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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两次组织了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2名基层公务员到厅机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拓宽选人视野,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
过去,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新进干部,主要是从市直机关和纪检监察系统调入。2009年,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从更大范围内挑选优秀人才充实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在人选范围的考量上,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面向全区。范围太窄,遴选的意义不大;范围太广,组织难度大。综合考虑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把遴选的范围确定在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在广西日报等区内主要媒体和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刊登后,共吸引了500多人报名,结果比较理想。二是侧重基层。基层公务员了解民生、亲近百姓、体察民情,能够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也更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因此,我们把遴选的重点放在基层。在职位要求上,鼓励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报名;在笔试和面试环节,设计一定比例的、用于考察应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的试题;在确定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基层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三是人岗匹配。在侧重从基层选人的同时,统筹考虑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需要,注意从区、市两级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和区、市两级直属机关中遴选优秀公务员,提高遴选人员与空缺岗位的匹配度。近两年自治区纪委监察机关公开遴选的22名公务员中,12名是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占遴选总数的54.5%;10名是在区、市两级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或区、市两级直属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占遴选总数的45.5%。
二、注重职位需求,科学设定遴选资格条件和考察评价内容
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我们都坚持“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符合要求的人”的原则,通过各环节的科学把握,挑选到了比较满意的公务员。一是科学设定遴选资格条件。在遴选中,我们根据机关空编的部门及岗位情况,确定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首先是基本条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报名的基本条件。其次是岗位资格条件。在听取选调岗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岗位需求确定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特长。如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岗位,我们要求报名的公务员所学专业为法学、汉语言文学、侦查学、犯罪学、经济犯罪侦查、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等专业,并在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系统及经济综合部门工作三年以上。二是科学设计笔试、面试的测试方向和程序。在委托命制试题时,明确要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并根据应试人选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根据应试人选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三是科学设置考察评价内容。在考察中,我们注重科学设置考察评价内容,既要注重了解考察人选的实际能力和工作实绩,又要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请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分别出具考察人选的廉政鉴定和工作鉴定,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公务员选出来。
三、严格按程序推进,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遴选工作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影响到选人用人公信度,影响到选人部门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我们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同时,严格按程序推进,较好地确保了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履职能力的测评。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在委托自治区权威考试测评机构命题时,要求设置一定的考察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的试题。请自治区纪委正厅级领导担任面试主考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正职和自治区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的同志担任考官。二是严格考察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组织考察组,按照规定程序和设定的考察评价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尊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就拟选调人选充分听取选调岗位所在部门及分管领导意见,再提交书记办公会酝酿,形成成熟意见后提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选。三是加强监督和信息公开。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过程中,主动邀请自治区纪委机关纪委全程介入监督,并通过广西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信息和公布结果,让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后,我们还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七天的干部调动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拓宽选人视野,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
过去,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新进干部,主要是从市直机关和纪检监察系统调入。2009年,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从更大范围内挑选优秀人才充实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在人选范围的考量上,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面向全区。范围太窄,遴选的意义不大;范围太广,组织难度大。综合考虑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把遴选的范围确定在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在广西日报等区内主要媒体和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刊登后,共吸引了500多人报名,结果比较理想。二是侧重基层。基层公务员了解民生、亲近百姓、体察民情,能够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也更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因此,我们把遴选的重点放在基层。在职位要求上,鼓励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报名;在笔试和面试环节,设计一定比例的、用于考察应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的试题;在确定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基层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三是人岗匹配。在侧重从基层选人的同时,统筹考虑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需要,注意从区、市两级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和区、市两级直属机关中遴选优秀公务员,提高遴选人员与空缺岗位的匹配度。近两年自治区纪委监察机关公开遴选的22名公务员中,12名是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占遴选总数的54.5%;10名是在区、市两级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或区、市两级直属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占遴选总数的45.5%。
二、注重职位需求,科学设定遴选资格条件和考察评价内容
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我们都坚持“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符合要求的人”的原则,通过各环节的科学把握,挑选到了比较满意的公务员。一是科学设定遴选资格条件。在遴选中,我们根据机关空编的部门及岗位情况,确定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首先是基本条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报名的基本条件。其次是岗位资格条件。在听取选调岗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岗位需求确定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特长。如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岗位,我们要求报名的公务员所学专业为法学、汉语言文学、侦查学、犯罪学、经济犯罪侦查、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等专业,并在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系统及经济综合部门工作三年以上。二是科学设计笔试、面试的测试方向和程序。在委托命制试题时,明确要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并根据应试人选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根据应试人选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三是科学设置考察评价内容。在考察中,我们注重科学设置考察评价内容,既要注重了解考察人选的实际能力和工作实绩,又要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请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分别出具考察人选的廉政鉴定和工作鉴定,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公务员选出来。
三、严格按程序推进,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遴选工作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影响到选人用人公信度,影响到选人部门乃至党委、政府的形象。我们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同时,严格按程序推进,较好地确保了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履职能力的测评。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在委托自治区权威考试测评机构命题时,要求设置一定的考察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的试题。请自治区纪委正厅级领导担任面试主考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正职和自治区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的同志担任考官。二是严格考察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组织考察组,按照规定程序和设定的考察评价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尊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就拟选调人选充分听取选调岗位所在部门及分管领导意见,再提交书记办公会酝酿,形成成熟意见后提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选。三是加强监督和信息公开。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过程中,主动邀请自治区纪委机关纪委全程介入监督,并通过广西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信息和公布结果,让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后,我们还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七天的干部调动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