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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体制内有这么一种人,总是费尽心机两面讨好,一面以怀疑体制合法性和制度合理性来迎合某派人士,一面又千方百计保住自己的体制饭碗,鱼和熊掌都想吃,信仰信念啥的,则左右摇摆……
拳打镇关西,是 《水浒传》 开篇的一个著名桥段,作者用险峻的比较法为我们制造出这样的一个话题:如何对待你的饭碗。
九纹龙史进不愿落草少华山,借口“要讨个出身,求半世快活”。此处的“出身”,即出路、前途,或曰长期饭票,所谓民以食为天,盖人之常情也;而拥有“铁饭碗”的鲁提辖,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草根艺伎大打出手,闹出人命官司,就属于自砸饭碗了。我们不禁要问,他这么轻率,合适吗?
一
鲁提辖,原名鲁达,智深,是他出家后的法名,另外,他还有一个不大靠谱的江湖外号:花和尚。从其本名透出的信息来看,我们这位提辖大官人也是蛮传统的。有道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既求闻达,必重饭碗,为了这只铁饭碗,事实上他干得不赖,也跟对了人。
厘清一下小说的叙述,可以发现,他曾在“老种经略相公 (麾下)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宋代廉访使,又称廉访使者,主管监察事务。鲁达抓过五个路 (省) 的反腐倡廉工作,说明他的办事能力还是让领导放心的。
另外,鲁达调任渭州也很不简单。小种经略相公说:“这人原是我父亲老经略处的军官。为因俺这里无人帮护,拨他来做个提辖。”领导亲信、下派干部,难怪他在渭州“横冲直撞”。别小觑了提辖官,宋代州郡提辖一般是由守臣兼任的,“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
那么,两位姓种的又是谁呢?综合 《宋史》 与有关地方志,“老种”即指当时担任“鄜延路经略副使”的一代名将种谔,“小种”则是指担任知渭州的种师道。种家可了不得,一门将才,三代守边,比杨家将厉害多了。有学者曾如斯评曰:“杨家将走上了舞台,种家军走进了史书”,不缪也!
跟对了人,深得信任,又比较能干,鲁达在种家军混,前途大大的光明,即便做不到九棘三槐的高位,将来当个指挥使甚至都指挥使,大概其不是问题;又或者他不图升迁,甘愿在领导身边干个闲差,吃酒喝茶可以赊账,上街闲逛有人恭维,倒也逍遥快活,如果不是打死了“镇关西”,他的饭碗相当牢靠。
二
杀猪的郑屠该不该打?我说该打;按照古人善待逝者的传统,只能说他不该死。这人实在够狂,在“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跟佃户也差不离儿,最多是个工头,却号称“镇关西”,也不怕两位种大将军找他要商标使用费,身为种家军一分子的鲁提辖心中有气实属正常。
如果他就这么吹吹牛皮,也不至于挨打,然把金翠莲父女逼上绝路,其伎俩之龌龊,用心之无耻,不挨打真没天理。故事不细说了,大家去读原著,一句话,欺负人家外地人,无依无靠,没人帮衬,所以恣意妄为。
强媒硬保,虚钱实契,纳了做妾也罢了,毕竟解决了金家父女的吃住问题。可他偏偏怕老婆,正妻说东,他不敢说西,如此,金家父女又被扫地出门。事情到这儿也还没什么,问题出在“虚钱实契”上。何谓虚钱实契?就是双方签了契约,买方没有按契约付钱,此谓“虚”;契约是有保人的,而保人一般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所以契约合法,此谓“实”。
金翠莲没拿到钱,被郑屠睡了,郑屠拎起裤子就不认账,要求金家父女按契约退回典身钱,骗色又讹财,恶劣!有人可能会问,那金家父女为嘛不告官呢?问对了,告也没用,这个官司走法律程序打不赢。且不说官场的某些猫腻,自古以来官凭文书私凭印,契约是实的,白纸黑字,保人也是人证。这也是鲁达“晚饭也不吃,气愤愤地睡了”的原因。
他是中高级军官,又干过监察的活儿,安不知借助衙门为金家父女维权?如果他去府衙,府尹大人肯定会给面子。但是面子归面子,打官司要讲证据,他有吗?这个时候,他还不是江湖人物,身在体制内,三观正统得跟中学生似的,歪的邪的那一套,他不会。比如吃了饭走人,还不忘回头交代一句:老板,记账啊;在通缉他的布告前居然探头探脑——单纯得可爱!
三
那一晚,想必鲁达做了异常激烈的思想斗争。
有没有既能保住饭碗,又能伸张正义的折中之法呢?如今来看是有的,譬如放走金家父女,然后跟郑屠挑明,是我放的,你告我呀。再譬如让店小二带话给郑屠,人,我放走了,你若不服,咱约架,朝阳公园见,等等。郑屠一介市井无赖,多半不敢告,也不敢接招,这事也就了了。然而,鲁达不是现代人,他做出了一个没有回头路的抉择,放弃了铁饭碗,这是率性乎?笔者以为不是,其中有个大智慧,或可以称之为“道义”。
郑屠之死,是鲁达失手还是故意?小说里写得很清楚,三拳为证,拳拳着力,处处要害,威猛无俦。第一拳,鼻子歪在半边,第二拳,眼棱缝裂,乌珠迸出,第三拳,太阳上正着。有这么打架斗殴的么?前两拳注定是重伤害,第三拳已然致命,若非故意,何以至此?郑屠家人告官,官司赢定了,因为伙计、路人围观者甚多,起因也不难查明,店小二是亲历者,所以鲁达一溜烟跑路了。由于他去了五台山,我就引用佛家的辩证法来解释,“众象的合理之处,须得从反面去看”。他如果不跑路,饭碗保得住吗?可能性几乎为零。
宋代有个非常讨厌的官吏制度,叫掣肘,又叫互相牵制。就比如上文提及的经略相公,是北宋军职“经略安抚制置使”的简称,理论上权力很大,上马统军,下马治民,不亚于一方诸侯。实际上呢,它不仅无权过问本路各州郡的财赋、刑狱、漕运、仓储、学事等事,甚至连调兵发兵的权力都没有。
想想看,鲁达被抓,老种小种有权护犊子不?
渭州府尹非常客气地履行通报程序,种师道先是吃了一惊,私下里寻思:“这鲁达……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护得短?须教推问不得。”明显是打算为自己撇脱了。然后直接表态:“既然犯了人命罪过,你可拿他依法度取问。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可见在刑狱方面,他和他父亲只有知情权,而无决断权。
也就是说,鲁达跑路是必须的,如果不跑,就算事出有因,从轻发落,也得杖责刺配边远恶州,铁饭碗无论如何保不住。
四
常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鲁提辖焉不想做个君子?焉不知打死人须吃官司?焉不知对他的铁饭碗来说这就是一堵“危墙”?但他仍然做出了选择——放弃!没有丝毫的苟且和拖泥带水。
道义不是个符号,需要实践。传统的主流的中国道义,诸如操守、仁德、正义、良知等等,实践到终点,一腔热血直喷出来,亦无非四个字:“我为人人”!孔子云:“诗可以兴。”笔者以为,鲁智深对待饭碗的问题,见识之坚定,也有这么点意思,选择为他人而牺牲自己,不愧大丈夫也!
如今体制内有这么一种人,总是费尽心机两面讨好,一面以怀疑体制合法性和制度合理性来迎合某派人士,一面又千方百计保住自己的体制饭碗,鱼和熊掌都想吃,信仰信念啥的,则左右摇摆,真不知道他们是聪明呢还是聪明呢,反正绝非大智慧,更不是什么道义使然。
奉劝一句,学学鲁智深的选择吧,读之或能令你深愧虚生世上。为众人谋福者,君子也,君子跑路也坦荡荡;为一己私利者,小人也,小人居庙堂也长戚戚。这是稗官正史充分证明了的,如同信仰的选择,信你就坚持,不信你就退,不信又不退,还学人家做“墙头草”,搞的什么鬼?
(选自《华声》2015年第6期)
拳打镇关西,是 《水浒传》 开篇的一个著名桥段,作者用险峻的比较法为我们制造出这样的一个话题:如何对待你的饭碗。
九纹龙史进不愿落草少华山,借口“要讨个出身,求半世快活”。此处的“出身”,即出路、前途,或曰长期饭票,所谓民以食为天,盖人之常情也;而拥有“铁饭碗”的鲁提辖,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草根艺伎大打出手,闹出人命官司,就属于自砸饭碗了。我们不禁要问,他这么轻率,合适吗?
一
鲁提辖,原名鲁达,智深,是他出家后的法名,另外,他还有一个不大靠谱的江湖外号:花和尚。从其本名透出的信息来看,我们这位提辖大官人也是蛮传统的。有道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既求闻达,必重饭碗,为了这只铁饭碗,事实上他干得不赖,也跟对了人。
厘清一下小说的叙述,可以发现,他曾在“老种经略相公 (麾下)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宋代廉访使,又称廉访使者,主管监察事务。鲁达抓过五个路 (省) 的反腐倡廉工作,说明他的办事能力还是让领导放心的。
另外,鲁达调任渭州也很不简单。小种经略相公说:“这人原是我父亲老经略处的军官。为因俺这里无人帮护,拨他来做个提辖。”领导亲信、下派干部,难怪他在渭州“横冲直撞”。别小觑了提辖官,宋代州郡提辖一般是由守臣兼任的,“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
那么,两位姓种的又是谁呢?综合 《宋史》 与有关地方志,“老种”即指当时担任“鄜延路经略副使”的一代名将种谔,“小种”则是指担任知渭州的种师道。种家可了不得,一门将才,三代守边,比杨家将厉害多了。有学者曾如斯评曰:“杨家将走上了舞台,种家军走进了史书”,不缪也!
跟对了人,深得信任,又比较能干,鲁达在种家军混,前途大大的光明,即便做不到九棘三槐的高位,将来当个指挥使甚至都指挥使,大概其不是问题;又或者他不图升迁,甘愿在领导身边干个闲差,吃酒喝茶可以赊账,上街闲逛有人恭维,倒也逍遥快活,如果不是打死了“镇关西”,他的饭碗相当牢靠。
二
杀猪的郑屠该不该打?我说该打;按照古人善待逝者的传统,只能说他不该死。这人实在够狂,在“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跟佃户也差不离儿,最多是个工头,却号称“镇关西”,也不怕两位种大将军找他要商标使用费,身为种家军一分子的鲁提辖心中有气实属正常。
如果他就这么吹吹牛皮,也不至于挨打,然把金翠莲父女逼上绝路,其伎俩之龌龊,用心之无耻,不挨打真没天理。故事不细说了,大家去读原著,一句话,欺负人家外地人,无依无靠,没人帮衬,所以恣意妄为。
强媒硬保,虚钱实契,纳了做妾也罢了,毕竟解决了金家父女的吃住问题。可他偏偏怕老婆,正妻说东,他不敢说西,如此,金家父女又被扫地出门。事情到这儿也还没什么,问题出在“虚钱实契”上。何谓虚钱实契?就是双方签了契约,买方没有按契约付钱,此谓“虚”;契约是有保人的,而保人一般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所以契约合法,此谓“实”。
金翠莲没拿到钱,被郑屠睡了,郑屠拎起裤子就不认账,要求金家父女按契约退回典身钱,骗色又讹财,恶劣!有人可能会问,那金家父女为嘛不告官呢?问对了,告也没用,这个官司走法律程序打不赢。且不说官场的某些猫腻,自古以来官凭文书私凭印,契约是实的,白纸黑字,保人也是人证。这也是鲁达“晚饭也不吃,气愤愤地睡了”的原因。
他是中高级军官,又干过监察的活儿,安不知借助衙门为金家父女维权?如果他去府衙,府尹大人肯定会给面子。但是面子归面子,打官司要讲证据,他有吗?这个时候,他还不是江湖人物,身在体制内,三观正统得跟中学生似的,歪的邪的那一套,他不会。比如吃了饭走人,还不忘回头交代一句:老板,记账啊;在通缉他的布告前居然探头探脑——单纯得可爱!
三
那一晚,想必鲁达做了异常激烈的思想斗争。
有没有既能保住饭碗,又能伸张正义的折中之法呢?如今来看是有的,譬如放走金家父女,然后跟郑屠挑明,是我放的,你告我呀。再譬如让店小二带话给郑屠,人,我放走了,你若不服,咱约架,朝阳公园见,等等。郑屠一介市井无赖,多半不敢告,也不敢接招,这事也就了了。然而,鲁达不是现代人,他做出了一个没有回头路的抉择,放弃了铁饭碗,这是率性乎?笔者以为不是,其中有个大智慧,或可以称之为“道义”。
郑屠之死,是鲁达失手还是故意?小说里写得很清楚,三拳为证,拳拳着力,处处要害,威猛无俦。第一拳,鼻子歪在半边,第二拳,眼棱缝裂,乌珠迸出,第三拳,太阳上正着。有这么打架斗殴的么?前两拳注定是重伤害,第三拳已然致命,若非故意,何以至此?郑屠家人告官,官司赢定了,因为伙计、路人围观者甚多,起因也不难查明,店小二是亲历者,所以鲁达一溜烟跑路了。由于他去了五台山,我就引用佛家的辩证法来解释,“众象的合理之处,须得从反面去看”。他如果不跑路,饭碗保得住吗?可能性几乎为零。
宋代有个非常讨厌的官吏制度,叫掣肘,又叫互相牵制。就比如上文提及的经略相公,是北宋军职“经略安抚制置使”的简称,理论上权力很大,上马统军,下马治民,不亚于一方诸侯。实际上呢,它不仅无权过问本路各州郡的财赋、刑狱、漕运、仓储、学事等事,甚至连调兵发兵的权力都没有。
想想看,鲁达被抓,老种小种有权护犊子不?
渭州府尹非常客气地履行通报程序,种师道先是吃了一惊,私下里寻思:“这鲁达……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护得短?须教推问不得。”明显是打算为自己撇脱了。然后直接表态:“既然犯了人命罪过,你可拿他依法度取问。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可见在刑狱方面,他和他父亲只有知情权,而无决断权。
也就是说,鲁达跑路是必须的,如果不跑,就算事出有因,从轻发落,也得杖责刺配边远恶州,铁饭碗无论如何保不住。
四
常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鲁提辖焉不想做个君子?焉不知打死人须吃官司?焉不知对他的铁饭碗来说这就是一堵“危墙”?但他仍然做出了选择——放弃!没有丝毫的苟且和拖泥带水。
道义不是个符号,需要实践。传统的主流的中国道义,诸如操守、仁德、正义、良知等等,实践到终点,一腔热血直喷出来,亦无非四个字:“我为人人”!孔子云:“诗可以兴。”笔者以为,鲁智深对待饭碗的问题,见识之坚定,也有这么点意思,选择为他人而牺牲自己,不愧大丈夫也!
如今体制内有这么一种人,总是费尽心机两面讨好,一面以怀疑体制合法性和制度合理性来迎合某派人士,一面又千方百计保住自己的体制饭碗,鱼和熊掌都想吃,信仰信念啥的,则左右摇摆,真不知道他们是聪明呢还是聪明呢,反正绝非大智慧,更不是什么道义使然。
奉劝一句,学学鲁智深的选择吧,读之或能令你深愧虚生世上。为众人谋福者,君子也,君子跑路也坦荡荡;为一己私利者,小人也,小人居庙堂也长戚戚。这是稗官正史充分证明了的,如同信仰的选择,信你就坚持,不信你就退,不信又不退,还学人家做“墙头草”,搞的什么鬼?
(选自《华声》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