉语“分承”的特殊形态》,见《当代修辞学》,1997年,3期。
[作者通联:贵州都匀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