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原文]
血 债
曹德权
(1)西迈的爹是下午赶到学院的。这地方很大,高墙内到处都是高楼,院内道路纵横交错,绿树成行。西迈爹一下就傻了眼,打听了许多人,都说不出他儿子在哪座楼。人家问他儿子是哪个系哪个班的,他也说不出。瞎转悠了好半天,他才想起身上带着儿子的信壳儿,就赶忙找出来问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西迈上课的地点。
(2)西迈想不到爹会赶到学校,望着满头大汗的爹就埋怨说:“你要来就该先写封信来嘛,我也好去接您呀。”西迈爹说:“傻儿子,这你就不懂了,你去接我不耽误上课读书吗?”
(3)西迈望着一脸认真的爹就笑了,他将爹引到自己的寝室安顿下来。西迈同寝室的同学们听说西迈爹来了,很高兴,就合伙凑钱,在馆子里为西迈爹接风。
(4)买单时,一个领头的同学掏钱,西迈爹就说:“这哪儿成呢,咋会让你们摸荷包呢?你们都是读书的学生,妈呀老汉儿哪有那么多钱拿给你们。这钱,大叔我出!”
(5)同学们就说这不成,我们这里有规矩的,不管哪个同学的亲人来了,同寝室的同学都要为他接风。西迈也说:“爹,您就算了吧,您等会儿再出钱吧,饭钱他们出,等会儿我们去卡拉OK厅唱歌,您就开这个钱好了。”西迈爹听大家这么一说,也就不再说什么了,随同学们去了一家卡拉OK厅。
(6)西迈爹是第一次进卡拉0K厅,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陌生,灯光很暗,茶桌儿很小,摆了茶具就没什么空处了。他生怕碰翻茶杯,也不敢去抽叶子烟,地上铺了红地毯,怕烟灰弹到地上给人家整脏了。室内有机器吹冷风,外边热得让人流汗,里边风飕飕的,确实很科学。更科学的是那台机子,格老子不知怎么操作,像电影,有人娃儿和山山水水什么的,音乐一响,同学们对着话筒摇头扭腰一吼,就把憨好听的歌儿吼出来了!
(7)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唱的什么弯弯的月亮,嗓门儿挺清亮的,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
(8)西迈爹觉着儿子出息了,考进大学脱了农家脑壳,连歌也唱得这么好,真是祖上积了德哟!西迈爹就由着儿子和同学们直吼得个脸红筋胀四季花儿红。
(9)这么着在OK厅里耍了两三个钟头,同学们都吼够了,西迈爹就摸出两张10元钞,对着冲茶的姑娘就喊:“喂,收茶钱!”
(10)那姑娘就应声往台子里一晃,一会儿就来告诉他:“先生,你们这单346元。”
(11)西迈爹立时脑壳就木了:“你说啥子来?300多块?有这么贵的茶吗?”
(12)西迈脸一红,一下拉住爹:“爹,您别出洋相了,除了茶还要出歌钱的。”西迈爹一愣:“什么歌钱?你们出了这么大的力气给他们唱,还倒过来开钱?日球怪了!那些唱戏的,不都唱了收看戏的钱么?”
(13)西迈和同学们就给西迈爹反复解释,最后西迈爹好像弄了个大半灵醒,把荷包里的钱全部摸出来。一点,还差十五块。西迈连忙摸出自己身上带的钱凑上交了。西迈爹不知是怎么走回儿子寝室的,这一夜,他一直大睁着眼没能睡着。
(14)第四天上午,西迈爹离开学院走了,走时没告诉儿子。西迈下课回寝室,发现爹的行李没有了,他叹了口气,愣在那里。他发了一会儿呆,一下躺在床上,觉着枕头下不对劲儿,忙挪开枕头,发现下面放着厚厚一叠钞票,钞票里还夹着一张单子。
(15)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献血单!
[阅读指引]
超前的消费 滴血的账单
——《血债》整体理解
这是一个颇有震撼力的故事。
儿子西迈在大学读书,爹来校看望儿子,同学们掏钱为西迈爹接风。西迈爹不忍心让学生娃付钱,要自己掏饭钱,同学们不让,儿子西迈说饭钱就让他们出吧,等会去卡拉OK厅唱歌,你就开这个钱好了。年轻人在卡拉OK厅疯狂了三个小时,西迈爹以为唱卡拉OK就像歌星出场一样,举办方要给唱歌的人出场费的,他就主动拿出10元准备结茶水的账。小姐告诉他这张单子346元,他嫌这茶水太贵。儿子西迈觉得丢人,对他爹说除了茶还得出唱歌的钱。他掏出荷包里所有的钱,还差15元,儿子摸出身上带的钱凑上交了。当晚,老人一夜无眠。第四天,他没有告诉儿子就离开了学校,儿子在枕头下发现爹爹留下的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
小说的情节是简单的,主题不在于讽刺西迈爹消费观念落后,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而在于批评我们年轻大学生不顾自己的现实身份和经济地位,超前消费,给父母造成无法承担的重负。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日益丰富的时代,当代大学生们已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娱乐、运动、手机、电脑以及新型的IT产品都成了大学生消费的热点。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许多同学去旅游,去歌厅、酒吧消费,或是购买电脑、手机、MP3,这反映出大学生具有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但是,高消费要有雄厚的家庭经济作为支撑。在校大学生中,官二代、富二代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同学都来自普通家庭,这样的家庭无力承担他们的高消费。小说中的西迈和他的同学就是一个例子,当他们在那里尽情地“卡拉OK”的时候,他们哪里知道自己消费的账单将由一位老父亲用卖血的钱来支付。
这是一个消费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再谈艰苦朴素似乎有些不识时务,但是量力而行、量体裁衣却应该是我们每个人行事的标准,不自量力,打肿脸充胖子是应当受到耻笑的。在小说里,西迈爹不知去卡拉OK厅唱歌要付费,是有些“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尴尬,然而,用老父亲的卖血钱去潇洒挥霍,我们又于心何忍呢?无可否认,目前一些大学生的消费观念陷入了误区,许多消费行为都体现了他们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使得大学生消费呈现出不同一般的发展。他们的消费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也会影响着方方面面。成长中的大学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定型阶段,极易受家长、教师、同学及社会其他成员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而,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观念是摆在社会面前的一个难题,小说正是从这个角度为我们掀开了校园的一角,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真实的生活 艺术的展现
——《血债》细部揣摩
真实,是文学的生命。这篇小说尽管有其他长处,但特别突出的优点是其真实性,依据了生活的真实,再现了真实的生活。
一、标题:血债
小说以“血债”为题,是很值得玩味的。血债本是指杀人者应负的罪责。柳亚子诗云:“谎言无耻成何用,血债终当以血偿。”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第一部十二章标题为“向地主讨还血债。”小说标题为“血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莫非是发生了什么人命案件?带着疑问读小说,读到最后才忽然明白:儿子和同学去卡拉OK厅高消费,父亲掏光身上所有的钱,而后父亲通过献血换来一笔钱,供儿子开销。小说以“血债”为标题,大词小用,寓意深刻,它意在提醒,大学生们不顾自己的身份,毫不吝惜父母的血汗钱,他们欠下的将是一笔血债啊。
二、开端:老父探校(第1节)
这一节交代事情的起因,写西迈爹前来学院看儿子。“院内道路纵横交错,绿树成行”,“西迈爹一下就傻了眼”,作者借西迈爹的眼光和心理上的感受来展示学院的环境,其实也是在暗示人物乡下农民的身份,正因为他是一个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乡下农民,才会如此“少见多怪”。接下来写他“说不出他儿子在哪座楼”,说不出儿子是“哪个系哪个班的”,则是在更为明确地交代人物的身份。一般的父母在子女报考填写志愿时,从院校到专业总要反复研究才能确定,哪有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子女所学专业的呢?但是,这位父亲确确实实不知道儿子是哪个系的,可见他是一个十足的乡下农民,比一般农民还要农民的农民。
但是,我们这位农民大叔不是傻大伯,其实他是很活络的,说不出儿子在哪个系,瞎转悠了好半天,马上“想起身上带着儿子的信壳儿,就赶忙找出来问人”。请不要小看“信壳儿”的作用,它含有人物身份等诸多信息。今天还有谁会管信封叫“信壳儿”呢?更有甚者,人们手机随身带,没有手机家里总有电话吧,谁还靠书信来联络呢?可是这对父子就是靠书信联络的,他说不出儿子在哪个系哪个班,最终凭这小小的“信壳儿”找到了儿子。
三、发展:室友接风(第2-5节)
父亲来看望儿子,是父亲的主动行为,没有得到儿子的“邀请”,也超出儿子的想像。是父亲自己“要来”的,所以当父亲满头大汗出现在儿子面前的时候,儿子非但没有显出多少热情,反而有些许埋怨。父亲为什么要来学院,作品并没有交代,但是我们不难理解,那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深的牵挂。儿子离开自己独自在外上学,学校生活怎么样,儿子能习惯吗,儿行千里母担忧,其实父亲也担忧,正是埋藏在心底的担忧让他没理由地突然“闯”进了校园。父亲的一片爱心没有得到儿子的理解,反而招来些许埋怨,父子之间的性格冲突已经初显端倪。
不过,父亲没有从儿子的话里听出多少埋怨,他向儿子坦露自己“突然造访”的原因:“傻儿子,这你就不懂了,你去接我不耽误上课读书吗?”这时候,儿子望着一脸认真的爹笑了,这一“笑”有着深刻的内容。这“笑”不是父亲认真的认可,更不是为有如此的父爱而自豪,他笑的是父亲的天真。你以为大学生还像中学生一样珍惜每一节课吗?平时他们不知旷了多少课呢。他不愿或不屑向父亲详细解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只是以“笑”对之,算是明白人对局外人的“尊重”吧。一个“笑”字道出了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松懒现象,再次展示了父子之间的性格冲突。
接下来是西迈同寝室的同学们合伙凑钱,在馆子里为西迈爹接风。什么样的馆子,有怎样的规模,花费了多少钱,作品并没有作具体交代,但却详写了西迈爹与学生们的“争执”:西迈爹认为不能由“读书的学生”付钱,学生则说这是他们立下的规矩,不管哪个同学的亲人来了,同寝室的同学都要为他接风。西迈爹与学生的“争执”显示的是他与整个学生的“冲突”,在他眼里,学生还只是读书的娃,是拿不出钱来招待家长的,而学生们则形成了一个规矩,来了家长则须凑钱为其接风。在这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当代大学生消费的“成熟”和“超前”,尽管他们经济上没有独立,得完全依靠父母,但在消费习惯上却已经完全成人化,这是西迈爹所想不到的,甚至也不能接受的。最后儿子出面“调解”,让他为后面的卡拉OK付钱,这才说服了父亲,也由此而把故事推向了高潮。
四、高潮:歌厅疯狂(第6-13节)
第6节花较多笔墨来写卡拉OK歌厅的环境,从灯光、摆设到空调机、放映设备,不厌其详,一一写来。写地毯:他生怕碰翻茶杯,也不敢去抽叶子烟,地上铺了红地毯,怕烟灰弹到地上给人家整脏了;写空调:室内有机器吹冷风,外边热得让人流汗,里边风飕飕的,确实很科学;写放映设备:更科学的是那台机子,格老子不知怎么操作,像电影,有人娃儿和山山水水什么的,音乐一响,同学们对着话筒摇头扭腰一吼,就把憨好听的歌儿吼出来了。从西迈爹的视角和心理写歌厅,突出他的陌生感。之所以如此,固然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其实也是要反衬大学生们课余生活的“现代化”和“超前性”,就像《红楼梦》里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来写贾府一样,刘姥姥越感到新奇,甚至出尽洋相,就越能反映贾府的奢侈豪华。
歌厅此行确实给西迈爹不小的欢快,这欢快固然来自歌厅宜人的环境,更来自值得骄傲的儿子“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他觉得儿子有息了,脱了农家脑壳,连歌也唱得这么好,真是祖上积了德。其实,换个内行的人来听,西迈的歌未必就那么好听。有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儿子总是自己的好,这就是所谓的移情作用吧。
第7、8两节如此渲染西迈爹的愉悦之情,是为下文展现老人的痛苦、失落所作的铺垫和反衬,现在越是开心,真相大白之后的痛苦就越发难以承受。
在同学们吼够了之后,老人及时地前来结账。他摸出两张10元钞,作者用“摸”字,而不是拿或取,这使我们想起鲁迅笔下几个人物的取钱动作:打断腿的孔乙己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交到店小二的手上;前来买人血馒头的华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地想交给刽子手。一个“摸”字让我们隐隐地感到了摸钱者对钱的珍重,也能感受到了他们的艰辛。西迈爹摸出的是两张10元的票子,而不是一张,这说明老人对价钱之贵还是有所准备的,然而收银小姐报出的账单还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346元这样的数目,对于一个乡下农民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所以他一听“立时脑壳就木了”,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你说啥子来?300多块?有这么贵的茶吗?”这一连串的疑问,对西迈爹来说,是真情流露,但是在西迈看来,是爹不懂现代生活,是十足的土老帽,丢了他的脸,因而不觉脸红起来,并且发出委婉的训斥:“爹,您别出洋相了,除了茶还要出歌钱的。”或许是这个账单过于惊人了吧,老人没有理解儿子的难堪,继续“尽情”地出他的洋相:“什么歌钱?你们出了这么大的力气给他们唱,还倒过来开钱?日球怪了!那些唱戏的,不都唱了收看戏的钱么?”这就越发让儿子难堪了。 老人是有理智的,在听了儿子和同学的反复解释之后,再没有说什么,摸出荷包里所有的钱,加上儿子的15元,总算把账结了。
在歌厅的巨额支出以后,老人会有怎样的心情呢?作者并没有作详细的描写,只有两句话:“西迈爹不知是怎么走回儿子寝室的,这一夜,他一直大睁着眼没能睡着。”但这两句话足够可以让我们想像出老人的心寒:省吃俭用,全力支持儿子完成学业,没想到儿子竟然这样挥霍他的血汗!
五、结局:献血筹资(第14-15节)
第四天上午,西迈爹没有告诉儿子离开学院走了,儿子从枕头下发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这样的结尾,至少给人留下如下几点思考:
第一,从结尾的内容上看,歌厅事件之后,西迈爹既没有向儿子发泄自己的不满,也没有对儿子进行“义正词严”的教育,这是为什么?西迈爹对儿子高消费显然是不满的,但他知道,儿子大了,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他这个老土是教育不了儿子的,还是让他自我觉醒,自我成长吧。没有发泄,也没有去教育儿子,这正是老人的明智之处。
第二,西迈爹为什么没有第二天即离开学院,而要等到第四天?这中间三天他又干了些什么?看到枕头下面的一叠钞票和那张献血单,联系当晚掏光荷包的情景,我们不难想像,这钱正是在这三天里卖血“挣”来的。歌厅的高消费花光老人身上所有的钱,他对儿子是不满的,但他仍然要承担儿子的生活费用,于是便四处寻找挣钱的机会,在终于得到一笔献血钱之后,他才悄然离开。挥之不去,拂之依旧,这是一种怎样责任感,一种怎样的爱啊!
第三,通篇都是以西迈爹为视角,全文有10多节都以“西迈爹”开头,唯独最后两节以西迈为视角,这是为什么?西迈下课回寝室,发现爹走了,他“叹了口气”,“愣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这一叹一愣一发呆,说明他是有所思考的,相信看到枕头下的一叠钞票和献血单之后,一定会有更深的感触。我们的大学生虽然陷入消费的误区,但是我们希望他们能够走出这样的误区,相信他们也能够走出这样的误区。作者之所以在结尾部分将叙述的角度由父亲转向儿子,正是这种希望的表现。
独特的视角 鲜明的形象
——《血债》艺术特色赏析
一、纯客观角度叙事
一般小说常常采用上帝视角来叙述故事情节,叙述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有权利说知道并能说出任何一个人物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有时还会时不时地跳出来对人物和事件作主观品论,这种叙述方法也被称为全知视角。
本文舍弃全知视角,采用纯客观叙事方法,让读者通过西迈爹的眼去看待故事,揣测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全文共15节,从第一节开始,大多数段落都以“西迈爹”开头,通过“西迈爹”自己的行动和目光来展开故事情节,作者绝不作任何评说。比如,西迈爹向儿子说明自己突然来访时儿子笑了。他为什么要笑?这笑里包含着怎样的内容?作者未作评说,留给读者自己去理解。再如写西迈爹在卡拉OK歌厅听唱歌:“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唱的什么弯弯的月亮,嗓门儿挺清亮的,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显然,西迈的歌未必真的那么好听,那完全是一种爱的“错觉”,但作者只是如实地描写父亲的感觉,并不揭示其中的原因。特别是结尾,并不交代西迈爹离开之前的那三天究竟干什么了,只写儿子看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而把许多情节留给读者去想像去补充。由于采用纯客观的叙事方法,作者并不出来交代评议,这就给读者留下了思考和想像的空间。
二、矛盾冲突中写人
小说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主要目的,要让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当然要靠正面的言行、心理、神貌的描写和侧面的人物烘托以及环境的渲染,除此以外,设计矛盾冲突来凸显性格也是重要的手段。世界充满矛盾,事与事之间会有冲突,人与人之间会有矛盾,在写作中善于制造矛盾冲突,对形神逼肖地刻画人物,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血债》善于在矛盾冲突中写人,也是值得借鉴的。当西迈爹满头大汗赶到学校时,西迈埋怨他爹,一个兴冲冲来看,一个冷冰冰回应,矛盾冲突初露端倪。当爹说怕耽误儿子上课而没有事先告知儿子要来看他时,西迈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一脸认真的爹就笑了”,表面上看没啥矛盾,实际上两种学习观对垒分明:在父亲看来,课是一点也不能耽误的;在作为大学生的儿子看来,旷一两堂课不算什么,父亲实在有点“迂”。关于“接风”的那顿晚餐谁买单的对话,看上去是一种客套,实际也是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西迈爹觉得学生是消费者,不应该由他们买单,而学生们却自有他们的“规矩”。至于在卡拉OK歌厅里暴露出来的冲突则更为明显。正是在这些矛盾冲突的具体展现中,西迈爹和大学生们的性格才得以凸显,人物形象才更加鲜明丰满。
三、独特的欧式结尾
欧·亨利小说构思奇巧,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尾尤为著名,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欧·亨利式结尾。欧·亨利式结尾就是在小说结局时,奇峰突起,笔锋一转,出人意料,人物的命运转化往往让读者大呼意外,但转念一想,却又觉得合情合理。曹德权的《血债》其结尾也深得欧式结尾之妙。按照常理,歌厅付款之后,西迈爹当与儿子有一场暴风骤雨式的思想交锋,甚至一怒之下当即回家,但是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完全想不到的结尾:第四天上午,西迈爹没有告诉儿子就离开学院走了,儿子在枕头下发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这样的结尾确实出人意料,其实想想也在情理之中。西迈爹虽然是乡下农民,却还是一个识时务的老人,他十分疼爱儿子,发现儿子的生活方式超出自己的想像,甚至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但是他知道已是大学生的儿子未必能够接受自己的“教导”,于是只能用悄然离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但是,不满归不满,自己的义务却不能不尽,儿子还需要钱花,于是又有了卖血挣钱供儿子上学的行为。这是一个多么理智的父亲,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一切尽在情理之中。
(作者:陈锡林,建湖县第二中学)
血 债
曹德权
(1)西迈的爹是下午赶到学院的。这地方很大,高墙内到处都是高楼,院内道路纵横交错,绿树成行。西迈爹一下就傻了眼,打听了许多人,都说不出他儿子在哪座楼。人家问他儿子是哪个系哪个班的,他也说不出。瞎转悠了好半天,他才想起身上带着儿子的信壳儿,就赶忙找出来问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西迈上课的地点。
(2)西迈想不到爹会赶到学校,望着满头大汗的爹就埋怨说:“你要来就该先写封信来嘛,我也好去接您呀。”西迈爹说:“傻儿子,这你就不懂了,你去接我不耽误上课读书吗?”
(3)西迈望着一脸认真的爹就笑了,他将爹引到自己的寝室安顿下来。西迈同寝室的同学们听说西迈爹来了,很高兴,就合伙凑钱,在馆子里为西迈爹接风。
(4)买单时,一个领头的同学掏钱,西迈爹就说:“这哪儿成呢,咋会让你们摸荷包呢?你们都是读书的学生,妈呀老汉儿哪有那么多钱拿给你们。这钱,大叔我出!”
(5)同学们就说这不成,我们这里有规矩的,不管哪个同学的亲人来了,同寝室的同学都要为他接风。西迈也说:“爹,您就算了吧,您等会儿再出钱吧,饭钱他们出,等会儿我们去卡拉OK厅唱歌,您就开这个钱好了。”西迈爹听大家这么一说,也就不再说什么了,随同学们去了一家卡拉OK厅。
(6)西迈爹是第一次进卡拉0K厅,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陌生,灯光很暗,茶桌儿很小,摆了茶具就没什么空处了。他生怕碰翻茶杯,也不敢去抽叶子烟,地上铺了红地毯,怕烟灰弹到地上给人家整脏了。室内有机器吹冷风,外边热得让人流汗,里边风飕飕的,确实很科学。更科学的是那台机子,格老子不知怎么操作,像电影,有人娃儿和山山水水什么的,音乐一响,同学们对着话筒摇头扭腰一吼,就把憨好听的歌儿吼出来了!
(7)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唱的什么弯弯的月亮,嗓门儿挺清亮的,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
(8)西迈爹觉着儿子出息了,考进大学脱了农家脑壳,连歌也唱得这么好,真是祖上积了德哟!西迈爹就由着儿子和同学们直吼得个脸红筋胀四季花儿红。
(9)这么着在OK厅里耍了两三个钟头,同学们都吼够了,西迈爹就摸出两张10元钞,对着冲茶的姑娘就喊:“喂,收茶钱!”
(10)那姑娘就应声往台子里一晃,一会儿就来告诉他:“先生,你们这单346元。”
(11)西迈爹立时脑壳就木了:“你说啥子来?300多块?有这么贵的茶吗?”
(12)西迈脸一红,一下拉住爹:“爹,您别出洋相了,除了茶还要出歌钱的。”西迈爹一愣:“什么歌钱?你们出了这么大的力气给他们唱,还倒过来开钱?日球怪了!那些唱戏的,不都唱了收看戏的钱么?”
(13)西迈和同学们就给西迈爹反复解释,最后西迈爹好像弄了个大半灵醒,把荷包里的钱全部摸出来。一点,还差十五块。西迈连忙摸出自己身上带的钱凑上交了。西迈爹不知是怎么走回儿子寝室的,这一夜,他一直大睁着眼没能睡着。
(14)第四天上午,西迈爹离开学院走了,走时没告诉儿子。西迈下课回寝室,发现爹的行李没有了,他叹了口气,愣在那里。他发了一会儿呆,一下躺在床上,觉着枕头下不对劲儿,忙挪开枕头,发现下面放着厚厚一叠钞票,钞票里还夹着一张单子。
(15)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献血单!
[阅读指引]
超前的消费 滴血的账单
——《血债》整体理解
这是一个颇有震撼力的故事。
儿子西迈在大学读书,爹来校看望儿子,同学们掏钱为西迈爹接风。西迈爹不忍心让学生娃付钱,要自己掏饭钱,同学们不让,儿子西迈说饭钱就让他们出吧,等会去卡拉OK厅唱歌,你就开这个钱好了。年轻人在卡拉OK厅疯狂了三个小时,西迈爹以为唱卡拉OK就像歌星出场一样,举办方要给唱歌的人出场费的,他就主动拿出10元准备结茶水的账。小姐告诉他这张单子346元,他嫌这茶水太贵。儿子西迈觉得丢人,对他爹说除了茶还得出唱歌的钱。他掏出荷包里所有的钱,还差15元,儿子摸出身上带的钱凑上交了。当晚,老人一夜无眠。第四天,他没有告诉儿子就离开了学校,儿子在枕头下发现爹爹留下的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
小说的情节是简单的,主题不在于讽刺西迈爹消费观念落后,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而在于批评我们年轻大学生不顾自己的现实身份和经济地位,超前消费,给父母造成无法承担的重负。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日益丰富的时代,当代大学生们已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娱乐、运动、手机、电脑以及新型的IT产品都成了大学生消费的热点。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许多同学去旅游,去歌厅、酒吧消费,或是购买电脑、手机、MP3,这反映出大学生具有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但是,高消费要有雄厚的家庭经济作为支撑。在校大学生中,官二代、富二代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同学都来自普通家庭,这样的家庭无力承担他们的高消费。小说中的西迈和他的同学就是一个例子,当他们在那里尽情地“卡拉OK”的时候,他们哪里知道自己消费的账单将由一位老父亲用卖血的钱来支付。
这是一个消费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再谈艰苦朴素似乎有些不识时务,但是量力而行、量体裁衣却应该是我们每个人行事的标准,不自量力,打肿脸充胖子是应当受到耻笑的。在小说里,西迈爹不知去卡拉OK厅唱歌要付费,是有些“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尴尬,然而,用老父亲的卖血钱去潇洒挥霍,我们又于心何忍呢?无可否认,目前一些大学生的消费观念陷入了误区,许多消费行为都体现了他们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使得大学生消费呈现出不同一般的发展。他们的消费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也会影响着方方面面。成长中的大学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定型阶段,极易受家长、教师、同学及社会其他成员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而,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观念是摆在社会面前的一个难题,小说正是从这个角度为我们掀开了校园的一角,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真实的生活 艺术的展现
——《血债》细部揣摩
真实,是文学的生命。这篇小说尽管有其他长处,但特别突出的优点是其真实性,依据了生活的真实,再现了真实的生活。
一、标题:血债
小说以“血债”为题,是很值得玩味的。血债本是指杀人者应负的罪责。柳亚子诗云:“谎言无耻成何用,血债终当以血偿。”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第一部十二章标题为“向地主讨还血债。”小说标题为“血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莫非是发生了什么人命案件?带着疑问读小说,读到最后才忽然明白:儿子和同学去卡拉OK厅高消费,父亲掏光身上所有的钱,而后父亲通过献血换来一笔钱,供儿子开销。小说以“血债”为标题,大词小用,寓意深刻,它意在提醒,大学生们不顾自己的身份,毫不吝惜父母的血汗钱,他们欠下的将是一笔血债啊。
二、开端:老父探校(第1节)
这一节交代事情的起因,写西迈爹前来学院看儿子。“院内道路纵横交错,绿树成行”,“西迈爹一下就傻了眼”,作者借西迈爹的眼光和心理上的感受来展示学院的环境,其实也是在暗示人物乡下农民的身份,正因为他是一个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乡下农民,才会如此“少见多怪”。接下来写他“说不出他儿子在哪座楼”,说不出儿子是“哪个系哪个班的”,则是在更为明确地交代人物的身份。一般的父母在子女报考填写志愿时,从院校到专业总要反复研究才能确定,哪有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子女所学专业的呢?但是,这位父亲确确实实不知道儿子是哪个系的,可见他是一个十足的乡下农民,比一般农民还要农民的农民。
但是,我们这位农民大叔不是傻大伯,其实他是很活络的,说不出儿子在哪个系,瞎转悠了好半天,马上“想起身上带着儿子的信壳儿,就赶忙找出来问人”。请不要小看“信壳儿”的作用,它含有人物身份等诸多信息。今天还有谁会管信封叫“信壳儿”呢?更有甚者,人们手机随身带,没有手机家里总有电话吧,谁还靠书信来联络呢?可是这对父子就是靠书信联络的,他说不出儿子在哪个系哪个班,最终凭这小小的“信壳儿”找到了儿子。
三、发展:室友接风(第2-5节)
父亲来看望儿子,是父亲的主动行为,没有得到儿子的“邀请”,也超出儿子的想像。是父亲自己“要来”的,所以当父亲满头大汗出现在儿子面前的时候,儿子非但没有显出多少热情,反而有些许埋怨。父亲为什么要来学院,作品并没有交代,但是我们不难理解,那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深的牵挂。儿子离开自己独自在外上学,学校生活怎么样,儿子能习惯吗,儿行千里母担忧,其实父亲也担忧,正是埋藏在心底的担忧让他没理由地突然“闯”进了校园。父亲的一片爱心没有得到儿子的理解,反而招来些许埋怨,父子之间的性格冲突已经初显端倪。
不过,父亲没有从儿子的话里听出多少埋怨,他向儿子坦露自己“突然造访”的原因:“傻儿子,这你就不懂了,你去接我不耽误上课读书吗?”这时候,儿子望着一脸认真的爹笑了,这一“笑”有着深刻的内容。这“笑”不是父亲认真的认可,更不是为有如此的父爱而自豪,他笑的是父亲的天真。你以为大学生还像中学生一样珍惜每一节课吗?平时他们不知旷了多少课呢。他不愿或不屑向父亲详细解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只是以“笑”对之,算是明白人对局外人的“尊重”吧。一个“笑”字道出了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松懒现象,再次展示了父子之间的性格冲突。
接下来是西迈同寝室的同学们合伙凑钱,在馆子里为西迈爹接风。什么样的馆子,有怎样的规模,花费了多少钱,作品并没有作具体交代,但却详写了西迈爹与学生们的“争执”:西迈爹认为不能由“读书的学生”付钱,学生则说这是他们立下的规矩,不管哪个同学的亲人来了,同寝室的同学都要为他接风。西迈爹与学生的“争执”显示的是他与整个学生的“冲突”,在他眼里,学生还只是读书的娃,是拿不出钱来招待家长的,而学生们则形成了一个规矩,来了家长则须凑钱为其接风。在这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当代大学生消费的“成熟”和“超前”,尽管他们经济上没有独立,得完全依靠父母,但在消费习惯上却已经完全成人化,这是西迈爹所想不到的,甚至也不能接受的。最后儿子出面“调解”,让他为后面的卡拉OK付钱,这才说服了父亲,也由此而把故事推向了高潮。
四、高潮:歌厅疯狂(第6-13节)
第6节花较多笔墨来写卡拉OK歌厅的环境,从灯光、摆设到空调机、放映设备,不厌其详,一一写来。写地毯:他生怕碰翻茶杯,也不敢去抽叶子烟,地上铺了红地毯,怕烟灰弹到地上给人家整脏了;写空调:室内有机器吹冷风,外边热得让人流汗,里边风飕飕的,确实很科学;写放映设备:更科学的是那台机子,格老子不知怎么操作,像电影,有人娃儿和山山水水什么的,音乐一响,同学们对着话筒摇头扭腰一吼,就把憨好听的歌儿吼出来了。从西迈爹的视角和心理写歌厅,突出他的陌生感。之所以如此,固然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其实也是要反衬大学生们课余生活的“现代化”和“超前性”,就像《红楼梦》里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来写贾府一样,刘姥姥越感到新奇,甚至出尽洋相,就越能反映贾府的奢侈豪华。
歌厅此行确实给西迈爹不小的欢快,这欢快固然来自歌厅宜人的环境,更来自值得骄傲的儿子“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他觉得儿子有息了,脱了农家脑壳,连歌也唱得这么好,真是祖上积了德。其实,换个内行的人来听,西迈的歌未必就那么好听。有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儿子总是自己的好,这就是所谓的移情作用吧。
第7、8两节如此渲染西迈爹的愉悦之情,是为下文展现老人的痛苦、失落所作的铺垫和反衬,现在越是开心,真相大白之后的痛苦就越发难以承受。
在同学们吼够了之后,老人及时地前来结账。他摸出两张10元钞,作者用“摸”字,而不是拿或取,这使我们想起鲁迅笔下几个人物的取钱动作:打断腿的孔乙己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交到店小二的手上;前来买人血馒头的华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地想交给刽子手。一个“摸”字让我们隐隐地感到了摸钱者对钱的珍重,也能感受到了他们的艰辛。西迈爹摸出的是两张10元的票子,而不是一张,这说明老人对价钱之贵还是有所准备的,然而收银小姐报出的账单还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346元这样的数目,对于一个乡下农民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所以他一听“立时脑壳就木了”,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你说啥子来?300多块?有这么贵的茶吗?”这一连串的疑问,对西迈爹来说,是真情流露,但是在西迈看来,是爹不懂现代生活,是十足的土老帽,丢了他的脸,因而不觉脸红起来,并且发出委婉的训斥:“爹,您别出洋相了,除了茶还要出歌钱的。”或许是这个账单过于惊人了吧,老人没有理解儿子的难堪,继续“尽情”地出他的洋相:“什么歌钱?你们出了这么大的力气给他们唱,还倒过来开钱?日球怪了!那些唱戏的,不都唱了收看戏的钱么?”这就越发让儿子难堪了。 老人是有理智的,在听了儿子和同学的反复解释之后,再没有说什么,摸出荷包里所有的钱,加上儿子的15元,总算把账结了。
在歌厅的巨额支出以后,老人会有怎样的心情呢?作者并没有作详细的描写,只有两句话:“西迈爹不知是怎么走回儿子寝室的,这一夜,他一直大睁着眼没能睡着。”但这两句话足够可以让我们想像出老人的心寒:省吃俭用,全力支持儿子完成学业,没想到儿子竟然这样挥霍他的血汗!
五、结局:献血筹资(第14-15节)
第四天上午,西迈爹没有告诉儿子离开学院走了,儿子从枕头下发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这样的结尾,至少给人留下如下几点思考:
第一,从结尾的内容上看,歌厅事件之后,西迈爹既没有向儿子发泄自己的不满,也没有对儿子进行“义正词严”的教育,这是为什么?西迈爹对儿子高消费显然是不满的,但他知道,儿子大了,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他这个老土是教育不了儿子的,还是让他自我觉醒,自我成长吧。没有发泄,也没有去教育儿子,这正是老人的明智之处。
第二,西迈爹为什么没有第二天即离开学院,而要等到第四天?这中间三天他又干了些什么?看到枕头下面的一叠钞票和那张献血单,联系当晚掏光荷包的情景,我们不难想像,这钱正是在这三天里卖血“挣”来的。歌厅的高消费花光老人身上所有的钱,他对儿子是不满的,但他仍然要承担儿子的生活费用,于是便四处寻找挣钱的机会,在终于得到一笔献血钱之后,他才悄然离开。挥之不去,拂之依旧,这是一种怎样责任感,一种怎样的爱啊!
第三,通篇都是以西迈爹为视角,全文有10多节都以“西迈爹”开头,唯独最后两节以西迈为视角,这是为什么?西迈下课回寝室,发现爹走了,他“叹了口气”,“愣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这一叹一愣一发呆,说明他是有所思考的,相信看到枕头下的一叠钞票和献血单之后,一定会有更深的感触。我们的大学生虽然陷入消费的误区,但是我们希望他们能够走出这样的误区,相信他们也能够走出这样的误区。作者之所以在结尾部分将叙述的角度由父亲转向儿子,正是这种希望的表现。
独特的视角 鲜明的形象
——《血债》艺术特色赏析
一、纯客观角度叙事
一般小说常常采用上帝视角来叙述故事情节,叙述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有权利说知道并能说出任何一个人物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有时还会时不时地跳出来对人物和事件作主观品论,这种叙述方法也被称为全知视角。
本文舍弃全知视角,采用纯客观叙事方法,让读者通过西迈爹的眼去看待故事,揣测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全文共15节,从第一节开始,大多数段落都以“西迈爹”开头,通过“西迈爹”自己的行动和目光来展开故事情节,作者绝不作任何评说。比如,西迈爹向儿子说明自己突然来访时儿子笑了。他为什么要笑?这笑里包含着怎样的内容?作者未作评说,留给读者自己去理解。再如写西迈爹在卡拉OK歌厅听唱歌:“西迈爹觉着吼得最好听的是儿子,唱的什么弯弯的月亮,嗓门儿挺清亮的,还吼了什么像香港人唱的歌,听不清爽那词儿,但声音憨好听的。”显然,西迈的歌未必真的那么好听,那完全是一种爱的“错觉”,但作者只是如实地描写父亲的感觉,并不揭示其中的原因。特别是结尾,并不交代西迈爹离开之前的那三天究竟干什么了,只写儿子看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而把许多情节留给读者去想像去补充。由于采用纯客观的叙事方法,作者并不出来交代评议,这就给读者留下了思考和想像的空间。
二、矛盾冲突中写人
小说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主要目的,要让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当然要靠正面的言行、心理、神貌的描写和侧面的人物烘托以及环境的渲染,除此以外,设计矛盾冲突来凸显性格也是重要的手段。世界充满矛盾,事与事之间会有冲突,人与人之间会有矛盾,在写作中善于制造矛盾冲突,对形神逼肖地刻画人物,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血债》善于在矛盾冲突中写人,也是值得借鉴的。当西迈爹满头大汗赶到学校时,西迈埋怨他爹,一个兴冲冲来看,一个冷冰冰回应,矛盾冲突初露端倪。当爹说怕耽误儿子上课而没有事先告知儿子要来看他时,西迈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一脸认真的爹就笑了”,表面上看没啥矛盾,实际上两种学习观对垒分明:在父亲看来,课是一点也不能耽误的;在作为大学生的儿子看来,旷一两堂课不算什么,父亲实在有点“迂”。关于“接风”的那顿晚餐谁买单的对话,看上去是一种客套,实际也是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西迈爹觉得学生是消费者,不应该由他们买单,而学生们却自有他们的“规矩”。至于在卡拉OK歌厅里暴露出来的冲突则更为明显。正是在这些矛盾冲突的具体展现中,西迈爹和大学生们的性格才得以凸显,人物形象才更加鲜明丰满。
三、独特的欧式结尾
欧·亨利小说构思奇巧,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尾尤为著名,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欧·亨利式结尾。欧·亨利式结尾就是在小说结局时,奇峰突起,笔锋一转,出人意料,人物的命运转化往往让读者大呼意外,但转念一想,却又觉得合情合理。曹德权的《血债》其结尾也深得欧式结尾之妙。按照常理,歌厅付款之后,西迈爹当与儿子有一场暴风骤雨式的思想交锋,甚至一怒之下当即回家,但是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完全想不到的结尾:第四天上午,西迈爹没有告诉儿子就离开学院走了,儿子在枕头下发现一叠钞票和一张献血单。这样的结尾确实出人意料,其实想想也在情理之中。西迈爹虽然是乡下农民,却还是一个识时务的老人,他十分疼爱儿子,发现儿子的生活方式超出自己的想像,甚至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但是他知道已是大学生的儿子未必能够接受自己的“教导”,于是只能用悄然离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但是,不满归不满,自己的义务却不能不尽,儿子还需要钱花,于是又有了卖血挣钱供儿子上学的行为。这是一个多么理智的父亲,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一切尽在情理之中。
(作者:陈锡林,建湖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