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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资本和资源在城市的聚集吸引了大批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和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盘活宅基地资源,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不仅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乡村振兴助力。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盘活宅基地资源,拓展宅基地资产功能和经营功能,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文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背景,在界定宅基地不同权利主体权能的基础上,厘清宅基地利用效率的概念与内涵,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流转与利用效率三者之间关系的总体框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DEA)测算象山县宅基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探讨“三权分置”、宅基地流转和利用效率之间的关系。为保障宅基地各主体利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象山县宅基地利用效率平均值为0.786,最大值为1.038,最小值为0.463,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宅基地利用效率在不同利用类型和不同流转状态下也存在较大差异,纯居住型(0.696)<混合型(0.856)<纯经营型(0.969),转入(0.924)>转出(0.742)>未流转(0.737)。(2)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对宅基地利用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时中介变量流转面积、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对宅基地利用效率起正向促进作用。贷款金额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原因在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实行时间较短,虽然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抵押贷款权能,但目前已进行抵押贷款的农户较少。(3)简单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宅基地流转面积、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中介作用,未能验证贷款金额的中介作用。这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设立初衷一致,即促进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宅基地流转到经营能力强的承租者手中,通过农房的开发利用实现宅基地的增值,从而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4)多重多步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流转面积—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利用效率”的作用路径,表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会通过促进宅基地流转提高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水平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综上,为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建立宅基地及农房审批登记发证的常态化机制,通过确权理清权利主体和产权边界,以法律形式确立宅基地及农房的权属关系,减少宅基地流转纠纷。第二,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确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权属地位,并因地制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拓宽农户融资渠道,增加宅基地经营投资,促进宅基地的多元利用,实现宅基地的资产价值。第三,加强规划,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将闲置宅基地盘活与产业规划、乡村振兴等战略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体部署,为宅基地的盘活和产业发展提供布局指导。第四,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产权交易平台,促进流转信息畅通,引导有序流转。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管制度,把控闲置农房流转利用的合法性。第五,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户宅基地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网络、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民宿等产业的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作水平,提高民宿的品牌和口碑,吸引游客前来旅游、居住,增加宅基地的经营收入。
本文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背景,在界定宅基地不同权利主体权能的基础上,厘清宅基地利用效率的概念与内涵,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流转与利用效率三者之间关系的总体框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DEA)测算象山县宅基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探讨“三权分置”、宅基地流转和利用效率之间的关系。为保障宅基地各主体利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象山县宅基地利用效率平均值为0.786,最大值为1.038,最小值为0.463,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宅基地利用效率在不同利用类型和不同流转状态下也存在较大差异,纯居住型(0.696)<混合型(0.856)<纯经营型(0.969),转入(0.924)>转出(0.742)>未流转(0.737)。(2)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对宅基地利用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时中介变量流转面积、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对宅基地利用效率起正向促进作用。贷款金额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原因在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实行时间较短,虽然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抵押贷款权能,但目前已进行抵押贷款的农户较少。(3)简单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宅基地流转面积、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中介作用,未能验证贷款金额的中介作用。这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设立初衷一致,即促进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宅基地流转到经营能力强的承租者手中,通过农房的开发利用实现宅基地的增值,从而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4)多重多步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流转面积—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利用效率”的作用路径,表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会通过促进宅基地流转提高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水平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综上,为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建立宅基地及农房审批登记发证的常态化机制,通过确权理清权利主体和产权边界,以法律形式确立宅基地及农房的权属关系,减少宅基地流转纠纷。第二,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确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权属地位,并因地制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拓宽农户融资渠道,增加宅基地经营投资,促进宅基地的多元利用,实现宅基地的资产价值。第三,加强规划,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将闲置宅基地盘活与产业规划、乡村振兴等战略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体部署,为宅基地的盘活和产业发展提供布局指导。第四,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产权交易平台,促进流转信息畅通,引导有序流转。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查监管制度,把控闲置农房流转利用的合法性。第五,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户宅基地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网络、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民宿等产业的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作水平,提高民宿的品牌和口碑,吸引游客前来旅游、居住,增加宅基地的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