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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5 — 0098 — 03
引言:早在2005年的时候,国务院就已经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同年通过了《重大动物疫情预案》,2006年国家又通过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可以说早在2005年左右的时间,国家就已经意识到了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很大的损失,在这类事情发生之时有较为详细的紧急预案是能够大概率降低损失程度,降低其对国家和人民的负面影响。这也是本篇论文的研究意义所在。
一、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概述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其中包含了诸多内容,下面将从含义与分类两个角度来对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进行解读。
(一)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含义
所谓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主要的特点有三个。第一是突然发生的,也就是发生前没有预兆,有关部门与人民没有时间进行准备,这也是造成安全事件预防难度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二是公共,所谓公共指的是大范围,事件波及面较广,它的损害对象并不单单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家庭,它可能会使得部分区域、大部分区域甚至全国人民都陷入到这个事件当中去,因此其具有较强的危害性。第三是安全事件,安全事件即意味着其发生的后果是严重的,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或是生命健康,不论是对哪一方面的影响都非常巨大,都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所谓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其实就是突然发生在大范围内的,会对人民群众造成损害的不良事件。只有弄清楚了这个概念,才能够进行有关事件的应急管理的研究。
(二)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
由于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之中包含的内容众多,故而使用不同的分类方式也可以有不同的分类解答。如果按照事件的形成原因来对事件进行划分,那么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可以分为社会性的安全事件以及自然性的安全事件。社会性的安全事件是人为事件的代称,而自然性的安全事件是无法通过人力控制的,譬如2003年的非典,这属于自然性事件。倘若按照事件触发之后影响到的地区以及国家来对有关事件进行划分,那么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可以被划分为地方性、区域性、国家性以及世界性几个等级。所谓的地方性,指的是某一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只发生在某一个地方,并不会对除此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造成影响;区域性的范围要比地方性的大一些,说明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已经能够在小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了;倘若这类事件影响的不仅仅是某一个地域,而是整个国家,那么就是较为严重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如果某个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其影响的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而是世界上很多个国家和地区,那么这个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就是极其严重的事件。我国对于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进行了严重程度的分级,这种分级是按照死亡人数来进行划分的:倘若死亡人数控制在三个以内,那么这类事件的严重程度为四级,也就是一般等级;如果死亡人数超过了三个但没有超过十个,那么其严重程度就是三级,也就是较大等级;倘若死亡人数超过了十个但是没有超过三十个,那么其严重程度就是二级,也就是重大等级;如果死亡人数超过了三十个,那么其严重程度就是一级,也就是特别重大等级。特别重大等级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向来是由国务院进行统一的组织安排的,其事件发生后的措施流程都需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来进行。虽然我国对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方式有很多,但是较为主流的分类方式依旧是按照事件触发性质来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将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安全事件,第二类是事故型的安全事件,第三类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最后一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有专门针对突发性的自然安全事件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但是却没有专门针对突发性事故型安全事件以及社会型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规,尽管在相关事件发生时,也能够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指导进行救援与措施安排,但毕竟每类事件都有其独有的特殊性,只通過总体应急预案是无法进行精细周密的相关事件救援安排的。为此国家应当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帮助解决有关突发公共安全性事件的发生,各地区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来对突发事件进行解决。
二、应急管理措施概述
在对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后,随之而来的是对此类事件触发后的应急管理措施进行,应急管理措施与一般管理措施之间的差别是应急管理措施特殊之处。
(一)与一般管理之间的区别
应急管理措施与一般管理措施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实施管理的组织者不同。应急管理措施是事关国家与人民的紧急管理,故而通常都是由政府部门进行整个过程的组织与管理。但是一般管理的组织者并不一定是政府部门,一般管理的组织者通常都是由需要进行一般管理的事物所决定的。第二个方面是管理内容的不同。通常情况下,应急管理措施都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如果当时触发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是自然性的,那么就针对该类自然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如果是社会性的,就应当针对相关社会性的问题进行解决,而一般管理是没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它可能只是涉及到了某些领域和行业日常的运作而已,故而会显得较为琐碎周全。第三个方面是管理的目的不同,一般管理通常是为了维护秩序而存在,而应急管理是为了解决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而存在的。换句话说,为了维护秩序的一般管理是有可能一直存在的,但是为了进行公共安全事件解决而存在的应急管理,是不会长期存在的。一旦事件得到解决,应急管理也就会解除。综合来看,一般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区别较大,在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去解决。 (二)主要内容分析
有关应急管理措施的主要内容分析,需要对照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来进行。通常情况下,应急管理措施都是贯穿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始终的。换句话说,从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触发时起,到事件结束日期止,应急管理措施都会一直存在。因此应急管理措施虽然不会长久存在,但是仍然会存在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里,应急管理措施会经历从事件发生前的预警到事件发生时的处理,到最后事件发生后的善后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构成了完成的应急管理措施,故而这三个阶段就是应急管理措施的主要内容。任何措施以及解决方案都应当围绕这三个阶段来进行,必须要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并且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解决方法应当是能够帮助事件尽快解决的,有正能量趋向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允许范围之内的。
二、有关策略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经济的高度繁荣,在我国未来一旦出发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那么所要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为了能够在未来道路上,让国家在触发有关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够大概率的降低损失,降低人民群众的触发生命危险的概率,必须要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来进行应急管理的更新与完善。
(一)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众所周知,早在2005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有关的政策与法规来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进行了事故触发后应急措施的预置和安排。但是相关的法律政策出台已经有些年限了,而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如今我国有可能触发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就性质范围以及严重程度而言,都已经不符合那个年代的法律法规标准,因此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要尊重时代变革,随着时代的改变不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使得相关法律法规更加贴合实际。当然,由于当时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并没有像现如今这样细致清晰,故而2005年的有关法律文件,仍然是较为笼统的从整个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本身来进行有关应急措施的制定的。到了2006年虽然已经有了专门针对自然类型的安全事件触发的应急措施制定,但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仍然没有详细的说明和制定。实际上公共安全事件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宽泛,笼统制定的应急措施可能无法在实际情况下展开合理的运用,故而有要让所有可能触发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都能能够在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制定中,找到具体的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办法。
(二)提升资源的保障力度
任何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在发生之后,都需要国家有较为雄厚的资源保障来进行事件发生后的管理与处置。倘若国家没有雄厚的资源进行保障,那么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之后出现经济衰退的现象,国家也无法调用紧急的储备资金来刺激消费,稳定市场。倘若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与公共卫生有关,就没有充足的仪器设备以及医疗物资来对相应的区域进行定点支援。如果国家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与农业生产有关,就无法提供充足的储备粮食来帮助遇到公共农业事件的区域度过粮食危机。故而不论国家遭遇到哪一种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都是需要有雄厚的资源保障来帮助相对应的区域或者行业度过难关的,否则社会的公共秩序很可能会因此受到破坏,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很可能会因此而遭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进行有力的宣传教育
通常来说,重大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其影响范围往往比较广大,为此,在这种突发性安全事件发生时,每一个人民该怎样进行事件的应对,怎样在自己的岗位上贡献一份自己的心力,都是特别需要重视的。当然,进行有力的宣传教育是政府以及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但是这份职责是否履行与这份职责履行之后能够起到的宣传效果,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倘若一个政府缺乏公信力,缺乏百姓的拥护与爱戴,那么即使政府在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即将发生之前开展了大面积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在有关事件到来之前先做好防御措施,由于政府缺乏公信力,也很有可能导致有关百姓并没有对相关宣传教育放在心上,为此,他们并不会对即将到来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主动进行充分的认知与了解,政府以及各级宣传部门所做的宣传也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当然在并没有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到来时,政府与各级宣传部门为了防患于未然,也会进行适当的宣传与教育,对于这种并无针对性的日常宣传与教育,有部分人民群众可能并不会放在心上,这也就为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防御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难题。事实上只要在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到来之前做好预防工作,该事件真正发生时能够带来的损失与伤害会大幅度降低,为了使得宣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有关政府需要在日常的办公与工作中,注意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也在不断地升级,不断的给予国家与人民严峻的挑战。但不论如何,国家与人民都不能够在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未来临时松懈教育,疏于防范,在事件来临时自乱阵脚。国家与人民要时刻准备好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倘若相关事件发生,便能以最快的速度启动紧急管理措施进行有关事件的处理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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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