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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的核心内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廉政建设;以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廉政建设中,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作决定、定政策、出措施,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工作机制。
(一)要完善和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畅通、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扩大职工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参与度。出臺重大政策或改革措施前,要全面评估项目和政策可能对职工群众利益带来的影响,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要主动把实际情况和工作设想向职工群众讲清楚,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脱离实际、违背民意、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二)要健全完善保障依法行使权力的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政策办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加大职权清理、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使权力“行使有规”。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执法过错追究和政策执行纠错机制。要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抓住重点环节健全监督制度。紧紧抓住重点岗位可能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重点围绕遵守政治纪律、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依法行政、执行落实制度规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一,推行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制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公开做出廉政承诺,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建立廉政提醒预警机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推行“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努力做到腐败隐患早消除,不良苗头早发现,问题初显早解决,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第三,深化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业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带动和促进党员队伍作风建设。
(一)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职工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职工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职工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等问题,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纠正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维护好职工群众利益。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促进党员干部始终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怀着服务职工群众、造福居民百姓的强烈责任感,满腔热情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二)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体现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能力和实绩上。第一,要把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尽职责。要创新联系职工群众方式,健全服务职工群众制度,完善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第二,要把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摆上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严重侵害职工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严惩违纪违法分子,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安宁的廉洁风尚;第三,要把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主阵地’和‘主力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促进基层干部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只有我们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上,他们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职工群众当亲人,他们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职工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重要任务;把职工群众的新关切、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取向和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教育,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在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面对面与职工群众交流,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准确掌握职工群众所思、所忧、所盼,现场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反腐败信心。
三、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努力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职工群众看我们党,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一)要在科学决策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就是要把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纠风和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单位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积极推进服务职工群众机制制度创新,完善与职工群众利益相关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行基层领导干部挂牌服务、职工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开展创建职工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要在严格依法办事中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政策办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完善保障依法行使权力的机制,加大职权清理、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使权力不仅“授予有据”,而且“行使有规”。要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在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中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认真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服务职工群众、联系职工群众和保障职工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民生大于天,枝叶总关情”。当前,只有把“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反腐倡廉建设才能把握正确前进方向、拥有广泛群众基础、获得不竭动力源泉,才能确保各项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开展。
关键词:廉政建设;以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廉政建设中,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作决定、定政策、出措施,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工作机制。
(一)要完善和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畅通、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扩大职工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参与度。出臺重大政策或改革措施前,要全面评估项目和政策可能对职工群众利益带来的影响,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要主动把实际情况和工作设想向职工群众讲清楚,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脱离实际、违背民意、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二)要健全完善保障依法行使权力的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政策办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加大职权清理、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使权力“行使有规”。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执法过错追究和政策执行纠错机制。要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抓住重点环节健全监督制度。紧紧抓住重点岗位可能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重点围绕遵守政治纪律、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依法行政、执行落实制度规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一,推行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制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公开做出廉政承诺,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建立廉政提醒预警机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推行“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努力做到腐败隐患早消除,不良苗头早发现,问题初显早解决,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第三,深化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业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带动和促进党员队伍作风建设。
(一)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职工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职工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职工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等问题,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纠正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维护好职工群众利益。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促进党员干部始终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怀着服务职工群众、造福居民百姓的强烈责任感,满腔热情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二)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体现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能力和实绩上。第一,要把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尽职责。要创新联系职工群众方式,健全服务职工群众制度,完善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第二,要把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摆上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严重侵害职工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严惩违纪违法分子,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安宁的廉洁风尚;第三,要把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主阵地’和‘主力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促进基层干部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只有我们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上,他们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职工群众当亲人,他们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职工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重要任务;把职工群众的新关切、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取向和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教育,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在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面对面与职工群众交流,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准确掌握职工群众所思、所忧、所盼,现场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反腐败信心。
三、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努力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职工群众看我们党,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一)要在科学决策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就是要把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纠风和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单位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积极推进服务职工群众机制制度创新,完善与职工群众利益相关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行基层领导干部挂牌服务、职工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开展创建职工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要在严格依法办事中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政策办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完善保障依法行使权力的机制,加大职权清理、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使权力不仅“授予有据”,而且“行使有规”。要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在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中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认真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服务职工群众、联系职工群众和保障职工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民生大于天,枝叶总关情”。当前,只有把“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反腐倡廉建设才能把握正确前进方向、拥有广泛群众基础、获得不竭动力源泉,才能确保各项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