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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新桂系集团为了安抚少数民族,在广西民族地区积极推行“特种部族”教育,在民族地区开创了现代教育的先河。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特种部族”教育 新桂系 少数民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10)08-022-0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盘踞西南的新桂系集团在蒋桂战争、中原大战一系列战争中连续被打败,被迫退守广西。为了保存实力,从长发展,他们闭门思过,励精图治,整顿广西,推行一系列建设广西的“新政”。对于少数民族的教化问题,新桂系认为“振兴教育化其愚顽,所关至巨”,因此十分重视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通过教育实行民族同化的目的。本文就民国时期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出台、执行和成效作一探讨,对1927-1937年新桂系在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所作的努力作一追溯,探讨新桂系民族教育的努力以及得失,旨在抛砖引玉,求教各方专家学者。
一、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
早在1928年5月新桂系制订《广西省今后教育改进计划大纲》中就提出:“凡苗瑶等族非普通学校所能适应者,当有特殊教育以救济之。苗瑶教育均当早日分别筹设。”这是新桂系第一次提出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1933年11月,省政府公布《广西苗瑶教育委员会组织大纲》。1934年1月,广西省教育厅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 (后改为特种教育委员会),正式明确了“特种部族”教育管理、视导机构,并开始设计、规划与策动全省特种部族教育并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团,随后公布《广西省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计划纲要》。致此被称为“特种部族教育”的少数民族教育遂由初期的发端而渐行进展起来了。
二、少数民族学校的分布和学制
“特种部族”教育的模式是20世纪30年代广西国民基础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复制。1933年9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五年计划大纲》,次年修正为六年计划大纲。“以教育大众化为方针,以爱国教育为灵魂,生产教育为内容”,规定每个法定村街设立一所国民基础学校,在少数民族居住区普遍设置学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鼓励各地普设学校.省政府于1934年12月公布《广西特种教育区域设校补助金办法》,指定专款为“特种部族教育”设校之用。1935年12月,公布《广西各县特种教育区域设校补助金给领支配及报销办法》。在各县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依照该《办法》向省政府请领补助金。这一办法确实促进了“特种部族”区域学校之普遍设置。
三、“特种部族”教育的践行和实施过程
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国民基础教育的过程中,新桂系政府的努力表现为几个方面:
1、普设学校。广西省教育厅大体上依照省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法令之规定——《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办理,“每村(街)须设立国民基础学校一所,每乡(镇)须设立中心国民基础学校一所。”一面根据各县的调查报告,于各属种族之同异、户口之疏密,学童之多寡,生活之难易,道路之险夷,同化之深浅,斟酌各地方情形,厘订办法,指示各县遵照办理。
2、保证生源。“特种部族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苗、瑶、等少数民族,这些民族有自己的传统和风俗,一般都不愿意接受政府的教化。广西省政府根据“特种部族”的具体情况,采取特殊的办学形式,规定合儿童教育与成人教育于同一学校办理,采取合校分班制。并实行免费强迫人学之政策。广西省教育厅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想尽各种办法,“以避难就易,先树信仰”为方针,确保少数民族的学生进入到学校中接受教育。
3、确定教材和师资。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在1928年及1933年省政府委员会制定的“实施方案”中都曾强调过要编写。后来,教育厅规定使用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教材。国民基础学校教材分为课本、补充读物及实际生活材料等。
师资是教育的关键。要推行“特种部族教育”,必须要培养一大批“特种部族”师资。广西省教育厅为了更好地训练“特种部族”师资,1935年1月,成立“广西省立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做为培训 “特种部族”师资的专门机构。由刘介任所长,所址在南宁云亭街。借停办的琶宁县立中学(今南宁一中)校舍授课。从此少数民族教育就有了专门的师资培养机构。
综上所述,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是新桂系在统一广西后,为改善民族问题而采取的一项典型的措施,在当时也具有颇大的社会影响。在省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下,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时期,是广西历史上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最迅速的时期,无论是学校的校数、儿童及成人入学的人数,增长的速度和达到的数量均是以往任何时期所无法比拟的。从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执行而言,新桂系政府一改广西历史上对少数民族歧视压迫的政策,高举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精神,用积极的教化政策,以求少数民族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体现了自古以来中国知识精英“有教无类”的理想。“特种部族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第一次初步唤醒了少数民族人民要求平等权利,尤其是受教育权利的意识。在广西乃至全国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关键词:“特种部族”教育 新桂系 少数民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10)08-022-0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盘踞西南的新桂系集团在蒋桂战争、中原大战一系列战争中连续被打败,被迫退守广西。为了保存实力,从长发展,他们闭门思过,励精图治,整顿广西,推行一系列建设广西的“新政”。对于少数民族的教化问题,新桂系认为“振兴教育化其愚顽,所关至巨”,因此十分重视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通过教育实行民族同化的目的。本文就民国时期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出台、执行和成效作一探讨,对1927-1937年新桂系在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所作的努力作一追溯,探讨新桂系民族教育的努力以及得失,旨在抛砖引玉,求教各方专家学者。
一、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
早在1928年5月新桂系制订《广西省今后教育改进计划大纲》中就提出:“凡苗瑶等族非普通学校所能适应者,当有特殊教育以救济之。苗瑶教育均当早日分别筹设。”这是新桂系第一次提出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1933年11月,省政府公布《广西苗瑶教育委员会组织大纲》。1934年1月,广西省教育厅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 (后改为特种教育委员会),正式明确了“特种部族”教育管理、视导机构,并开始设计、规划与策动全省特种部族教育并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团,随后公布《广西省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计划纲要》。致此被称为“特种部族教育”的少数民族教育遂由初期的发端而渐行进展起来了。
二、少数民族学校的分布和学制
“特种部族”教育的模式是20世纪30年代广西国民基础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复制。1933年9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五年计划大纲》,次年修正为六年计划大纲。“以教育大众化为方针,以爱国教育为灵魂,生产教育为内容”,规定每个法定村街设立一所国民基础学校,在少数民族居住区普遍设置学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鼓励各地普设学校.省政府于1934年12月公布《广西特种教育区域设校补助金办法》,指定专款为“特种部族教育”设校之用。1935年12月,公布《广西各县特种教育区域设校补助金给领支配及报销办法》。在各县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依照该《办法》向省政府请领补助金。这一办法确实促进了“特种部族”区域学校之普遍设置。
三、“特种部族”教育的践行和实施过程
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国民基础教育的过程中,新桂系政府的努力表现为几个方面:
1、普设学校。广西省教育厅大体上依照省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法令之规定——《广西国民基础学校办理通则》办理,“每村(街)须设立国民基础学校一所,每乡(镇)须设立中心国民基础学校一所。”一面根据各县的调查报告,于各属种族之同异、户口之疏密,学童之多寡,生活之难易,道路之险夷,同化之深浅,斟酌各地方情形,厘订办法,指示各县遵照办理。
2、保证生源。“特种部族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苗、瑶、等少数民族,这些民族有自己的传统和风俗,一般都不愿意接受政府的教化。广西省政府根据“特种部族”的具体情况,采取特殊的办学形式,规定合儿童教育与成人教育于同一学校办理,采取合校分班制。并实行免费强迫人学之政策。广西省教育厅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想尽各种办法,“以避难就易,先树信仰”为方针,确保少数民族的学生进入到学校中接受教育。
3、确定教材和师资。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在1928年及1933年省政府委员会制定的“实施方案”中都曾强调过要编写。后来,教育厅规定使用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教材。国民基础学校教材分为课本、补充读物及实际生活材料等。
师资是教育的关键。要推行“特种部族教育”,必须要培养一大批“特种部族”师资。广西省教育厅为了更好地训练“特种部族”师资,1935年1月,成立“广西省立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做为培训 “特种部族”师资的专门机构。由刘介任所长,所址在南宁云亭街。借停办的琶宁县立中学(今南宁一中)校舍授课。从此少数民族教育就有了专门的师资培养机构。
综上所述,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是新桂系在统一广西后,为改善民族问题而采取的一项典型的措施,在当时也具有颇大的社会影响。在省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下,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时期,是广西历史上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最迅速的时期,无论是学校的校数、儿童及成人入学的人数,增长的速度和达到的数量均是以往任何时期所无法比拟的。从广西的少数民族教育执行而言,新桂系政府一改广西历史上对少数民族歧视压迫的政策,高举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精神,用积极的教化政策,以求少数民族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体现了自古以来中国知识精英“有教无类”的理想。“特种部族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第一次初步唤醒了少数民族人民要求平等权利,尤其是受教育权利的意识。在广西乃至全国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