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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会计理论法规制度等本身的缺陷、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产权关系中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企业内委托代理关系层次、会计监督机制、会计基础性工作和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从而提出防止信息失真并增强会计信息真实性、正确性的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会计 诚信 缺失 原因
0 引言
诚信准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会计诚信是社会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依赖于会计诚信的支撑。会计诚信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诺,它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荣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完善的品质和服务。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们服务。
1 会计虚假的直接原因
1.1 会计个人职业操守缺失。会计信息失真,一种是会计在计帐、核算等环节的工作失误,无主观恶意;一种就是有意做假帐,致使会计信息失真。后一种情况,又分为主观主动恶意和主观被动恶意。现实中,确有少数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伪造、变更、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以谋求个人利益;个别单位负责人缺乏诚信意识,出于部门或个人利益对会计人员施加压力,产生会计造假行为。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作为者,无论如何会计信息失真,都与会计人员直接相关。因此,朱镕基总理为国家会计学院提的校训就是“不做假账”,对所有会计审计人员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就是“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1.2 企事业单位谋取小集团利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另一直接原因,企事业单位为谋取小集团利益,授意会计做假账,应对和蒙蔽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以此换来小集团的利益。在一过程中,会计做假账往往处于被动中,企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则要对会计信息失真负主要责任。
1.3 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监督乏力。政府监督是保障会计诚信不可或缺的外在条件。会计诚信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会计诚信缺失客观反映出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监督乏力,有失职行为存在。对会计诚信缺失打击力度不够。会计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造假者没有及时得到应有的惩罚。
2 会计信息虚假的外部原因
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脱离。会计理论来源于会计实践,又指导会计实践。会计理论能否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直接关系到会计准则等的科学性,以及会计实践的发展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但事实上会计理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存在矛盾。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存在矛盾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会计学科属性上。会计学的属性有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两方面。从会计学的理论属性看,其研究对象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会计学的方法属性看,则是一门以严密的数学逻辑关系为计量原理的精算科学。如果将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结合起来看,会发现两者存在矛盾。会计核算中数据计算都在嚴密的数学规则下进行,而某些支持数据的数字来源,却往往是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的货币化,经历了一系列估计和判断过程,这就使得部分数据的产生不是依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情况,而是来自于主观世界的意识和经验判断,使得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结果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理论研究水平未能跟上时代步伐。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会计活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3 会计诚信虚假的根本原因
3.1 经济利益驱动,失信成本过低会计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就是会计造假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取得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以此获得投资、政策倾斜、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单位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都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单位职工也可以因为“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事业单位通过会计造假能获得预算外收入,充实小金库,解决单位职工福利等。我国对会计造假“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而经济处罚必须由股东权益来支付,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责任。对造假者来说由于打击力度不够,惩处不到位,使得造假成本太低,加剧会计诚信水平的下降。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尚处于买方市场,为了占有一席之地,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报告。正是企事业单位各方内在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外在规范打击力度过小,致使虚假会计信息不断产生。
3.2 现代委托代理的产权结构妨碍会计以第三方独立身份开展会计工作现代产权结构模式的两权分离,企业投资者授权经营者来进行生产管理,投资者享有财产收益权和归属权,经营者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人,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委托人追求企业财富最大化,代理人则追求在一定努力下的高报酬和低惩罚,但双方都不愿意承担风险,尤其是前者。当这两者的行为目标不一致的时候必然造成利益上的冲突。会计本应以独立的第三方出现在委托代理关系之中,他的职责是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同时对企业内部的代理人和外部的企业利益相关者负责。但由于会计受托于企业经理,其切身利益受控于代理人,企业管理当局作为授权者,直接影响会计的行为选择。当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发生利益冲突时,会计人员就会站在代理人这边以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这时代理人和会计人员就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对外提供不真实、不全面的会计信息。
3.3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制定人员的知识水平对准则制度的公允性,是否具有较长远的适用性和可行性有很大影响。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由此可见,准则、制度的形成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就会出现偏向性,如果一项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会有歧义产生,必然产生操作的不确定性。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认识对像的复杂性,加上人们在制定这些准则、制度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个人主观判断,使得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这些规范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关键词:会计 诚信 缺失 原因
0 引言
诚信准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会计诚信是社会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依赖于会计诚信的支撑。会计诚信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诺,它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荣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完善的品质和服务。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们服务。
1 会计虚假的直接原因
1.1 会计个人职业操守缺失。会计信息失真,一种是会计在计帐、核算等环节的工作失误,无主观恶意;一种就是有意做假帐,致使会计信息失真。后一种情况,又分为主观主动恶意和主观被动恶意。现实中,确有少数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伪造、变更、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以谋求个人利益;个别单位负责人缺乏诚信意识,出于部门或个人利益对会计人员施加压力,产生会计造假行为。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作为者,无论如何会计信息失真,都与会计人员直接相关。因此,朱镕基总理为国家会计学院提的校训就是“不做假账”,对所有会计审计人员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就是“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1.2 企事业单位谋取小集团利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另一直接原因,企事业单位为谋取小集团利益,授意会计做假账,应对和蒙蔽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以此换来小集团的利益。在一过程中,会计做假账往往处于被动中,企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则要对会计信息失真负主要责任。
1.3 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监督乏力。政府监督是保障会计诚信不可或缺的外在条件。会计诚信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会计诚信缺失客观反映出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监督乏力,有失职行为存在。对会计诚信缺失打击力度不够。会计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造假者没有及时得到应有的惩罚。
2 会计信息虚假的外部原因
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脱离。会计理论来源于会计实践,又指导会计实践。会计理论能否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直接关系到会计准则等的科学性,以及会计实践的发展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但事实上会计理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存在矛盾。会计理论与客观实际存在矛盾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会计学科属性上。会计学的属性有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两方面。从会计学的理论属性看,其研究对象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会计学的方法属性看,则是一门以严密的数学逻辑关系为计量原理的精算科学。如果将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结合起来看,会发现两者存在矛盾。会计核算中数据计算都在嚴密的数学规则下进行,而某些支持数据的数字来源,却往往是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的货币化,经历了一系列估计和判断过程,这就使得部分数据的产生不是依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情况,而是来自于主观世界的意识和经验判断,使得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结果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理论研究水平未能跟上时代步伐。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会计活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3 会计诚信虚假的根本原因
3.1 经济利益驱动,失信成本过低会计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就是会计造假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取得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以此获得投资、政策倾斜、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单位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都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单位职工也可以因为“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事业单位通过会计造假能获得预算外收入,充实小金库,解决单位职工福利等。我国对会计造假“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而经济处罚必须由股东权益来支付,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责任。对造假者来说由于打击力度不够,惩处不到位,使得造假成本太低,加剧会计诚信水平的下降。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尚处于买方市场,为了占有一席之地,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报告。正是企事业单位各方内在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外在规范打击力度过小,致使虚假会计信息不断产生。
3.2 现代委托代理的产权结构妨碍会计以第三方独立身份开展会计工作现代产权结构模式的两权分离,企业投资者授权经营者来进行生产管理,投资者享有财产收益权和归属权,经营者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人,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委托人追求企业财富最大化,代理人则追求在一定努力下的高报酬和低惩罚,但双方都不愿意承担风险,尤其是前者。当这两者的行为目标不一致的时候必然造成利益上的冲突。会计本应以独立的第三方出现在委托代理关系之中,他的职责是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同时对企业内部的代理人和外部的企业利益相关者负责。但由于会计受托于企业经理,其切身利益受控于代理人,企业管理当局作为授权者,直接影响会计的行为选择。当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发生利益冲突时,会计人员就会站在代理人这边以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这时代理人和会计人员就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对外提供不真实、不全面的会计信息。
3.3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制定人员的知识水平对准则制度的公允性,是否具有较长远的适用性和可行性有很大影响。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由此可见,准则、制度的形成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就会出现偏向性,如果一项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会有歧义产生,必然产生操作的不确定性。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认识对像的复杂性,加上人们在制定这些准则、制度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个人主观判断,使得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这些规范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