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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学生难管,是许多教育工作者共同的感受,特别是班主任感慨颇多。官员腐败,震憾孩子心灵;网吧泛滥,让那些意志脆弱的少年儿童渐染陋习;家教失当,疼爱过头,使孩子从小以我为中心,心中无人;少数教师认为德育是“软指标”,可抓可不抓,导致孩子认知迷失。如此种种,给教育带来了无法预料的难题。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教书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孔子、蔡元培、陶行知等著名的教育家无不把学生的“德”放在首位;英国教育家洛克说:“我认为在一个人的各种行为中,德行是第一个的,是最不可缺少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明确提出“道德可教”,他认为美德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靠后天教育的结果。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又是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因此,学校的德育工作不但不能淡化,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作为德育工作者,以下三方面是我的观点和做法:
一、了解情况宜“沉”不宜“浮”
所谓“沉”,就是要“心沉”,要有德育工作重要性的意识,要深入学生第一线,了解第一手情况。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对教师是这样要求的:“教师不仅要成为一个教导者,而且要成为学生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感受乐和忧。”经常和学生打成一片,既做学生的导师,又做学生的朋友,你就会有更多的实话、了解更多的实情,处理问题就会有更多的发言权。开展德育工作,不能像“浮萍”漂在上面,只知烈日炎炎,不闻泥土清香;靠学生“报告”,或安插“耳目”了解情况,应付“偏听则暗”,就有可能因为处理不当而贻误学生终身,这也不是为师之德。例如在每堂课之间不回办公室,而是和学生开开健康的玩笑;劳动时和学生一起干,就能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学生。
“沉”,还体现在面对犯错误的学生要沉得住气,让学生有一个冷却的过程。过于浮躁,动辄发火,不但对转化学生无济于事,还会激化矛盾,增加教育工作难度。因此,学生有什么不令人满意的行为,我们应认真分析,了解事情的根源,深思熟虑,使出一个“对症下药”的良方,这样,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才能起到表情达意的效果。
二、思想教育宜“实”不宜“虚”
学校的德育工作,实际上就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培养学生成长过程中,既要说服又要熏陶,既要引导又要感化。要有好的家教环境,不仅仅是父辈的谆谆教诲,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体力行。开展德育工作,应该做到“事实”和“情实”。“事实”就是指德育工作应抓得实、抓得准,抓计划安排,抓措施落实,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因为,这时期学生的自制能力还是很差的,决不能开展德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要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的内容和时间,结合学生实际,“因班制宜”地开展一些教育活动。比如,可以举行“助人为乐光荣,损人利己可耻”、“学校文明,我也文明”的演讲活动。演讲中要让学生列举哪些是光荣行为,哪些是可耻行为、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比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防范措施,“防范胜于补救”嘛!学生的不良行为一旦出现,要加强私下教育,不能借题发挥、大批特批,或责令学生写出“检讨保证书”、按下手印,或“约法三章”,而事后没有跟踪、没有抚慰,导致师生关系疏远。学生感受不到教师的关心,也感受不到教师的爱心,自然就不会对教师产生敬畏。
“情实”就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理想教育要充满真情。教师的爱心和品德是传播、提升文明的基础。要有“感情投资”,教师就必须力争由“言传”到“身教”。从个性心理倾向分析,小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都有赖于直观形象的影响。“道德榜样是道德教育中的一种直观形式。”我们的教育先辈崇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既做“经师”又做“人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如果集体排队到某地,学生都是步行,可是学校领导或教师都是坐马车或汽车,那么可以预言,任何遵守纪律的风气都不会养成。”英国教育家洛克指出:“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地而又深刻地打进人们的心思。”开展德育活动,教师的以身作则是最好的“规章”和“制度”。如果我们要求学生语言文明,而自己却常常出口不逊、言辞粗鲁;要求学生不迟到,而自己上课前第一句话老是“对不起,我有点事”……那么你的任何一项要求和规定都是“一纸空文”,毫无作用。
三、处理问题宜“活”不宜“死”
刚刚收屏的历史连续剧《李宗仁归来》,周恩来总理在李宗仁归来之前,对程思远说:“爱国不分先后。”我听后很受启发。爱国也不拘形式:有的人献身科学,为国家创造财富;有的人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而英勇捐躯;有的人却默默地工作在人民最需要而又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殊途同归——爱国。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建设人才,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人们不赞同建立什么德育模式,培养一种道德倾向的人,我们不能用一种道德思维方式约束和限制学生的天性,不能把“坏事”和“坏人”等而视之,因为存心捣鬼、做坏事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如果制订过多过滥的规章制度,就近乎给学生“画地为牢”,导致学生不敢“越雷池一步”,既约束了学生思维,又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也容易导致师生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冲突。我认为这是一种“死”的德育方式,“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生的思想行为千差万别,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应该分清是行为的还是方法的是经常的,还是偶然的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针对不同情况,可采取灵活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是靠教育,而不是禁锢;是开导,而不束缚。过多的“限制”,往往会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起反作用,归根结底,这不是“育人”的最终目标。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教书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孔子、蔡元培、陶行知等著名的教育家无不把学生的“德”放在首位;英国教育家洛克说:“我认为在一个人的各种行为中,德行是第一个的,是最不可缺少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明确提出“道德可教”,他认为美德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靠后天教育的结果。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又是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因此,学校的德育工作不但不能淡化,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作为德育工作者,以下三方面是我的观点和做法:
一、了解情况宜“沉”不宜“浮”
所谓“沉”,就是要“心沉”,要有德育工作重要性的意识,要深入学生第一线,了解第一手情况。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对教师是这样要求的:“教师不仅要成为一个教导者,而且要成为学生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感受乐和忧。”经常和学生打成一片,既做学生的导师,又做学生的朋友,你就会有更多的实话、了解更多的实情,处理问题就会有更多的发言权。开展德育工作,不能像“浮萍”漂在上面,只知烈日炎炎,不闻泥土清香;靠学生“报告”,或安插“耳目”了解情况,应付“偏听则暗”,就有可能因为处理不当而贻误学生终身,这也不是为师之德。例如在每堂课之间不回办公室,而是和学生开开健康的玩笑;劳动时和学生一起干,就能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学生。
“沉”,还体现在面对犯错误的学生要沉得住气,让学生有一个冷却的过程。过于浮躁,动辄发火,不但对转化学生无济于事,还会激化矛盾,增加教育工作难度。因此,学生有什么不令人满意的行为,我们应认真分析,了解事情的根源,深思熟虑,使出一个“对症下药”的良方,这样,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才能起到表情达意的效果。
二、思想教育宜“实”不宜“虚”
学校的德育工作,实际上就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培养学生成长过程中,既要说服又要熏陶,既要引导又要感化。要有好的家教环境,不仅仅是父辈的谆谆教诲,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体力行。开展德育工作,应该做到“事实”和“情实”。“事实”就是指德育工作应抓得实、抓得准,抓计划安排,抓措施落实,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因为,这时期学生的自制能力还是很差的,决不能开展德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要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的内容和时间,结合学生实际,“因班制宜”地开展一些教育活动。比如,可以举行“助人为乐光荣,损人利己可耻”、“学校文明,我也文明”的演讲活动。演讲中要让学生列举哪些是光荣行为,哪些是可耻行为、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比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防范措施,“防范胜于补救”嘛!学生的不良行为一旦出现,要加强私下教育,不能借题发挥、大批特批,或责令学生写出“检讨保证书”、按下手印,或“约法三章”,而事后没有跟踪、没有抚慰,导致师生关系疏远。学生感受不到教师的关心,也感受不到教师的爱心,自然就不会对教师产生敬畏。
“情实”就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理想教育要充满真情。教师的爱心和品德是传播、提升文明的基础。要有“感情投资”,教师就必须力争由“言传”到“身教”。从个性心理倾向分析,小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都有赖于直观形象的影响。“道德榜样是道德教育中的一种直观形式。”我们的教育先辈崇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既做“经师”又做“人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如果集体排队到某地,学生都是步行,可是学校领导或教师都是坐马车或汽车,那么可以预言,任何遵守纪律的风气都不会养成。”英国教育家洛克指出:“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地而又深刻地打进人们的心思。”开展德育活动,教师的以身作则是最好的“规章”和“制度”。如果我们要求学生语言文明,而自己却常常出口不逊、言辞粗鲁;要求学生不迟到,而自己上课前第一句话老是“对不起,我有点事”……那么你的任何一项要求和规定都是“一纸空文”,毫无作用。
三、处理问题宜“活”不宜“死”
刚刚收屏的历史连续剧《李宗仁归来》,周恩来总理在李宗仁归来之前,对程思远说:“爱国不分先后。”我听后很受启发。爱国也不拘形式:有的人献身科学,为国家创造财富;有的人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而英勇捐躯;有的人却默默地工作在人民最需要而又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殊途同归——爱国。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建设人才,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人们不赞同建立什么德育模式,培养一种道德倾向的人,我们不能用一种道德思维方式约束和限制学生的天性,不能把“坏事”和“坏人”等而视之,因为存心捣鬼、做坏事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如果制订过多过滥的规章制度,就近乎给学生“画地为牢”,导致学生不敢“越雷池一步”,既约束了学生思维,又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也容易导致师生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冲突。我认为这是一种“死”的德育方式,“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生的思想行为千差万别,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应该分清是行为的还是方法的是经常的,还是偶然的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针对不同情况,可采取灵活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是靠教育,而不是禁锢;是开导,而不束缚。过多的“限制”,往往会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起反作用,归根结底,这不是“育人”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