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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深化,采取多种预防工作措施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使各项监督工作得到了切实的深化。
一、发挥检察建议和廉政合同的特殊作用
我院非常重视对检察建议和工程“廉政合同”的运用,注意发现和查找参与监督的各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向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意发现和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对问题简单,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一般性问题,会以口头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具体原因找出病因,分析症结,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直接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三是在找出问题存在的具体原因后,再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预防工作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书面检察建议。我们十分重视检察建议的质量,把此项工作看作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的良好契机,紧密地将检察建议和预防咨询联系起来,在提出建议的同时,还就建议的落实和被建议单位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和建议。2006年以来,我们共向工程建设单位、财政局和区政府提出检察建议57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和落實,区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还将建议的有关条款列入本单位规范工程建设的工作制度当中,使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得到固定和放大。在此基础上,我们指导有关各方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既是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的一种约束,也是对检察建议的有益补充。
二、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实施标本兼治
一是聘请专家成立人才储备库。我们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在有关部门中聘请了20名在建筑、医药卫生、交通、评估、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了专家档案库,借助社会的力量,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和整体效能,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对拆动迁工程进行重点跟踪监督。近年来,千山区城市化建设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特别是2010年全区8个乡镇将全面纳入到新城镇建设的范围,工作覆盖面大,任务繁重,仅拆动迁工作就涉及近500亿资金。区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察院主管预防部门的副检察长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在我们的建议下,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城市拆动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定》等10余份文件和工作制度,使检察机关介入到相关工作有领导、有制度、有程序,对我们开展相关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先后介入到5镇28个村靠前监督、靠前预防。对拆迁资金的保管、使用、补偿、评估、发放及具体的拆迁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对拆迁工作中有无违反有关规定违规拆迁、违法拆迁的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对拆动迁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补偿不到位、野蛮拆迁等现象进行了调查,在发现却有上述情况存在的情况下,写出了调查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检察建议,得到领导小组的重视和采纳,并制定了《加强和规范拆动迁工作的实施细则》的工作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有效规范。我们还结合拆动迁工作,向拆迁户作了大量的解释说明工作,为划界矛盾和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三是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充分利用行贿档案查询的优势作用,大力开展有关的宣传活动,在得到相关单位理解和接受的基础上,共开展行贿档案查询600余次,对52个单位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为维护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发挥检察建议和廉政合同的特殊作用
我院非常重视对检察建议和工程“廉政合同”的运用,注意发现和查找参与监督的各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向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意发现和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对问题简单,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一般性问题,会以口头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具体原因找出病因,分析症结,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直接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三是在找出问题存在的具体原因后,再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预防工作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书面检察建议。我们十分重视检察建议的质量,把此项工作看作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的良好契机,紧密地将检察建议和预防咨询联系起来,在提出建议的同时,还就建议的落实和被建议单位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和建议。2006年以来,我们共向工程建设单位、财政局和区政府提出检察建议57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和落實,区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还将建议的有关条款列入本单位规范工程建设的工作制度当中,使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得到固定和放大。在此基础上,我们指导有关各方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既是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的一种约束,也是对检察建议的有益补充。
二、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实施标本兼治
一是聘请专家成立人才储备库。我们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在有关部门中聘请了20名在建筑、医药卫生、交通、评估、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了专家档案库,借助社会的力量,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和整体效能,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对拆动迁工程进行重点跟踪监督。近年来,千山区城市化建设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特别是2010年全区8个乡镇将全面纳入到新城镇建设的范围,工作覆盖面大,任务繁重,仅拆动迁工作就涉及近500亿资金。区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察院主管预防部门的副检察长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在我们的建议下,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城市拆动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定》等10余份文件和工作制度,使检察机关介入到相关工作有领导、有制度、有程序,对我们开展相关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先后介入到5镇28个村靠前监督、靠前预防。对拆迁资金的保管、使用、补偿、评估、发放及具体的拆迁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对拆迁工作中有无违反有关规定违规拆迁、违法拆迁的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对拆动迁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补偿不到位、野蛮拆迁等现象进行了调查,在发现却有上述情况存在的情况下,写出了调查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检察建议,得到领导小组的重视和采纳,并制定了《加强和规范拆动迁工作的实施细则》的工作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有效规范。我们还结合拆动迁工作,向拆迁户作了大量的解释说明工作,为划界矛盾和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三是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充分利用行贿档案查询的优势作用,大力开展有关的宣传活动,在得到相关单位理解和接受的基础上,共开展行贿档案查询600余次,对52个单位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为维护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