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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出大力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及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举措。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与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5-0232-01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其包络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等問题。国家在90年代中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中就再次重申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如今“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使社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被替代。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做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以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成为指导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动纲领。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的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显然,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有效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困扰者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冗员过多。于是,多年来很多国有企业纷纷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特别是经济效益不景气的时期,越发问题突出。此时企业往往将其作为改革和脱困的关键点。但是,在社会保障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督下,企业改革才不至于在减员提效上跑偏。
1.企业坚持减员增效,把下岗分流作主要策略。诸多企业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方针,规范职工下岗程序,认真办好再就业服务中心,把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组织到中心中去,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国家也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对列入脱困目标的,更要加大下岗分流的力度,要求真正为脱困和改制创造条件;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和效率服务。但是,企业改革要在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切实保障下岗分流人员的最低基本生活费。
2.落实“三三制”的保障资金。要求按照该原则落实资金,建立规范、稳定的筹资机制,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血液”,避免出现“营养不良”的问题。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资金筹集实行该原则,即就业者单位、个人和政府共同出资。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个人是第二责任人,政府才是最后的出面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交费比例都有明确规定。加大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加大和强化基金支付能力,也可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企业、社会、财政各自负担一部分。社会保障监察部门予以监督执行,切实保障其资金的筹集。对困难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确保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
3.切实搞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当下岗职工在就业服务中心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在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有序进行。
二、大力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
对下岗职工,要维护其切身利益,关键是保障和帮助实现再就业。但是,这都离不开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才能使社会保障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1.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再就业机会。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仍会存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广开就业门路。一是要保持国有经济的稳定增长。国家增加了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就是考虑到就业的问题。二是积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并存的中小企业,为吸纳就业广开渠道。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社区服务业。四是提倡就业形式的多样化(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等)。五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自谋职业。在此,中央也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
2.转变观念,加强再就业培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培训,全力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城镇普遍实行了劳动预备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同时,也减缓了就业压力。要引导下岗职工彻底摆脱各种传统择业观念,树立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自强创业的新观念。同时,用人单位也要转变用人观念,社会各界都要予以理解和尊重。
3.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要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要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要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总之,积极引导、促进下岗职工进入市场,逐步形成企业富余人员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新机制。
三、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医疗,促进企业改革与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与规范开展。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将应参保的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加强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拒不参保和拒缴保险费等行为,予以处罚,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监督。
2.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解决看病、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3.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该制度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4.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渐增,虽然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但缺口依然不能弥补。继续加大投入可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加大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夯实社会保障基础,能提高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可通过征收利息税、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努力拓展社会保障稳定的新筹资渠道的同时,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性和增值的有效性。
5.加快推进养老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全额缴拨和社会化发放,可通过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并按属地化的原则由社区管理有关事务工作。
四、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的重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必要的职责。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使命,履行好社会监督,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有这样一个好环境和全民的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就能顺利完成,就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贾静.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实证分析[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7-8.
[2] 丛颖超.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实践探索及启示[J].理论学刊,2010,9:65-67.
[3] 王芳.关于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5-68.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与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5-0232-01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其包络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等問题。国家在90年代中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中就再次重申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如今“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使社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被替代。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做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以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成为指导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动纲领。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的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显然,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有效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困扰者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冗员过多。于是,多年来很多国有企业纷纷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特别是经济效益不景气的时期,越发问题突出。此时企业往往将其作为改革和脱困的关键点。但是,在社会保障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督下,企业改革才不至于在减员提效上跑偏。
1.企业坚持减员增效,把下岗分流作主要策略。诸多企业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方针,规范职工下岗程序,认真办好再就业服务中心,把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组织到中心中去,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国家也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对列入脱困目标的,更要加大下岗分流的力度,要求真正为脱困和改制创造条件;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和效率服务。但是,企业改革要在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切实保障下岗分流人员的最低基本生活费。
2.落实“三三制”的保障资金。要求按照该原则落实资金,建立规范、稳定的筹资机制,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血液”,避免出现“营养不良”的问题。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资金筹集实行该原则,即就业者单位、个人和政府共同出资。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个人是第二责任人,政府才是最后的出面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交费比例都有明确规定。加大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加大和强化基金支付能力,也可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企业、社会、财政各自负担一部分。社会保障监察部门予以监督执行,切实保障其资金的筹集。对困难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确保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
3.切实搞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当下岗职工在就业服务中心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在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有序进行。
二、大力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
对下岗职工,要维护其切身利益,关键是保障和帮助实现再就业。但是,这都离不开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才能使社会保障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1.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再就业机会。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仍会存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广开就业门路。一是要保持国有经济的稳定增长。国家增加了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就是考虑到就业的问题。二是积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并存的中小企业,为吸纳就业广开渠道。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社区服务业。四是提倡就业形式的多样化(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等)。五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自谋职业。在此,中央也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
2.转变观念,加强再就业培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培训,全力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城镇普遍实行了劳动预备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同时,也减缓了就业压力。要引导下岗职工彻底摆脱各种传统择业观念,树立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自强创业的新观念。同时,用人单位也要转变用人观念,社会各界都要予以理解和尊重。
3.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要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要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要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总之,积极引导、促进下岗职工进入市场,逐步形成企业富余人员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新机制。
三、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医疗,促进企业改革与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与规范开展。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将应参保的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加强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拒不参保和拒缴保险费等行为,予以处罚,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监督。
2.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在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解决看病、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3.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该制度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4.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渐增,虽然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但缺口依然不能弥补。继续加大投入可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加大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夯实社会保障基础,能提高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可通过征收利息税、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努力拓展社会保障稳定的新筹资渠道的同时,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性和增值的有效性。
5.加快推进养老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全额缴拨和社会化发放,可通过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并按属地化的原则由社区管理有关事务工作。
四、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的重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必要的职责。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使命,履行好社会监督,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有这样一个好环境和全民的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就能顺利完成,就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贾静.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实证分析[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7-8.
[2] 丛颖超.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实践探索及启示[J].理论学刊,2010,9:65-67.
[3] 王芳.关于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