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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方式、组织制度、技术条件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表现为在生产制度上福特制—后福特制生产的产生及在技术层面上大众媒介的兴起。在这些方面的共同推动下,生产时代让渡于消费时代,成为大卫·理斯曼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二次革命。消费时代区别于生产时代的首要特征是大众消费的形成,其次是消费从生产性的消费含义中解放出来,一种非生产性消费逐渐为人所接受。在这样的社会前提下,一种有关“消费社会”的社会理论逐渐形成。然而,“消费社会”一词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不是被简单地用来描述一种社会现实,而是旨在揭示现代社会的这样一种生存状态,即一种社会个体通过消费受控于社会生产体系的状态。这种控制方式区别于政治、经济力量的控制,而是一种建立在符号操控之上的意识形态控制。简言之,意识形态性是消费社会的根本特性。故而,消费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对于消费社会的批判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从马克思的理论与方法出发来观照现实问题,即采用以现实问题激活经典文本、以经典文本观照现实问题的方法来进行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通过挖掘马克思的经典文本特别是《资本论》及其手稿,抓住其意识形态批判及社会批判理论的精髓,深入系统地研究消费社会语境中的意识形态问题。首先,明确消费社会产生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其次,运用马克思的理论与方法,集中探讨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形成的内在逻辑;再次,结合现实社会的诸种新的发展形势,剖析消费社会下“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意识形态与主体建构”、“意识形态的社会效应”等关键性问题;最后,观照消费社会的社会现实,剖析消费社会的本质规定性及其根本特性。通过分析、研究,本文试图做到:在“消费社会语境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的系统性、专题式研究中反思马克思的理论资源,凸显马克思理论的现实意义及当代价值;运用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与方法观照消费社会之下的意识形态问题,为理解与透析消费社会的本质及其根本特性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本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重要的理论环节: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主体建构”与“社会效应”。这三个环节紧密相联、层层推进。
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集中于从技术层面来把握其实施方式。意识形态无法自我言说,在现代社会,它需要通过广告、大众媒介来实施。虽然商品之中包含了一切崇拜的本质,但商品本身并不能将这种意识形态言说出来,它在根本上仍要借助于现代技术条件。广告与大众媒介正充当了这种言说机制的角色。在现代社会,商品的符号价值以广告的形式向社会传播。广告是现代商品的自我言说机制,它借助媒介将商品自身的价值连同特定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同时,大众媒介的媒介形式本身也有着特定的意识形态功能。正是借助于大众媒介,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得以在广泛的社会空间中实施。
意识形态与主体建构有直接关联。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及其实施最终都通过主体表现出来。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对于主体建构的影响体现在主体需要、主体意识/无意识、主体身份认同、主体价值观念以及主体行为方式五个方面。一切消费都起因于特定的消费需求,它构成了现实消费的关键因素。而消费需求的可操控性使之成为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首要环节。同时,意识形态不仅影响到人的理性意识层面,还透过理性意识而深入到人的无意识层面。它突破并力图消除主体的理性算计意识,使主体沉醉于由现代生产方式和科技力量所塑造的消费神话当中。消费社会意识形态更多地是通过将消费与主体身份认同联结起来实现对主体的操控。在意识形态力量的作用下,消费被视作一种言语活动即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交换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主、客体间的想象性关系得以建立。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通过影响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通过主体的行为方式上的改变表现出来。
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具有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效应。主要包括社会发展动力机制的转化、社会结构的变化、消费文化的兴起以及消费社会的合法化证明四个重要方面。在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力量的作用下,人们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幻觉,即如鲍德里亚所谓生产终结的神话,而消费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消费社会依据商品的符号意义的不同及其符号价值上的差异,被划分为多场域、多层次的社会空间,这也是意识形态作用下所形成的一种假相。同时,现代社会不断形成一种围绕着商品的符号意义即商品对人的生存意义的构建力量的文化即消费文化。消费文化的产生在根本上也是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积极运作的结果。最后,在意识形态的作用下,现代社会给人们缔造了诸种幻觉,诸如丰盛幻觉、幸福幻觉和终结幻觉。消费社会被现代人体认为终结了一切社会状态的最终形态。
本文从马克思的理论与方法出发来观照现实问题,即采用以现实问题激活经典文本、以经典文本观照现实问题的方法来进行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通过挖掘马克思的经典文本特别是《资本论》及其手稿,抓住其意识形态批判及社会批判理论的精髓,深入系统地研究消费社会语境中的意识形态问题。首先,明确消费社会产生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其次,运用马克思的理论与方法,集中探讨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形成的内在逻辑;再次,结合现实社会的诸种新的发展形势,剖析消费社会下“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意识形态与主体建构”、“意识形态的社会效应”等关键性问题;最后,观照消费社会的社会现实,剖析消费社会的本质规定性及其根本特性。通过分析、研究,本文试图做到:在“消费社会语境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的系统性、专题式研究中反思马克思的理论资源,凸显马克思理论的现实意义及当代价值;运用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与方法观照消费社会之下的意识形态问题,为理解与透析消费社会的本质及其根本特性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本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重要的理论环节: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主体建构”与“社会效应”。这三个环节紧密相联、层层推进。
意识形态的实施机制集中于从技术层面来把握其实施方式。意识形态无法自我言说,在现代社会,它需要通过广告、大众媒介来实施。虽然商品之中包含了一切崇拜的本质,但商品本身并不能将这种意识形态言说出来,它在根本上仍要借助于现代技术条件。广告与大众媒介正充当了这种言说机制的角色。在现代社会,商品的符号价值以广告的形式向社会传播。广告是现代商品的自我言说机制,它借助媒介将商品自身的价值连同特定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同时,大众媒介的媒介形式本身也有着特定的意识形态功能。正是借助于大众媒介,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得以在广泛的社会空间中实施。
意识形态与主体建构有直接关联。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及其实施最终都通过主体表现出来。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对于主体建构的影响体现在主体需要、主体意识/无意识、主体身份认同、主体价值观念以及主体行为方式五个方面。一切消费都起因于特定的消费需求,它构成了现实消费的关键因素。而消费需求的可操控性使之成为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首要环节。同时,意识形态不仅影响到人的理性意识层面,还透过理性意识而深入到人的无意识层面。它突破并力图消除主体的理性算计意识,使主体沉醉于由现代生产方式和科技力量所塑造的消费神话当中。消费社会意识形态更多地是通过将消费与主体身份认同联结起来实现对主体的操控。在意识形态力量的作用下,消费被视作一种言语活动即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交换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主、客体间的想象性关系得以建立。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通过影响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通过主体的行为方式上的改变表现出来。
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具有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效应。主要包括社会发展动力机制的转化、社会结构的变化、消费文化的兴起以及消费社会的合法化证明四个重要方面。在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力量的作用下,人们往往会产生这样一种幻觉,即如鲍德里亚所谓生产终结的神话,而消费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消费社会依据商品的符号意义的不同及其符号价值上的差异,被划分为多场域、多层次的社会空间,这也是意识形态作用下所形成的一种假相。同时,现代社会不断形成一种围绕着商品的符号意义即商品对人的生存意义的构建力量的文化即消费文化。消费文化的产生在根本上也是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积极运作的结果。最后,在意识形态的作用下,现代社会给人们缔造了诸种幻觉,诸如丰盛幻觉、幸福幻觉和终结幻觉。消费社会被现代人体认为终结了一切社会状态的最终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