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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芦溪县为例,探讨了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构建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旨在为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最终建立提供参考和依据,进而规范今后土地整治工作,促進土地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芦溪县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4-08386-02
近年来,芦溪县实施了不少土地整治项目,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如项目选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项目片区过于分散或过多、项目实施的时序安排不尽合理等 [1],而造成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前尚未形成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故无法为土地整治项目的选取、立项提供依据。
当前,芦溪县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搞好芦溪县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不仅要全面深入调查评价本区域土地整治潜力,也要对本区域内散布的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以掌握每个项目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投资等细节,这对总体把握规划脉路具有重要意义,备选项目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在芦溪县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过程中构建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芦溪县土地整治规划概况
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东南部,主要由山地、丘陵、河谷平原构成。芦溪地区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四季较为分明,雨量充沛,平均气温是28.8 ℃。全县土地总面积为96 117.40 hm2,其中,农用地86 690.52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90.19%;建设用地5 898.39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14%;其他土地3 528.49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67%。
为了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全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芦溪县以 2010年为规划基期、2015年为规划期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修编工作。预计在规划期内,芦溪县土地整治规模为7 853.34 hm2,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至少新增耕地610 hm2。
2芦溪县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构建思路
2.1构建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库应遵循的原则
2.1.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总体安排,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展开分析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整治项目,建立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
2.1.2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充分遵循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时序等,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2.1.3加强协调,相互衔接。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要在落实上级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任务的同时,确保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城镇体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以及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规划相协调。
2.1.4部门合作,公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坚决杜绝闭门造车、图上作业、脱离实际的现象,提高土地整治项目的可操作性。
2.2土地整治潜力测算土地整治潜力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限制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造,由此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质量提高的程度[2],其体现为一种综合潜力,一般分为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4大潜力。
2.2.1农用地整理潜力。
(1)确定待整理区。利用2010年芦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和《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减去坡度为25°以上的耕地面积、零星不连片的耕地面积以及在规划期内作为预留地或建设用地、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及灾毁的耕地范围,然后加上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设施农用地与田坎面积之和即为最终的待整理区面积。
(1)确定待整理区。根据《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扣除中心城区、各乡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规划范围,全县其他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均纳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计算的待整理区范围。
(2)确定新增耕地系数。首先对芦溪县近年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得到典型样区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系数。然后分析各乡镇的人均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越大,农民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迫切度越低,反之越高。农民的整治迫切度影响着新增耕地系数的大小。根据各乡镇自身特点及人均耕地面积对各乡镇的新增耕地系数进行修正得到各乡镇的新增耕地系数。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①规划模拟法。参照《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调查结果,对规划拟腾退的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汇总,计算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②人口用地估算法。我国城镇化和农村人口转移是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变化,对这一变化进行数量分析并测算得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理论潜力。其核心内容是依据预测所得规划期内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规模,测算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将上述规划模拟法和人均用地估算法求得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算术平均修正得到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2.3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通过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宜耕的未利用地面积,并乘以相应的可开发系数得到全县可开发总面积。在此基础上依据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中的新增耕地系数和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方法进行测算,最终得到各乡镇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2.2.4土地复垦潜力。芦溪县土地复垦潜力来源于矿山损毁地、独立工矿损毁地、交通运输损毁地、水利设施损毁地以及自然災害损毁地。首先开展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可复垦规模,然后参照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中的新增耕地系数和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方法进行测算,得到各乡镇的土地复垦潜力。
2.3项目类型划分、选址及命名
2.3.1项目类型划分。土地整治项目是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集中资金成规模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可分为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
根据芦溪县近几年项目实施情况分析,芦溪县土地整治项目类型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等4大类。
2.3.2项目选址原则。项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①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②土地整治基础条件好,潜力大,分布相对集中;③预期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④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2.3.3项目选址依据。土地整治备选项目的选址需考虑以下几个方而内容:①自然条件,包括海拔、地貌类型、成土母质、坡度等;②自然资源,包括光、热、水、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等;③社会经济状况,包括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状况等;④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结构、有利和不利因素、土地权属状况等;⑤土地利用潜力,包括待开发整理复垦土地的数量、质量等;⑥基础设施状况,包括现有水利骨干设施、田间道路、交通、林网、电力、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等状况。此外,还需遵守相关法规或行业规定[3]。
2.3.4项目选址方法。以芦溪县前期摸查项目为基础,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现状图为工作底图,以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为基础,初步确定项目区域并绘制草图;征求当地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区域进行调整,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2.3.5项目命名。土地整治项目名称应反映项目区的位置、项目类型两方面的内容。项目区的位置名称应按行政级别的顺序命名,项目类型的名称应写明全称。项目名称可按“项目区位置+项目类型”的格式统一命名,如“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新泉村等4个乡(镇)1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类型含一种或二种的项目,项目名称应包含其所有的实施类型,并按实施类型主次排列,或直接以“整治”代之。一个村内有2个及2个以上项目的,应在名称中标明村名。
2.4土地整治项目投资估算及时序安排
2.4.1投资估算。按照投资估算理论与实践经验,采用综合造价法估算项目投资金额。即根据各类整治单位面积平均造价和规划期内各类整治面积匡算总投资额。公式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地均投资×建设规模
2.4.2项目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时序安排需综合考虑项目施工的难易程度、投资风险、资金来源、实施后效益等因素,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先易后难原则。投资环境好、风险因素少、施工难度小的项目应安排在近期;相反,则安排在远期。②分析论证,科学排序。对所列项目进行全而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所需资金规模,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3]。
3芦溪县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管理
土地整治项目建库后,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实施。同时,芦溪县财政部门和芦溪县国土资源局对预算安排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同时对项目库进行及时补充,调整和清理,实施动态管理[4]。
4结语
该研究以芦溪县为例,探讨了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思路,可知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应包含项目名称、位置、项目区规模、项目类型、预计新增耕地面积、预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构建能为当地今后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提供参考和依据,减少立项工作的盲目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对库中的项目进行筛选,或根据实际情况将某些项目拆分、合并或重组。此外,立项时还需进一步对项目的可行性、建设规模等展开调查论证,以避免备选项目库的错误或不足。同时,后期需对备选项目库进行绩效考评并实施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 邢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选择的原则与要求[J].中国土地,2006(7):35-37.
[2] 本书编委会.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S].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3.
[3] 覃琳,邱凌,孙芬,等.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思路研究[J].价值工程,2012(23):104-106.
[4] 李刚,李彬.海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311-314.
关键词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芦溪县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4-08386-02
近年来,芦溪县实施了不少土地整治项目,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如项目选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项目片区过于分散或过多、项目实施的时序安排不尽合理等 [1],而造成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前尚未形成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故无法为土地整治项目的选取、立项提供依据。
当前,芦溪县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搞好芦溪县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不仅要全面深入调查评价本区域土地整治潜力,也要对本区域内散布的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以掌握每个项目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投资等细节,这对总体把握规划脉路具有重要意义,备选项目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在芦溪县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过程中构建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芦溪县土地整治规划概况
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东南部,主要由山地、丘陵、河谷平原构成。芦溪地区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四季较为分明,雨量充沛,平均气温是28.8 ℃。全县土地总面积为96 117.40 hm2,其中,农用地86 690.52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90.19%;建设用地5 898.39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14%;其他土地3 528.49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67%。
为了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全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芦溪县以 2010年为规划基期、2015年为规划期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修编工作。预计在规划期内,芦溪县土地整治规模为7 853.34 hm2,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至少新增耕地610 hm2。
2芦溪县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构建思路
2.1构建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库应遵循的原则
2.1.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总体安排,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展开分析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整治项目,建立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
2.1.2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充分遵循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现状和土地整治潜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时序等,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2.1.3加强协调,相互衔接。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要在落实上级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任务的同时,确保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城镇体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以及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规划相协调。
2.1.4部门合作,公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坚决杜绝闭门造车、图上作业、脱离实际的现象,提高土地整治项目的可操作性。
2.2土地整治潜力测算土地整治潜力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限制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造,由此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质量提高的程度[2],其体现为一种综合潜力,一般分为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4大潜力。
2.2.1农用地整理潜力。
(1)确定待整理区。利用2010年芦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和《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减去坡度为25°以上的耕地面积、零星不连片的耕地面积以及在规划期内作为预留地或建设用地、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及灾毁的耕地范围,然后加上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设施农用地与田坎面积之和即为最终的待整理区面积。
(1)确定待整理区。根据《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扣除中心城区、各乡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规划范围,全县其他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均纳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计算的待整理区范围。
(2)确定新增耕地系数。首先对芦溪县近年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得到典型样区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系数。然后分析各乡镇的人均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越大,农民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迫切度越低,反之越高。农民的整治迫切度影响着新增耕地系数的大小。根据各乡镇自身特点及人均耕地面积对各乡镇的新增耕地系数进行修正得到各乡镇的新增耕地系数。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①规划模拟法。参照《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调查结果,对规划拟腾退的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汇总,计算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②人口用地估算法。我国城镇化和农村人口转移是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变化,对这一变化进行数量分析并测算得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理论潜力。其核心内容是依据预测所得规划期内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规模,测算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将上述规划模拟法和人均用地估算法求得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算术平均修正得到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2.3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通过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宜耕的未利用地面积,并乘以相应的可开发系数得到全县可开发总面积。在此基础上依据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中的新增耕地系数和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方法进行测算,最终得到各乡镇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2.2.4土地复垦潜力。芦溪县土地复垦潜力来源于矿山损毁地、独立工矿损毁地、交通运输损毁地、水利设施损毁地以及自然災害损毁地。首先开展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可复垦规模,然后参照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中的新增耕地系数和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方法进行测算,得到各乡镇的土地复垦潜力。
2.3项目类型划分、选址及命名
2.3.1项目类型划分。土地整治项目是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集中资金成规模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可分为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
根据芦溪县近几年项目实施情况分析,芦溪县土地整治项目类型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等4大类。
2.3.2项目选址原则。项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①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②土地整治基础条件好,潜力大,分布相对集中;③预期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④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2.3.3项目选址依据。土地整治备选项目的选址需考虑以下几个方而内容:①自然条件,包括海拔、地貌类型、成土母质、坡度等;②自然资源,包括光、热、水、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等;③社会经济状况,包括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状况等;④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结构、有利和不利因素、土地权属状况等;⑤土地利用潜力,包括待开发整理复垦土地的数量、质量等;⑥基础设施状况,包括现有水利骨干设施、田间道路、交通、林网、电力、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等状况。此外,还需遵守相关法规或行业规定[3]。
2.3.4项目选址方法。以芦溪县前期摸查项目为基础,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现状图为工作底图,以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为基础,初步确定项目区域并绘制草图;征求当地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区域进行调整,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2.3.5项目命名。土地整治项目名称应反映项目区的位置、项目类型两方面的内容。项目区的位置名称应按行政级别的顺序命名,项目类型的名称应写明全称。项目名称可按“项目区位置+项目类型”的格式统一命名,如“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新泉村等4个乡(镇)1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类型含一种或二种的项目,项目名称应包含其所有的实施类型,并按实施类型主次排列,或直接以“整治”代之。一个村内有2个及2个以上项目的,应在名称中标明村名。
2.4土地整治项目投资估算及时序安排
2.4.1投资估算。按照投资估算理论与实践经验,采用综合造价法估算项目投资金额。即根据各类整治单位面积平均造价和规划期内各类整治面积匡算总投资额。公式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地均投资×建设规模
2.4.2项目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时序安排需综合考虑项目施工的难易程度、投资风险、资金来源、实施后效益等因素,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先易后难原则。投资环境好、风险因素少、施工难度小的项目应安排在近期;相反,则安排在远期。②分析论证,科学排序。对所列项目进行全而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所需资金规模,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3]。
3芦溪县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管理
土地整治项目建库后,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实施。同时,芦溪县财政部门和芦溪县国土资源局对预算安排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同时对项目库进行及时补充,调整和清理,实施动态管理[4]。
4结语
该研究以芦溪县为例,探讨了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思路,可知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应包含项目名称、位置、项目区规模、项目类型、预计新增耕地面积、预计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的构建能为当地今后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提供参考和依据,减少立项工作的盲目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对库中的项目进行筛选,或根据实际情况将某些项目拆分、合并或重组。此外,立项时还需进一步对项目的可行性、建设规模等展开调查论证,以避免备选项目库的错误或不足。同时,后期需对备选项目库进行绩效考评并实施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 邢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选择的原则与要求[J].中国土地,2006(7):35-37.
[2] 本书编委会.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S].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3.
[3] 覃琳,邱凌,孙芬,等.土地整治备选项目库构建思路研究[J].价值工程,2012(23):104-106.
[4] 李刚,李彬.海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3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