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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证券法》是构建有效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其对于规范和引导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改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环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2019年12月28日新《证券法》颁布,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立法的里程碑,是我国在总结资本市场发展经验基础上对资本市场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与创新。资本市场的本质是一种信息市场,审计师作为第三方市场力量,凭借其自身专业技能发挥对信息的审查鉴证基本职能,对于合理保证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范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审计师是《证券法》规制的重要对象。审计行为是审计师构建契约关系,并履行受托审计责任进行的一系列审计相关活动的集合,也必须依据《证券法》的内容规定进行。新《证券法》改变了证券市场审计的一些要求和环境,审计师是否会对自身的审计行为选择做出符合新《证券法》的调整?依据新《证券法》监督审计活动的各方如何监督才能促进审计师行为的进一步优化?值得研究。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明确新《证券法》实施在审计行业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效果发挥情况,规范审计师行为,提升审计鉴证责任履行质量,保障审计行业健康市场环境,进而保护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远有序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完成一项审计业务,需要审计师在同客户形成业务委托关系后,通过实施专业的审计程序,为公司披露财务等信息真实性提供合理鉴证。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师先要对客户进行筛选,通过正确选定客户目标群以确立审计服务对象,同时作为具有营利性的第三方服务主体,审计师需要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客户信息等情况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合理地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作为开展专业服务的保障。以上审计客户选择和审计收费属于协调同客户间契约关系的客户关系处理范畴。接下来审计师根据执业规范要求,拟定审计计划,实施独立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以提供合理恰当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以上审计意见选择和关键审计事项报告属于实现契约责任履行的审计报告编制范畴。由于这两大环节体现着审计师与客户和审计报告使用者关系的处理,对审计服务市场和资本市场有着直接的“外部性”影响,是《证券法》对审计行为进行规制的重点。那么在新《证券法》实施,相关法律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的背景下,审计师会在客户关系处理和审计报告编制环节中对审计行为作出何种调整的问题,就成为本文研究审计行为选择的重点。为此,本文选取2007—2021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作为样本,从客户关系处理和审计报告编制的视角,依据于供求关系理论、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声誉理论、审计定价理论和“深口袋”理论,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实证研究了新《证券法》实施对审计客户选择和审计收费,以及审计意见选择和关键审计事项报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从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惩戒风险的角度探讨了新《证券法》实施影响审计行为选择的路径机制,并进一步地从证交所问询、中注协约谈和媒体关注的视角考察了新《证券法》实施监督主体在新《证券法》实施影响审计行为选择中发挥的协同机制作用。研究发现:(1)新《证券法》实施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提高惩戒风险,使得审计师提高了选择客户的匹配性,能够有效缓解审计关系错配。进一步研究发现,在证交所问询、中注协约谈以及媒体关注的协同配合下,新《证券法》实施缓解审计关系错配的效应更加显著。(2)新《证券法》实施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提高惩戒风险,使得审计师提高服务收费水平。进一步研究发现,在证交所问询、中注协约谈以及媒体关注的协同配合下,新《证券法》实施提高审计收费水平的影响效果会表现出更强的显著性。(3)新《证券法》实施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提高惩戒风险,使得审计师发表非标审计意见概率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研究表明,在证交所问询、中注协约谈以及媒体关注的协同配合下,新《证券法》实施提高审计师发表非标审计意见概率的效应更加显著。(4)新《证券法》实施降低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提高惩戒风险,使得审计师提高了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的充分性。进一步研究发现,在证交所问询、中注协约谈以及媒体关注的协同配合下,新《证券法》实施提高审计师报告关键审计事项充分性的效应更加显著。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1)以新《证券法》这一法律基础建设的里程碑事件研究其对审计师行为选择的影响效应,丰富了新《证券法》实施影响后果的相关研究,也补充了审计行为选择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2)深入研究新《证券法》实施对审计行为选择影响的路径机制,深化了对新《证券法》实施如何影响审计师行为选择内在机理的认识,提高了新《证券法》实施影响审计行为选择的研究深度。(3)进一步探究资本市场法律实施监督主体对新《证券法》实施影响审计行为选择的协同机制,完善了新《证券法》实施监督主体的协同理论体系,也丰富了资本市场监督主体影响后果研究的相关文献。本文的实践意义在于:(1)检验了新《证券法》在规范审计师行为选择方面的有效性,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规范审计师行为,优化审计服务市场秩序,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2)为审计师有效执行新《证券法》,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提高审计报告编制质量,有效防控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理论依据。(3)为审计监督各方依据新《证券法》,加强审计师行为选择的监督,优化审计行为,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提供了证据支持。(4)为投资者等审计服务对象,正确判断审计师行为的合理性,准确理解审计报告信息涵义,有效做出投资等决策,提供了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