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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诗歌是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诗歌语言是最精炼、最丰富的,而中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很大,因此中英诗歌的翻译难度相当大。要在实现美感功能和信息功能的前提下达到风格和形式的一致是一项相当困难的工作。但是,译者可以通过深刻理解原文的内容,相关的文化因素和原文的情感尽量达到翻译的对等效应。本文通过对比诗歌《清明》的几个英译本,分别对比各个译本在忠实原文风格,还远原文风貌和传递原文情感等几个方面的得失,试图寻找最贴切原文的译文。
关键词: 《清明》 文化 美感 对应 六个译本
《清明》是著名诗人杜牧的作品,短短的四句就描绘出一幅浪漫唯美,让人心碎又心醉的美景,朦胧在绵绵细雨中的山路和隐约浮在山雾雨帘中的村落,犹如一幅优美的山水画。郁郁阴雨,衬托的是一种让人断肠的悲戚。而杏花绽放,又给人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慨。诗中所描述的“清明”、“牧童”、“酒家”和“杏花村”等意象包含着深层的中国文化内涵,让有同样文化背景的人感同身受。而把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翻译成英文时,如何在实现美感和信息功能对等的前提下,传达相关的文化内涵也就成了译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照《唐诗鉴赏辞典》,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杜牧的这首诗歌:
信息功能:
清明时节,绵绵细雨纷纷扬扬。在山路上赶路祭拜先人的行人悲痛断肠。
欲借酒消哀愁,酒家何处有,牧童指着遥远的杏花村,酒家花中求。
表情功能:
在细雨纷飞的上路上,赶路的行人心情悲苦,惆怅。当远处的笼罩在杏花烂漫中的酒家却又给了凄苦的行人一个安慰,让人心安。根据《唐诗鉴赏辞典》,清明那天,诗人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在古代风俗中,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而今杜牧出门求官,孤身赶路,触景伤怀,心头的滋味是复杂的。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平添了一层愁绪(贾晓庆,2007)。这种“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凄苦心情促使杜牧写下了这首诗,所以这里在体现了作者的哀愁的同时,又渲染了作者当时悲凉心境里的一丝希望。
美感功能:
1.简约
短短的七言四句就描绘了一幅情景交融、清新淡雅的场景。
2.押韵
诗中“纷”对“魂”全诗韵格为aabc。
要忠实地重现原文的风貌译文,就要尽最大努力实现以上提到的三个功能。本文选择了杨宪益(以下简称杨戴译),许渊冲(以下简称许译),吴均陶(以下简称吴译),蔡廷干(以下简称蔡译),孙大雨(以下简称孙译)和万昌盛王僴中(以下简称万王译)的译文。六个译文各有千秋,但个别译文在选词上并不能传达诗歌原本的文化内涵,还有个别译文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对称而造成了信息的流失。希望能通过对比各译本的得失,综合各译本的优点,找出更妥当的译文,以下是这首诗歌的六篇译文:
It drizzles endless during the rainy season in spring,
Travelers along the road look gloomy and miserable.
When I ask a shepherd boy where I can find a tavern,
He points at 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
(In the Rainy Season of Spring,Tr.杨宪益,戴乃迭)
A drizzling rain falls like tears on the Mourning Day;
The mourner’s heart is going to break on his way.
Where can a wineshop be found to drown his sad hours?
A cowherd points to a cot’mid apricot flowers.
(The Mourning Day,Tr.许渊冲译 韵式aabb)
It drizzles thick on the Pure Brightness Day;
I travel with my heart lost in dismay.
“Is there a public house somewhere,cowboy?”
He points at Apricot Bloom Village faraway.
(The Pure Brightness Day,吴均陶译 韵式aaba)
The rain falls thick and fast on All Souls’ Day,
The men and women sadly move along the way.
They ask where wineshops can be found or where to rest ——
And there the hereboy’s fingers Almond-Town suggest.
(All Souls’ Day,蔡廷干英译,韵式aabb)
Upon the 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the rain drizzleth down in spray.
Pedestrians on countryside ways,in gloom are pinning away. When asked "Where a tavern fair for rest,is hereabouts to be found",
The shepherd boy the Apricot Bloom Vill,doth point to afar and say.
(The 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孙大雨译 韵式aaba)
The ceaseless drizzle drips all the dismal day,
So broken-hearted fares the traveler on the way.
When asked where could be found a tavern bower,
A cowboy points to yonder village of the apricot flower.
(The Dismal Day,万昌盛、王僴中译,韵式aabb)
诗歌中“清明”、“牧童”、“酒家”、“杏花村”等具有深刻文化含义的词是体现诗歌信息和意境的关键词汇,是这首诗歌的翻译重点也是难点。要忠实地传达这首诗歌的信息功能和表情功能,对这几个词的译法就要非常谨慎。就“清明”一词,这六个译本就有不同的译法,“清明”是诗的题目又位于句首。说到清明,了解中国文化的人立刻就会想到那种阴雨不断、悲意凄凄、人们纷纷赶赴坟墓地追悼逝去亲人的令人心断肠愁的场面。“清明”是中国二四节气之一,这里的“清明时节”应该是指清明节前后的若干天。“清明”一词在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词,而如果直接按拼音译成Qingming,就会让英语读者一头雾水,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六个译本有的采取了意译的方法,有的则采用了英语里与清明意思相关的词。杨译的the rainy season in spring,把《清明》中描述的时间表达得很到位,让人读了首句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春天的雨景,却丢失了清明相对应的文化内涵。许译的the Mourning Day传达了清明时节扫墓和祭拜先人的含义,但是,在时间上是矛盾的。吴译the Pure Brightness Day与吴景荣和陆镇球主编的新时代汉英大辞典中对清明的解释如出一辙。词典中对清明的解释是 Pure Brightness,5th seasonal division pint,marking the sun’s position at 15’on the ecliptic.这也是国内对清明节一词比较权威的译法,但是对中国文化不理解的人对于Pure Brightness Day还是没什么概念的,所以这里如何有个相应的注释会更好。而蔡译则采取了归化的译法,用All Souls’Day来代替清明节,达到让英文读者体会到诗歌中特定场景的设定,重现原诗歌的意境。然而,All Soul’s Day指的是西方的“万灵节”,是罗马天主教徒为亡灵祈祷和超度的节日。中国的清明节在农历的三月份,通常是阳历的4月到5月之间,适逢春季,阴雨连连。而All Soul’s Day的时间是11月2号,这时的天气虽然已经有些寒意,但是秋意仍浓,通常是秋高气爽,天气晴朗。这跟后面的雨纷纷难免会矛盾。孙译的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采取了异化的译法,把“清”“明”两字的字面意思翻译出来,“节”则翻成“feast”,很明显的字字对译,只是后面加上了spring表示时间。但是,这种译法不但会让没有背景知识的读者一头雾水,而且会传达错误的信息,clear和bright两词在英文里的意思是积极的,表达了一种清新明朗的气息,这显然和诗歌中阴郁的意境是不相符的。另外,feast一词的选择十分不恰当,feast一般指的是宗教节日,而且另外较常用的意思是盛宴,用在这里难免会造成读者的误解。所以,综合了意境表达、文化传达和信息吻合等要求,本文认为“清明”一词,当属吴译的Pure Brightness Day最佳,不过要加上注释才可让读者更好地理解。
对于“牧童”一词,杨戴译为shepherd boy,许渊冲译为cowherd,吴均陶译为cowboy,蔡廷干译为herdboy,孙大雨译为shepherd boy,万王译为cowboy,一听到“牧童”,大多中国人眼前会浮现出一个倒骑牛背的男孩形象,部分原因是因为骑在牛背上,才看得见远处的酒家、手持短笛、悠闲自得的画面。牧童,也就是放牛的小孩。而这里所选的六个译本都没法把牧童一词的意思重现。根据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的解释,shepherd boy指的是看护羊群的人,这里就会出现一种矛盾,一般放养的地方是在草原,那山上又何来放羊娃呢?许译的cowherd虽然贴切地译出了“放牛者”、“牛倌”的意思,却丢失了“童”的含义,诗歌中牧童不谙世事的形象与感怀伤世的作者之间的对比也消失了。蔡译的herdboy一词显然是作者新造的词汇。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中相似的词只有herdsman,herder,意思是牧工、牧人,但用在这里也未尝不可,herdboy一词既译出了“童”,又译出了“放牛的小男孩”的意思。英语读者看到这个词也可以理解这个意象。虽然吴译和万王译都是cowboy,但在吴的译本中,cowboy作为一个呼语出现,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另外,根据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的解释,cowboy指的是在美国南部骑着马照料牛羊群的人,这显然与诗中描述的牛背上的牧童形象相去甚远,所以,从正确再现“牧童”这一意象的角度来看,蔡译的herdboy略胜一筹。
这六个译本分别把“酒家”一词译成了tavern(杨戴译),wineshop(许译),public house(吴均陶),wineshop(蔡廷干),tavern(孙大雨),tavern bower(万王译)。在中国古代,“酒家”不仅仅是一个卖酒的地方,店里还会有桌椅提供给客人坐着品酒,有的酒家还会提供小菜供客人下酒。中国古代的酒家通常都是朋友聚会的好场所,三五知己把酒谈心或借酒消愁的好地方。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中tavern的解释是inn or public house客栈、酒店、酒馆,是一个古英语里的词,这个跟“酒家”的意思是十分接近的。而wineshop专指卖酒的地方,失去了酒家的另一层意思。Public house 一词表达的意思是正确的,但是跟tavern相比少了一份古雅,所以把“酒家”译作tavern既清楚地传达了原词的意思,又增添了古雅的韵味。 诗歌中“杏花村”这个意象是有歧义的,到底是一个名叫杏花村的村子,还是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多年以来读者大都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根据整首诗歌的意境,杏花村应该理解为“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更贴切。试想茫茫雨雾中遥远的村落,在一片绚烂的杏花丛中若隐若现,会是一幅何等清新隽永的画面。另外,这对烘托作者在穷途末路的凄风苦雨中见到柳暗花明的心情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吴译的Apricot Bloom Village,孙译的the Apricot Bloom Vill和蔡译的Almond-Town都是不贴切的。杨戴、许和万王的译本都把杏花村译成了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但在个别的选词上有所区别,杨戴译的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把村庄译成较为少见的hamlet,另外加了nestling一词,把杏花环绕的意境表达得淋漓尽致。许译则把村庄译成了cottage,为了减少音节被简化成cot,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中cottage的解释是small simple house,especially in the country,也就是说cottage常见的意思是小村舍,坐落在农场或乡间的小房子,似乎难以表达村落的概念。万王译的yonder village of the apricot flower意思也表达得很清楚,但在还原诗歌中的画面美这个方面,杨戴译的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更胜一筹。
除了以上几个深具文化的词外,本诗歌中另一个意思分歧较大的词是“行人”。行人到底是作者本身,路上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还是两者皆有呢?诗中没有明确交代。不同的译者就根据自身的理解进行翻译,杨戴译和吴译都把行人理解为诗人本身,译成了“I”,许译用的是The mourner,明确表达出行人就是路上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蔡译是The men and women.下句用they带出“酒家何处有?”这个问句。而孙译的pedestrians一词过于现代,与原诗的时代感不符,而且pedestrians专指在马路和人行道上行走的人,用在这里显然是不妥当的。万王译选择了the traveler,traveler可以理解为在赶路的作者,也可以理解为前往祭祖的人们,还可以理解为作者和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虽然意思不如上面几个译本明确,但达到了原诗的效果,原诗中“行人”一词给了读者许多想象的空间,而万王译的the traveler一词亦然。
在风格上,原诗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六个译文都做到了短小精悍,但在风格对应方面,孙大雨的译本明显不同于其余五个译本。译文中运用了许多古英语中的词,如:upon,drizzleth,hereabouts 和doth等。让人读起来感觉文绉绉的,风格太古且略为难懂,明显不同于原文的通俗和易懂。在押韵方面,原诗韵格为aabc,六个译本没有采取同样的韵格,但除了杨戴译的版本没有押韵外,其余的五个版本均实现了与原诗歌相近的韵格,许译的韵式为aabb,吴译的是aaba,蔡译的aabb,孙译的aaba和万王译的aabb。相同的是前两句押韵,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原诗的音乐美。
结语:中国古代的诗歌犹如中国的水墨画,追求的是意境。要把中国诗歌中意合的语言翻译成在信息、表情和美感等方面俱对应的英语几乎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但是,译者还可以在深刻理解原文表达的内容、文化和情感的基础上,通过仔细的推敲和反复的考量尽量达到翻译的对等效应。这里所选择的六个《清明》的英译本,都算得上是上乘之作,只是在个别选词上忽略了原词所含有的文化信息,没能成功地营造和再现原诗的氛围和情感或为了押韵而丢失了原诗的信息。综合这六个优秀译本的得失,可以为后来的译者指明一条大路,从而寻找到最贴切的译文。
参考文献:
[1]贾晓庆.《清明》一诗英译文的人际功能探讨再商榷[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
[2]黄国文.功能语言学分析对翻译研究的启示——《清明》英译文的经验功能分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5).
[3]黄国文.《清明》一诗英译文的人际功能[J].外语教学,2002(23).
[4]李明.翻译批评与赏析[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80).
[5]陆谷孙.英汉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6]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第四版)牛津大学出版社.
[7]施菌.《清明》的翻砰与文化探讨[J].双语学习,2007(8).
[8]吴景荣,程镇球.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9]许国璋.论语言和语言学[M].商务印书馆.
关键词: 《清明》 文化 美感 对应 六个译本
《清明》是著名诗人杜牧的作品,短短的四句就描绘出一幅浪漫唯美,让人心碎又心醉的美景,朦胧在绵绵细雨中的山路和隐约浮在山雾雨帘中的村落,犹如一幅优美的山水画。郁郁阴雨,衬托的是一种让人断肠的悲戚。而杏花绽放,又给人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慨。诗中所描述的“清明”、“牧童”、“酒家”和“杏花村”等意象包含着深层的中国文化内涵,让有同样文化背景的人感同身受。而把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翻译成英文时,如何在实现美感和信息功能对等的前提下,传达相关的文化内涵也就成了译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照《唐诗鉴赏辞典》,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杜牧的这首诗歌:
信息功能:
清明时节,绵绵细雨纷纷扬扬。在山路上赶路祭拜先人的行人悲痛断肠。
欲借酒消哀愁,酒家何处有,牧童指着遥远的杏花村,酒家花中求。
表情功能:
在细雨纷飞的上路上,赶路的行人心情悲苦,惆怅。当远处的笼罩在杏花烂漫中的酒家却又给了凄苦的行人一个安慰,让人心安。根据《唐诗鉴赏辞典》,清明那天,诗人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在古代风俗中,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而今杜牧出门求官,孤身赶路,触景伤怀,心头的滋味是复杂的。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平添了一层愁绪(贾晓庆,2007)。这种“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凄苦心情促使杜牧写下了这首诗,所以这里在体现了作者的哀愁的同时,又渲染了作者当时悲凉心境里的一丝希望。
美感功能:
1.简约
短短的七言四句就描绘了一幅情景交融、清新淡雅的场景。
2.押韵
诗中“纷”对“魂”全诗韵格为aabc。
要忠实地重现原文的风貌译文,就要尽最大努力实现以上提到的三个功能。本文选择了杨宪益(以下简称杨戴译),许渊冲(以下简称许译),吴均陶(以下简称吴译),蔡廷干(以下简称蔡译),孙大雨(以下简称孙译)和万昌盛王僴中(以下简称万王译)的译文。六个译文各有千秋,但个别译文在选词上并不能传达诗歌原本的文化内涵,还有个别译文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对称而造成了信息的流失。希望能通过对比各译本的得失,综合各译本的优点,找出更妥当的译文,以下是这首诗歌的六篇译文:
It drizzles endless during the rainy season in spring,
Travelers along the road look gloomy and miserable.
When I ask a shepherd boy where I can find a tavern,
He points at 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
(In the Rainy Season of Spring,Tr.杨宪益,戴乃迭)
A drizzling rain falls like tears on the Mourning Day;
The mourner’s heart is going to break on his way.
Where can a wineshop be found to drown his sad hours?
A cowherd points to a cot’mid apricot flowers.
(The Mourning Day,Tr.许渊冲译 韵式aabb)
It drizzles thick on the Pure Brightness Day;
I travel with my heart lost in dismay.
“Is there a public house somewhere,cowboy?”
He points at Apricot Bloom Village faraway.
(The Pure Brightness Day,吴均陶译 韵式aaba)
The rain falls thick and fast on All Souls’ Day,
The men and women sadly move along the way.
They ask where wineshops can be found or where to rest ——
And there the hereboy’s fingers Almond-Town suggest.
(All Souls’ Day,蔡廷干英译,韵式aabb)
Upon the 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the rain drizzleth down in spray.
Pedestrians on countryside ways,in gloom are pinning away. When asked "Where a tavern fair for rest,is hereabouts to be found",
The shepherd boy the Apricot Bloom Vill,doth point to afar and say.
(The 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孙大雨译 韵式aaba)
The ceaseless drizzle drips all the dismal day,
So broken-hearted fares the traveler on the way.
When asked where could be found a tavern bower,
A cowboy points to yonder village of the apricot flower.
(The Dismal Day,万昌盛、王僴中译,韵式aabb)
诗歌中“清明”、“牧童”、“酒家”、“杏花村”等具有深刻文化含义的词是体现诗歌信息和意境的关键词汇,是这首诗歌的翻译重点也是难点。要忠实地传达这首诗歌的信息功能和表情功能,对这几个词的译法就要非常谨慎。就“清明”一词,这六个译本就有不同的译法,“清明”是诗的题目又位于句首。说到清明,了解中国文化的人立刻就会想到那种阴雨不断、悲意凄凄、人们纷纷赶赴坟墓地追悼逝去亲人的令人心断肠愁的场面。“清明”是中国二四节气之一,这里的“清明时节”应该是指清明节前后的若干天。“清明”一词在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词,而如果直接按拼音译成Qingming,就会让英语读者一头雾水,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六个译本有的采取了意译的方法,有的则采用了英语里与清明意思相关的词。杨译的the rainy season in spring,把《清明》中描述的时间表达得很到位,让人读了首句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春天的雨景,却丢失了清明相对应的文化内涵。许译的the Mourning Day传达了清明时节扫墓和祭拜先人的含义,但是,在时间上是矛盾的。吴译the Pure Brightness Day与吴景荣和陆镇球主编的新时代汉英大辞典中对清明的解释如出一辙。词典中对清明的解释是 Pure Brightness,5th seasonal division pint,marking the sun’s position at 15’on the ecliptic.这也是国内对清明节一词比较权威的译法,但是对中国文化不理解的人对于Pure Brightness Day还是没什么概念的,所以这里如何有个相应的注释会更好。而蔡译则采取了归化的译法,用All Souls’Day来代替清明节,达到让英文读者体会到诗歌中特定场景的设定,重现原诗歌的意境。然而,All Soul’s Day指的是西方的“万灵节”,是罗马天主教徒为亡灵祈祷和超度的节日。中国的清明节在农历的三月份,通常是阳历的4月到5月之间,适逢春季,阴雨连连。而All Soul’s Day的时间是11月2号,这时的天气虽然已经有些寒意,但是秋意仍浓,通常是秋高气爽,天气晴朗。这跟后面的雨纷纷难免会矛盾。孙译的Clear-and-Bright Feast of spring采取了异化的译法,把“清”“明”两字的字面意思翻译出来,“节”则翻成“feast”,很明显的字字对译,只是后面加上了spring表示时间。但是,这种译法不但会让没有背景知识的读者一头雾水,而且会传达错误的信息,clear和bright两词在英文里的意思是积极的,表达了一种清新明朗的气息,这显然和诗歌中阴郁的意境是不相符的。另外,feast一词的选择十分不恰当,feast一般指的是宗教节日,而且另外较常用的意思是盛宴,用在这里难免会造成读者的误解。所以,综合了意境表达、文化传达和信息吻合等要求,本文认为“清明”一词,当属吴译的Pure Brightness Day最佳,不过要加上注释才可让读者更好地理解。
对于“牧童”一词,杨戴译为shepherd boy,许渊冲译为cowherd,吴均陶译为cowboy,蔡廷干译为herdboy,孙大雨译为shepherd boy,万王译为cowboy,一听到“牧童”,大多中国人眼前会浮现出一个倒骑牛背的男孩形象,部分原因是因为骑在牛背上,才看得见远处的酒家、手持短笛、悠闲自得的画面。牧童,也就是放牛的小孩。而这里所选的六个译本都没法把牧童一词的意思重现。根据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的解释,shepherd boy指的是看护羊群的人,这里就会出现一种矛盾,一般放养的地方是在草原,那山上又何来放羊娃呢?许译的cowherd虽然贴切地译出了“放牛者”、“牛倌”的意思,却丢失了“童”的含义,诗歌中牧童不谙世事的形象与感怀伤世的作者之间的对比也消失了。蔡译的herdboy一词显然是作者新造的词汇。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中相似的词只有herdsman,herder,意思是牧工、牧人,但用在这里也未尝不可,herdboy一词既译出了“童”,又译出了“放牛的小男孩”的意思。英语读者看到这个词也可以理解这个意象。虽然吴译和万王译都是cowboy,但在吴的译本中,cowboy作为一个呼语出现,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另外,根据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的解释,cowboy指的是在美国南部骑着马照料牛羊群的人,这显然与诗中描述的牛背上的牧童形象相去甚远,所以,从正确再现“牧童”这一意象的角度来看,蔡译的herdboy略胜一筹。
这六个译本分别把“酒家”一词译成了tavern(杨戴译),wineshop(许译),public house(吴均陶),wineshop(蔡廷干),tavern(孙大雨),tavern bower(万王译)。在中国古代,“酒家”不仅仅是一个卖酒的地方,店里还会有桌椅提供给客人坐着品酒,有的酒家还会提供小菜供客人下酒。中国古代的酒家通常都是朋友聚会的好场所,三五知己把酒谈心或借酒消愁的好地方。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中tavern的解释是inn or public house客栈、酒店、酒馆,是一个古英语里的词,这个跟“酒家”的意思是十分接近的。而wineshop专指卖酒的地方,失去了酒家的另一层意思。Public house 一词表达的意思是正确的,但是跟tavern相比少了一份古雅,所以把“酒家”译作tavern既清楚地传达了原词的意思,又增添了古雅的韵味。 诗歌中“杏花村”这个意象是有歧义的,到底是一个名叫杏花村的村子,还是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多年以来读者大都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根据整首诗歌的意境,杏花村应该理解为“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更贴切。试想茫茫雨雾中遥远的村落,在一片绚烂的杏花丛中若隐若现,会是一幅何等清新隽永的画面。另外,这对烘托作者在穷途末路的凄风苦雨中见到柳暗花明的心情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吴译的Apricot Bloom Village,孙译的the Apricot Bloom Vill和蔡译的Almond-Town都是不贴切的。杨戴、许和万王的译本都把杏花村译成了坐落在杏花丛中的村落,但在个别的选词上有所区别,杨戴译的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把村庄译成较为少见的hamlet,另外加了nestling一词,把杏花环绕的意境表达得淋漓尽致。许译则把村庄译成了cottage,为了减少音节被简化成cot,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中cottage的解释是small simple house,especially in the country,也就是说cottage常见的意思是小村舍,坐落在农场或乡间的小房子,似乎难以表达村落的概念。万王译的yonder village of the apricot flower意思也表达得很清楚,但在还原诗歌中的画面美这个方面,杨戴译的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更胜一筹。
除了以上几个深具文化的词外,本诗歌中另一个意思分歧较大的词是“行人”。行人到底是作者本身,路上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还是两者皆有呢?诗中没有明确交代。不同的译者就根据自身的理解进行翻译,杨戴译和吴译都把行人理解为诗人本身,译成了“I”,许译用的是The mourner,明确表达出行人就是路上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蔡译是The men and women.下句用they带出“酒家何处有?”这个问句。而孙译的pedestrians一词过于现代,与原诗的时代感不符,而且pedestrians专指在马路和人行道上行走的人,用在这里显然是不妥当的。万王译选择了the traveler,traveler可以理解为在赶路的作者,也可以理解为前往祭祖的人们,还可以理解为作者和前往祭祖的赶路人。虽然意思不如上面几个译本明确,但达到了原诗的效果,原诗中“行人”一词给了读者许多想象的空间,而万王译的the traveler一词亦然。
在风格上,原诗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六个译文都做到了短小精悍,但在风格对应方面,孙大雨的译本明显不同于其余五个译本。译文中运用了许多古英语中的词,如:upon,drizzleth,hereabouts 和doth等。让人读起来感觉文绉绉的,风格太古且略为难懂,明显不同于原文的通俗和易懂。在押韵方面,原诗韵格为aabc,六个译本没有采取同样的韵格,但除了杨戴译的版本没有押韵外,其余的五个版本均实现了与原诗歌相近的韵格,许译的韵式为aabb,吴译的是aaba,蔡译的aabb,孙译的aaba和万王译的aabb。相同的是前两句押韵,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原诗的音乐美。
结语:中国古代的诗歌犹如中国的水墨画,追求的是意境。要把中国诗歌中意合的语言翻译成在信息、表情和美感等方面俱对应的英语几乎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但是,译者还可以在深刻理解原文表达的内容、文化和情感的基础上,通过仔细的推敲和反复的考量尽量达到翻译的对等效应。这里所选择的六个《清明》的英译本,都算得上是上乘之作,只是在个别选词上忽略了原词所含有的文化信息,没能成功地营造和再现原诗的氛围和情感或为了押韵而丢失了原诗的信息。综合这六个优秀译本的得失,可以为后来的译者指明一条大路,从而寻找到最贴切的译文。
参考文献:
[1]贾晓庆.《清明》一诗英译文的人际功能探讨再商榷[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
[2]黄国文.功能语言学分析对翻译研究的启示——《清明》英译文的经验功能分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5).
[3]黄国文.《清明》一诗英译文的人际功能[J].外语教学,2002(23).
[4]李明.翻译批评与赏析[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80).
[5]陆谷孙.英汉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6]牛津高阶英汉汉英双解词典(第四版)牛津大学出版社.
[7]施菌.《清明》的翻砰与文化探讨[J].双语学习,2007(8).
[8]吴景荣,程镇球.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商务印书馆.
[9]许国璋.论语言和语言学[M].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