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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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文物界发生了许多有关追索流失国外文物的案件,比如天龙山石窟佛首回归、福建阳春村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坐佛等。虽然部分文物已被追回,但我国文物流失现象愈演愈烈。文物是我国传统文化精华的承载者,是我国几千年历史的见证者。但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屈辱史使得我国许多珍贵的宝物被偷盗、私运到异国他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上升,追回流失文物势在必得。虽然我国目前通过多种方式成功追回了部分流失文物,但是追回的只是流失文物的冰山一角,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较少。面对这种状况,通过诉讼对文物进行追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诉讼追索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所差异,而我国也没有系统性地对文物追索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规定,因此法律适用成为诉讼追索能否实现的关键。基于此,本文从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适用问题入手,对其进行系统研究。论文主体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法理基础进行简要概述,包括对文物和流失文物的界定,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相关国际法理论和法律依据。该部分作为基础部分,有助于从理论层面准确地理解概念,这是学术研究的前提。第二部分探讨我国目前追索流失文物现状。这一部分介绍了我国文物流失的特点、途径和追索现状,以及追索的主要途径,其中诉讼方式为主要的介绍对象。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所有权法律适用的准据法选择问题。在流失文物追索诉讼中,一般适用的规则包括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来源国规则。第四部分分析了目前追索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并从立法角度提出针对于法律适用的相应追索对策和建议。从立法角度考虑了国内国际立法两个方面,以及引入新的准据法选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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