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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少年教育问题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伴生现象,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必然结果。促进人口流动,维持社会公平,提高民族素质,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切实实现和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本文依据各方面的调查与统计资料,描述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现状,分析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并力图通过实例研究,探索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研究我国流动儿童少年教育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的原因以及现状。笔者认为,人口流动是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的一般现象,本不应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在我国却出现了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这个问题的形成,主要根源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制社会管理体制。目前,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已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但问题仍未解决,形势严峻。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实现与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教育权的意义和责任归属。笔者认为,实现和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教育权的意义,主要在于它事关基本的人权,事关社会和谐与民族素质的提高。实现和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但它首先是政府的法定义务;政府能否履行实现和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这一职责,事关社会正义和制度道德。更新政治理念,是政府承担起这一职责的基本前提。
论文的第三部分,简要地回顾和评述了过去十几年间政府所制定的实现和保障流动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法规与政策,并试图从面临的困难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说明政府的政治理念在解决这一问题中的重要性,文中对深圳和苏州市政府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不同政策与态度进行了比较。
最后是简要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