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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谈及学校德育的问題时,人们常提到“5 2=0”。那么,“5 2”真的等于“0”吗?如果不等于“0”,原因何在?如果等于“0”,又意味着什么?如何破解这一问题?
“5 2=0”作为一个命题,其成立的前提假设是:一是社会德育与学校德育是完全割裂、二元对立的,两者的教育力量是对等的,而且学校发挥的是正向功能,社会的影响是负向的。二是学校德育相对于社会、家庭而言,并未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学生的道德判断、道德行为完全受外界影响,没有自主性。四是有相应的评价标准及其研究证实了“5 2=0”这一事实存在。
而现实状况及相关研究并未证实这些假设的正确性,因为:一是社会也存在正能量,如不断出现见义勇为、乐善好施的好人好事;学校中也会存在负向的道德影响,如弄虚作假的公开课、过度惩罚学生的不当行为;社会的道德影响与学校德育并不能完全割裂,大多数国人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学校教育,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之上。二是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德育为首的教育目的过程中,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主渠道,学校德育仍发挥着不容否认的主导作用。三是学生不可能完全受外界的影响,忽视学生的自主性是对学生学习能力的误判。四是尽管“5 2=0”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说法,却鲜有相关的研究给予验证。
一个存在问题的命题在一定程度上能被大家普遍认同,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5 2=0”这一现象虽不是一般存在或普遍存在,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二是人云亦云,缺乏反思、批判。这里不否认第二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但更关注第一种情况,因为教育者对此更为关注。他们常常怀有保护学生身心不受伤害的教育责任感,担忧社会“道德坍塌”对学校“应然”教育造成严重冲击,希望建构更为有效的学校德育。
“5 2=0”作为一种被“认同”的现象,笔者认为其实是学校德育张力的折射所致,主要表现为:第一,社会道德底线坍塌与学校道德教育之间的张力。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道德秩序并未形成,加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导致社会中普遍存在功利性的价值取向。为了攫取更多利益满足自己的欲望,出现了一些屡见不鲜的道德败坏现象,突破了道德底线。在社会道德底线失守的情况下,学校仍是以道德教育为主旨。如此,就出现了德育错位。第二,时代要求个体成为道德责任主体与受教者作为道德客体的现实之间的张力。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下个体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后者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前者则充满异质性、复杂性,对个体的独立性、创造性要求更高。复杂的、充满伦理风险的社会境遇,要求个体具有独立的道德抉择能力和较强的道德想象力。而当下我国的学校德育是以“灌输”为方法论,尽管也会采用一些启发式教学方法,所着力的仍是让学生接受既定内容,受教育者实质上扮演的仍是客体角色,并未真正成为道德主体。第三,道德权威的“祛道德化”与学校德育的正当性认同之间的张力。我国具有“官师合一”的文化传统,弘扬主流思想价值观是学校德育的指导思想。学校德育的正当性以公共权力的正义、公正为前提,当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存在问题时,学校德育的正当性也常常受到质疑。在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与此同时相伴而生的腐败泛化、贫富差距过大、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影响了公共权力的公信力,进而影响了人们对学校德育的正当性认同。如果不能处理好这些张力,就会导致学校德育失效。
当学校德育与社会道德现实存在错位时,当德育失效现象已不容忽视时,当社会转型要求建构新的道德秩序时,就需要基于时代背景重新理清学校德育的前提假设,明确道德人格定位,以便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德育功能。
近些年来,尽管人们进行了主体道德教育、生活德育、公民道德教育等各种改革,但主旋律仍是人民伦理引领下的美德教育,仍未脱离与计划经济、强国家弱社会(政府统领市场和社会)相适应的德育模式。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运作,其内在逻辑是“大河有水小河满”,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其他利益关系的处理也是在集体-个人关系的框架下进行,集体利益优先的合法性赋予了人民伦理、美德教育以正当性。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市场和社会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力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关注如何维护个体的权利和利益、如何过有尊严的公共生活、如何与他者实现合作共赢。如此,个体所面对的利益关系较之以往更为复杂多样,作为调整利益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道德教育要随之重构或改变。
道德、道德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归根结底是经济的产物,需要与资源配置的形式相适应。在当下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已发生变化并逐渐走向均衡、和谐的情况下,公共权力的正当性认同奠基于公平和正义,有道德的市场秩序建构需要契约精神,社会组织的有效运作需要道德自治。基于此,学校道德教育的前提假设应做以下转变:由着力于集体利益至上的行为规范转向如何通过正义原则维护、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由“灌输”为本体的德育方式转向道德引领与道德自治相结合;由单一的、静态的人性假设转向多维的、动态的人性观。与这些假设相应的道德人格不是君子人格、臣民人格,而是公民人格。
通过一滴水可以看到太阳,走向“5 2=0”的背后可以引发对学校德育多维度、多层次的思考,愿此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功效。
【闫旭蕾,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赵 庭
“5 2=0”作为一个命题,其成立的前提假设是:一是社会德育与学校德育是完全割裂、二元对立的,两者的教育力量是对等的,而且学校发挥的是正向功能,社会的影响是负向的。二是学校德育相对于社会、家庭而言,并未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学生的道德判断、道德行为完全受外界影响,没有自主性。四是有相应的评价标准及其研究证实了“5 2=0”这一事实存在。
而现实状况及相关研究并未证实这些假设的正确性,因为:一是社会也存在正能量,如不断出现见义勇为、乐善好施的好人好事;学校中也会存在负向的道德影响,如弄虚作假的公开课、过度惩罚学生的不当行为;社会的道德影响与学校德育并不能完全割裂,大多数国人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学校教育,学校德育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之上。二是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德育为首的教育目的过程中,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主渠道,学校德育仍发挥着不容否认的主导作用。三是学生不可能完全受外界的影响,忽视学生的自主性是对学生学习能力的误判。四是尽管“5 2=0”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说法,却鲜有相关的研究给予验证。
一个存在问题的命题在一定程度上能被大家普遍认同,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5 2=0”这一现象虽不是一般存在或普遍存在,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二是人云亦云,缺乏反思、批判。这里不否认第二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但更关注第一种情况,因为教育者对此更为关注。他们常常怀有保护学生身心不受伤害的教育责任感,担忧社会“道德坍塌”对学校“应然”教育造成严重冲击,希望建构更为有效的学校德育。
“5 2=0”作为一种被“认同”的现象,笔者认为其实是学校德育张力的折射所致,主要表现为:第一,社会道德底线坍塌与学校道德教育之间的张力。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道德秩序并未形成,加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导致社会中普遍存在功利性的价值取向。为了攫取更多利益满足自己的欲望,出现了一些屡见不鲜的道德败坏现象,突破了道德底线。在社会道德底线失守的情况下,学校仍是以道德教育为主旨。如此,就出现了德育错位。第二,时代要求个体成为道德责任主体与受教者作为道德客体的现实之间的张力。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下个体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后者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前者则充满异质性、复杂性,对个体的独立性、创造性要求更高。复杂的、充满伦理风险的社会境遇,要求个体具有独立的道德抉择能力和较强的道德想象力。而当下我国的学校德育是以“灌输”为方法论,尽管也会采用一些启发式教学方法,所着力的仍是让学生接受既定内容,受教育者实质上扮演的仍是客体角色,并未真正成为道德主体。第三,道德权威的“祛道德化”与学校德育的正当性认同之间的张力。我国具有“官师合一”的文化传统,弘扬主流思想价值观是学校德育的指导思想。学校德育的正当性以公共权力的正义、公正为前提,当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存在问题时,学校德育的正当性也常常受到质疑。在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与此同时相伴而生的腐败泛化、贫富差距过大、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影响了公共权力的公信力,进而影响了人们对学校德育的正当性认同。如果不能处理好这些张力,就会导致学校德育失效。
当学校德育与社会道德现实存在错位时,当德育失效现象已不容忽视时,当社会转型要求建构新的道德秩序时,就需要基于时代背景重新理清学校德育的前提假设,明确道德人格定位,以便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德育功能。
近些年来,尽管人们进行了主体道德教育、生活德育、公民道德教育等各种改革,但主旋律仍是人民伦理引领下的美德教育,仍未脱离与计划经济、强国家弱社会(政府统领市场和社会)相适应的德育模式。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运作,其内在逻辑是“大河有水小河满”,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其他利益关系的处理也是在集体-个人关系的框架下进行,集体利益优先的合法性赋予了人民伦理、美德教育以正当性。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市场和社会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力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关注如何维护个体的权利和利益、如何过有尊严的公共生活、如何与他者实现合作共赢。如此,个体所面对的利益关系较之以往更为复杂多样,作为调整利益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道德教育要随之重构或改变。
道德、道德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归根结底是经济的产物,需要与资源配置的形式相适应。在当下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已发生变化并逐渐走向均衡、和谐的情况下,公共权力的正当性认同奠基于公平和正义,有道德的市场秩序建构需要契约精神,社会组织的有效运作需要道德自治。基于此,学校道德教育的前提假设应做以下转变:由着力于集体利益至上的行为规范转向如何通过正义原则维护、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由“灌输”为本体的德育方式转向道德引领与道德自治相结合;由单一的、静态的人性假设转向多维的、动态的人性观。与这些假设相应的道德人格不是君子人格、臣民人格,而是公民人格。
通过一滴水可以看到太阳,走向“5 2=0”的背后可以引发对学校德育多维度、多层次的思考,愿此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功效。
【闫旭蕾,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赵 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