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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当今世界的“动漫强国”,以“动漫”为核心的文化内容产业在GDP中的比例已经超过钢铁产业,成为仅次于汽车产业的第二大产业。它的成功密码是什么?它的成功机制可否在中国复制并应用,从而服务于我们国家动漫产业的发展?这是本研究的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因此,本论文以日本动漫产业作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多视角、多方位地剖析这个典型样本,从而发现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律。近年来,对日本动漫产业的研究已成热点,也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事实表明,从任何一个角度都无法完全解释其中的奥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笔者以十年来对中日动漫产业的同步接触和深入观察为基础,通过与很多动漫大师、动漫专家学者及政府管理人员的交流,又经过长期的实践、反思与比较,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转换视角,综合运用传播学、符号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确定动漫与符号、动漫与媒介及动漫与知识的关系后,用历史的、比较的、跨学科及科学实验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在动漫的符号传播和知识经营上的成功是日本动漫产业发展的制胜法宝。动漫不仅仅是内容符号的载体,更是商业符号的媒介;日本动漫产业的发展不仅得益于内容的符号化生产,更得益于把动漫作为各行各业的媒介的知识应用;成功的动漫神话离不开有知识的动漫主体与环境构成的“动漫场”的知识经营,这是一个持续创新的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过程。本研究认为,动漫产业是以隐性知识为主要资源的产业,一个个成功的动漫商业神话是日本动漫产业发展的基础。动漫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有知识的“动漫主体”,它不仅包括动漫创作者、经营者,也包括合作者、生产消费者等其他与动漫相关的人或组织;也离不开被称为知识生态系统的“环境”,各类动漫主体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构成一个个与动漫产业相关的“动漫场”;“动漫场”是进行与动漫相关的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的媒介,成功的动漫的知识经营是各类“动漫场”的函数,其关系可以简略表示为:动漫的知识经营=f“动漫场”(动漫主体、环境;知识创造、知识应用)本论文分为八章,前三章是研究背景和问题意识、动漫相关研究以及新的视角等基础研究部分,第四章至第六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分别论述动漫与媒介的密切关系、日本动漫的双重神话以及动漫神话的知识经营,第七章结合中日动漫合作与交流的事例对该分析框架进行进一步阐释,最后一章是结论部分,总结全文研究成果后,强调动漫产业中的动漫主体、动漫场及知识经营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对我们的启示,并对问题意识中提出的“动漫领域的李约瑟之谜”做出了回应。本研究首次提出动漫主体、动漫场、媒介动漫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为动漫产业及其他文化产业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