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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之后,将传统的营业税征收更改为了只征收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的税,此次改革将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定为11%。在下文当中,笔者将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解析营改增之后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帮助提高工程效益。
關键词:营业税 增值税 供水管理施工企业 影响作用
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属于建筑业一类,也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范畴之内。供水管道施工企业主要承接供水管道的安装、改建扩建以及维修管理业务,目前供水工程建设所能带来的增值效益有限,营改增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企业流转税税负的影响
从理论上来讲,“营改增”属于一项减税措施,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根据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和征税原则来看,营改增的实施将降低企业的流转税总体税负,或保持转税不增加。但是自营改增之后,众观众多的工程建设企业,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的税收不减反增,完全背离了“营改增”降低企业税收、避免重复征税的初衷。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营改增”所谓的减税政策针对的是全社会,但对于一些假设条件下测算的纳税人很难实现减税,例如节能减排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等。
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纳税政策之下是否可以减轻税务负担,其重点在于企业能够获得多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的企业购买施工设备或者建设性消耗材料,这就可以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从目前施工企业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也就是说营改增政策对于施工企业的减税效应不存在,这势必会增加企业纳税额,提升企业的税收负担。
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获取增值税专项发票比较容易。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管闸材料供应商都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所以,在材料的采购方面,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时进行进口,从而减轻一部分额税收负担。另外,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生产性消耗材料当中,存在一些高价格的材料,同时,一部分易损坏的材料或配件常常进行备库,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在材料采购中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较大金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这就延缓了企业税收现金的流出。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所需的劳动成本比较大,而这一部分是无法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在营改增之后,仍然有一部分的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存在税收增长问题。
二、企业会计利润的影响
1.工程结算收入。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中包含了营业税,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成为了价外税,并不在工程结算收入当中。在企业获得工程合同收入时,增值税销项税是按照收入总额计算的,而纳税收入也不包括在工程结算收入当中。
2.工程结算成本。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企业在结算工程成本中的材料成本时,一般使用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计算购买材料的全部价款,但都是将结转工程领用材料成本作为全部购买材料的价款。而在实施营改增之后,采购材料和设备所获取的增值税发票作为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这一部分价款不再是工程成本的一部分,分离后的不含税成本被包括在成本科目核算当中。
3.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所纳税项和附加主要有: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所纳税项当中不包含增值税,但有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4.企业利润。在实施营改增之后,由于受到了价外税的影响,工程结算收入大约会有10个点的下降幅度,而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剔除了税收收入这一部分;而在工程结算成本当中,也不包括设备与材料采购中含有增值税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工程的结算成本有所提升。总体来说,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总体利润有所下降。
以某市的供水管道施工施工企业为例,该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总体利润对比如下表所示:
从表1可见: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都有所下降,但工程结算收入的下降幅度远高于工程结算成本,虽然工程结算税金与附加降低了很多,但远不足工程结算收入的下降幅度,因此,企业的利润总额出现了下滑。
三、针对营改增影响下的企业纳税策划
1.将期初库存材料和生产性固定资产作为进项税抵扣。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存在大量的期初库存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为了提升企业的利润总额,必须将这一部分进行期初税款抵扣,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工程结算成本。在保证公平税负,稳定国家税收政策稳定性的前提下,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借鉴1994年实施增值税时的相关经验,针对期初库存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首先对于可以提供完备成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按一定的成本税金率分离计算“期初库存待抵扣进项税”,按相关程序进行预先申报,核准后可作为进项税抵扣,实施分期抵扣。所以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要加强对这一部分资料的成本材料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向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购买设备和材料。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可通过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来降低税收,所以在购买机械设备和材料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原料供应商,并向供应商索要增值税专项发票,同时,税务人员需要严密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避免出现无法抵扣增值问题。
3.加强技术改革,降低劳务成本。营改增之后,劳务成本成为了供水管道施工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由于这一部分无法作为抵扣项,所以势必会降低企业的利润总额。因此,在未来的发展当中,企业必须致力于技术改革,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自动化的机械设备,降低工程建设的劳务成本,减少人力输出。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工程的建设效率;另一方面,用于购买先进设备的成本可以作为性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延缓企业税收的先进流出,降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四、结语
在营改增之后,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必须重新规划纳税管理,通过技术的改革、合作者的选择等措施,提升自身的纳税能力,保证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利润。
参考文献:
[1]王冬梅; 张福伟; 钟乐.我国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探究[J].税务研究,2014(05):122-123.
[2]郑晓凉.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J].金融经济,2012(18):
125-126.
[3]陈均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收成本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2(07):25-26.
[4]杨震.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认识[J].税务研究,2012(07):190-191.
關键词:营业税 增值税 供水管理施工企业 影响作用
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属于建筑业一类,也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范畴之内。供水管道施工企业主要承接供水管道的安装、改建扩建以及维修管理业务,目前供水工程建设所能带来的增值效益有限,营改增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企业流转税税负的影响
从理论上来讲,“营改增”属于一项减税措施,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根据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和征税原则来看,营改增的实施将降低企业的流转税总体税负,或保持转税不增加。但是自营改增之后,众观众多的工程建设企业,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的税收不减反增,完全背离了“营改增”降低企业税收、避免重复征税的初衷。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营改增”所谓的减税政策针对的是全社会,但对于一些假设条件下测算的纳税人很难实现减税,例如节能减排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等。
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纳税政策之下是否可以减轻税务负担,其重点在于企业能够获得多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的企业购买施工设备或者建设性消耗材料,这就可以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从目前施工企业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也就是说营改增政策对于施工企业的减税效应不存在,这势必会增加企业纳税额,提升企业的税收负担。
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获取增值税专项发票比较容易。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管闸材料供应商都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所以,在材料的采购方面,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时进行进口,从而减轻一部分额税收负担。另外,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生产性消耗材料当中,存在一些高价格的材料,同时,一部分易损坏的材料或配件常常进行备库,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在材料采购中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较大金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这就延缓了企业税收现金的流出。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所需的劳动成本比较大,而这一部分是无法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在营改增之后,仍然有一部分的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存在税收增长问题。
二、企业会计利润的影响
1.工程结算收入。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中包含了营业税,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成为了价外税,并不在工程结算收入当中。在企业获得工程合同收入时,增值税销项税是按照收入总额计算的,而纳税收入也不包括在工程结算收入当中。
2.工程结算成本。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企业在结算工程成本中的材料成本时,一般使用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计算购买材料的全部价款,但都是将结转工程领用材料成本作为全部购买材料的价款。而在实施营改增之后,采购材料和设备所获取的增值税发票作为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这一部分价款不再是工程成本的一部分,分离后的不含税成本被包括在成本科目核算当中。
3.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在实施营改增之前,供水管道施工企业所纳税项和附加主要有: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所纳税项当中不包含增值税,但有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4.企业利润。在实施营改增之后,由于受到了价外税的影响,工程结算收入大约会有10个点的下降幅度,而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剔除了税收收入这一部分;而在工程结算成本当中,也不包括设备与材料采购中含有增值税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工程的结算成本有所提升。总体来说,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供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总体利润有所下降。
以某市的供水管道施工施工企业为例,该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总体利润对比如下表所示:
从表1可见: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都有所下降,但工程结算收入的下降幅度远高于工程结算成本,虽然工程结算税金与附加降低了很多,但远不足工程结算收入的下降幅度,因此,企业的利润总额出现了下滑。
三、针对营改增影响下的企业纳税策划
1.将期初库存材料和生产性固定资产作为进项税抵扣。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存在大量的期初库存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为了提升企业的利润总额,必须将这一部分进行期初税款抵扣,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工程结算成本。在保证公平税负,稳定国家税收政策稳定性的前提下,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借鉴1994年实施增值税时的相关经验,针对期初库存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首先对于可以提供完备成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按一定的成本税金率分离计算“期初库存待抵扣进项税”,按相关程序进行预先申报,核准后可作为进项税抵扣,实施分期抵扣。所以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要加强对这一部分资料的成本材料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向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购买设备和材料。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可通过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来降低税收,所以在购买机械设备和材料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原料供应商,并向供应商索要增值税专项发票,同时,税务人员需要严密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避免出现无法抵扣增值问题。
3.加强技术改革,降低劳务成本。营改增之后,劳务成本成为了供水管道施工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由于这一部分无法作为抵扣项,所以势必会降低企业的利润总额。因此,在未来的发展当中,企业必须致力于技术改革,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自动化的机械设备,降低工程建设的劳务成本,减少人力输出。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工程的建设效率;另一方面,用于购买先进设备的成本可以作为性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延缓企业税收的先进流出,降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四、结语
在营改增之后,供水管道施工企业必须重新规划纳税管理,通过技术的改革、合作者的选择等措施,提升自身的纳税能力,保证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利润。
参考文献:
[1]王冬梅; 张福伟; 钟乐.我国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探究[J].税务研究,2014(05):122-123.
[2]郑晓凉.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J].金融经济,2012(18):
125-126.
[3]陈均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收成本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2(07):25-26.
[4]杨震.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认识[J].税务研究,2012(07):1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