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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高中的教学工作中,数学科目作为三大主要科目之一,其教学质量一直是老师和家长关注的重点。并且,由于新课改的不断推进,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教学环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高中数学的教学工作,以提高课堂的有效性,就成为了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所以,本文从实际出发,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和课堂实践,探讨新课改下高中数学如何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关键词】 新课改 高中数学 教学开展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在高中的数学教学工作中,对于学生个人能力和数学学科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仅仅教授学生基本的数学理论知识已经不能满足新课改下的教学要求,还要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因此,传统以知识传授为主题的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教学环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任课教师,应该认识到当前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课堂改革,运用合适的教学开展来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达到新课改下的教学目标。
一、注重知识深入,提高学生知识理解力
在传统的高中数学教学中,由于课程时间的限制和数学课程的繁复性,使得我们在日常的教学中,对于一些基本知识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详细深入地讲解,经常是一笔带过,而将重点放在了高考重点题型的练习和讲解上,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对于数学知识一直处在一知半解的状态,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提高。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注意对于一些基本知识定理的深入讲解,让学生能够全面地了解到这一知识的原理和意义,从而提高学生的知识理解力。
例如:在学习《集合与集合的表示方法》这一课时,一般情况下,我们对于集合的定理讲解只是一笔带过,而将重点放在了一些集合的表示、计算等等方面,那么学生就会对集合的定义产生模糊感,在进行问题的解决时,就会产生理解错误,比如当集合与函数联系在一起时,有的学生就会对以函数表示的集合不理解,其实如果从定义出发,集合所表示的是某些指定的对象集中在一起的某个整体,那么以函数所表示的结合是指所有在这个函数中的点组成的一个整体,那么学生就能够很清晰地理解相关的知识和问题了。通过这样的形式,让学生能够完全充分地掌握数学的基本定理,提高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从而提高学生的知识理解力。
二、注重题型总结,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能力
高中的教学是服务于高考的,因此,对于学生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是我们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但是由于数学科目本身具有很高的抽象性和逻辑性,而高中的数学知识之间又相互穿插作用,增加了数学知识的复杂性。学生在面对如此复杂的数学问题时,有时会找不到思路,影响了学生的解题效率和质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注重题型的整合总结,给出不同题型的一般解决思路。让学生能够根据题型快速地找到解题的思路,从而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例如:若函数f(x)=ax(x<0)
(a-3)x+4a (a≥0)满足对任意x1≠x2,都有<0成立,求a的取值范围。这道题的题干中并没有明显地给出这道题的考点,其实这是函数单调性的逆推问题,在解决这类问题时,经常是根据函数的单调性和定义域进行分类讨论,最后得到正确的答案,首先我们根据题干中的信息,令x1<x2,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f(x1)<f(x2),这是一个定义在R上的减函数,那么当x<0时,给函数求导,能够得出一个a的取值,然后再讨论当x>0时,又得出一个a的取值范围。很多学生做到这一步就会完成了,其实,还需要讨论x=0时,ax<(a-3)x+4a,最后得出的答案为0<a≤。在遇到分段函数求单调性或者已知单调性逆推函数的问题时,我们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定义法、导数法、图像法。通过这样的类型习题讲解,让学生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能够更加快速清晰地找到相关的解决办法,从而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三、注重生活探究,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
在新课改下的高中数学教学中,对于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在传统的教学工作中,由于课程的开展主要是围绕数学理论知识来进行的,对于知识应用能力的涉猎不够到位,使得学生在进行学习时,会无意识地将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分离开来,认为数学知识是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不大,所以,为了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我们就需要在课堂中运用生活问题探究的形式来进行教学,帮助学生建立生活与理论之间的联系。
例如:在学习《算法与程序框图》这一课时,我们就可以给学生出一道探究问题:请你设计一个程序框图,来保证班级工作的条理性和有效性。然后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来进行设计,看看到最后哪个小组设计得最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要给学生任何的帮助,一切让学生自己来进行思考和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将其作为一个生活问题而不是数学问题来进行解决,以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高中数学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着学生的高考成绩,对学生的未来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数学课程对学生的重要性,运用合适的教学开展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为学生的高考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
[1] 常金明,王树香.浅析新课改下高中数学课堂有效教学的策略[J].课程教育研究,2015(11):147-148.
[2] 唐君奇.新课改下高中数学有效性教学策略[J].新課程学习(中),2014(5).
【关键词】 新课改 高中数学 教学开展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在高中的数学教学工作中,对于学生个人能力和数学学科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仅仅教授学生基本的数学理论知识已经不能满足新课改下的教学要求,还要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因此,传统以知识传授为主题的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教学环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任课教师,应该认识到当前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课堂改革,运用合适的教学开展来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达到新课改下的教学目标。
一、注重知识深入,提高学生知识理解力
在传统的高中数学教学中,由于课程时间的限制和数学课程的繁复性,使得我们在日常的教学中,对于一些基本知识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详细深入地讲解,经常是一笔带过,而将重点放在了高考重点题型的练习和讲解上,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对于数学知识一直处在一知半解的状态,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提高。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注意对于一些基本知识定理的深入讲解,让学生能够全面地了解到这一知识的原理和意义,从而提高学生的知识理解力。
例如:在学习《集合与集合的表示方法》这一课时,一般情况下,我们对于集合的定理讲解只是一笔带过,而将重点放在了一些集合的表示、计算等等方面,那么学生就会对集合的定义产生模糊感,在进行问题的解决时,就会产生理解错误,比如当集合与函数联系在一起时,有的学生就会对以函数表示的集合不理解,其实如果从定义出发,集合所表示的是某些指定的对象集中在一起的某个整体,那么以函数所表示的结合是指所有在这个函数中的点组成的一个整体,那么学生就能够很清晰地理解相关的知识和问题了。通过这样的形式,让学生能够完全充分地掌握数学的基本定理,提高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从而提高学生的知识理解力。
二、注重题型总结,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能力
高中的教学是服务于高考的,因此,对于学生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是我们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但是由于数学科目本身具有很高的抽象性和逻辑性,而高中的数学知识之间又相互穿插作用,增加了数学知识的复杂性。学生在面对如此复杂的数学问题时,有时会找不到思路,影响了学生的解题效率和质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注重题型的整合总结,给出不同题型的一般解决思路。让学生能够根据题型快速地找到解题的思路,从而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例如:若函数f(x)=ax(x<0)
(a-3)x+4a (a≥0)满足对任意x1≠x2,都有<0成立,求a的取值范围。这道题的题干中并没有明显地给出这道题的考点,其实这是函数单调性的逆推问题,在解决这类问题时,经常是根据函数的单调性和定义域进行分类讨论,最后得到正确的答案,首先我们根据题干中的信息,令x1<x2,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f(x1)<f(x2),这是一个定义在R上的减函数,那么当x<0时,给函数求导,能够得出一个a的取值,然后再讨论当x>0时,又得出一个a的取值范围。很多学生做到这一步就会完成了,其实,还需要讨论x=0时,ax<(a-3)x+4a,最后得出的答案为0<a≤。在遇到分段函数求单调性或者已知单调性逆推函数的问题时,我们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定义法、导数法、图像法。通过这样的类型习题讲解,让学生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能够更加快速清晰地找到相关的解决办法,从而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三、注重生活探究,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
在新课改下的高中数学教学中,对于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在传统的教学工作中,由于课程的开展主要是围绕数学理论知识来进行的,对于知识应用能力的涉猎不够到位,使得学生在进行学习时,会无意识地将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分离开来,认为数学知识是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不大,所以,为了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我们就需要在课堂中运用生活问题探究的形式来进行教学,帮助学生建立生活与理论之间的联系。
例如:在学习《算法与程序框图》这一课时,我们就可以给学生出一道探究问题:请你设计一个程序框图,来保证班级工作的条理性和有效性。然后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来进行设计,看看到最后哪个小组设计得最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要给学生任何的帮助,一切让学生自己来进行思考和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将其作为一个生活问题而不是数学问题来进行解决,以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高中数学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着学生的高考成绩,对学生的未来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数学课程对学生的重要性,运用合适的教学开展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为学生的高考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
[1] 常金明,王树香.浅析新课改下高中数学课堂有效教学的策略[J].课程教育研究,2015(11):147-148.
[2] 唐君奇.新课改下高中数学有效性教学策略[J].新課程学习(中),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