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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号,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那一刻,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之后,他在天涯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帖子,而且在文章最后表白:"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随后有关范美忠的评论铺天盖地,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大讨论。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不是批评范美忠老师的,也不是为了凑热闹,而是想表达我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几点看法。
一、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值较高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如商有商德,医有医德,官有官德,师有师德。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所以,人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期望值较高,这是由教师工作对象的客体决定的。教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不管教师工作有多辛苦,一个月拿多少工资,社会不会因此而降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教师这一职业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
人们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各种各样的职业,可以是自己喜欢的职业,也可以是自己不喜欢的职业。当教师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他面对的是特殊客体:学生。这就决定了教师教学任务是教书育人,也决定了教师特殊的职业道德。很多人考教师资格证是冲着教师工作稳定,吃财政的铁饭碗,而并没有思考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一职业,更没有理解这一职业的内涵。选择这一职业,不是去捧一个赖以谋生的饭碗,不是去守一个得以寄身的职位,而是意味着爱和责任,意味着奉献。耐不住寂寞与清贫的人不要选择这一职业。
为了加强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尽快有一个角色的定位,很多地方要求老师面对学生宣誓。教师誓言是教师从业的宣言,是对教育的庄严承诺,也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准则。一般来说,教师誓言承载着教师对教育的理解,其核心是教育的理想和信念、教育的责任和使命、教育的行为和规范。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要求学生宣誓,何曾要求老师面对学生宣誓?
教师这一职业不仅仅是人类谋生的手段。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
任何社会都有一个规范和秩序,没有秩序将会出现混乱。在大的灾难面前,更需要稳定秩序,稳定人心。一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往往要比普通民众承担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多的行为努力,表现出更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素质。在本次抗震救灾中无私忘我,冲锋在前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人民警察,医护人员,各级公权力官员,还有很多志愿者。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正是这些大公无私,勇于牺牲自我的人,以身作则,诠释中国集体主义的内涵,维护了灾区良好而稳定的秩序。遇到危险有秩序的逃生将是最有希望的逃生,如果遇到危险教师先跑了,战士们抛下群众独自逃生,医护人员不管病人独自逃生,政府官员不顾民众死活独自逃生,那将会带来混乱和骚动。职业道德不允许他们这样做,教师职业道德更不允许这样做。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从年龄上说,教师一般比学生年龄大,年龄大的有救助年龄小的义务;从阅历上说,教师比学生阅历深,所以要救助学生。
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美国也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地震较频繁的加州,由《民法》第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灾难服务人员,"此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因此,当灾难发生时,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2008年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高考期间若碰上余震,教师比学生先跑的将被处罚。消息一出当即引来了广大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强人所难"不顾老师生死。有人认为这是对教师道德绑架。实际上这是在特殊时期做出的一项特殊规定,在特殊时期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非常重要,这一规定,至少对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是一个心理安慰。地震已经发生了,我们不能阻挡这种自然灾害,在地震面前我们无能为力,但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该重建的也要重建,该高考的也要高考,我们所能做的是稳定人心,稳定秩序,鼓起勇气,继续生活。稳定秩序的工作谁来做呢?当然是政府公职人员,其中包括教师。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不仅传播知识文明,而且教会学生学会做人。教书育人的典范是以身作则,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对学生才有说服力。如果有危险教师先跑了,不仅损害了教师形象,也破坏了社会良好的秩序,以后还怎么面对学生。
四、教师所宣传的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教师所倡导的,宣传的,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教师是以一定教育方针、政策去培养人,使学生的身心朝着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人才,关键在教师,所以教师的工作将直接影响着社会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影响着全民族的素质和祖国的未来。
一个教师要善于学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就是说教师的价值观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范美忠地震先跑是一种人在危机时刻的本能反应,但关键是再跑之后他所宣扬的内容。在他的博客里这样写道:"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是不是反应范美忠狭隘自私的思想和挑战中国传统的孝道德?他所宣传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与中国的集体主义,英雄主义,以及建立和谐社会的家庭美德相违背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教师的做法与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有的青年教师在自己结婚之际,大摆筵席,给学生的家长发请柬,其意不言而明;还有的教师充分利用班主任权力,利用排座位公开地向学生索要纪念品、礼品及钱物,而且收学生钱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有的教师借为学生订学习资料为由,吃"回扣";有的教师上课不讲,课下让学生到他的补习班学;有的老师看重学习好的学生,对学习差的挖苦讽刺;有的教师打骂学生,影响极坏;以上种种现象与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相符合。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坏、不容忽视的,它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健康与发展,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与成长,所以说当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师是"为人师表"的神圣职业,其一言一行都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所以,每一个选择教师职业的人,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职业道德精神,学习《教师法》和其它有关的的法律。
参考文献:
[1]公共危机下的职业道德干预-中新网河南新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5]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值较高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如商有商德,医有医德,官有官德,师有师德。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所以,人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期望值较高,这是由教师工作对象的客体决定的。教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不管教师工作有多辛苦,一个月拿多少工资,社会不会因此而降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教师这一职业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
人们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各种各样的职业,可以是自己喜欢的职业,也可以是自己不喜欢的职业。当教师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他面对的是特殊客体:学生。这就决定了教师教学任务是教书育人,也决定了教师特殊的职业道德。很多人考教师资格证是冲着教师工作稳定,吃财政的铁饭碗,而并没有思考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一职业,更没有理解这一职业的内涵。选择这一职业,不是去捧一个赖以谋生的饭碗,不是去守一个得以寄身的职位,而是意味着爱和责任,意味着奉献。耐不住寂寞与清贫的人不要选择这一职业。
为了加强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尽快有一个角色的定位,很多地方要求老师面对学生宣誓。教师誓言是教师从业的宣言,是对教育的庄严承诺,也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准则。一般来说,教师誓言承载着教师对教育的理解,其核心是教育的理想和信念、教育的责任和使命、教育的行为和规范。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要求学生宣誓,何曾要求老师面对学生宣誓?
教师这一职业不仅仅是人类谋生的手段。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
任何社会都有一个规范和秩序,没有秩序将会出现混乱。在大的灾难面前,更需要稳定秩序,稳定人心。一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往往要比普通民众承担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多的行为努力,表现出更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素质。在本次抗震救灾中无私忘我,冲锋在前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人民警察,医护人员,各级公权力官员,还有很多志愿者。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正是这些大公无私,勇于牺牲自我的人,以身作则,诠释中国集体主义的内涵,维护了灾区良好而稳定的秩序。遇到危险有秩序的逃生将是最有希望的逃生,如果遇到危险教师先跑了,战士们抛下群众独自逃生,医护人员不管病人独自逃生,政府官员不顾民众死活独自逃生,那将会带来混乱和骚动。职业道德不允许他们这样做,教师职业道德更不允许这样做。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从年龄上说,教师一般比学生年龄大,年龄大的有救助年龄小的义务;从阅历上说,教师比学生阅历深,所以要救助学生。
教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美国也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地震较频繁的加州,由《民法》第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灾难服务人员,"此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因此,当灾难发生时,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2008年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高考期间若碰上余震,教师比学生先跑的将被处罚。消息一出当即引来了广大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强人所难"不顾老师生死。有人认为这是对教师道德绑架。实际上这是在特殊时期做出的一项特殊规定,在特殊时期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非常重要,这一规定,至少对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是一个心理安慰。地震已经发生了,我们不能阻挡这种自然灾害,在地震面前我们无能为力,但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该重建的也要重建,该高考的也要高考,我们所能做的是稳定人心,稳定秩序,鼓起勇气,继续生活。稳定秩序的工作谁来做呢?当然是政府公职人员,其中包括教师。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不仅传播知识文明,而且教会学生学会做人。教书育人的典范是以身作则,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对学生才有说服力。如果有危险教师先跑了,不仅损害了教师形象,也破坏了社会良好的秩序,以后还怎么面对学生。
四、教师所宣传的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教师所倡导的,宣传的,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教师是以一定教育方针、政策去培养人,使学生的身心朝着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人才,关键在教师,所以教师的工作将直接影响着社会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影响着全民族的素质和祖国的未来。
一个教师要善于学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就是说教师的价值观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范美忠地震先跑是一种人在危机时刻的本能反应,但关键是再跑之后他所宣扬的内容。在他的博客里这样写道:"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是不是反应范美忠狭隘自私的思想和挑战中国传统的孝道德?他所宣传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与中国的集体主义,英雄主义,以及建立和谐社会的家庭美德相违背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教师的做法与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有的青年教师在自己结婚之际,大摆筵席,给学生的家长发请柬,其意不言而明;还有的教师充分利用班主任权力,利用排座位公开地向学生索要纪念品、礼品及钱物,而且收学生钱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有的教师借为学生订学习资料为由,吃"回扣";有的教师上课不讲,课下让学生到他的补习班学;有的老师看重学习好的学生,对学习差的挖苦讽刺;有的教师打骂学生,影响极坏;以上种种现象与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相符合。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坏、不容忽视的,它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健康与发展,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与成长,所以说当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师是"为人师表"的神圣职业,其一言一行都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所以,每一个选择教师职业的人,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职业道德精神,学习《教师法》和其它有关的的法律。
参考文献:
[1]公共危机下的职业道德干预-中新网河南新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5]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