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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士在幾年前去銀行辦理儲蓄存款,經營銷人員的推薦,她買下了一款收益聯動型的保險,主要是因為該款產品的收益率要略高於同期的定期存款,許女士想,反正一樣是放那麼長時間,利息能夠給高一點總是好事。
但幾年下來,該款產品即將到期兌付,許女士一打電話去問,才發現該款產品並非是固定收益率,收益率是根據銀行利率調整而浮動的,前兩年的屢屢降息使得許女士這款保險產品的實際收益比當時同期定期存款反而少了2000多元(人民幣,下同)。許女士很懊惱,要是當時認真多看幾眼保險條款、了解產品的細節,說不定就不會做出購買的選擇,也就避免了一些損失。
那麼,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有可能會誤入哪些陷阱呢?
重視保險免責條款
有一些保險糾紛起因於責任免除條款。一般來說,免責條款會清楚地在保單裏明示,但是大多數消費者只是在保險合同上簽字了事,甚至沒有閱讀條款全文。從法律上來說,一經簽字就代表消費者已經仔細閱讀並認可保險條款,一旦觸發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就完全可以不予理賠。
比如說,大陸現行壽險保單中常見的責任免除條款有: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內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就不負保險責任。另外,如果是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也屬於免責範圍,正如此次日本地震所引發的核洩漏危機,如果有些在日本的中國公民不幸遭受核輻射而引發疾病,保險公司通常是不予理賠的。
還有些消費者會混淆保險產品的分類,比如說明明需要的是一份健康醫療保障,但卻誤買了人身意外險。意外險一般不對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給付,這樣萬一因疾病住院,這份保險是不起作用的。
因此,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查閱保險條款內容,尤其是明確自己所投保的保險責任以及免責條款,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保險公司也應主動解釋條款內容。
理性看待投資收益
近年來投資型保險產品開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除萬能險外,投連險、分紅險兩種新型保險理財產品都不保證收益率,實際收益水準要視投資情況而定,並非是固定的。而即便是萬能型保險所設定的最低保證利率,通常也都低於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要加上另外一塊並不確定的投資分紅收益才有可能超越銀行存款。但是,通常從保險產品的宣傳資料上來看,此類產品都會以某個看似合理的「假設的固定收益值」作為計算依據,然後在若干年長期的複利效應下,最後得出一個非常驚人的收益數字。
實際上,投資型保險看上去是兼具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的新型保險產品,但是實際上它的整體投資業績大多跑不贏公募基金,它的保障功能也不如其他純保障型保險。因此,消費者對此類產品首先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預期,既要容忍它的投資收益比基金低,也要容忍它的保障比其他保險低。
識別自動續保條款
為了方便消費者,保險公司都提供了銀行賬戶授權自動扣保費的服務功能。很多意外保險的保障期限都是1年,不少消費者慣性思維認為短期保險到期就會自動終止,不需要進行任何操作了。
但是,從意外險的條款設計來看,消費者很容易誤選續保條款,有的保險條款甚至默認續保,如果客戶沒有主動向保險公司申請終止,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持續從客戶的銀行賬戶內扣款續保。1年期的意外保險,每年保費只有百元左右,這樣小金額的資金被保險公司扣劃,通常不容易被消費者發現,只有在銀行賬戶資金餘額不足、保險公司無法成功扣款的時候,消費者才會收到保險公司發出的續期繳費不成功通知書,此時才會發現「被續保」。
掌握保險費率變化
有些保險公司會在條款中有類似這樣的規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之權利。保險費率的調整針對所有被保險人或同一投保年齡的所有被保險人。本公司進行保險費率調整後,投保人須按調整後的保險費率繳納保險費。」這意味著投保人時刻面臨著保險費上漲的風險,而且上漲的幅度並不確定。
特別是一些看似非常吸引人的具有「保證續保」條款的保險產品,雖然保險公司「不得因為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或職業變更原因而終止本保險合同或變更續保條件」,但是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提高續保的保險費率,當所加收的費用為投保人難以接受時,投保人只能放棄續保,保證續保也就失去了意義。
消費者購買保險的根本目的還是在於為自己或是家庭撐上一把「保護傘」,因此在投保前認真閱讀並研究條款是極為重要的,要清楚地了解權利和責任,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只是聽信一些口頭的行銷就衝動地買下了保險,那麼「保護傘」上就會漏洞百出,難以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投資型保險看上去是兼具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的新型保險產品,但是實際上它的整體投資業績大多跑不贏公募基金,它的保障功能也不如其他純保障型保險。因此,消費者對此類產品首先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預期,既要容忍它的投資收益比基金低,也要容忍它的保障比其他保險低。
但幾年下來,該款產品即將到期兌付,許女士一打電話去問,才發現該款產品並非是固定收益率,收益率是根據銀行利率調整而浮動的,前兩年的屢屢降息使得許女士這款保險產品的實際收益比當時同期定期存款反而少了2000多元(人民幣,下同)。許女士很懊惱,要是當時認真多看幾眼保險條款、了解產品的細節,說不定就不會做出購買的選擇,也就避免了一些損失。
那麼,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有可能會誤入哪些陷阱呢?
重視保險免責條款
有一些保險糾紛起因於責任免除條款。一般來說,免責條款會清楚地在保單裏明示,但是大多數消費者只是在保險合同上簽字了事,甚至沒有閱讀條款全文。從法律上來說,一經簽字就代表消費者已經仔細閱讀並認可保險條款,一旦觸發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就完全可以不予理賠。
比如說,大陸現行壽險保單中常見的責任免除條款有: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內因疾病身故,保險公司就不負保險責任。另外,如果是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也屬於免責範圍,正如此次日本地震所引發的核洩漏危機,如果有些在日本的中國公民不幸遭受核輻射而引發疾病,保險公司通常是不予理賠的。
還有些消費者會混淆保險產品的分類,比如說明明需要的是一份健康醫療保障,但卻誤買了人身意外險。意外險一般不對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給付,這樣萬一因疾病住院,這份保險是不起作用的。
因此,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查閱保險條款內容,尤其是明確自己所投保的保險責任以及免責條款,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保險公司也應主動解釋條款內容。
理性看待投資收益
近年來投資型保險產品開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除萬能險外,投連險、分紅險兩種新型保險理財產品都不保證收益率,實際收益水準要視投資情況而定,並非是固定的。而即便是萬能型保險所設定的最低保證利率,通常也都低於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要加上另外一塊並不確定的投資分紅收益才有可能超越銀行存款。但是,通常從保險產品的宣傳資料上來看,此類產品都會以某個看似合理的「假設的固定收益值」作為計算依據,然後在若干年長期的複利效應下,最後得出一個非常驚人的收益數字。
實際上,投資型保險看上去是兼具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的新型保險產品,但是實際上它的整體投資業績大多跑不贏公募基金,它的保障功能也不如其他純保障型保險。因此,消費者對此類產品首先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預期,既要容忍它的投資收益比基金低,也要容忍它的保障比其他保險低。
識別自動續保條款
為了方便消費者,保險公司都提供了銀行賬戶授權自動扣保費的服務功能。很多意外保險的保障期限都是1年,不少消費者慣性思維認為短期保險到期就會自動終止,不需要進行任何操作了。
但是,從意外險的條款設計來看,消費者很容易誤選續保條款,有的保險條款甚至默認續保,如果客戶沒有主動向保險公司申請終止,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持續從客戶的銀行賬戶內扣款續保。1年期的意外保險,每年保費只有百元左右,這樣小金額的資金被保險公司扣劃,通常不容易被消費者發現,只有在銀行賬戶資金餘額不足、保險公司無法成功扣款的時候,消費者才會收到保險公司發出的續期繳費不成功通知書,此時才會發現「被續保」。
掌握保險費率變化
有些保險公司會在條款中有類似這樣的規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之權利。保險費率的調整針對所有被保險人或同一投保年齡的所有被保險人。本公司進行保險費率調整後,投保人須按調整後的保險費率繳納保險費。」這意味著投保人時刻面臨著保險費上漲的風險,而且上漲的幅度並不確定。
特別是一些看似非常吸引人的具有「保證續保」條款的保險產品,雖然保險公司「不得因為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或職業變更原因而終止本保險合同或變更續保條件」,但是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提高續保的保險費率,當所加收的費用為投保人難以接受時,投保人只能放棄續保,保證續保也就失去了意義。
消費者購買保險的根本目的還是在於為自己或是家庭撐上一把「保護傘」,因此在投保前認真閱讀並研究條款是極為重要的,要清楚地了解權利和責任,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只是聽信一些口頭的行銷就衝動地買下了保險,那麼「保護傘」上就會漏洞百出,難以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投資型保險看上去是兼具投資和保障雙重功能的新型保險產品,但是實際上它的整體投資業績大多跑不贏公募基金,它的保障功能也不如其他純保障型保險。因此,消費者對此類產品首先需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預期,既要容忍它的投資收益比基金低,也要容忍它的保障比其他保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