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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年轻有为的干部落马了,怎一个“悔”字了得!
听说马民获刑,很多人都觉得可惜。一米八的个头,英俊潇洒的外貌,单从外表上看,绝对算是个标准的型男!再加上年轻有为,仕途得意,诸多好事全让他一个人占了去,怎能不让同龄人羡慕?曾几何时,上天对他似乎特别眷顾,39岁担任市里一家知名中学的校长,不到三年又转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正当马民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忽然一封举报信,将他从云端掀落在地。
起诉书指控马民在当校长和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受贿99.9万元。2011年10月27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马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对其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个结局也许早就在马民的意料之中,然而又在意料之外。
马民在当校长时,确实曾受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的请托,使该公司在教学楼招标过程中中标。施工中,马民又另外安排张某做了一些附属工程,由于这些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又及时结清了他们的工程款,张某很是感激,主动送上15万元“感谢费”。此时,马民已经从学校调离,到镇里工作去了。
开始,马民担任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筹备组组长(主持工作)。上任伊始,就有很多当地有名的、没名的房产开发商、建筑老板蜂拥而至,主动与其结交。马民收受的贿赂大都是为他们这些建筑公司或个人在承建工程、窑厂年审、违章建房、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事务上提供便利,受贿数额从5000元到30万元不等。
薛老板就是其中的一名个体建筑商,那笔最大的30万元贿款就是他送的。
马民与薛老板的交情应该说还是比较早的,两人三年前就认识了。
2010年下半年,镇里打算开发大礼堂。消息传出后,很多人来找马民帮忙。财大气粗的薛某,首次来到马民的办公室便送上4万元现金。此后,薛某更是不间歇地轮番轰炸,春节送1万元过节费后,薛某第三次来到马民的办公室,跟他谈到了大礼堂开发的事情,并再次送上5万元。不知道马民是怎样的力排众议,总之最终还是薛老板顺利拿到了大礼堂的开发权。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薛某“首战告捷”,又把眼睛盯住了镇政府所在这块地。
也许是这次的“工作”不好做,2011年下半年,薛某多次找到马民要求开发现在的镇政府,马民均未答应。为了加大“攻关”力度,迅速拿下这块地,不让别的开发商再存“非分之想”,薛某瞅准机会,在马民的专车上一下子就送他20万元,并再次提出开发镇政府的要求。这20万元,是马民上任以来收的最大的一笔钱,薛某投资如此“一步到位”,马民的回报也一步到位,做出了令薛某满意的决定。
然而,这笔钱的获得,并没有让双方都皆大欢喜,它没有给马民带来预期中的“安全感”,反而让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始终觉得这笔钱收得不那么放心。他早有预感,这笔钱迟早要出事。因此收钱后的一段日子里,他多次找薛某退还,但薛某却一直不要。区区20万元,能够让他赚回几百倍的利润,他怎么会收回来呢?薛老板是根本不在乎的。
事实证明,马民的落马的确是与这笔钱有关。
转眼到了2011年夏季,正在建设中的镇科普中心因工程款给付不及时而时常停工,工程延误得很厉害。项目部经理宁某找马民要工程款,马民知道镇里确实没钱,也无能为力,但是又不忍心回绝,只说“我自己想办法筹款解决”。
马民想了好几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无奈之下,马民想到了薛某送来的20万元贿款,便将此款提出,又从别处凑了12万元,临时转给了该工程项目部急用,该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三个月后,镇里将该工程款拨付下来,宁某及时将救急的32万元还给了马民。而此时的马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将此款退还给薛某。于是,钱一到位,马民就像接到了一个烫手的山芋,迅速将其中的30万元还给了薛老板。
或许这30万元的退还让薛老板心生疑惑,抑或在以后的工程中薛老板没有如期捞到好处,总之两个人关系从此就慢慢的生分了。从一开始的称兄道弟、常来常往,变成了形同陌路。最后,薛老板一封举报信便将马民从天堂送进了地狱。
受贿人在收受别人贿赂的时候,是否也能清醒地意识到将来有朝一日,会有此下场,是继续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那些送钱的“大爷”,还是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手,将那些不义之财拒之门外?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检察官析案
很多干部在收受他人钱财的信条往往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认为只要为人办成了事,就是收点好处,人家也不会把事情讲出来。贪官们的犯罪途径往往是受身边人或亲朋好友所托而为人谋取利益,因而收受他人钱财,他们都会觉得自己“圈子”内的人可靠,不会出卖自己。侥幸心理的要害,是低估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能力”,错估了法律的威严和力量。大量事实证明,任何腐败分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能量”多大,隐藏有多深,两面派手法有多高明,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
反过来想一想,马民在这个时候落马,未尝不是件好事。像他这样在金钱面前经不起考验的干部,短短两年便受贿近百萬元,如果无良友提醒,无制度监督,不知道他还会再陷多深,与其到了走上不归路的时候,再去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倒不如现在就东窗事发悬崖勒马,刑满释放还有机会重新再来。
古语云:贪图一粒米,失去半年粮。意思是说贪图他人一粒米,失去原本应属于自己所食的由无数颗一粒米组成的半年粮。每一个为民办事的领导干部都应谨记在心,时时警示,切莫在身陷囹圄时才后悔不该贪图那一粒米。
听说马民获刑,很多人都觉得可惜。一米八的个头,英俊潇洒的外貌,单从外表上看,绝对算是个标准的型男!再加上年轻有为,仕途得意,诸多好事全让他一个人占了去,怎能不让同龄人羡慕?曾几何时,上天对他似乎特别眷顾,39岁担任市里一家知名中学的校长,不到三年又转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正当马民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忽然一封举报信,将他从云端掀落在地。
起诉书指控马民在当校长和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受贿99.9万元。2011年10月27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马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对其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个结局也许早就在马民的意料之中,然而又在意料之外。
马民在当校长时,确实曾受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的请托,使该公司在教学楼招标过程中中标。施工中,马民又另外安排张某做了一些附属工程,由于这些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又及时结清了他们的工程款,张某很是感激,主动送上15万元“感谢费”。此时,马民已经从学校调离,到镇里工作去了。
开始,马民担任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筹备组组长(主持工作)。上任伊始,就有很多当地有名的、没名的房产开发商、建筑老板蜂拥而至,主动与其结交。马民收受的贿赂大都是为他们这些建筑公司或个人在承建工程、窑厂年审、违章建房、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事务上提供便利,受贿数额从5000元到30万元不等。
薛老板就是其中的一名个体建筑商,那笔最大的30万元贿款就是他送的。
马民与薛老板的交情应该说还是比较早的,两人三年前就认识了。
2010年下半年,镇里打算开发大礼堂。消息传出后,很多人来找马民帮忙。财大气粗的薛某,首次来到马民的办公室便送上4万元现金。此后,薛某更是不间歇地轮番轰炸,春节送1万元过节费后,薛某第三次来到马民的办公室,跟他谈到了大礼堂开发的事情,并再次送上5万元。不知道马民是怎样的力排众议,总之最终还是薛老板顺利拿到了大礼堂的开发权。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薛某“首战告捷”,又把眼睛盯住了镇政府所在这块地。
也许是这次的“工作”不好做,2011年下半年,薛某多次找到马民要求开发现在的镇政府,马民均未答应。为了加大“攻关”力度,迅速拿下这块地,不让别的开发商再存“非分之想”,薛某瞅准机会,在马民的专车上一下子就送他20万元,并再次提出开发镇政府的要求。这20万元,是马民上任以来收的最大的一笔钱,薛某投资如此“一步到位”,马民的回报也一步到位,做出了令薛某满意的决定。
然而,这笔钱的获得,并没有让双方都皆大欢喜,它没有给马民带来预期中的“安全感”,反而让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始终觉得这笔钱收得不那么放心。他早有预感,这笔钱迟早要出事。因此收钱后的一段日子里,他多次找薛某退还,但薛某却一直不要。区区20万元,能够让他赚回几百倍的利润,他怎么会收回来呢?薛老板是根本不在乎的。
事实证明,马民的落马的确是与这笔钱有关。
转眼到了2011年夏季,正在建设中的镇科普中心因工程款给付不及时而时常停工,工程延误得很厉害。项目部经理宁某找马民要工程款,马民知道镇里确实没钱,也无能为力,但是又不忍心回绝,只说“我自己想办法筹款解决”。
马民想了好几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无奈之下,马民想到了薛某送来的20万元贿款,便将此款提出,又从别处凑了12万元,临时转给了该工程项目部急用,该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三个月后,镇里将该工程款拨付下来,宁某及时将救急的32万元还给了马民。而此时的马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将此款退还给薛某。于是,钱一到位,马民就像接到了一个烫手的山芋,迅速将其中的30万元还给了薛老板。
或许这30万元的退还让薛老板心生疑惑,抑或在以后的工程中薛老板没有如期捞到好处,总之两个人关系从此就慢慢的生分了。从一开始的称兄道弟、常来常往,变成了形同陌路。最后,薛老板一封举报信便将马民从天堂送进了地狱。
受贿人在收受别人贿赂的时候,是否也能清醒地意识到将来有朝一日,会有此下场,是继续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那些送钱的“大爷”,还是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手,将那些不义之财拒之门外?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检察官析案
很多干部在收受他人钱财的信条往往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认为只要为人办成了事,就是收点好处,人家也不会把事情讲出来。贪官们的犯罪途径往往是受身边人或亲朋好友所托而为人谋取利益,因而收受他人钱财,他们都会觉得自己“圈子”内的人可靠,不会出卖自己。侥幸心理的要害,是低估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能力”,错估了法律的威严和力量。大量事实证明,任何腐败分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能量”多大,隐藏有多深,两面派手法有多高明,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
反过来想一想,马民在这个时候落马,未尝不是件好事。像他这样在金钱面前经不起考验的干部,短短两年便受贿近百萬元,如果无良友提醒,无制度监督,不知道他还会再陷多深,与其到了走上不归路的时候,再去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倒不如现在就东窗事发悬崖勒马,刑满释放还有机会重新再来。
古语云:贪图一粒米,失去半年粮。意思是说贪图他人一粒米,失去原本应属于自己所食的由无数颗一粒米组成的半年粮。每一个为民办事的领导干部都应谨记在心,时时警示,切莫在身陷囹圄时才后悔不该贪图那一粒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