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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作弊是一贬义词,是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应对之深恶痛责的。可不知从何时起,在大学这个高等教育的府第里,作弊好像不怎么可耻了,甚至已变为一种能力的表现。因为越来越多的学生要么对作弊事件熟视无睹,要么身陷其中,甚至利用作弊而通过考试的学生还可以大言不惭地向周围同学炫耀的现象也不少见。面对如此状况,许多人都会担忧地产生疑问:为什么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会变得如此不知廉耻?
一、作弊原因剖析
(一)学生自身的诚信丧失
据调查[1],90.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基本上是诚信的。然而,这些大学生中觉得自己真正能够一直以诚信为处世原则的不到40%;有9.3%明确表示自己不是诚信的人,理由是受环境影响,认为没有必要甚至是觉得诚信与否无所谓;67.2%承认自己在考试中作过弊;56.7%大学生根本不相信有从未作弊的大学生存在;82.1%即使发现他人的作弊行为,也不愿意检举揭发,觉得作弊确实能够得到实际利益,只是自己不屑为之,觉得“为了作弊而受到处分甚至退学太可怜了”。
由此可见,许多大学生已模糊诚信的含义,不清楚诚信意味着为人处世必须以诚实守信为原则,而考试作弊就是严重的不诚信行为。
(二)考试的异化
考试舞弊与诚信有关,但局限在诚信范围内无法全面认识考试作弊的原因。行为总有一个动机问题,所以我们要先弄清作弊念头从哪里来。
“异化”原属哲学范畴的术语,表示人或事物向其对立面的转化或外化。考试就其本来意义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借助考试对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加以测定。因此,其主要功能都是辅助性的,也就是说其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考试被异化了,其原有的功能弱化、简化甚至退化了,取而代之的是异化了的功能。
考试的异化集中表现为考试和考试成绩承载了太多的意义。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仅意味着要补考、重修,更主要的是由此引起的例如综合测评问题,能否修读双专业,毕业时能否拿到学位,甚至毕业后的工作机遇都会因为成绩单中的“补”或“重”字而大起大落。一般的期末考试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像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了。被异化了的考试变成了教学的目的,像大学英语教学,从大一开始,就以四六级考试的内容、题型等来做强化式的应试教学。
成绩能够带来的收益越大,考试就越会成为教学的指挥棒,考试作弊的动机必然也越强。如果考试及其功能严格限制在作为辅助手段这一范围,作弊动机和相应的行为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强烈。
(三)考试管理的缺陷
学生诚信丧失及考试功能的异化还不足以构成作弊者的充分条件,另一不可忽略的原因是考试管理存在着许多缺陷。实际上,是考试管理的缺陷给学生的作弊动机得以付诸于行为。
1.试卷管理不规范,难以体现公平性
现在高校普遍以来以任课教师命题为主,试题的形式、范围、难度等都由任课教师自己定,考试完毕后,试卷交回给任课教师改,评分标准让科任教师自己把握。这必然会造成考试的信度、效度等质量指标的无法保证。既然连出卷改卷都不具备公平性,也就自然让作弊学生不觉得内疚了。
2.监考人员不尽责,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
监考人员能否尽责,与作弊行为的发生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使一些学生心存侥幸,甚至使一些本没有作弊想法的学生也滋生不良心理。现在有一些高校由于某些原因对监考人员的管理不严。比如因为一般的期末考试的监考费比正规的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费偏低,许多教师不大愿意参加监考,不仅给监考工作安排带来麻烦,也使教务处对监考人员的管理严不起来。
3.处罚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现在许多高校对作弊学生的处分规定都够细、够份量,根据不同情况有警告、记过并不授予学位,甚至勒令退学等处分。单看这些处罚规定,应该对学生很有慑服力,但实际结果却未尽人意。原因有三,一是有的监考教师感情用事,怕处分给学生带来不幸,不把作弊现象上报教务处;二是处理程序麻烦,一般都要让监考人员与作弊学生签字立据,可让作弊学生签字却有些困难;三是执行过程不够果断,常常因为学生的可怜或一些相关人员的说情等而从轻处理。
二、考风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要杜绝考试作弊,培养学生内在诚信素质是关键。从作弊现状看,进行诚信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项紧迫而任重道远的任务。
首先,加强传授“诚信”内容。要使诚实守信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可以把有关“诚信”内容融入有关课程中讲授。如在《思想道德修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理论》等课程加进“诚信”内容,也可以独自开一门“诚信”课程。其次,努力营造诚信校园氛围。可以通过墙报、广播宣传有关诚信教育的信息,还有校园网的宣传作用也不可忽视。再次,在学生档案里加进“诚信”记录内容。把学生的是否诚信的行为记录在档案中,并使之延伸到毕业后的社会工作中。
(二)持考试为教学服务的态度,制定一套合理的课程考核的管理办法
1.端正考试职能,并体现在教学过程中
要从根本上缓和作弊的势头,考试必须正本清源,回复本来面目,以削弱舞弊者的动机。认清考试是课程考核手段,不是教学的目的。课堂上不宜加重应试教育的成份,误导学生专钻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要使教风与考风的建设相辅相成。
2.以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来改革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尽可能地实行教考分离,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评卷,保证试题的质量及其公正性。第二,改变闭卷笔试单一的考试模式,以缓解考试压力。考试形式还可采用开卷笔试、口试、答辩、撰写论文、上机操作等一种或几种结合方式。第三,期末考试的时间不宜过于集中,如果要集中,一周考试科目最多不应超过3门。第四,改变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结构,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按百分比组成总评成绩。第五,加强试卷的制作与保管过程的保密工作。试卷印刷地点及管理都应有指定的负责人。
3.完善制度约束及制度执行力度,并加强考试实施过程管理
要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就必须认真贯彻从严治考的方针,加大惩处力度,坚决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考试纪律,做到“以法治考,有法可依”;二是严肃考试纪律的执行,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考试纪律的约束对象有两个,一是监考人员,考前要召开监考教师动员大会,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对因监考不力而导致考场纪律松弛等不负责的人员应有明确的纪律处分;二是考生,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使每个学生对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后果有足够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对考试作弊者,不管是谁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果断处理。
强有力的考试纪律,不仅体现在惩罚分明,还应体现在严格实施考试的全过程。在考试实施中,有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考试过程程序化,按照考试的流程一般可将考试分为八个阶段:考生进场、监考进场、发放试卷、考生答卷、清点缺考、终考准备、收卷检查数量。每一阶段第一操作什么时候开始,该如何操作,都应该有明确规定。如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应先查看有无带进考场不让带的东西,若有,按规定指定地方让其放好。
在考试期间,学校应设立考场巡视小组,加大对考场监控的力度,监督监考人员的监考行为,并专门负责查处考试作弊问题,为严肃考场考纪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结束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学生考试作弊及其导致的诚信缺失现象,已不容忽视。高校要以长期及系统的观点发展、完善考风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参考资料:[1]秦霞 陈敏等,“大学生考试作弊与诚信问题调查”,《中国大学教学》2004.(7)第45页
一、作弊原因剖析
(一)学生自身的诚信丧失
据调查[1],90.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基本上是诚信的。然而,这些大学生中觉得自己真正能够一直以诚信为处世原则的不到40%;有9.3%明确表示自己不是诚信的人,理由是受环境影响,认为没有必要甚至是觉得诚信与否无所谓;67.2%承认自己在考试中作过弊;56.7%大学生根本不相信有从未作弊的大学生存在;82.1%即使发现他人的作弊行为,也不愿意检举揭发,觉得作弊确实能够得到实际利益,只是自己不屑为之,觉得“为了作弊而受到处分甚至退学太可怜了”。
由此可见,许多大学生已模糊诚信的含义,不清楚诚信意味着为人处世必须以诚实守信为原则,而考试作弊就是严重的不诚信行为。
(二)考试的异化
考试舞弊与诚信有关,但局限在诚信范围内无法全面认识考试作弊的原因。行为总有一个动机问题,所以我们要先弄清作弊念头从哪里来。
“异化”原属哲学范畴的术语,表示人或事物向其对立面的转化或外化。考试就其本来意义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借助考试对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加以测定。因此,其主要功能都是辅助性的,也就是说其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考试被异化了,其原有的功能弱化、简化甚至退化了,取而代之的是异化了的功能。
考试的异化集中表现为考试和考试成绩承载了太多的意义。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仅意味着要补考、重修,更主要的是由此引起的例如综合测评问题,能否修读双专业,毕业时能否拿到学位,甚至毕业后的工作机遇都会因为成绩单中的“补”或“重”字而大起大落。一般的期末考试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像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了。被异化了的考试变成了教学的目的,像大学英语教学,从大一开始,就以四六级考试的内容、题型等来做强化式的应试教学。
成绩能够带来的收益越大,考试就越会成为教学的指挥棒,考试作弊的动机必然也越强。如果考试及其功能严格限制在作为辅助手段这一范围,作弊动机和相应的行为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强烈。
(三)考试管理的缺陷
学生诚信丧失及考试功能的异化还不足以构成作弊者的充分条件,另一不可忽略的原因是考试管理存在着许多缺陷。实际上,是考试管理的缺陷给学生的作弊动机得以付诸于行为。
1.试卷管理不规范,难以体现公平性
现在高校普遍以来以任课教师命题为主,试题的形式、范围、难度等都由任课教师自己定,考试完毕后,试卷交回给任课教师改,评分标准让科任教师自己把握。这必然会造成考试的信度、效度等质量指标的无法保证。既然连出卷改卷都不具备公平性,也就自然让作弊学生不觉得内疚了。
2.监考人员不尽责,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
监考人员能否尽责,与作弊行为的发生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使一些学生心存侥幸,甚至使一些本没有作弊想法的学生也滋生不良心理。现在有一些高校由于某些原因对监考人员的管理不严。比如因为一般的期末考试的监考费比正规的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费偏低,许多教师不大愿意参加监考,不仅给监考工作安排带来麻烦,也使教务处对监考人员的管理严不起来。
3.处罚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现在许多高校对作弊学生的处分规定都够细、够份量,根据不同情况有警告、记过并不授予学位,甚至勒令退学等处分。单看这些处罚规定,应该对学生很有慑服力,但实际结果却未尽人意。原因有三,一是有的监考教师感情用事,怕处分给学生带来不幸,不把作弊现象上报教务处;二是处理程序麻烦,一般都要让监考人员与作弊学生签字立据,可让作弊学生签字却有些困难;三是执行过程不够果断,常常因为学生的可怜或一些相关人员的说情等而从轻处理。
二、考风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要杜绝考试作弊,培养学生内在诚信素质是关键。从作弊现状看,进行诚信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项紧迫而任重道远的任务。
首先,加强传授“诚信”内容。要使诚实守信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可以把有关“诚信”内容融入有关课程中讲授。如在《思想道德修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理论》等课程加进“诚信”内容,也可以独自开一门“诚信”课程。其次,努力营造诚信校园氛围。可以通过墙报、广播宣传有关诚信教育的信息,还有校园网的宣传作用也不可忽视。再次,在学生档案里加进“诚信”记录内容。把学生的是否诚信的行为记录在档案中,并使之延伸到毕业后的社会工作中。
(二)持考试为教学服务的态度,制定一套合理的课程考核的管理办法
1.端正考试职能,并体现在教学过程中
要从根本上缓和作弊的势头,考试必须正本清源,回复本来面目,以削弱舞弊者的动机。认清考试是课程考核手段,不是教学的目的。课堂上不宜加重应试教育的成份,误导学生专钻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要使教风与考风的建设相辅相成。
2.以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来改革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尽可能地实行教考分离,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评卷,保证试题的质量及其公正性。第二,改变闭卷笔试单一的考试模式,以缓解考试压力。考试形式还可采用开卷笔试、口试、答辩、撰写论文、上机操作等一种或几种结合方式。第三,期末考试的时间不宜过于集中,如果要集中,一周考试科目最多不应超过3门。第四,改变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结构,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按百分比组成总评成绩。第五,加强试卷的制作与保管过程的保密工作。试卷印刷地点及管理都应有指定的负责人。
3.完善制度约束及制度执行力度,并加强考试实施过程管理
要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就必须认真贯彻从严治考的方针,加大惩处力度,坚决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考试纪律,做到“以法治考,有法可依”;二是严肃考试纪律的执行,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考试纪律的约束对象有两个,一是监考人员,考前要召开监考教师动员大会,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对因监考不力而导致考场纪律松弛等不负责的人员应有明确的纪律处分;二是考生,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使每个学生对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后果有足够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对考试作弊者,不管是谁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果断处理。
强有力的考试纪律,不仅体现在惩罚分明,还应体现在严格实施考试的全过程。在考试实施中,有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考试过程程序化,按照考试的流程一般可将考试分为八个阶段:考生进场、监考进场、发放试卷、考生答卷、清点缺考、终考准备、收卷检查数量。每一阶段第一操作什么时候开始,该如何操作,都应该有明确规定。如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应先查看有无带进考场不让带的东西,若有,按规定指定地方让其放好。
在考试期间,学校应设立考场巡视小组,加大对考场监控的力度,监督监考人员的监考行为,并专门负责查处考试作弊问题,为严肃考场考纪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结束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学生考试作弊及其导致的诚信缺失现象,已不容忽视。高校要以长期及系统的观点发展、完善考风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参考资料:[1]秦霞 陈敏等,“大学生考试作弊与诚信问题调查”,《中国大学教学》2004.(7)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